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思宁依然很惧怕秦时,瑟瑟的看了他一眼,就老老实实的离开了,到一个角落里随意摆弄起屋子里的饰品。
“我们就把她带在身边吧,要不然还能把她送到哪里去呢?她这个样子,恐怕一般人也照顾不了她。”
“呲!”秦时满脸不屑,“就她那个样子,还需要人照顾?我看她厉害的很,根本不用你担心。”
“你看她那个样子,怎么说也都还是个孩子呢,什么都不懂,是非观也混乱的很,能把她送到哪里去呢。”
“我夫人可真是个操心的命,她都死了四五十年了,按年龄来说可比你大多了,你还把她当孩子?”
我反驳道:“那如果这么说,我还几千岁了呢!你现在把她随便丢到哪里去,不是她被人害死就是她把别人害死。而且我们不是要去神眼山吗?你也说要带些人去的,你看她怎么样?她的法术厉害吗?”
原本我只是随口一说的,反正我觉得只要是我坚持的事情秦时都不会反对,就想到什么理由都往外说。可没想到我这样一说,秦时竟然还似乎真的考虑了一番。然后他说:“你这样说,好像也不是不行。这丫头片子的法力确实不低。小孩子修炼起法术来,比成人的速度要快很多,他们心无旁骛,灵力和魂魄都精纯很多,修炼几十年就已经相当于别人上百年了。而且难免程浣不会用什么激进的手段增加她的修为。”
我也是无奈的撇了撇嘴,秦时这个人,对他不在乎的人也是没什么同情心可言。要说是想照顾陆思宁,他绝对不会赞成,但如果说利用她让她出力,他绝对会赞成。
不过这样的理由也好,反正结论是一样的。
“那就这么决定了!她就暂时跟在我们身边好了!”
秦时点点头,说:“嗯,就让她当你的婢女好了。”
我赶紧反驳道:“什么婢女啊!你以为这还是封建的旧社会?能不能不要老是这么没有人权!”秦时没有经历过新时代,所以也没有切身的感受过人人平等这回事,从封建的古代之后更是地位超然的鬼王,所以某种优越感总是油然而生。
可我是经历过现代的人,不可能自由接受什么主子仆人这种设定,更何况陆思宁也没有任何道理就以女婢的身份存在。
秦时无奈的蹙了蹙眉,说:“又不是真的指望她伺候你,只不过是个名头而已,要不然让她以什么身份跟我们在一起?无名无分难道你不怕她遭人怀疑?”
我想了想,说:“那就妹妹好了。我是她姐姐。”
秦时显然不满意这种设定,正要说什么,我直接封住他的话,说道:“以后你就是她姐夫了!你要好好照顾小姨子啊!”
“姐夫?”秦时品味了一下这个称呼,似乎还算是满意,勉强的答应道:“嗯,好歹是跟‘姐姐’凑成一对了。”
于是我把陆思宁叫过来,弯下腰来对她说:“以后我就是你姐姐了,这……”
“你本来不就是姐姐吗!”
“别打断我!我是你姐姐,他就是你姐夫,你以后就跟着我,不过你要保护我哦,知道了吗?”
陆思宁有些排斥的看了看秦时,皱着一张小脸说:“姐姐,那以后我们也要跟这个人在一起吗?”
我郑重的点了点头:“不要这个人那个人的,叫他姐夫。”
“我不要!我不喜欢跟这个人在一起!我讨厌他!”陆思宁大声抗议。
真是头疼,刚刚就不应该说什么以后不逼着她做她不喜欢的事情,谁知道连个称呼她都不喜欢啊!正准备跟她讲讲道理的时候,秦时已经黑着一张脸呵斥道:“不叫就把你扔回牢里!”
“姐夫!”陆思宁乖乖叫道。
唉,看来有些时候确实是简单粗暴的方法更有效啊。
之后,秦时便开始组建我们这支征战神眼山小分队。
他从军队里把宋碧云和另一个叫孙邢的副将调了过来,此外还有我们穿越回高原记忆那天施法的大法师其中的一位,在神坛抓秦晗的时候他也在其中,名字叫高木轩,是一个斯文俊秀的小伙子。
还有秦时身边的一个近卫武士,长了一脸横肉,身材魁梧的像一座小山一样,那一身肌肉健硕的简直像一头熊。这人一看就知道是个肉弹坦克型的选手,他叫阿六。我问秦时这人为什么叫这个名字,秦时说,他身边的近卫都是按一二三四五六七这样的顺序命名的,其实每一个都是以一敌百的杀胚,不过觉得“六”这个数字比较吉利,所以带上了他。
此外还有一个熟面孔,就是秦时文具店,哦不是,文房四宝店的掌柜,邹掌柜。邹掌柜看年龄已经年过五十了,不过倒是腰不弯背不驼的。续着长胡子,一脸笑褶,怎么看都像是一个很亲切和蔼的人。这种人接人待客自然是很好的,天生长了一副掌柜的相。
可我们又不是去做生意的,带邹掌柜干嘛呢?我忍不住询问秦时,秦时则是意味深长的说:“到时候你就知道了。”
于是最后,宋碧云、孙邢、高木轩、阿六、邹掌柜,加上我和秦时,还有陆思宁这个小拖油瓶,一共八个人。
我好奇的问秦时说:“我还以为余瑄才是你身边最得力的手下,怎么你都不带着他?”
秦时说道:“你说的没错,所以我才让他留下,冥界的事务和军队就交给余瑄打理,否则我不放心就这么离开。”
我原本以为会有人对这队伍有质疑,我一个没有法力的人也就罢了,还有陆思宁这么个小孩子。可大家竟然完全没有任何异意。想来,在冥界也不会有人重视什么小孩不小孩的问题,没人会把看上去年龄很小的人当做小孩子来看待。
如果一定要说有意见的,那应该就是宋碧云了。跟我在一块,她肯定是很不情愿的。哼,难道我就情愿吗?可秦时这样做自然有他的安排,宋碧云一定是有她非去不可的理由。我不会说什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