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双击屏幕即可自动滚动
自封为王
    挖回来的竹笋,简初晴在连着吃了两天之后,就不再煮来吃了,一人一鸟都有些吃腻了,再好吃的东西,也架不住一日三餐的吃啊。
    剩下的她直接煮了晒在外面,然后又去挖了几个回来,泡制了两竹筒的酸笋。
    现在天气较前面热了,白天变长了,有更多的时间干活。简初晴就去挖了不少野菜回来晒干,比如蒲公英,鱼腥草,车前草,艾草等等。这些都是药材,晒干了备用。
    在这个无医无药的地方,她要凭自己微薄的一点常识给自己备些简单的日用药材。这些可以治个感冒,上火喉咙疼,拉肚子什么的。
    很快的,半个月又过去了,天气也越来越热了,有进入夏天的感觉。简初晴总算有时间给自己做一张竹床了。其实,一发现竹子她就想给自己做张竹床子,天天打地铺,真的不舒服。可是,她没时间,其他的东西都比床需要的更加的急切,就只能一直拖着。
    做竹床需要比较多的竹子,她再一次带着小红去砍竹子,并有这一次她还特意让小红顺便去林子里多转转,看能不能找到些蛋类和别的食材。
    天天吃鱼,吃鸡,她也吃腻了。而且她觉得这里鸟多,野鸡多,应当是有不少蛋可以吃的。
    竹林这边还是很安全的,简初晴来过好几趟了,没遇上任何危险。所以小红也很放心的飞进丛林里去寻找简初晴要的东西了。
    没过多大一会儿,它就回来了,兴奋的叫上简初晴。
    简初晴跟着它往林子深处没走多远,就看到草丛中的一窝野鸡蛋,有五个,她也高兴坏了,连忙捡到篓子里,还问:“还有吗?”
    小红摇头,它也是看到一窝蛋就回来叫简初晴了。因为用爪子和嘴巴,都不好捡蛋,它怕自己弄破,这也是它以前没注意过蛋类的原因。其实它经常捕食,有的是机会找到这些蛋类。
    不过简初晴明显觉得蛋太少了,希望能多捡些,小红就干脆飞到大树上去盗了几个鸟窝。
    它现在出门都会带上简初晴给它编的那只小篮子,它飞到鸟窝里,直接把蛋往篮子里滚,连盗了好几个鸟窝,捡到的大小不一,花纹各不同的好几窝蛋。其间,它还弄碎了好几个蛋呢,不过它也给每个窝里都剩下了两个蛋。
    这一天的收获比往常都多,简初晴很开心,回程中还挖了两把野韭菜,准备回来做炒蛋的。野韭菜很多,她除了偶尔挖一点尝个味儿之外,平时根本就没理会过。因为她没有配韭菜的食材。
    野韭菜这个东西,虽然好吃,但她没有主食,也没有蛋,弄回来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吃,也就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它变老了。
    她准备等它们老了,去挖点地下面的小籽粒回来晒干当调料用,和葱蒜有相似的作用。放在菜里,增加香味,也可以除腥。
    简初晴背着三根竹子,还背着半篓子蛋和三个竹笋,一路走的很艰难,又累又渴又饿。虽然中午吃过烤鸡了,但干着重体力活,总是饿的格外快。
    经过一簇龙葵地时,她停下来,在野草丛中寻找食物,现正在它们果子的成熟期。这些小小的黑黑的果子,酸酸甜甜的,还比较好吃呢。
    简初晴摘了一大把,拿出水筒倒了水,清理了一下,就开吃了。小红见她吃,自然也不落后,直接站在一植比较高大的龙葵边上一粒一粒的吃了起来。
    它还是第一次知道这东西居然可以吃,这么小的果子,它以前都没关注过。
    可惜的是,这个小果子实在是太小了,小红吃的很不耐烦,和绿豆差不多大小的果子,就是简初晴都得摘好一会儿才能摘一把,而一把全部塞进嘴里,也不过刚刚吃一大口而已。
    龙葵果这个东西,也就是小孩子们没事干才来摘下吃的。简初晴记得自己小时候经常干这个事。大人谁耐烦吃这个啊。小孩子们也不是为了填饱肚子,多半也是好玩。
    不过,这种酸酸甜甜的味道,两人都很喜欢,而且也很补充体能。
    一人一鸟在这里吃了好一会儿的龙葵果子,才继续赶路。
    这一片空地,真的已经如简初晴当初所想的一样,变成了一片草原。中间除了一条简初晴为了方便自己去砍竹子,而特意留出来的路之外,其他地方的野草已经长得有半人高了。她现在也不管它们了,只是在需要柴草时,偶尔就过来割几捆,还一直紧着自己田附近的割。所以靠近林子这边的野草,都长得十分茂盛。
    看到自己拥有这么大一片的草原,森林,简初晴突然觉得自己现在是个大富翁了,领地还蛮大的嘛。
    所以,她笑着和小红说:“小红,你以后就叫我领主吧。”
    小红惊讶的看了她一眼,没明白她的意思。
    简初晴继续说:“我就是这一片土地的主人。我占地为王了。恩,你可以叫我大王。”
    领主什么的,比较别扭,还是大王更加直接。
    小红这回听明白了,却只给了她一个白眼,还想当大王呢。
    它在心里吐槽:“就你这能力,能当大王吗?你该叫我大王才对。”
    可惜的是,这些心里话,它讲不出来,也无法表达出来,所以简初晴愉快的决定了,“小红,从今天开始,你就叫我大王了啊。”
    说着,她又苦恼起来,因为她不知道该给小红封个什么官?毕竟大王总得有近侍的嘛,而她身边也就小红一个人,不一只鸟人啊。
    “小红,你想给大王当什么呢?侍卫长?将军?还是……,哦对了,按你的能力,你应当比较接近管后勤的职位,干脆就叫你粮官。”简初晴边走边念叨个不停,说到粮官这个词,自己都觉得好笑。
    拿一只鸟当自己的粮官,也只有她干得出来。但偏偏这只鸟确实担得起,因为她吃的多半东西都靠这只鸟弄来的啊。
    小红早就飞远了,反正它也无法反驳,只有干脆不理会这女人的鬼话连篇。
    简初晴就靠着自己封的大王,保持着美滋滋的心情,肩扛手提的背着一大堆东西,都不觉得累了。
    ※※※※※※※※※※※※※※※※※※※※
    走过路过的,出来冒个泡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