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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几个小混混嬉笑谩骂着,就要转身离开,可是,邋遢男的手却忽然拽住了混混头儿的裤脚。
    “艹!干他!”混混头儿也是第一次遇见这么不开眼不怕死的,不干他一顿难消心头之恨。
    几个小混混蜂拥而上,拳脚相加,邋遢男却只是护着自己的头,没有大喊呼救,只是偶尔传出闷哼声。
    几个人直到打累了,才一人呸了他一口,谩骂着离开。
    封陌沫站在转角处,可以说是从头看到尾,勾唇轻轻一笑,这个男人,执着的很有趣。
    封陌沫就是个怪人,如果邋遢男转身就跑或是痛哭求饶求救,她都不会多看一眼,只有这种明知不是对手却还要用生命努力的人才会引起她的兴趣。
    两栋大楼间的过道,随着太阳的转移,阳光照耀的地方越来越多,阴影越来越少。
    封陌沫在男人身边站定,看着他困难的盘膝而坐,用手背擦去嘴角的血迹,蓬乱的头发上灰尘更多了一层。
    男人一直低着头,又因为刘海过长,所以封陌沫根本看不清他的脸。
    男人被踢了很多脚,因为他抱着头弓着身子,所以伤多半在背部,咳了两声缓缓气,这才哑着嗓子,对视线中那双黑色运动鞋道,“有事吗?”
    “看看你需不需要帮助。”
    男人嗤笑,“虚伪。”
    封陌沫不以为意,“难道你不需要一份工作吗?”
    男人擦嘴的动作一顿,这才抬头看向面前的封陌沫。
    第一印象,这女人很冷漠,那高大强势的感觉不是因为她的身高,而是来自她的灵魂,阳光就在她身后,他看不清她的样子,却没来由的相信,她真的可以给他一份工作,一份很好的工作。
    而当男人抬头的瞬间,封陌沫却愣住了,这算什么?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此男不是别人,正是她这几天一直在寻找的人――唐朝。
    前世的唐朝封陌沫了解并不多,只知道他原就是b市人,上流社会公子哥,但末世前的他为人比较二,末世后遭人算计,身家全无,又没异能没靠山,沦落到了出苦力吃饭的地步。
    至于他后来是如何一步步发家,重新迈入上流社会,众说纷纭,人们简直把他捧成了神,无所不能。
    两人走出胡同,路过排着长长的队伍向车上走去,一路上吸引了不知多少人的目光。
    封陌沫的形象早已经传遍基地,那一头黑色长发就是她的标志,就算没见过她的人也都知道一定是她,那气质是别人学不来的。
    于是,跟在她身后的唐朝成了让人注目的焦点羡慕的对象,直到他们上车离去,议论声都没有因此而停歇。
    离开佣兵工会,封陌沫又去了军区总部,这几天她每天都要来报道一次,上午十点之前不到,后脚楚老的警卫必到。
    也不知道什么原因,楚老竟然打起她的主意,想让她入伍,职位都给她选好了,特别行动二组组长,而这个二组,是专为科学院准备的。
    她对科学院避之唯恐不及,这老头却直接把她塞过去,还美其名曰,只有成为自己人,才能免去被当做试验对象的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