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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敢杀人否?
    还在叫嚣的麻腩登时愣住,冷汗哗哗的湿了一身,他木木转身,对门口的两人摆出一脸谄媚的笑,想把事情糊弄过去,然而季然已经大步走来,抬起拳头,看看麻腩那张大马猴似的脸,啐一口,又把拳头收起来了。
    就在麻腩心存侥幸的时候,季然一脚踹出,把麻腩踹个趔趄后,紧跟着脚步如穿花一般,倒转身体扫出一脚。
    这一脚带着身躯旋转的力道,稳当当夯实在麻腩的脸上,登时飞出几点黄白的颗粒物体,麻腩喷着血沫踉跄倒地,季然还觉不够,走过去,解下腰间的精铁剑。
    “够了!”进门后快走几步,苏昂摁住了季然的手。
    “苏昂兄……”被苏昂拦住,季然愣神半晌,忽的想起自己现在的身份,顿时满头大汗。
    要是以前的时候,拔剑伤人也就伤了,大不了罚金再做两个月的劳役,可他现在是吏,所谓酷吏无情,酷吏头顶的铡刀更加无情,亭部有自己的一套规矩在,拔剑坏了规矩,吏要被斩。
    方才若是没有苏昂挡着,那他拔剑伤了手下亭卒,按照律令,他要受十倍的伤口,且两个时辰不得包扎,流血也要流死。
    “好险,幸好你拦住了我。”
    束冠都被发内冷汗沁透的季然昂然转身,正色对苏昂拱手,腰肢弯到九十度,又看地上惨叫的麻腩,丢个眼神过去:“怎么处理?”
    “按律法,抢夺同僚财物者,笞刑三十,脸上刻印。”
    一句话吓得麻腩浑身发抖的苏昂接着摇头,拽了季然的胳膊,又扯住对他拜倒的邮卒高歌,一边往外面走,一边道:“但现在没空管他,如今有了高歌,你两人就随我来,帮我出亭做事。”
    “何事?”
    对于季然的询问,苏昂没立刻回答,等走出亭部,苏昂弯下腰,让自己的脸和只有他腰肢高度的高歌的脸齐平。
    他盯着高歌的眼睛,笑问道:“好邮卒,敢杀人否?”
    平白被这么一问,五短身材的高歌缩着又矮了一截,但苏昂揪起他的下巴,看他眼时发现这小子眼神闪烁,但不像胆怯不敢的样子,哈哈一笑,和季然两人分别跨驴上马,小跑出一阵烟尘出来。
    烟尘扑面,普通人肯定要捂嘴遮脸了,身材矮小,以至于更容易被烟尘呛着的高歌却瞪大眼睛,呆呆的呢喃:“亭长大人夸我,夸我好邮卒?”
    在他的记忆里,好像从没有人夸赞过他,连最亲的老爹也整天醉酒,醒了就要半两钱和吃的,也不曾夸赞过他。高歌的眼睛有些湿润,也不揉,就抓住苏昂给他的制式战刀插在腰后,把破旧生锈的柴刀攥在手心。
    又一路小跑,飞快的跟着苏昂两人去了。
    正值晌午吃饭的时辰,三人却没在亭部逗留,而是跑出东山亭的镇碑外,一路南下跑了半个时辰,在一处山林的空地处停步。
    从驴背上下去,也不栓,苏昂找了个干净点的地方盘膝坐下,吩咐道:“好邮卒,去打个野食果腹。”
    山林之中,打野食可是犯忌讳的,邮卒高歌怔了一下,回了句‘得令’,一头扎进了密林中。那边季然把马匹栓在一棵矮树上,走过来问:“你让那小子出去打猎?这山林里的精怪可不会视而不见,咱们有罪受了。”
    “有个听话的好邮卒,怕什么?”苏昂倒显得特别轻松。
    两人饮酒笑谈,酒是美酒,醇香入腹也是涨人豪气,他们的精铁剑都在身体一边,随时能拔剑斩出,而没过多久,不远处传来淅淅索索的声响,矮小的邮卒扛着一只雄鹿快步奔来,雄鹿脖颈上有刀口,邮卒一边跑着,一边把伤口撕扯拉大,仰头饱饮雄鹿鲜血。
    瑶国百姓以为血是不祥之物,士、大夫、卿这些有爵位的从不饮血,皆是以肉食飨之,但对邮卒高歌来讲,鹿血可是大补,而且他如此做,也有别的目的在。
    跑到苏昂面前,亭卒高歌把雄鹿放下,尸体还没落地,就见刀光乱闪,雄鹿落地已经分开了皮肉,甚至把最好的鹿腿切削成块,这刀法如同庖丁解牛,引得苏昂和季然大笑称赞。
    被称赞的高歌脸色通红,不好意思的笑了笑就把鹿皮拿起,往身上一卷,转身往东山亭的方向离开。
    “好邮卒,不急,坐。”苏昂拍了拍身边的地面。
    卷着鹿皮满身是血的邮卒立马停下,虽然纳闷,还是怯怯的坐在一边,他性子懦弱,但也有好处,听话,引得季然也往这看了一眼。
    山风吹散了血腥气,季然嗅了嗅,只觉得有股铁腥的气息,对苏昂问道:“苏昂兄,你是想试试自己的诗词?”
    “待会再说。”苏昂微微摇头。
    倒不是想试试自己的力量,而是想看看高歌这个人,事情显而易见了,这个身材矮小、性子自卑的邮卒,确实如同老田典说的一样,不怕见血。
    可见血就是不详,后面的事情,还得看情况处理一下。
    在瑶国,行道难、山林危、荒野险,这九个字可不是说说就完了那么简单,就好像镇碑会压制鬼灵精怪一样,在山林荒野,人族也不能肆无忌惮的猎取野食,因为在鬼灵精怪的认知内,山林和荒野是属于它们的,里面的食物也是而且只属于它们的。
    其中的矛盾尖刻,甚至造成了,瑶国压根就没有‘猎户’这个职业的概念!
    随着山风吹拂,慢慢的,血腥味开始淡了,但在林深树茂之处,远比野兽更可怕的闷吼此起彼伏的响了起来。邮卒高歌抓紧柴刀,紧张得掌心冒汗,苏昂和季然却是微笑着把携带的青竹简放在一边,模样还挺悠闲。
    手里把玩佩剑,季然笑邮卒道:“小子,你的实力比我等二人都强,你怕个什么?记住,自信者治人,自卑者治于人,你见哪个发号施令的不是信心远超常人?”
    我的实力,强?高歌愕然瞪大眼睛,还傻乎乎的点头。
    而此时苏昂笑了,凑趣道:“古人言十人出一豪,百人出一杰,千人出一英,万人出一雄,你这豪士十人里才出一个,怎么还不是什长呢?”
    “县公大人安排我辅佐于你,你不做百人将,我怎么做了什长?”
    正说笑时,呜呜的兽吼声逐渐近了,远处的草丛颤了一下,季然昂然站起,一手抓着青竹简,一手持剑,浑身的肌肉都瞬间绷紧;邮卒高歌也弓起身子,柴刀在手,气势陡然不凡。
    同样抓住精铁剑的苏昂也缓缓站起,一副警惕模样在看见来客时忽的大笑:
    “白鬃前辈,咱们是好久不见!来来来,今日有酒有肉,送于白鬃前辈,以谢当日护送之恩!”
    前方不远处的荒草从中分开,那走出来的苍狼步伐沉稳,四肢着地也有苏昂肩膀的高度,再看那灰白里有些亮银色的毛发,不是当日护送他到陈安县城的苍狼白鬃又是谁来?
    低沉吼了几声,白鬃矫健的甩了甩头,周围的兽吼立马停止。它走上前,看看地上一块不缺的鹿肉,闷闷的道:“山林的野食,你能吃,他们不行。”
    “晚辈还有事要做,这肉这酒,只是孝敬前辈您的。”
    把鹿肉往前一推,又把剩下的美酒全部卸下,苏昂翻身上了驴背,又招呼季然和高歌两人:“还愣着做什么?陪我去做件事。”
    “啊?”
    性子懦弱的高歌本能的低头跟上,那豪士季然,却诧异的看了眼白鬃,这才去牵吓得四蹄发软的马匹。
    就这样完了?山林捕猎犯了忌讳的他们,这样就可以走?
    他忍不住问了一句,苏昂就笑着回答:“当然可以走,还要去办事,去做件卡在我心里很久,没能做却一直想做的事情。”
    没错,去做件事,小奴鸢在南宁里太久了,不知道吃了多少苦。
    早在得中县考魁首时,苏昂就想着接小奴鸢回来,但那时自己的本领不够,又怕左更狗急跳墙,硬是伤了小奴鸢,如今自己点燃八把文火,有理解通透的诗词和血中无常扇,再加上出身任侠世家的季然,差不多可以试上一试,再加上个听话的好邮卒,那就完全够了!
    为了这件事情,苏昂甚至没在东山亭的镇碑上留下名字,也就没正式上任,为的就是打左更一个措手不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