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玉絮喜欢清静,所以许清之把整个叶宅最偏的一间采光好的房间给了她住。
她的房间不但位置最偏、离大厅最远、只有她一人住这儿,也是最静、最没有几个人来的地方,也算是许清之了解她不喜欢被人打扰,所以特意嘱咐了叶家所有的家佣,若非她叫,就别去她房间打扰她,再加上叶家所有的房间隔音效果都极好,所以叶玉絮也更是放肆大胆地在房间里勾引陶垣了。
专挑陶垣腰间的那块痒痒肉狠狠地挠,陶垣不一会儿就败下阵来,也不管自己此前是多么信誓旦旦,而自己又答应了叶敬远什么事,只想就此醉倒在这温柔乡里。
***愉过后,陶垣还是决定先下楼去打探一下情况,以免他俩同时下楼或者叶玉絮先下楼去露了馅儿,可是一想着昨晚叶玉絮才说过她很不喜欢被一个人留在房间里的感觉,眼下却又没了主意。
陶垣不知该如何是好,恰巧此时传来了一阵敲门声。
好在许清之敲门都有一个报备自己是谁的习惯,陶垣听过是许清之的声音之后,才稍稍松了一口气,理了理衣衫之后开了门。
许清之和善的眼神里,在见到是陶垣开门之后明显多了一分惊讶,四处瞧了瞧无人,方才虚着声音问他:“玉絮起了吗?”
“还没呢。”陶垣偏头看了看还在熟睡并且睡得四仰八叉的叶玉絮,别说没醒了,就是一点要醒的迹象都没有,也怪他,昨晚用力太过猛了些,她估计也是累坏了。
许清之看着陶垣望向叶玉絮的眼神那样温柔,也起了调侃他俩的心思,“你昨晚……睡玉絮房间的?”
房间门是他开的,还穿的是家居服,陶垣总不能说不是吧?只能硬着头皮承认,还想摆脱许清之可千万别告诉叶敬远,谁知她倒还先考虑的他们,“你待会儿下楼的时候可小心点儿,他爸爸在大厅看报纸呢,你待会儿从西边的楼梯下去,可别露馅儿了。”
叶敬远让人给陶垣安排的房间在西边,和叶玉絮的房间一东一西,摆明了是不想让两人挨得太近,不过许清之的提议倒是有用,否则陶垣还真就给忘了,从东边楼梯下去的话,一定会被叶敬远怀疑的。
“知道了,多谢伯母。”陶垣当然知道许清之一定不只是因为要提醒他这件事才来的,毕竟他的出现对于许清之来说是个意外,“伯母是有什么事找玉絮吗?我去叫醒她。”
“没什么要紧的事,”许清之叫住正欲抬脚的陶垣,“玉絮起床气重,就别吵她了,也希望你能够多多担待她的这份怪脾气。”
许清之好像没有什么话可以说了,踯躅了片刻后,还是将手里的一方小锦盒交到了陶垣的手上,“这个,麻烦你帮我转交给玉絮,是她妈妈给她的嫁妆,昨日没来得及给玉絮,你们就已经先回来了,所以她妈妈就托我转交给她。”
“嫁妆?”陶垣小心翼翼地接过,捧在手里,虽然很轻,但分量好像值千斤重,“以后还会有机会见面的,阿姨何必这么急着就先把嫁妆给玉絮了。”
陶垣这话并没有别的意思,只是日子还长,唐俏自然有机会亲自将这份嫁妆交到叶玉絮的手上,而不是托人转交。
许清之也懂陶垣话里的意思,确认叶玉絮的确还在熟睡之后,微微叹了口气,“其实玉絮妈妈的情况,并没有预想中的那么好……八年了,连医生都说,就算她现在苏醒过来,但身体的各项机能都在倒退,实在是……不知道能够撑多久。”
许清之越说越觉得惋惜悲痛,几乎就要落下泪来,“她也是……担心自己等不了多久,所以,才会提前让我把嫁妆拿给玉絮的。”
昨日回叶宅的路上,陶垣已经从叶玉絮那里了解到了许清之和唐俏曾经相识的事,也理解许清之言语里的悲痛从何而来,可是既然唐俏并不知道许清之是叶敬远的妻子,那为什么会把给叶玉絮的嫁妆教给她?还是说……的确是许清之对叶玉絮撒了谎?
“别告诉玉絮这些,”许清之掩了掩眼角的泪,郑重地告诉陶垣,“她妈妈的意思是,别让玉絮知道,你们就好好的订婚结婚,她总归是要拼尽全力撑到你们结婚的那一刻的,所以这些伤心事,还是别让玉絮操心了。”
其实不必许清之说,陶垣也没打算让叶玉絮承受这些,只是或许叶玉絮有知道真相的权利,更何况,那还是她的生母,如果有一天被她发现,他们骗她瞒她……陶垣不敢相信叶玉絮会不会崩溃。
但眼下,的确是先瞒着她要好得多。
许清之任务完成了,也交待嘱咐完了,对于眼前的年青人,她虽然并不完全了解他,但就她家玉絮喜欢他喜欢的要命这一点,就已经足够让她对他有好感了。
多好呀,这样年轻的孩子,找到了与自己相爱的人,过上了自己曾幻想过的美好幸福人生,好似也替她完成了梦想一般,她除了祝福,还能说些做些什么呢?
“早些叫醒她吧,咱们还要去a市见你父母,迟到了不好。”许清之的言行里满是对陶垣的肯定,说罢就转身准备下楼去张罗带去a市给陶垣父母的见面礼了。
可又像是突然想起什么似的,迅速转过身去,没了平日里的仪态,赶紧拦住她以为要关门其实并没有要关门的陶垣,“对了,别告诉玉絮这是我拿给你的,我告诉她,她妈妈并不知道我是她爸爸的妻子,所以……你应该懂得这其中的因果吧?”
陶垣懂,因为在叶玉絮看来,唐俏并不知道许清之是叶敬远的妻子,如果许清之只是作为唐俏的学妹去探望她,她也就不会托许清之帮忙把嫁妆带给叶玉絮了。
陶垣还是能够明白的,“那……我怎么说?”
“就说,这是她妈妈托人从医院里带来的,她知道你们今天回a市去不了医院,所以一大早就让人送来了……”这样的理由合情合理,许清之仔细斟酌了好几遍,终于定了下来,“就这么说。”
或许是两人说话的声音有些大,叶玉絮嘀咕了两句,大有要醒的意向,许清之担心叶玉絮会起疑他们之间说了什么,又赶紧嘱咐了两声,“待会儿等玉絮醒了就赶紧下来吃早饭吧,我让人给你们留着。”
送走了许清之,陶垣刚关上门转身,就看见了一脸幽怨没睡醒很不高兴的叶玉絮,坐起身将被子裹在身上,玉颈细长,香肩外露却不自知,睡眼惺忪地揉了揉眼,打了个哈欠,“清姨那么早来做什么呀?”
“也不早了,”陶垣猜想小姑娘一定没有听清刚才他们说的话,走过去揉了揉她的脑袋,“伯母让我在你醒了之后早点下去吃早饭,然后早些回a市和我父母见面。”
睡得蓬松的发丝还是那样顺滑,带有一丝丝花的清香味,是昨夜里的催情之物无疑,还有那脖颈间的吻痕,昨晚好在她还保存着一丝理智,这些个吻痕叶玉絮穿上衣服也都遮得住。
满室里都还残留着欢爱的气息,也不知道刚才一直站在房门口的许清之有没有察觉。
叶玉絮一觉睡到刚才,一直都没穿衣服,现下裹着被子在床上滚来滚去,大有起床气又犯了的意味。
“你先缓缓,”陶垣抓住了在床上滚来滚去的小姑娘,将她掌在自己的身下,自己则悬空于她上方,“我先下楼一趟,以免伯父怀疑。”
怀疑什么?哦!对了,她爸爸现在估计还以为陶垣睡在客房吧?
叶玉絮一想到这儿就觉得好笑,她爸爸不让陶垣和她睡一起,她偏偏就要!现在他们睡一起了,看他能怎么着。
不过呢,她爸爸觉得她不懂事不自尊不自爱就好了,可不能破坏陶垣在他心里好不容易才有的好印象,所以也不拦着,特意嘱咐了陶垣让他从西边楼梯下去,千万别被发现了。
果然是生活在一起那么多年的母女两。
陶垣往西边楼梯去的时候心里想着,她们俩在嘱咐人的时候神态语气都是那样相像。
也多亏了许清之,叶玉絮才能够活得这样自由吧?
下楼的时候叶敬远非但没有怀疑,还让陶垣赶紧去把叶玉絮叫起来,早点把一切都安排打理好,他们也好早点到a市去。
而叶敬远之所以让陶垣去,并非对这种事情不在意了,而是他家宝贝女儿的起床气,在场的除了陶垣,恐怕谁都招架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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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到一切收拾妥当出门,时间还是要比叶敬远预计的晚一些,而时间晚了这件事一多半的原因都是因为叶玉絮太啰嗦,叶敬远就算有怒气如今也只能忍着不发。
叶敬远和许清之坐的是叶宅的车,而叶玉絮坐的则是陶垣开的车,也正好趁这个机会,陶垣将一直揣在兜里的那方锦盒拿了出来递到叶玉絮的手中。
“你说……这是我妈妈给我的嫁妆?”叶玉絮拿着盒子却并不急着打开,在手里仔细掂量了掂量。
她的语气里明显有些怀疑,但陶垣哪里是会因为她一个怀疑的语气就心虚的人,依旧处变不惊地给予她肯定的回答。
“居然才这么点儿?”叶玉絮实在是不敢相信,不是都说妈妈会留给女儿很多嫁妆的吗?她的就这么一小盒?
果然,陶垣还是高估叶玉絮了,“多少都是阿姨给你的,心意足就行,你居然还嫌弃?”
也对。叶玉絮点点头,她家男朋友的话可真有道理。
可在打开盒子的那一瞬,叶玉絮原本玩笑的心情顿时消失得无影无踪。
那是一枚景泰蓝鎏金缠丝手镯,是祖上传下来只传女不传男的古物宝贝,历来都是交给家中长女作为嫁妆陪嫁的饰物,叶玉絮以前只听小姨唐倾说起过,唐倾说她没见过,唐俏也从没说过她有,叶玉絮也就以为这手镯早已失传了,只是没想到今时今日竟然在她的手上。
外婆去世的早,妈妈一辈子没有嫁过人,向来外公还是疼她,还是将这件传家宝交到了她的手上。
指甲大小的鸽血红宝石在晨光的映衬下闪烁着奇妙的红光,缠丝的手艺极妙,尽管过了这么多年,都丝毫不见损坏之处,不过有几处修补的地方,才足以见得这枚镯子的珍贵,那是她的妈妈传给她,日后她也会传给她的下一代的物件,一代又一代,生生不息。
叶玉絮的眼前仿佛浮现出祖上某一位祖先出嫁之时的画面,一袭红妆,从自己的母亲手里接过这一枚手镯,昭示着自己即将为人妻、日后为人母,即将开始一段新的人生旅程。
多好啊。
陶垣自然不解,见本来叽叽喳喳的叶玉絮突然没声了,赶紧询问发生了何事。
叶玉絮满怀欣慰地将镯子戴上手腕,在陶垣的眼边晃了晃,“我们家的传家宝,陶垣,我是真的要嫁给你了。”
陶垣正专注于开车不敢有丝毫松懈,虽然无法看到叶玉絮的神色,但也能感知到她的喜悦,拉过她的手在自己的唇边吻了吻,“是啊,你要嫁给我了。”
晨光的暖意照耀进两个人的心里,叶玉絮心里的那点心虚却也在此刻被逼了出来,“如果我没有在那么多媒体面前说我们要订婚的事,你是不是,就还没打算娶我呀?”
这样的问题令陶垣实在不知道该怎样答复才算是完美的,干脆依照本心,“的确,订婚这件事的确在我的意料之外。”
“那……那我也是为了逼我爸爸嘛,”叶玉絮委屈又心虚,戳了戳陶垣精壮没有一丝赘肉的手臂,“我担心他不同意,所以用这种方法逼他咯!”
“我知道,”陶垣再次握住叶玉絮的手,在手心里摩挲着,严肃而又认真,“意外的确是意外,但我也做好了一切准备,一切迎娶你过门的准备。”
“玉絮,得妻至此,是我的荣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