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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她口中已经死了的云樱,在休养三天后,出了门。
    仅凭原身的记忆,云樱无法摸清龙城的全貌,因为原身即便是出门,也是坐在马车上,像极了笼中娇贵的金丝雀,只能透过狭小的车窗窥见这个世界微不足道的一角。
    云樱穿一身简单的白裙,长发随意挽了倾髻,连头饰都省了,就这么甩掉丫鬟只身一人地出去。好在莲国民风开放,龙城治安良好,若是不小心穿到了别的时代,兴许连迈出院子的机会都没有。
    前些日子的不甘,慢慢化作了庆幸。
    云樱边走边逛,不时拍照做标记,好把龙城的大街小巷牢记于心。
    在半路上的时候,云樱遇到了王子豪。他今日没有骑牛车,穿一袭墨蓝布衣,看上去精神还不错。
    “豪哥,你怎么在这儿?”
    云樱过去跟他打招呼,唇红齿白,笑容嫣然,王子豪盯着她的脸看了会儿,一时间没认出来。
    “是我,云樱。”
    “是你呀,那天看你脏兮兮的,就没认出来。”王子豪一拍脑袋,笑起来,“我还以为是哪家姑娘被我的玉树临风所吸引,来搭讪呢!”
    “别贫嘴了,原身的事处理得怎么样了?”
    王子豪把她往树荫下一拉,交代道:“我把原身的房子和地卖了,那地儿太偏了,晚上静得跟坟墓似的,昨天在龙城买了房,在郊区购了一块地,这样既能保留原身的手艺,跟同学联系也方便。”
    “那挺好,自给自足,有机会向你讨教,我也在院子里种点水果什么的好了。”
    王子豪一边点头,一边扯下草帽来扇风,黝黑的脸庞淌着汗:“是啊,种地不难的,只要不嫌累。”
    6.第六章
    才早上天气就这般闷热,云樱瞅见对面有卖西瓜的,跑过去买了两牙过来,塞了一牙给王子豪,然后自顾自地蹲下来吃。
    香甜可口的西瓜在舌尖扫过一片冰凉,驱散了难熬的暑气。
    王子豪摇头提醒:“你这样,小心在古代嫁不出去。”
    “都穿越了,还嫁什么人啊!一辈子困在后宅斗主母斗妾斗婆婆小姑子,无不无聊?”
    王子豪被逗笑:“你还懂得挺多。”
    “宅斗文盛行一时,怎么都摸着点套路了吧!不过我要走的是某点男主画风,路线是......江湖!”
    “得,女侠,您就把枕头垫高些,晚上好做个美梦。”王子豪并不把她的话当回事,在他看来,那些不着边际的遐想在现实面前都得败下阵来,他们不过这个世界的蝼蚁,既然来了,就要遵守规则,安分地活下去,云樱还没过中二期,难免做会儿装逼如风的美梦,等她多碰几次壁,就知道什么叫无法摆脱的命运。
    王子豪比她先啃完西瓜,拍拍手站起来倚在树上。
    脚边的云樱还在埋头一口口吃着,她清丽的面庞和蹲在地上啃瓜的豪迈姿势丝毫不符,惹了不少路人注意。
    屋檐上有人跃身而来,余光不经意地一瞥,就瞅见云樱嘟着嘴往外吐西瓜籽儿,眼角抽搐,嫌弃地“啧”了一声。
    这不就是那日他险些砍了的姑娘吗?
    大清早就跟她爹蹲这儿啃瓜,当真是粗鲁不堪的农家女!
    他瞟了一眼便走,黑色身影如猎鹰般从龙城上空掠过,树下的人只觉一阵风过,凉爽无比。
    云樱啃完最后一口,掏出绢子擦擦嘴,对王子豪道:“我打算去龙城转转,要一起吗?”
    王子豪告诉她和赵永有约了,要去给他刚买的地松土。
    “我能去吗?正好问问赵永赚钱的事。”
    王子豪没有拒绝,只是有点不解:“你好像是云家小姐吧?就等着说媒嫁人,关心这些做什么?”
    “我需要银子跑路,多了解点这里的情况总不会错。”云樱望着前方,声音透出无奈,“昨晚群里也闹开了,谁会甘愿嫁给种马男整日伏低做小?跑是迟早的事。”
    王子豪却不赞同:“时代不同观念也不同,反其道而行之,很可能挫败受伤,你要做好心理准备。”顿了顿,怕云樱多想,他赶紧补充道,“不过你要是有这个心,作为同学我当然会帮你。”
    “谢谢。”
    谈话间,一辆马车驶来。
    先下来一名小厮,朝王子豪的墨蓝布衣看了一眼,转身为主子拉开帘布,恭敬地埋低了头。
    不多时,从车厢里走出来一名锦衣华服的贵公子,手里捏一把折扇,扇面都是金线绣的,土豪之气尽显。
    他跳下车,跟王子豪打了个招呼,瞧见一旁的云樱,就有模有样地用折扇挑起她的下巴,开玩笑道:“哟,打哪儿来的漂亮小娘子,不如跟小爷回去吃香的喝辣的。”
    云樱也开玩笑地一巴掌拍他脑门上:“打哪儿来的登徒子,让姐来教你怎么做人。”
    伺候赵永的小厮眼珠子都快惊出来了,他还是第一次遇见这么泼辣的姑娘,见她穿着素净,又跟王子豪这样的粗布大汉站在一块儿,想必是个上不得台面的农家女,当下就帮着主子呵斥一句:“找死!你知道我们公子是谁吗?”
    预想中的打赏没来,反而被赵永给吼了:“一边儿去!这里没你说话的地儿!”
    小厮一副见了鬼的表情。
    他家公子好面子,之前在香雨楼有个不识相的姑娘不肯赏脸陪酒,被公子买回去折磨到死。这姑娘都招呼到脸上来了,公子居然不生气?甚至嬉皮笑脸地把那位姑娘给请上马车,这到底是何方神圣?
    小厮心里百转千回,被赵永拦在帘布外,跟车夫坐一起。
    赵永坐在装潢土豪的车厢里,有一下没一下地玩着大白菜种子,挑眉问云樱:“你跟着干嘛?难不成也要跟着豪哥下地不成?”
    “对啊,万一我以后落魄了,也能靠种地养活自己。”
    赵永听了就嗤笑一声:“别怕,有哥在,饿不死你们。”
    初来乍到,自然会对班里的同学产生亲近感也依赖心,可久而久之,等适应了这里的生活,彼此走向不同的人生后,许多感情就会慢慢变质,不可能总求着同学帮忙。
    云樱谢过后,就开始讨教赚钱的方法。
    赵永给她提了几个同学的名字,都是开铺子做生意的:“你若有意,就去他们铺子看看,合伙做点什么买卖,好多穿越文主角不都靠着新奇的点子大赚一笔吗?”
    云樱知识水平有限,能想到的都是小本生意,默默在收藏栏记下那几个同学的名字,准备之后去看看。
    马车驶出城门,不多时,云樱瞧见了王子豪所说的那亩地。
    赵永让马夫停车,吩咐小厮在这儿守着,他则随王子豪往百米之遥的地里走去。
    她环顾四周,惊道:“没想到一亩地也挺大的,你一个人种不过来吧?”
    “不是还有个帮手吗?”王子豪拎着赵永到身边,拿了把锄头给他,“先把这一片的土松了,播种我来。”
    王子豪不打算让云樱帮忙,找了把椅子给她,让她去树荫下乘凉:“你是大户人家的小姐,把手弄出茧子了我可就成罪人了。”
    “看不出来豪哥你还玩性别歧视。”云樱一边说,一边拿了草帽盖在赵永头上,这样毒辣的太阳,他这细皮嫩肉的,肯定晒脱皮。
    王子豪怕她误会,赶紧皱眉解释:“不是歧视,这个社会的规则就是如此,女子身上要是有个什么伤啊疤的,聘礼都得减半,我可是为你着想。”
    赵永见云樱表情恹恹,就把水壶拿给她,接话道:“实在想帮忙,等哥松完土,你来播种浇水好了。”
    云樱只好提了壶去溪边盛水。
    无论是在现代还是古代,赵永都是含着金勺子出身的小少爷,第一次干农活,觉得稀奇,他一边松土一边问王子豪:“你真要种菜营生?不跟着我吃香喝辣?”
    王子豪摇头,一锄子□□地里:“没看见你家小厮都斜眼儿看我吗?我要是跟着你进赵家,不被人编排才怪!”
    “那小子,我回去罚他!”
    “兄弟,你的心意我领了,你已经帮了我很多,有了城里的那套宅子和这亩地,还有你给的那一大箱银子,足够我悠然度日了。”
    王子豪看问题比较现实,他跟着赵永吃吃喝喝,知情的觉得那是同学友爱互助,不知情的会以为他是讨了主子欢心的狗,又或者更恶毒的人会猜想,他是不是赵永包养的兔儿爷。
    朋友之间情谊再深厚,也没有理由长久地赖着别人白吃白喝,不然他和赵永之间的感情就变味儿了。
    “原身本来就是干这个的,我也觉得种地有趣,等菜成熟了,我请你过来喝酒。”
    赵永见他如此坚持,就没再说什么。
    ……
    溪流离王子豪的地不远,流水潺潺涌过,冒着丝丝凉气儿,这在炎热的夏季,无疑极具诱惑。
    云樱捧起水洗了脸洗了手,觉得不够冰爽,就脱掉鞋子挽起裤腿踩进溪流里踏水。
    幽静的树林间,只偶尔掠过几只鸟,静得连风的叹息都能听见。
    这样享受的时刻,却被一声冷笑打断。
    云樱只觉背后一凉,扭头四下张望,就看见不远处树上飞身而下一个人,黑色劲装,剑眉凤目,正是那天她救下的那头白眼狼!
    脸顿时黑成锅底,云樱没好气地道:“你笑什么?”
    “笑你污浊溪水不自知。”薄御耳边挂着黑色面巾,疾风般来到她面前,瞥一眼盛得满满当当的水壶,拧眉厉声催道,“赶紧走罢!不然河里的鱼都被你给熏死了。”
    云樱低头看去,正巧一群几寸长的小鱼游过,经过她时神态安然,动作灵敏,甚至还有几只在她脚边打转。
    她就默默抬起头,轻讽地看着他,雪白的肌肤被太阳晒出淡淡的红,衬得整张脸越发娇艳动人。
    薄御就不自在地别开脸,声色凛冽:“在陌生男子面前光脚,姑娘可知礼义廉耻?”
    关于这一点,看过古言的人都明白,只不过云樱是个现代人,刚穿来没多久,很多方面自然不太注意。经他这么一提醒,虽然心中暗恼,却并未像古代女子那般羞愤捂面。
    她抬眸,光影之中,男子苍白的耳廓染了红。
    这让云樱起了戏弄之心。
    谁叫他前些天用刀架在她脖子上,今日又跑来毒舌她?
    “怎会不知?未婚女子的脚若是被男子看了去,就得嫁给他。”云樱见他脸色微变,憋住笑继续说,“正巧我刚及笄,不如公子就快些去准备聘礼迎我进门吧。”
    7.第七章
    薄御第一次见到如此大胆的女子,顾不上脸红了,清隽的面孔上只剩震惊。
    他冷哼一声,讥讽道:“我不过身无分文的漂泊剑客,过的是踩刀尖的日子,指不定何时就被仇家杀掉,如此姑娘也要嫁我吗?”
    云樱无所谓地耸耸肩:“脚都被公子看了,自然得嫁的,所谓嫁鸡随鸡嫁狗随狗,无论你是干什么的我都只能夫唱妇随。”
    薄御说不过她,盯着她似笑非笑的脸半晌,挤出四个字:“不知廉耻!”
    云樱被他这么一打扰,也没了继续玩水的心情,古代都是些直男癌,她还是躲远些吧!
    心里的某一处,剑客的形象又碎了一角。
    云樱一走,薄御就将面巾重新绑好,朝林子那头看一眼,跃身藏去树上。
    不多时,从南边踏水而来一群人,眼窝和嘴唇皆是紫黑色,装束另类又妖娆。
    薄御凤目微眯,敛住气息将身形隐没在树叶中。
    万华宫的人花枝招展地从他眼前飞身而过,只留下一股刺鼻的香。若是方才那位姑娘再晚走一步,只怕会被这群人随手给杀掉。
    薄御想到她对自己又气恼又畏惧,却偏要挑衅的样子,不觉好笑,要他娶她?她怕是嫁不起。
    回城的路上,他经过了王子豪的那片地。
    远远瞧见云樱埋头在地里忙活,看一眼她身旁的黝黑壮汉,当真是养不教父之过,她的身上丝毫没有女儿家的矜持,脚被看了不仅不当回事,还厚脸皮地要他娶了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