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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一章父亲出现了
    婚宴自然是要在自己家的餐馆举行了,林天佑、林廷轩、林恒远,林家祖孙三代人都来帮忙,再加上彩春一家人的鼎力相助,张小蕙虽然是第一次以“家长”身份操持大事,也算是有条不紊的。
    狄老师跟林恒远虽然只见过几面,但不知道为什么特别投缘,所以,林恒远很荣幸的成为了伴郎。他穿着一身闪瞎人的宝蓝色西装,成为婚宴上最特别的存在。
    那个时候的婚宴就纯粹是宴席,礼钱前一天在家里已经收过,客人们都是按礼单上的名字请的,大家直接过来吃饭,新人给大家敬酒。然后,能喝的再喝个一醉方休就可以了。
    不像张小蕙重生前,结婚举行的叫婚礼,要有主持人说吉祥话,要表演节目,要讲述恋爱经历什么的,太麻烦了。
    即使只是纯吃喝的婚宴,也有很多意想不到的麻烦。
    比如,一向不喝酒的林恒远被人灌的酩酊大醉,众目睽睽之下就要拥抱她,被她狠狠踢了小腿,这才罢休。不过,他这一出格的行为,还是惹来了好多人善意的嘲笑。
    再比如,小兰为了省钱,买了双特别便宜的婚鞋,结果,刚敬完酒,鞋跟就断掉了。
    按照规矩,新郎新娘敬完酒不能离开,新郎要跟关系要好的狠狠喝一场,新娘子得陪着,完了还不能坐车,得脚踏实地,一步步走回家去。
    “姐,这可怎么办?一会儿我怎么走啊?”小兰哭丧着脸,手里拎着断掉的鞋跟。
    “跟你说买双稍微好点的,你就是不听。”张小蕙埋怨她。
    “就穿一天而已,买那么好干嘛?可是谁知道,这鞋质量会这么差啊,连一天都没法坚持。”
    “唉!”张小蕙无奈地叹口气,“我去给你再买一双吧,反正这里离商场也不远。”
    “别,我为了省钱才买便宜鞋。你再买一双,就等于买了两双鞋,就为了穿一天,太浪费了。你还是拿到鞋匠那里粘一下好了。”
    张小蕙哭笑不得,“你干嘛要抠成这个样子?我给你买,不用你花钱。”
    “你的钱也是钱!”小兰一脸严肃,“你最大的毛病就是爱乱花钱。我嫁人了,没人管你了,你自己得多管着点自己。该花钱的地方狠狠花,该省的地方一定得省。”
    你买鞋的时候为了省钱,最后弄的多买了一双鞋,这到底是在省呢,还是在变相浪费?
    张小蕙在心里吐槽。
    不过,今天是妹妹大喜的日子,怎么着她都得让她开心,吐槽归吐槽,最后,张小蕙还是尊重妹妹的意思,把鞋子拿到鞋匠那里修了一下。
    修好鞋子,她拿着往香苑的方向走。
    远远的,就看见一个男人趴在窗户上朝里面张望。
    干嘛的?
    张小蕙的心里“咯噔”了一下。
    她以为是小兰的那个垃圾前男友又追来了,越走近,越发现不像。
    这背影,根本就是个大叔,那垃圾男友再不堪,变化再大,也不会一下子成这样。
    张小蕙站在大叔身后,冷冷地看着他,谁知道,对方实在是看的太投入,根本就感受不到她的眼刀。
    变态啊,一群人在那里吃吃喝喝的到底有什么好看的?
    无奈,她只好开口,“这位先生……”
    男人回过头,张小蕙全身的血液一凉,“你……”
    “是我,小蕙,我听说小兰今天结婚,就过来看一眼,看一眼我就走。”男人一脸的苦相,嘴唇痛苦的翕动着,像极了一个失去对女儿的探视权的可怜的父亲。
    只是像而已,事实就是,是他自己抛妻弃女的。
    生活在这么个小小的县城里,这么多年对自己的三个孩子不闻不问,现在,这又唱的是哪出?
    张小蕙想把这些尖刻的话扔给男人,让他羞愧,让他识趣的自己离开,然而,她说不出来。
    男人看起来生活的特别不好,瘦到皮包骨,脸色是一种怪异的黑。头发脏兮兮的,衣服油腻得仿佛是从炸面果子的锅里捞起来的一样。
    到底,是自己的父亲啊,他春风得意六亲不认的时候,她当然恨他,可他以这么一副落魄样出现的时候,她真没法完全无视。
    “快要过年了,你好歹让你家里的那个把你的衣服洗干净再上街啊。”张小蕙忍不住说。
    男人的脸上露出受宠若惊的表情,女儿这冷冰冰的话,在他眼中已经是对他的“温暖关怀”了。
    “唉,谁会给我洗衣服啊,在外面的这些年,我就连个内裤都是自己洗的。”
    “是吗?那又能怪谁呢?心甘情愿给你洗了几十年衣服,打算继续给你洗下去,洗一辈子的人被你给打跑了。”张小蕙尖刻地说。
    果然,即使过去这么久,她也没办法跟这个男人心平气和地说话。
    男人的脸上露出尴尬到不行的表情,右手的手指无意识地在手心搓来搓去,就好像,他知道自己曾经做了多么丢脸的事一样。
    张小蕙看得很明白,男人一半是羞愧,另一半则完全是在演。
    他就是那种表演型人格,不过,他的表演总是带着目的性。
    这一次,他的目的是什么,在他张口说话的那一刻,她似乎已经猜到了。
    “我早上刚回来,钱都被人家给拿走了,想给小兰买点首饰什么的当陪嫁,可是没办法啊……”
    “不用!”张小蕙打断他的话,“办嫁妆的钱小兰自己赚够了。”
    “我知道,我知道,小兰很能干,你也很能干。可是,我是当父亲的人啊,女儿结婚,再怎么也得有点表示。”男人扣扣索索,从贴身的衣兜里摸出一个小盒子来,“这是我在深圳买的金项链,本来是给你们的礼物,一条给你,一条给小兰,男款的给小龙。我不知道小兰结婚,我要知道的话,肯定给她买一整套首饰。现在,这三条项链就都给她当个陪嫁吧,她找的那个男人不是带着个孩子吗?这男款的项链就给他带。过完年我还去深圳,等明年过年回来的时候再给你和小龙买礼物。”
    所以,他刚刚说的回来是指从深圳回来?听这口气根本不是去那边出差或者旅游,而是打工去了。
    可是为什么?放着好好的铁饭碗不守着,竟然跑去打工了?
    这个时代是有“下海潮”,大家纷纷放弃体制内的工作跑去商海捞金,但以她对她父亲的了解,他不可能主动去的。
    首先,他懒;其次,他没韧性,吃不了苦;还有更重要的一点,他习惯了在体制内当“大爷”,不可能低下“高贵的头”,去当一个打工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