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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鼠良遇16
    蜀孑落枕了,一早起床脖子就扭不过来,刀割似的疼,疼得他扯着嘴巴嘶嘶地抽,连早饭都没吃。
    易笙倒是一夜无梦,睡得挺安稳。
    彩萍烙了十张饼给他们带路上吃,马车停在城里的客栈,得先过去取车才能上路。临行前蜀孑提来一袋东西,是昨天买了带过去给李三的那袋米面。蜀孑交给王和夫妻俩,表情有点古怪,像很郑重,又很突兀的交代了一句:“别分给邻里乡亲,留自己家,你俩吃,吃快点。”
    是很普通的小米面,没什么特别。彩萍想着这是人家的一片心意,所以才这么郑重其事,赶紧点头应承,谢道:“听着了听着了,就我们俩吃,不给别人。”
    今天蜀孑真的挺奇怪,一直躲着人,尤其是对易笙,别的不说,只要俩人目光很正常的一对上,他就雷劈似的立马弹开,看都不敢看人家一眼,弄得易笙摸不着头脑,还以为他是怎么了,不免要问:“你……没事吧?”
    蜀孑只管拨浪鼓摇头。
    他嘴里应着没事,可在旁人瞧不到的地方——比如耳朵尖,早猫挠一般的红了起来。
    昨晚他过分了。
    漆黑陌生的房舍,身下被褥暖烘烘的,以前一个人睡的时候没觉得这么暖和……蜀孑不受控地翻了个身,正对上易笙的脸。
    他们离得太近,吞吐的呼吸都能拂到对方脸上。蜀孑眨巴着眼睛,头一回自己被窝里躺着另一个人,那人像有不可名说的魔力,勾住了他,让他转过来后就没办法再挪动一下,哪怕压麻了身子也要一直这么看下去。
    不是之前没细瞧过这张脸,易笙长得好看,是一种很特别的美,一般男子少有的美。蜀孑初见他的时候就曾被这种美惊到过,但两人小半年相处下来,按说也该看习惯了。蜀孑没想到会有这样一天,比如今晚,那种被吸引、被勾住的感觉会突然苏醒过来——他想摸一摸易笙。
    这个念头刚蹦出来他就狠狠掐了一把自己的人中。
    蜀孑手上下了死劲,掐得自己张着嘴巴吱哇乱叫,才把那股想摸人的冲动一点点捺下去。
    可很快又燃了起来。
    蜀孑感觉自己快疯了,他不知道这是怎么了,他毛病了吗?神志不清了吗?为什么好端端的想做这种羞耻的事?
    可他就是不受控,一只手掐着鼻子下边的肉,另一只手像不是他的,慢慢从被窝里伸出来,然后稳准狠地、不受干扰地贴上了易笙的半边脸。
    触手温软,细腻如绸,这感觉……也太奇妙了!
    他以为到此就会点到为止。
    结果那手还来劲了,在易笙脸上划了一下,倏地就往他脖子上走。滑过下颌,走到脖颈,停在了一颗精致得喉结上——“嗡”地一声震响,蜀孑瞪大了眼睛,无比清楚地听到脑袋里有根弦似的东西颤了一下,那只贴在易笙喉结上的手跟着轻轻一按,滑到了下面的锁骨上。
    易笙衣服因睡觉翻身而松开了一大片,两根纤细的锁骨此刻堪堪暴露在空气中。
    蜀孑两眼泛着古怪的光,一瞬不瞬钉在那片洁白的皮肤上。
    孔暄在外头敲门的时候蜀孑已经蹲在床边反省了快一个时辰。敲门声不小,但只有他听得到,郁闷地抓了一把头发,起身过去开门。
    孔暄一脸八卦,急躁躁推开人想往屋里看,嘴上还喋喋不休:“快让我瞧瞧,是那个唱傀儡戏的吗?你俩睡一张床啊?哇,我是不是不该知道这么多啊!”
    蜀孑这会儿没心情闹,把人推出屋,揪着肩膀带到一片没人的地方:“弄到了?”
    “你小子走运,这回陛下没跟你计较。”孔暄巴巴地说着,手往怀里掏,掏出来一只荷包大小的口袋,扔给蜀孑道:“就这么多,老君说管够了,反正陛下点头的,他不敢不给。”
    蜀孑翻开口袋往里看,一团细沙一样的粉状东西,米黄色,混在小米堆里很难认出。他苦恼了一宿的脸上终于有了点高兴的神采,问:“一包就够?”
    “废话,这是仙药,你当喂猪的草饲料啊?”孔暄嗤他,想想又道:“再说了,你不是说生一个就够了?这就是生一个的量。老君不会糊弄人的,保准让那两口子一吃就怀上。”
    这一桩还得退回到昨天晚饭前。
    彼时蜀孑料理完李三,心上过意不去,总觉得该补偿馈谢些什么给彩萍夫妻俩。思来想去,送金送银都不如送一个两口子最想要的东西给他们——一个孩子。一个真正属于他们的孩子。
    夫妻俩成亲逾十年,不管是谁身体不行,只需仙药一剂,都能药到病除。这么想着,待天彻底黑透,蜀孑叫来一天到晚貌似都很闲的孔暄,因由大概说清,孔暄也觉得日行一善不无可为,便替他跑了一趟九重天。
    老君的丹炉房里什么灵丹妙药都有,但想拿药,光靠孔暄一张嘴去软磨硬泡还是不够的。孔暄按蜀孑的意思去找天君,天君嘛,急凡人之所急,解凡人之所难,若连他都不点头,那还怎么给众仙当表率?于是,天君陛下难得没打短,也没让蜀孑再拿挨鞭子来换,吩咐老君抓一把生子的药交给孔暄,事不宜迟的送下来了。
    孔暄剥着指甲好奇地问:“这东西好歹是药,你打算怎么送给那两口子?”
    “掺米里,他们发现不了。”蜀孑早有计划,他把给李三买的那袋米拿来了王和家,一会儿回去把药掺好,明早就给他们。
    孔暄摸摸下巴,想起蜀孑刚才走路的时候姿势有点怪,他这人联想能力非同一般,顺着就问出了口:“你腿没事吧?”
    蜀孑被他问得莫名其妙:“什么腿?”
    “有点瘸啊,”孔暄意有所指的扫一眼他大腿根,嘴上扯着坏兮兮的笑:“怎么伤的?大半夜的伤了腿,该不是被窝里……”
    “少胡说八道,天法罚的。”蜀孑摸了一把自己的屁股。
    “好端端的天法罚你做什么?”孔暄奇了。
    还不是那个李三。蜀孑憋屈,上回他打了小乞丐阿钊,没走出两里地脸上就多了一道血口子。这回替□□道惩戒李三,没想到天法把这种事也算进了“不能对凡人动手”里,生生给了他两藤条,全抽在屁股上,就在他……在他……
    在他鬼使神差拨开易笙的衣领,贴在那片嫩白的皮肉上亲了一口的一瞬间。两鞭子藤条不偏不倚,一瓣屁股一条杠,疼得他躺都躺不住了,掀开被子就滚下了床。
    后面这段蜀孑没好意思说,不耐烦地捡了两句不痛不痒的,打发走了孔暄。
    马车驰骋在郊外的官道上,清风徐来,车檐上的角铃被吹得叮当响。蜀孑负责驾车,易笙带着俩娃娃坐在车厢里,临出发前特地给孩子们买了许多玩具和吃食,就怕长途奔波嫌闷。
    安怀郡距离永城有五天的路程,为了早点到,易笙提议路上不做逗留,好风光也不看了,除了晚上打尖住店,白天都是在赶路,中途还换掉了一匹体力跟不上的马。也因着这点提醒,易笙方留意到蜀孑的气色似乎不大好,脸上白苍苍的,嘴唇也裂出了好几道纹。
    易笙惭愧,这晚他们在驿站住店,等安顿好两个孩子,他亲自下楼打了热水上来,端着木盆蹲到蜀孑身前,要给他泡脚。
    “停停停,可使不得!”蜀孑拉过易笙让他起来,自己把鞋袜脱了,舒舒服服地泡进热水里,顿时浑身都纾解了,恨不能叹一口长生气。
    易笙去给他到包袱里找袜子,嘴里念道:“都怪我,心急着去安怀郡,才一路不停歇的让你和马儿都累着了。”
    蜀孑泡着两只脚,赶车确实累,也饿,等不及小二把饭菜送上来,抓过桌子上的点心就大口吃起来:“其实我也想早点到地方,好把这俩哭包送给她们爹娘。太吵了,隔一个时辰就哭一次,也就你有这份耐心哄。”
    易笙给他倒茶,微笑道:“稚童小儿,不是哭便是笑,你小时候也这样过来的。”
    蜀孑心道我小时候就是只小耗子,哪有那工夫哭啊笑,都是躲着捕猎的天敌,一个人——啊不,一只鼠藏在树洞泥地里,吸天地之精华,汲日月之灵气,吃着虫子喝着溪水长大,等修成人形时已经是个十七八岁的少年郎,错过了童年期,也错过不少当人的体验。
    迢迢路远,马车迎风奔驰,顺利在第五日夕阳坠落前进到安怀郡。
    安怀郡在宁城东南方,与蜀孑之前规划的往南走的初衷算是一致。安怀三面临海,一面傍山,刚过三月中旬天气就热得不行。蜀孑找了家客栈落脚,嘱咐小二把马喂了,自己先去城里找地方买两身单衣裳。
    耗子怕热不怕冷,他早热得受不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