脑子里乱成一团浆糊,连累陈锋一整天都不在状态。
幸好公寓管家的工作内容十分简单机械,没什么技术含量,混着就过了。
并且今天陈锋运气不错,麻烦的事情都没出现,只简单处理了几件小事。
下午他去公司参加了个月度总结会,开会时依然全程心不在焉。
他挖空心思的回忆梦境中的一切,越想越是不对味。
作为一个“穿越者”,要了解一个世界,当然是先了解这个世界的历史。
梦境中他在这方面花了不少心思。
他以自己生活的时间点为界限,把梦境世界里的历史一分为二。
前半部分历史,梦境世界与现实世界完全重叠,一模一样。
醒来后他想过,梦境本身就建立在自己的世界观之上,那么前半部分历史与真实的历史必然重叠。
但从现在开始往后推一千年的后半部分发生在未来的“历史”究竟是否正确呢?
陈锋心里完全没底,因为他能查到的后半部分的历史史料十分梗概,毫无参考价值,连初中历史教材的详实程度都不如。
百年光阴一句话就总结完了,跨度太大,仿佛被人为的覆盖上了层迷雾,根本没有可以拿来发财的重要节点。
什么彩票号码、股市动向、重要的政策变动、拆迁安置计划……通通没有。
陈锋还在梦里时,对此百思不得其解,存点史料又占不了多少硬盘,可就是没有。
刚醒来后整理思绪时,他琢磨很久,得出个令人丧气的结论。
这“历史”是假的,都是建立在自身世界观上的梦中臆想。
开局一个梦,内容全靠脑补,当然就会这样。
既然历史都是自己在梦里脑补的,那么他利用未卜先知大发横财的美梦就此破灭了。
但他在梦中当低保户时听的那些歌、看的那些小说、看的那些电影、玩的那些游戏却又一个赛一个的真实与完善。
详尽的娱乐资源与朦胧模糊的史料形成了鲜明对比,简直匪夷所思。
陈锋完全不觉得自己有搞创作的天赋,可怎么脑补出来的娱乐方面的东西就这么详实?
想不通。
他本来都打算想不通就别想了,安心投入工作,重拾真正的人生,结果推开房门就撞上了钟蕾。
陈锋以前根本不认识她,完全不知道她长什么样,更不知道她的来历,根本不存在脑补出这个人的可能性。
可这个在梦境世界梗概的史料中也留下了名字,在艺术和娱乐领域内更是享誉了千年的大人物。
她现在就在自己身边!
没有一丝丝防备,她就是如此生硬且霸道的出现了。
陈锋淡定不了了。
他开始主动去相信梦里的一切都是真的。
在梦境中,钟蕾的生平事迹里并未提到陈锋这个她曾经的公寓管家兼邻居。
只能是因为两人的交情太浅,钟蕾腾飞上天了,陈锋却连蹭热度留个名都不行。
陈锋以前那是不知道,也不喜欢和陌生人打交道。
但现在有了这个大发现,他哪能不动点凡心?
将心比心,达芬奇毕加索又或者杜甫的邻居要能知道他们以后能青史留名,能不起点心思?
陈锋也是个凡人,毕竟更加高大上高科技的思路他没有,也做不到,但抱大腿这样的成功捷径,要放过了简直就是傻!
那还不是一般粗的大腿,那是活在当代的贝多芬!
现在二人是同一套公寓的上下楼邻居,共用一个公寓大门,四舍五入等于同居室友,近水楼台先得月,陈锋认为自己的机会很大。
现在钟蕾二十一岁,还是个刚大学退学的无业游民,四年后才能厚积薄发。
相识于微末时,交情才够真挚。
不说成为男女朋友,只要刻意的套个近乎,再嘘寒问暖一下,变成个交心的朋友,将来总能有用得到她的时候。
他没奢望能跟着青史留名,只求将来钟蕾起飞之后得闲了能拉自己一把便足矣。
打定主意,陈锋开始琢磨怎么和钟蕾套交情。
他在脑海中构想了很多种搭话的方式。
但没多久,他就有点抓狂。
因为相对特殊的家庭背景,他从小到大都挺孤僻,不太擅长社交,正儿八经的朋友都没几个。
让他主动的去接近一个异性,哪怕目的不是为了泡妞,也有点强人所难,很不适应。
陈锋心头发苦,算了,船到桥头自然直,到时候再随机应变了。
公司散会,陈锋在外面吃了个便饭,然后回家。
到家时已经大约七点半,打开房门,正看到钟蕾下楼,又撞了个照面。
她看起来依然有点迷糊,想必是睡了一整个白天。
她脸上稍微化了淡妆,也不知道是打算出去做什么。
早上聊得有点僵,陈锋略显尴尬的一笑,说道:“晚上好。”
突然被他打招呼,钟蕾似乎有些不适应,转头看他一眼。
“哦。晚上好。”
钟蕾嘴里憋了大约快十秒钟,才憋出句话来。
语调平淡,毫无感情波动,像机器人。
陈锋对此还算满意,起码双方很难得的达成了第一次正经的聊天。
如果是个老练的社交选手,这时候大约会知道见好就收,下次再继续搭讪。
但陈锋没想那么多,张口就问:“对了大晚上的你是要去哪呢?”
钟蕾先是一愣,然后突然像是被踩到尾巴的猫,表情骤然转冷,硬邦邦的说道:“管你屁事。”
她又狠狠翻个白眼,甚至还撇撇嘴,自顾自的走了。
聊得比早上还僵。
陈锋愣在原地。
他都不知道自己哪点做错了。
虽然互相都是陌生人,可好歹也算邻居,抬头不见低头见,至于这样吗?
“神经病吧。吃错药了!”
好几分钟过去,陈锋才缓过这口气来。
回到自己房间,他依然气得不行。
却说另一边,钟蕾出门之后打了个车,去往一家位于汉州市中区的高档酒吧。
因为退学的缘故,她和家里闹僵了。
这便意味着,从现在开始她得学会独自求生,所以她找了份工作,在酒吧当驻场歌手。
她一点儿也不喜欢这份工作。
作为学院派的音乐艺术生,她很心高气傲,认为酒吧歌手这种工作很low,将其视为耻辱,但生活总要继续,哪怕心头反感,但她捏着鼻子也得认了。
所以刚才陈锋问她要去哪儿,其实是触碰到了她内心的痛楚。
哪怕陈锋的表情很正经,她自己却觉得陈锋仿佛识破了自己的工作,他的笑容里带着讽刺与揶揄。
他是故意在调侃晚出早归的自己做的是不正经的活。
所以钟蕾才那么大的反应,甚至坐在车上时还在兀自生闷气。
钟蕾这一系列心理活动,陈锋自然是无法得知也想象不出来了。
抱大腿的如意算盘才刚刚开始打,就惨遭滑铁卢,让陈锋略感丧气。
钟蕾这人性子太古怪,喜怒无常,比自己还孤僻,极难打交道,给人一种牛啃南瓜无从下口之感。
“不然就算了吧?”陈锋自言自语。
但他又不甘心。
那可是千年艺术史的前百人之一!
别看现如今娱乐行业发达,明星多如狗,大腕满地走,都没用。
二十一世纪的前五十年里,放眼海内外,演员、歌手、作曲家、导演、画家、作家多如过江之鲫,但在千年的艺术史中,就只有钟蕾和其他寥寥几人能名列前百!
这是何等的伟大。
有一两个现在还没出生,陈锋总不能提前去接近这些人的爹娘。
哪怕他能做到,但等这些人取得成就,只怕陈锋自己都快七老八十了。
还有几个现在成名已久,陈锋认识这些人,但这些人不认识他,他也没机会接近对方。
还有个别画家,现在倒是落魄,陈锋很容易就能接近。
但画家嘛,都懂的,活着的时候默默无闻,死了之后便会日渐受人追捧。
譬如陈锋知道的这位,死了整整三百年后,世人终于认可了他的艺术成就。
三百年,陈锋和那位画家本人都等不起。
所以思来想去,唯一具备实用价值的,还真就只得钟蕾这一人。
“都说天才与疯子只是一线之隔。钟蕾能取得那样的成就,性格上有些特立独行的地方,似乎理所当然。”
念及此,他又原谅了钟蕾。
直来直往的套近乎既然不行,那就换个思路曲线救国。
这一夜,陈锋辗转反侧难以入眠。
经过仔细权衡,他慢慢拿出新主意。
他决定抄歌。
反正在梦境里度过的一整年都荒废了,成天只顾着玩乐,电视电影小说游戏和歌曲这些休闲娱乐作品倒是见识得不少,还不如废物利用。
满脑子只想着强行抱大腿是错误的,得主动发掘自身优势。
先把自己强大了,然后让雏鸟期的大腿主动来抱自己!
在梦境里见识过的那些作品就是自己的优势!
那我抄什么呢?
电影电视剧的体量太大,变现困难。
小说?
字数太多,他大多都只依稀记得模糊情节,让他来背也背不出来。
照着模糊的情节勉强写小说?
别开玩笑了,那么多字,写小说多累,换到现在这个时间段还不一定能红,投入产出比太低了。
再者,每个人自己手打的文字,都注定会有每个人不同的个人特色。
同一件事,让不同的人来讲,讲出来的味道也天差地别。
陈锋很有自知之明,起码目前的他不是这块料,剧本也同理。
至于开发游戏就更荒诞与滑稽了,那个投资额也不小,以当下的科技水平,也开发不出他曾经玩过的那些高端游戏。
所以,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最简单的,变现最容易的,正是抄歌。
只可惜陈锋不是搞艺术的出身,以前从未学过音乐,
哪怕那些歌他都听了很多次,但现在也就是能勉强回忆起部分旋律,断断续续的哼哼几句,还走调。
但总得要试试。
陈锋制定了一个计划表,先挖空心思去回忆印象最深的歌曲,同时学习基本的乐理,尝试着用最简单的曲调把歌曲尽可能还原。
这个过程当然很难,但他比起一无所有的普通人,脑子里至少多了些朦朦胧胧的歌曲成品。
抄歌还有个不能忽视的好处。
这分明就是针对钟蕾的投其所好。
现在大家还是陌生人,所以接近起来这么困难。
可如果变成了志同道合的同志,你就不会那么凶残了吧?
大家又是上下楼的邻居,又能共同学习共同进步,岂不美哉?
陈锋也不睡了,从床上蹦起来,打开电脑开始奋笔疾书。
他决定把自己记忆最深刻的歌里最核心的,能张口就来的重要歌词写下来,自己先哼两遍,免得回头忘了。
十分钟后,他看着面前的七八句歌词,僵住了。
《乏味》
【破碎的酒杯\\喧嚣的人堆\\在这清冷的夜\\又有几人孤独买醉
你笑我妆太浓\\我笑你看不懂\\若不多点腮红\\怎能沉入白日好梦……】
这是钟蕾的歌,但并不是她的代表作,而是她的早期作品。
歌词和曲调都很稚嫩,只不过在她奇妙的声线与完美的情绪爆发唱腔的演绎之下十分打动人心。
这首歌的创作水平不高,能造成影响力,全靠歌手本人唱得好。
这首歌,当初陈锋第一次听时,似乎被唱出了作为现实生活中一个苦逼上班族的落寞与孤独。
当时他感触很深,没想到时隔大半年后,他第一首想起的就是这首《乏味》。
难道我第一首要抄的,就是钟蕾的歌?
这会不会有点太过分?
她会不会已经写出来了,只是没发表?
等等!
如果她现在还没写出来,将来会写,那么是否这首歌代表了她在接下来某个时期内的心境?
我如果写出来又给她唱,应该能让她有种相见恨晚的感觉吧?
她会把我视为知己?
到时候她唱我的歌唱红了,那我这大腿是不是就抱稳了?
还有,她似乎才刚搬来,应该是才退学没多久。
现在她都是晚上出门,早上回来。
她看起来不是喜欢泡吧的性子,那么结合她的履历,她是在酒吧当驻唱?
她在酒吧唱了一段日子的歌之后,对生活感到厌倦,所以才写下这首以酒吧为故事背景的《乏味》?
陈锋开动脑筋,展开堪比江户川柯南的推理能力,疯狂分析状况,还真给他歪打正着的猜中了。
所以我现在开始写,过几天就给她秀,正是时候!
到最后他也没反应过来先前钟蕾为什么会生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