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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9章 结果才重要
    很快,它就散发出中人欲呕的臭味儿。
    千岁捂着鼻子,一脸嫌弃:“不装了?”
    丝芽的情状与原先并无多大变化,沼鲛的面貌本就丑恶,现在不过因为失血而显得更加苍白。但是丝芽原本灵动的瞳光已经隐去,眼神乌沉而空洞:“你们怎么发现的?”
    “早就发现了,你以为自己隐藏得很好?”千岁笑道,“简直破绽无穷,数不胜数,我哪有那么好的耐心给你一一指正?这又不是彩排。”
    话虽这样说,她心里其实恼气得很。
    燕三郎正抓着链坠,木铃铛上闪着只有他们能看见的光,上面那个名字根本还未消失:
    瘟神。
    按理说,瘟神被丝芽从涂云山身上逐出,又被连容生封印,木铃铛交托的任务就算圆满了,他和千岁都该获得奖励才是。
    然而,并没有。
    木铃铛上的光芒依旧闪烁,千岁觉得它刺眼得很,仿佛正在嘲笑她和燕三郎。
    耗费了这么大力气,帮助丝芽弄死了涂云山,可是瘟神依旧活跃人间,因此修补因果的任务根本没有完成!
    纵观事件始末,千岁若还猜不着瘟神到底附在谁身上,也算枉活了这些年头——
    丝芽!
    终日打雁,没料到今回竟被大雁啄瞎了眼。若非有木铃铛的指示,她和燕三郎真要被这头瘟神给忽悠过去了!
    燕三郎忽然道:“温阳镇的瘟疫。”
    然后,他就不吱声了。但丝芽和千岁都明白他意何指。
    是的,这个骗局最大的破绽就是温阳镇突然爆发的瘟疫。如果瘟神是涂云山,根本没有理由在家门口搅起这一场瘟疫。
    镇民是吃了受感染的湖鱼才得病的,而鱼儿是在湖里吃下附著于水草上的圆珠。燕三郎在青谲秘录记载的野史中读过一段话,“瘟神的力量如果增长太快,超过了寄体的负荷,就会诞出疫种以作储藏之用。”
    谁最有可能将疫种藏在水下?反正燕三郎觉得涂云山不大可能,他毕竟是个人类,没有理由三天两头跳湖玩儿。
    燕三郎又问:“为什么杀靳大少?”
    靳大少的死,原本疑点重重,但回溯起来却不难。涂家讨厌他卖莲汀墅给自己对头,却没有杀他的理由。靳大少死于瘟神之手,那时还有醉汉在河边听见了悦耳的歌声。
    丝芽捂着自己伤口:“我进城打探,他望见我出水了。”那天夜深人静,她才游上岸来,没料到靳大少夜遇,所以杀人灭口。如果放任靳大少出去宣扬,春明城定会加强警戒。
    燕三郎忍不住与千岁对望一眼。他们做过无数假设,想过无数理由,却没料到真正的原因是这样简单直接。
    或许,有时候简单即是真相。
    “我又不曾害过你们,何必拼得你死我活?此间事了,我原就打算悄然离开。”丝芽望着两人又道:“倒不如就此收手,皆大欢喜。”这红衣女不好对付,它这副躯体又受了伤害,心里已生退意。
    千岁眨了眨眼,忽然笑道:“你一定不常打架,否则必知一个道理。”
    “什么?”瘟神的确不常动手,它的力量来源于传染和命逝。
    “狭路相逢勇者胜!”生死攸关时,谁先露了祛意,谁就输了!
    放生是不可能放生的,她还等着做完任务结算报酬呢。
    千岁站在岸边的大石上,说话时指尖一松,藏在掌心的一枚圆球就悄悄掉入水里。对于是明胜还是暗算,她从来不在乎。
    结果才重要,过程是浮云。
    这枚圆球只有核桃大小,颜色和外皮也很相似,但是里头全部镂空,正中有个细小光点,肉眼根本看不清形状,但一刻不停地释放蓝白电弧。
    这东西入水之后,核桃半沉,里面的电光瞬间被导了出来。莫看它在核桃里还不到芝麻粒儿大小,扩出来竟然是满潭雷亟!
    蓝光嚯嚯,直冲九霄。原本晴朗无云的天际突然炸出几个响雷,遥相呼应。
    天地气机,亦被牵引。
    立在水中的鲛人,一下子首当其冲。
    不过千岁说话时,她亦是左手一抬,不远处的水面顿时射出七、八支水箭,角度刁钻得很,目标却不是千岁,而是侧击女郎身后一丈开外的男孩。
    她口中议和,不过是惑敌之举。并且她也明白,这红衣女不好对付,攻其必救才是上乘。
    不待千岁救援,燕三郎几个闪身躲了过去,显出了游刃有余,这大半年来在“逍遥游”身法下的苦功终见成果。
    千岁笑骂一声:“小猴儿。”见他比猴子还灵活,这才稍稍放心,顺手扯回骨链,轻轻一抖,它就变作一支挺括的长枪!
    她亲自出马,这小子非要跟来,要是给她拖后腿,看她后头不骂死他!
    水箭没打中人,落在地面上,竟然将石沙俱都染黑,随即这一团暗黑向四面八方扩去,直到十余丈远才勉强停下。
    在这范围内,荒草直接成灰,大树身上长出了斑点,不多时尽数枯萎。
    这团黑气也在迫近燕三郎,但离他三尺之外就停了下来。
    他颈上挂着的木铃铛散发微光,将黑气坚定地挡在外头,令它不得近前!
    千岁终是比鲛人快了半步,这时电光雷亟都在水潭中炸开,将这里布置得仿佛九天雷狱。鲛人只嚎了半声,咽部肌肉被刺缩紧,就无语凝噎。
    体表被电出一层焦碳,她再也坚持不住,往后一仰跌入水中,紧接着口鼻当中逸出一股黑烟,飞快就往岸边逃蹿。
    比起先前从涂云山身上冒出来的,它才叫浓墨重彩,隐隐还分出头颅和四肢的形状,仿佛人类的胞胎。
    这才是瘟神的本体。连容生和陈提辖见到的,不过是障眼法,是瘟神附在匕首上的分身罢了。
    千岁一见便知,这东西自酝魔胎,再过上三年五载定成气候,届时天下生灵才真正有苦头要吃。
    它原本深藏在鲛人颅内,从外表根本辨识不出。只有现在寄体遭受难以逆转的重创,它也匿不住了,这才现形自逃生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