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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法始记 第5节
    “并没有,我现在只是个二级骑士。”勒斯笑了笑,“你知道的,我并不适合骑士修炼。”
    骑士作为这个世界目前唯一的超凡力量,经过上千年的发展后已经有着很完善的等级制度。
    没有什么摸摸石头看彩虹,骑士等级的唯一标准就是实力。
    一级骑士的标准是赤手空拳击倒一个带着全套轻型皮甲和木制武器的成年男子。
    二级骑士:选择弓箭、单手剑、长刀等兵器中的一种,同时击败三名同样拥有武器和全套轻型皮甲的一级骑士,并在力量、耐力方面达到成年男性平均值的两倍。
    三级骑士:与其上相同,但身体素质除力量必须达到四倍以外,其余几项可以酌情降低。
    一级、二级骑士,说白了根本算不上是超凡职业,只要身体素质达标并且拥有熟练的战斗技巧,加上刻苦的训练,普通人也能达到。
    但从第三级开始,就必须有超凡力量的参与了。
    四倍于常人的力量可能有些大力士凭借天赋可以达到,但他们的体型,注定牺牲了战斗技巧和速度,无法达到实战科目的要求。
    只有由肉体产生的血气,才可以毫无副作用的在短时间内刺激人体肌肉,来获得更高更全面的身体素质加成。
    骑士的力量来源于肉体,先是经过训练强壮身体,然后通过大量进食高营养物质比如说富含蛋白质的各种肉类、蛋类,辅助大量训练,借此强迫肉体吸收掉这些营养,进而增强细胞活性。
    接着则是用一种名为导引法的东西,通过大量进食后,消化器官将营养送达全身的阶段摆出各种特殊的姿势,引导出被称为血气的力量。
    然后就是更多的进食、更重的锻炼,让细胞的潜力继续开发,从细胞中引导出更多的能量。
    血气不仅可以刺激肌肉变得更强,同时它也是一种可以实体化的能量。
    高等级的骑士体内所拥有的庞大血气总量以及日积月累得到的娴熟操控能力,可以让他们将血气外放,在一定距离内隔空轰击敌人、防御攻击或者飞行。
    但不像勒斯前世看过的小说那样,血气并不是血红色,只是因为早期的骑士开创者们认为血气的力量来自于血液,所以称为血气。
    高等骑士的血气能够外放出来后,一般都是白色的荧光,少数其他颜色的血气并没有其他作用,所以血气没有属性的分别,也没有什么特殊功法。
    基本上大家都是照着几种只有着些许不同的导引法成为骑士并继续晋级的,但勒斯觉得有些传承久远的骑士家族可能会有一些更具经验性的优势导引法。
    不过这些跟勒斯没什么太大的关系了。
    虽然说骑士的修炼不需要什么悟性和血脉,好像只需要不断的撸铁、战斗、然后吃肉、提炼血气能量便可以了。
    但想要成为三级以上的骑士还真的有门槛,那就是一个人的肉体是否可以吸收更多的营养。
    俗话说干吃不胖,其实这种人要不是新陈代谢很快,就是营养吸收能力非常弱,并非什么大好事。
    就像一个胖子说的,一个把食物变成肉的人,为什么要被一帮只能把食物变成屎的人嘲笑?
    勒斯经过这几年的尝试和努力,结合原主小时候的记忆,发现他并不属于上述的两种情况。
    按照地球的人体医学标准来说,他是一个很健康的人。
    既不会营养流失,但也无法摄入更多身体不需要的营养,甚至包括长时间超负荷训练的情况下也一样。
    简单来说,细胞就这么大,能够蕴含的能量就这么多,不像外面那些妖艳贱货一样给多少吃多少,将自己的肚子撑大。
    身体能储存的营养不够,也就谈不上榨取出血气能量,自然也就不可能成为真正的骑士,这也不是勒斯一个人的问题,大部分人都没有这种天赋,否则这个世界早被上层阶级彻底控制。
    在这个世界,个人武力至上的情况并不绝对。
    一个九级顶尖骑士的战斗力基本也就与千人步兵大队相当,而据他的了解,大陆上的九级骑士加起来也不到一百人,与普通人军队之间的差距非常悬殊,无法撼动普通人阶级。
    可这并不代表骑士就完全为权势服务。
    在以前社会生产力不足的时候,大多数骑士本身就是贵族,因为大部分平民阶层无法提供骑士训练所需的大量食物以及大量的时间,统治这个世界的阶层实际上与骑士这个职业高度重合。
    但不可否认,个体的强大永远是很多人所追求的,人们崇拜强者并渴望成为强者,只要成为三级骑士,上升渠道瞬间就会变宽,原本需要一些运气和等待才能达到的目标很容易就会达成。
    就像菲尔德号飞艇的船长里奥,和勒斯同期入伍,为什么四年之后他已经获得少校军衔,成为军方十三艘军用飞艇之一的指挥官。
    因为里奥出生于一个小贵族家庭,从小培养他的骑士天赋,入伍的时候,他已经是一名即将进行三级骑士认证的准超凡者。
    他的天赋和年龄,在洛兰要塞驻守的整个第一军团二十万人中,同等情况下都找不出十个比他更出色的。
    所以里奥在去年晋升四级骑士后,顺利成为了少校军官,并走到了飞艇舰长这个在军团长重要性不是非常高,但很亮眼的位置。
    如果说勒斯能在仅仅四年中令不少底层士兵羡慕,成为一个低级指挥官像是是轻松的走上楼梯的话,那里奥就是站在手扶电梯上直接抵达的。
    就像他手下的士兵羡慕同样年纪却能领导十多个人一样,勒斯同样羡慕里奥比自己小了半岁却已经是校级军官。
    但勒斯的心态还不错,骑士并不是他在这个世界上的唯一出路,他可是个穿越者。
    “骑士的晋升很难,也不是唯一能获得地位的方法,王国议会长和大部分议员都并非高级骑士,而他们才是控制这个国家最高阶层,少爷不必太过气馁。”班恩带着歉意神色,宽慰道。
    “以前的我可能对此挂怀,但现在我真的不怎么介意了。”勒斯洒脱一笑,“只是父亲他可能会很失望。”
    班恩默默的点了点头。
    勒斯的父亲是在将近三十岁的时候成为了四级骑士,天赋还算不错,可战场上留下的各种暗伤令他很难在骑士道路上更进一步。
    洛斯特勋爵一直希望自己的儿子能成为骑士,在战场上杀敌立功,取得比他更高的军功爵位,那样的话,瓦格纳家才能正式获得贵族地位。
    男爵?商人付出一笔金磅都可以买到,整个布兰提斯的荣誉男爵至少有上千个,只是好听罢了。
    随后两人又聊了聊在不同时期的军队中的趣事,玛丽莲夫人和菲雅带着佣人购买食材回来了。
    管家告辞离开,他要去通知厨房的佣人处理食材,等待夫人亲自下厨。
    勒斯走上三楼,按照记忆中的路线进入了自己的房间。
    三楼卧房的窗户都是朝北,保证屋内的光线充足。
    卧室的面积不小,进门后是一个半隔断的小厅,摆放了三张藤椅和一个小桌,在窗户对面有一张铺着羽绒洁白羽绒被的大床,旁边是一个大衣柜,柜前放着他的行李箱。
    窗前有张书桌,除了一盆装饰性的花草以外空空如野。
    嗯,原主从来不看书。
    卧室内的东西都一尘不染,看来玛丽莲经常派人打扫这里,以防什么时候自己的儿子会突然回家却要住在客房。
    将行李箱放在书桌上打开,里面除了一套换洗的衬衫和内衣以外没有其他的衣物。
    当年参军入伍的时候,玛丽莲给他装了很多衣服,生怕儿子冻着、闷着。
    但到了部队,勒斯觉得自己穿常服的机会太少了,又时常变换驻地,索性就把衣服和当初的行李箱都扔了,对于军人来说私人物品过多,在行军过程中只是个累赘。
    这个皮箱还是他在退役之前买的,为的是装些带给家人的礼物。
    刚把礼物拿出来整理好,后院的碎石小路就传来了马车压过的声音,洛斯特勋爵回来了。
    勒斯便拿着东西下楼,迎接自己的父亲。
    在他从二楼走下来的时候,稳重低沉的声音传入耳中。
    “勒斯回来了?”
    “是的老爷,少爷在朋友的帮助下乘坐飞艇,下午时分到家的。”班恩解释道。
    勒斯直接走下楼梯,看到了大厅中站着的男人。
    洛斯特勋爵的身材高挑,没有这个年纪大规模列装的肚腩和谢顶,淡绿色的短发打理的一丝不苟,勒斯和菲雅的发色就是源自于父亲的基因。
    脸上的褶皱似乎多了一些,鬓角的发丝也开始泛白,但他的眼神透亮,没有一丝浑浊,这说明他的大脑依旧敏锐。
    刚硬的面容从来都缺少必要的表情,严肃、刻板、自信,这是勒斯从原主的记忆中总结出的评价。
    与印象中不同的是,洛斯特勋爵在上嘴唇蓄起了胡子,可能是因为他终于放弃了与年龄的抗争。
    勋爵穿着一身双排扣深蓝色长袖西装,从款式上看,非常接近勒斯身上常服军装的版型,贴身、庄重,没有多余的花纹和配饰。
    “父亲,我回来了。”
    勒斯放下手中的东西,恭敬的行礼。
    “嗯……”勋爵盯着自己的儿子看了一会儿,缓缓点了点头。
    嗯?你四年没见的唯一儿子出现在面前,第一句话就是‘嗯’?
    不说来一个拥抱,至少要说一句欢迎回家吧?
    难怪有些叛逆的原主和父亲的关系不好,看来这个父亲并不明白怎么和儿子沟通。
    如果放在原主身上,这时候估计也就是和父亲大眼瞪小眼了的无话可说了。
    “父亲,我给您和母亲他们带了礼物,班恩叔叔,也有您和伦克的。”
    伦克是班恩的儿子,今年应该十八岁了。
    他的母亲莉莉是玛丽莲的贴身侍女,在她嫁入瓦格纳家的时候和班恩相爱,并生下了伦克,可惜的是,在十多年前,莉莉染上了风寒,班恩和洛斯特竭尽全力也没有挽回她的生命。
    但伦克的童年并不可怜,勋爵安排他和勒斯一起上学,几乎如影随形,是勒斯小时候最信任的伙伴。
    等伦克长大一些之后,在班恩的坚持下,他开始参与瓦格纳家的一些工作,因为驾车技术不错,一直负责他们家的马车,但不出意外的话,最终他会成为瓦格纳家的下一任管家。
    “我也有吗?”班恩有些惊喜的笑了,随即看向他放在桌子上的一堆东西。
    “我猜是这个手弩,说实话,当我第一眼看到您手中的东西时,就喜欢上了它。”
    勒斯笑着点头,拿起桌上的折叠手弩递给他。
    “这是原歌明兰帝国军时期斥候大队的制式装备,红柚木握把,后配的迅豹后腿筋作为弓弦,就算过了二十多年的今天,威力依然很大,它能在三十米以内射穿轻质铁甲和任何皮甲,是我在一个歌明兰地区巡逻侦查时在山洞中偶然发现的遗骸上找到的。”
    班恩根本就没听清他在说什么,而是自顾自的摆弄了几下后拉了拉弓弦,感受一下回弹的力量。
    “很不错,我很喜欢,谢谢少爷。”
    他确实很高兴,以前在军队的时候,他和洛斯特就是斥候,负责清理敌方斥候和岗哨,手弩用的非常好,勒斯在小时候一家人去山中狩猎时,就见识过他的箭术。
    在这一点上,只有二级骑士实力的班恩却远比高他两级的洛斯特勋爵厉害,所以勒斯才选择将这个手弩送给班恩而不是自己的父亲。
    “您喜欢就好,可惜的是这种手弩的箭是特制的,我问了几个军工厂的人都不知道箭矢的规格。”
    “没关系,我过几天去找个铁匠铺,摸索一下就能配出来。”班恩不在意的说道,爱不释手的把玩着手中的玩具。
    这把手弩不光威力大,而且做工精致,在弩身和手柄上都雕刻有花纹,可以说是一件半艺术品。
    “咳咳!”洛斯特勋爵不轻不重的咳嗽了两声,似乎是在表达某些不满。
    勒斯心中笑了笑,虽然他这个父亲不善交流,但是对自己的儿子却并非没有感情,只是表达方式不同罢了。
    刚见面的时候,勒斯清楚的从父亲的眼中看到了欣喜的神色,说完了‘嗯’之后,嘴唇也有些许蠕动,似乎想再说点什么,但最终还是抹不开面子,放不下身为父亲的尊严。
    他从桌上又拿起了一把带鞘短刀,递给了父亲。
    洛斯特勋爵接过来后先是掂了掂重量,比一般的短刀要轻不少。
    又看了看外表,涂了黑漆的牛皮刀鞘,刀柄部位缠绕着同样是黑色的细麻布条防滑,简单来说就是一把黑不溜秋的棍子。
    勋爵的心里有些不开心了,老伙计的礼物他也很喜欢,虽然自己并不擅长手弩,但怎么也比手中的破刀好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