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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8章恭喜二妹,得嫁良人
    “那是,我们俩可是死党,我可告诉你啊,你不准胡思乱想,如果你实在不想嫁给季溟,不如我带你逃走吧,我能想到办法的。”
    明清越白了她一眼,“怎么能有这么幼稚的想法呢?”
    “逃婚哪里幼稚了?”
    “就是幼稚,我已经答应了的,这件事关系到明公馆和季家的联姻,这是一件大事,我既然答应了,就不会再反悔。”
    “可你又不是明公馆的女儿,干嘛要替明公馆联姻?”
    明清越哪里能说自己的真正目的呢?
    她为了大哥,什么都能做,何况区区联姻了。
    “你不懂。”
    杨蒙蒙无奈道:“你什么都不肯说,我当然不懂了,反正我就是要守着你,决不让你想不开。”
    杨蒙蒙一心想要守着明清越,明清越也没机会想不开,况且在教堂宣誓之前,她都会好好活着的。
    至少她会好好走出明公馆的大门,到时候她出了什么事儿,季溟都不能把责任归咎于明公馆了。
    “晟少好端端的,怎么会在这个时候出差,是不是明老爷做的?”
    “你现在越来越聪明了。”明清越毫不吝啬的夸奖自己的好友。
    “我要是再不聪明一点,就要被你瞒的团团转了。”两人躺在床上,一人睡在一边,心里都在想着同样的事情,但角度却不一样。
    一个想的是,希望晟少早点回来,而另一个想的却是……他能晚点回来就好了。
    “清越,你睡得着吗?”过了许久后,杨蒙蒙突然轻声问了问,没听到明清越说话,她以为明清越睡着了,过了会,她自己也进入了梦乡。
    半夜时分,明清越偷偷离开了卧室,出去拿了一样东西回来,假装没事人似的和杨蒙蒙睡在一起,直到翌日一早,江珮雅带着佣人来给她梳洗。
    杨蒙蒙全程陪着明清越,这是明冽晟的命令,如果谁敢让杨蒙蒙离开明公馆,他随时都会回来。
    有了这话杵着,就算是江珮雅和明陆,也不好让杨蒙蒙走。
    反正杨蒙蒙就是跟着明清越的,只要明清越不说什么,杨蒙蒙也不会说。
    明清越早就已经和杨蒙蒙说好了的,这次结婚是瞒着明冽晟的,如果告诉了明冽晟,坏了明公馆的大事,她不会原谅杨蒙蒙。
    这不,杨蒙蒙想着明冽晟还有人暗中保护明清越的,他肯定知道结婚这事儿,一定会回来阻止的,于是什么也没说。
    她也不知道明冽晟是不是真的能回来,如果不能,那明清越这棵白菜就真的要插在季溟家的园子里了。
    梳洗好之后,明清越穿着一袭白色的婚纱,头发盘起,脖子上戴着名贵的珍珠项链,手腕上也戴了季溟特意送过来的手镯。
    来给她送祝福的人都是明公馆的人,明公馆怕事情太热闹会引起明冽晟的注意,只想着把这件事悄悄给办了。
    明希望满眼泪光的坐在明清越的身边,抽抽噎噎,“你真的想好了吗?”
    明清越有些无奈,轻声道:“若是没有想好,我怎么会穿上这身婚纱?”
    闻言,明希望的眼泪直接落了下来,“可是清越,你真的这么嫁了,那大哥他……”
    “好了,今日不要提其他人。”
    “大哥什么时候变成其他人了?”
    不待明清越回答明希望这个难过的问题,那边厢,一直在外面的明韶华终于回来了。
    因明扶玥之前被打了一次的关系,她现在很是委屈,江珮雅不敢让她来“祝福”明清越,免得她说错话,搞砸了他们好不容易盼得的局面,今天来送明清越的,也就是明韶华和明希望,以及她身边的杨蒙蒙。
    明韶华勾起嘴角,语气清冷尊贵:“恭喜二妹,喜嫁良人。”
    “多谢。”明清越和明韶华之间,从来都没有什么好说的。
    “唔,这场婚礼办的太仓促了,不过没关系,以后还可以再举办一次的,季家那位当家人那么喜欢你,为了你什么都肯做,这一次也算是用心良苦了,他以后一定会好好对你,到时候你就是季家的女主人了。”
    明韶华这话说的十分妥帖,只是其中的意味却夹杂着让人难以呼吸的居高临下和看好戏的意图。
    明清越冷笑了一声:“大小姐的年纪也不小了,想来夫人也在操心大小姐的终身大事,我也在这里祝福大小姐,希望大小姐早日遇到自己的良人,别耽搁了青春岁月才是。”
    说话文绉绉的明清越,骨子里有一股不肯认输的血液,对待明韶华这种不安好心的挑衅,她当然不会这么轻易放过。
    她都不是明公馆的人了,她被明公馆的人欺负了这么多年,现在都要走了,还不还击,除非她是个傻子。
    诚然,她不是个傻子。
    明韶华被明清越这话堵得心口都在抽搐,她眯了眯美眸,笑的格外的冷,“你这门婚事真的不错,我打心眼里祝福你。”
    说完,明韶华旋身坐在了椅子上,等着仪式的开始。
    明希望不敢和明韶华对视,自从明韶华来了之后,她也不再说话了,只是杨蒙蒙时不时的和明清越说会儿话,这样一直等到明公馆的仪式开始,等到那个穿着玫红色西装的男人来到面前。
    今天的季溟,看起来比往日还要英俊,或许是因为穿着这身西装的原因,看起来没有之前那么凌厉深沉了,他的身上,莫名的多了几分冷静与尊贵的味道。
    他的一举一动都很优雅,说话做事也十分沉稳,就连明韶华看到这样的他,都忍不住羡慕起明清越来。
    明清越区区一个来历不明的女人,居然可以嫁给这样的男人,真是修了几辈子的福。
    扯了扯嘴角,想到明清越其实是喜欢大哥明冽晟的,明韶华觉得她还是嫁给季溟好一点,这样的红颜祸水他们明公馆可不敢要。
    当初明清越还是明公馆的女儿时,就已经靠着大哥的宠爱和庇护与她做对了,她要是再嫁给了大哥,成为她的嫂子,这不是在打脸吗?
    明韶华可不要这样的打脸。
    季溟从进来后,就只能看得见明清越了,其余人在他眼里都只是空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