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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8章 见面
    “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这首千古绝唱以动静结合,浓淡相宜的笔触,向人们展示了塞外荒漠暮色苍茫的景象,读来令人荡气回肠,回味无穷。
    这一次,宁肖来到了黑洲,无论是在广褒无垠的沙漠,还是无限扩展的荒原,都会不由自主地想起这首诗句来。当然,景象却是别有一番风味。
    夕阳西下,流沙如金色的海浪,在风的催促下缓缓地滚动。低矮的灌木丝摇曳着、颤抖着,如同齐刷刷举起手的丛林,将浑圆的落日托在掌心。刚才还生机勃勃的世界,顿时沉寂下来,一切都渐渐地沉入暮色之中。
    这时,就常常会突然看见,远方朦胧的地平线上,在沙丘的顶端,正缓缓移动着一队骆驼。高耸的驼峰遮住了半天晚霞,负载着沉沉暮色,躬力前行,不知今夜将走向何方。
    在荒原上,宁肖不止一次地看到这种景象。每一次,都为这充满画意诗情的景色所陶醉。然而,沙漠中长途跋涉的酸辛,决非常人所能体会。
    有一次,宁肖就遇到了这样的情景:两支骆驼商队在沙漠中相遇,仿佛是阔别久逢的亲人,双方是热烈地握手,亲切拥抱,道长问短,互致珍重。临别时,还在对方手臂上咬上一道痕迹来,以志纪念。有时双方相对而跪,互祝平安,挥泪而别。
    新的跋涉又展现在眼前,前途坎坷,只有苍天知道。面对前程未卜的沙漠之旅,这种近乎分别就将去赴死的情景,就无比悲壮而凄然了。
    “这儿的僵尸很多吗?”宁肖在如此询问着。“我怎么感觉还没有太阳阿三多?”
    教皇是一个很讲究排场的家伙。本来这次黑洲之行,宁肖认为自己和他两个划虚空而来,转瞬间就能把事情了结。结果,这家伙不肯,偏要带着一大帮子随从而行,臭架子摆得比程子扬还大。
    那大帮子的随从,是不可能跟他们一样划虚空而来,所以就磨蹭了好些日子。要不是这黑洲的风景还不错,迫使宁肖耐下了性子。如不然,她早就反翘丢下这帮子人走了。
    “这片土地向来最受造物主的恩宠,”教皇见到所有的随从都如期到达了,心情也就变得愉悦起来,解释起来也就更详细了。“我了解了一下,这儿的僵尸不太多,这片荒漠就能把它们圈住,不用另设他地。”
    “哦!”宁肖觉得有道理,也就不再多问了。
    “啊,异兽!”
    就在这时,人群中突然出现了波动。宁肖和教皇却无动于衷。到了他们这个级别,异兽级别再高,最多也只能用来当坐骑用。
    人类在漫长的沙漠跋涉之中,终于找到了被称为“沙漠之舟”的骆驼为伴。无论在多么艰难困苦的条件,它都高昂着头,任劳任怨,导引着旅行者,走向黎明的地平线。曾有人如此赞美着它:“给了旅行者,以天一样的大胆。”
    这是位于黑洲之角的一个小国,以畜牧业为主。据闻骆驼的存栏达到六百多万峰,几乎占据了整个世界的骆驼总数的三分之一,是一个骆驼比人还多的国度。
    自然,这儿的人对骆驼特别的珍爱。这不仅因为它是沙漠中不可缺少的交通工具,更重要的是,骆驼在这个小国的经济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
    这儿的人们一直都把拥有骆驼的数量作为衡量富贵与贫穷的标准。据说每峰骆驼价值上十万华夏币。婚丧嫁娶,都离不开骆驼。民事纠纷,往往也用骆驼进行赔偿。
    不过,骆驼也的确浑身是宝。奶酪是牧民们的重要食品。驼毛是制作地毯和毛毯的原料。精美的驼绒衫更是备受欢迎。驼皮也可制作帐篷、皮靴,驼肉和驼掌已经成为了豪华酒店的上等菜肴。沙漠旅人在极端困难的情况下,往往靠骆驼的肉、奶和血来摆脱死亡的威胁。
    这儿的骆驼大都是单峰的,一般身长2米左右,高约3米,体重半吨,负重可达300公斤,一昼夜可行走40公里。由于生理结构的特殊性,一次吃饱喝足后,可以在酷热的沙漠中不吃不喝负重跋涉10余天。
    骆驼还有随时调节体温的功能。气温升高,体温随之升高,火热时体温能保持在40oc。气温下降,体温又自动下降。因此,与其他动物相比,它对水的消耗相对少得多。
    也正是因为如此,骆驼一旦变异了,就成为相当难以对付的异兽。不知道有多少活人与僵尸成为了它的盘中餐。
    尽管如此,这儿的异能者似乎只有在万不得已时,才会出手伤害它。以致它在这儿泛滥成灾,竟然不知天高地厚得连宁肖和教皇都敢碰触。
    当然,没有变异的骆驼还是不错的。骑上一峰骆驼漫游漫漫沙原,领略一下“沙平连碧野,篷卷入黄云”的迷人风光,一定会感到心胸开阔,其乐无穷。
    对此,宁肖笑着对教皇说:“你如果把这儿设为僵尸的囚禁之地。我怕过不了多久,所有的僵尸都会被那骆驼一啃而光的。”
    “没事!”教皇毫不在意地摆摆手。“等到它能突破你的禁制,我们就能出手宰杀它了。”
    “也是!”对此,宁肖还是颇为赞成的。由于到了能划破虚空的这个级别,能让她和教皇出手应对的异兽,还真的没有出现。独孤求败的感觉,还真不是一种好享受。
    不过,她抚摸着了一下身下的骆驼。觉得这种沉默的动物,不仅在华夏的丝绸之运行上,背负着古老的人类文明走过了漫长的旅程,为东西方文化的交流作出了重要贡献,而且在当下,无论什么地方,它都依然高昂着头颅,凝视着远方,负载着人类的希望,向着黎明的地平线,继续着躬力前行着。
    “唉,”于是,宁肖产生了一番感慨。“有时候,我感觉自己还不如这骆驼。它只在沙漠里跑,而我是满世界的跑。”
    “呵呵!”教皇顿时笑破了肚子。他无奈地手指着宁肖:“在当今世上,能像你这样满世界地跑,除了我,还能有几人?你想炫耀自己有能耐,也不至于这样啊!”
    “哦,也是!”宁肖对此还真不否认。
    “赶快把这儿的僵尸囚禁完吧!下一步,我们就要到美洲去了!”教皇在提醒着她。
    “我倒没有什么问题!”宁肖就直截了当地回复着。“问题是你的那些随从,能不能让他们的动作快一点?每次为了等他们,可是耗费了不少的时间。”
    “哦——”教皇明白宁肖的意思,就如此跟他作解释着。“我手下的异能者不多。我得培养几个出来吧!不过,你放心,这次去美洲。”
    “我决定让他们乘坐飞机去。这样,就会快捷许多了。”
    “油料你出得起吗?”说实话,教庭的油料缺乏早已出乎宁肖的想象。所以,她是好心地提醒着。
    “这个你就不用担心了,”教皇故作神秘状。“美洲那边的油料储存可是全世界最有名的。到时,你也得要多捞一点走。”
    “哦哦!”这下,宁肖喜笑颜开直点头。“那我对美洲之行就有些急不可待了。”
    “宋哥,”在华夏这边,宁仲肖对呆着自己这儿不挪屁股的宋戴,很无奈地劝告着。“你老是在我这儿也不是个办法啊!那炎女真的很可怕吗?再可怕,我想应该不会比我姐的皮鞭更厉害吧?”
    “唉!”宋戴很是无奈地长叹一声。“我不是怕她,而是不知道如何面对她。她——她太热情如火,我又是个喜欢多虑的人。你说,两个人能凑到一块儿吗?”
    “宋哥,话可不能这么说!”宁仲肖为了自己能从那堆积如山的文件中挣脱出来,就决定如此解劝对方。“你看,我姐跟姐夫。我姐,你也知道,是个没心没肝没肺的人,整个人有时候比寒冰还要坚硬。我姐夫呢?考虑问题起来比你还要多,还要深。你说,他跟我姐怎么就搭配在一起了呢?而且,还搭配得这么好。”
    “我姐曾说过,每个人的伴侣不是你想要哪一样的就是那一样的。有时候,在你认为不可能成为你伴侣的人,反而最有可能成为你的伴侣。因为人的许多缺点自己都不知道,而作为你的伴侣有时候恰恰最能弥补你这些!”
    “你和炎女很有可能是前生注定的。想想看,你是火系,她也是火系,尽管你不如她。但是,你从表面上看,真的不像火系异能者。她也从表面上看,比我姐还要像冰系异能者。你说,你们俩天生是不是就用表象来骗人的?”
    ……
    “也是啊!”面对宁仲肖的巧舌如簧,宋戴渐渐地被说动了。“看来,我还得跟她聊聊,老是躲着也不是个办法。”
    “就是这个理,你快找她。”宁仲肖趁机这么说。“指不定她跟我姐一般的厉害,也会跑到月亮上去。到时,你再找她可就难了哟!你瞧我姐夫,在末世前的一阵子,整天是担心吊胆地怕我姐跑了。”
    “你——这小子!”宋戴无奈地拍拍宁仲肖的肩膀,再起身离去。
    目睹着宋戴离去的背影,宁仲肖想到了自己,自己的异能。
    人生如水。童年时,是山间的一泓清泉,随心所欲地喷涌着,溅起的每一滴水珠都分外纯净,不染纤尘。少年时,是荒原的一条小溪,无忧无虑地流淌着,时而与落花嬉戏,时而与水草玩闹;溪水流到哪里,笑声就传到哪里。青年时,是一条澎湃的大河,冲过礁石,绕过大山,奔涌着、呼啸着,向前、向前,向着远方的大海。
    中年时,是一片湖泊,湖水在阳光下闪着粼粼的波光,显得分外宁静分外坦荡。然而,当风暴袭来,湖水也会掀起滔天巨浪;但当风暴逝去,湖水很快就恢复了原有的澄澈与安宁。
    老年时,是一口古井,一年四季,井内波平如镜,即使在风狂雨骤、雷电交加的时刻,井水依然波澜不兴。是啊,对一口古井来说,宁静是永恒的。
    人生如水啊,随着岁月的流转,渐渐地从泉水转变成了井水。
    但人生,真的如水吗?水是会变的,遇冷则凝结成冰,受热就蒸腾为汽,但无论如何变化,水的本质如一。那么人呢,无论经历多少沧桑,都能保持自己的本质吗?没有人敢肯定。
    这些年来,他见过无数善良的少年,在成年后换了一副冷酷的心肠;也见过无数正直的青年,在老年时成了“变色龙”。在这个世界上,始终如一的人到底有多少呢?
    他不知道,但希望无论经历多少痛楚多少磨难,自己都能像水一样,保持生命最初的纯真美好的品质。
    这一生啊,他愿自己能够拥有水样的年华。
    “哗啦!”
    这一声脆响,令他不由得站了起来。
    “来人,我得到异能学院去提升异能了。所以,我这儿的一堆事,你们尽快帮忙移交给宋副主任吧!”
    留下这句话后,他就不见了踪影,让那一堆属下们是好一阵子的手忙脚乱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