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原主唐冰絮去学校的必经之路上,新搬来了一户人家,那户人家养了一条高一米的大型犬。
原主唐冰絮小时候很胆小,当场吓得直哆嗦,根本不敢过去。
就那样一个人在那里瑟瑟发抖,像个可怜的小猫。
眼看着要迟到了,眼看着面前大型犬‘汪汪汪’狂吠着,原主唐冰絮被吓的眼泪在眼眶里打转。
就在这时,九岁的他来了。
他是常煜。
常煜看看狗,又看看可怜兮兮的原主,他不假思索的走过去,一把牵起原主唐冰絮的手,大步走了过去。
即便原主唐冰絮被吓傻了,被吓得两腿发软,根本走不了,常煜还是这么拉着浑身僵硬的她,一步一步走过了这条路。
虽然一路上都没说话,常煜却把原主送到了学校。
这里要说,原主的爸妈唐父和唐母比较极品,学习国外的教育,说小孩子要自立,不去接送上学前班,自己上学自己回家。
原主唐冰絮悲催了,晚上放学的时候出来,突然看到,常煜在门口等她。
原主没吱声,常煜也没说话,一把拉起原主的手,领着她路过那大型犬,把原主送回了家。
第二天早上,原主出门,也看见了常煜在家门口等着他。
放学,常煜等在校门口。
上学,常煜等在家门口。
就这样连续过了半个月。
两个人都习惯了,
常煜开始很自然的牵起原主的手,两个人手拉着手,原主从原本的不敢吱声,到这半个月以来说出的第一句话——
“谢谢。”
常煜愣了愣,回眸看着原主唐冰絮,露出洁白整齐的贝齿,“不客气。”
那之后,原主和常煜有说有笑,每天一起上学,一起放学。
常煜渐渐了解到,原主唐冰絮喜欢吃绿豆糕,便隔三差五的给原主买,原主高兴的不行。
“叫我小絮吧,我爸爸妈妈都这么叫我。”
“那你也叫我小煜吧,我爸爸妈妈也都这么叫我。”
“嗯,小……小……”原主唐冰絮红着脸,极为害羞,“小煜。”
常煜笑眯眯的,原主也跟着开心笑了。
从学前班升学到一年级,二年级,从五岁到八岁,原主几乎跟常煜每天都见面。
“小煜,你说人死了会有灵魂吗?你说,人死了会去哪里啊?”
“怎么突然说这些?怎么了吗?”
“没有,就是很好奇。小煜你说,我如果正在解剖尸体,结果尸体的鬼魂就在旁边看着,你说这样是不是很恐怖?”
“噗……小絮你说什么啊!哈哈哈哈……”常煜捧腹大笑起来,“你的脑洞未免太大了吧!不过你刚才说解剖?你要解剖谁啊?”
“任何人。我要像我爸爸一样,做一个法医。”
“是吗?”
“那小煜你呢?将来当什么?”
“既然你是法医,那我就当……就当警察好了!这样咱俩就可以一起出现场,在一个办公楼里工作,永远在一起啦!”
“嗯!”原主唐冰絮幸福的笑了起来。
美好的生活持续着,但是很短。
某一天,也就是5,18的案子发生了,严露露死了,唐父身心俱疲的回家。
原主在房间里偷窥,看着唐母和唐父二人的激烈谈话,唐母抱怨唐父只顾着工作不顾家,唐父心很累,辩论自己没错。
最后,唐母一气之下提出离婚。
原主看到这些,只是默默地将门关上。
当天晚上,她从卧室窗户跳出去,跑到隔壁常煜卧室窗前,常煜看到了她,拉着原主进屋了。
原主忍不住在常煜卧室里大哭,常煜温柔问她怎么了。
原主唐冰絮这才抽泣道:“爸爸妈妈不要我了,他们要离婚,我没家了,以后,我要孤孤单单一个人了。”
常煜笑着帮她擦去眼泪,“怎么会是一个人?你不是还有我呢吗?万事有我在啊!以后咱们俩在一起,咱们俩结婚,永永远远在一起。”
“结婚?”原主懵懵懂懂,只是看着常煜那灿烂的微笑,不由得,她觉得心里好暖好舒服,用力点头,“嗯!”
却不想在那之后的不久,常煜在陪伴原主唐冰絮放学的途中,因为突然下雨,只有从校务处借来的一把伞。
常煜怕原主淋湿,将大半个伞罩住原主,而他自己半个身子都被淋湿了。
大病一场送医院去了。
原主唐冰絮自然心疼加内疚,去买了鲜花和水果打算晚上放学去探病。
等到日落,原主拿着鲜花水果,穿着她最喜欢的粉红色连衣裙,走在那放学的必经之路上……
而常煜,拿着亲戚从国外带来的美味绿豆糕,迫不及待的要去找原主,要给原主一个惊喜。
一个在马路牙子上准备过马路,一个在人行道上快跑着。
而那四十岁左右的老太太,正手握方向盘等在岔路口。
几乎是电闪火石之间,原主过马路,老太太发动车子冲过去,常煜在后方目睹一切,他不管三七二十一,几乎是本能的就朝原主冲了过去!
从背后一把将原主推开,那辆车的车头,就不偏不倚的重重的撞在常煜身上。
原主被推倒在地上,她挣扎着起身,四面八方传来人群惊愕喊叫的声音。
原主目瞪口呆的回头看去,映入眼帘的是一大片殷红鲜血,红的刺眼,在夕阳余晖的照射下,闪着骇人发慌的光。
原主的目光往上,看到了倒在血泊中的人,还未等得及她哭喊出声,她已然眼前一黑,脑子一片空白,晕死过去了。
等原主再醒来,已然……什么都不记得了!
全部的记忆,如今都恢复了,全部都苏醒了。
唐冰絮赫然这一切的经历,心里突然变得很难受,也不知是她自己觉得难受,还是原主的情绪搞的鬼。
“小絮姐姐,小絮姐姐……”
一声声的呼唤传来,唐冰絮醒了过来。
她睁开眼睛,看到的正是常煜那张紧张的面容。
那之后的常煜自然是变成鬼魂了,而且还恢复了之前的记忆。
自己是鬼王,自己只是闲的没事投胎当人玩玩,结果万万没想到还爱上了一个小丫头。
怪不得,原主从那以后,七年时间,跟一个男人黄一个。
男票不是磕破头皮就是筋断骨折,总之是一个比一个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