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说我自杀?我只是知道冥王大人要来,所以特地为你准备了一杯血腥玛丽,”向奇说着,把面前的酒杯连同自己血淋淋的手臂一股脑送到对方面前,笑盈盈道:“还有下酒菜,人肉刺生,要吃吗?吃了说不定可以长生不老。哦,你已经能长生不老了,不需要吃我了。”
向奇说完把手缩回,伤口上汩汩而出的殷红液体显然已经止住,所有的血痕在说话之间尽数自行愈合,像这样的体质,若真想自杀也未必能成功。
“你这人向来冷静理智,我原以为你是五个候选宿体当中最让人放心的一个,不成想你也会做出这种自虐行为。”冥王言语中对他颇有些失望。
“所谓自虐……是指行为上通过自伤自残的方式来达到心理上的满足,可我并没有获得满足感,所以,请问你所谓的自虐到底是什么意思?”向奇扬起嘴角,唇红齿白,四壁生辉,令人不敢直视。
冥王移开视线,张开手掌,隔空将地上、吧台上以及酒水里的血液剥离出来,于掌上汇聚成一颗暗红色的血球,然后再以自己的魔力将血球送到向奇的手背,血球透过肌肤慢慢地渗入体内,直至最终完全隐没。
难得这少年有这么乖巧的时候,冥王注视向奇片刻,然后坐上一旁的椅子“你撒酒疯的方式还真是可怕。”
向奇仍旧如烂泥般趴着,视线扫过手臂上伤痕已然消失的地方,索然道:“这就是不死之身?求生不得求死不能,做神有没意思?”
“有多少人渴求长生不老而不得,你啊是身在福中不知福。”
“福?”向奇忍不住大笑,可笑声听起来除了歇斯底里却听不出丝毫的欢快,“永无止境的痛苦和折磨,生生世世都被束缚其中,不得解脱,你说,这是哪门子的福啊?”
“你还小,还未经历过什么风霜的磨砺和洗练,等你真正长大了就会明白,时间可以治愈一切。”
“我是你们这些神祇,走过了亿万年的时光,什么事情都看淡了,所以无喜无悲无苦无痛,可是这个样子跟行尸走肉又有什么区别?”
“的确,我曾经也思考过这个问题,在这个漫长是岁月里麻木地存在着,这样的永生这到底算不算是活着,直至有一天,我遇到了那个令人为之怦然心动的人,然后我才明白,能活在这个世上真好。”
据《荷马史诗》记载,向奇大概知道对方所说的很可能是冥后珀尔塞福涅,那个被他从卡纳强抢回冥界的美丽女神,可是并非所有的神都可以永生不死,而且哈迪斯曾亲口说过珀尔塞福涅也已经神隐,所以留存在这个世上的神祇并不像上古的时候那样多。
“可那个人不是已经不在了吗?”向奇勉强支着头侧,一面把玩着浸泡在酒杯里的银质戒指一面道:“再真挚的感情,再深沉的牵挂,都终将会有分别的一天,什么也抵不过生老病死的自然规律。”
“所以你就躲在这里借酒浇愁?”冥王转脸看着他突然道:“我刚才说的那个人并不是我的妻子,我跟她不过是各方权利相互制衡的名义上的夫妻关系,真正让我感觉自己活着的另有其人。”
“是化为白杨的大洋神女琉刻?还是变成薄荷的水泽仙女明塔?”向奇漫不经心地往人的伤口上撒盐,只不过他低估了对方内心强大的承受力。
冥王轻声叹息:“你明知道我说的是谁,却总是顾左右而言他。”
向奇是聪明人,而且生性敏感,洞察敏锐,在对方柔和目光下,慢慢地直起身,脸上露出了恶质的快意,借着酒气毫无顾忌地笑问:“我?求而不得都能让你这么快活?”
“痛苦不堪,但同时又甘之如饴。”
向奇哂笑:“那你还有什么资格说我?你这何尝又不是一种自虐?在我们那儿,你这种病叫斯德哥尔摩症候群,我跟你不同,没办法拿痛苦当享受。”
冥王道:“你对那小丫头的执着只不过是源于克洛诺斯血液在作祟,毕竟你们的心脏来自同一个神体,所以才会渴望合二为一,这种感觉在晨生的力量涌入你身体的时候不就已经知晓答案了吗?那并不是真正的爱意。”
向奇认真想了想,点头认同:“好像确实如此。我的理智一定是被那罪恶的血液支配了,感情也被这颗已经不属于我的心脏所左右,要不然正常人谁会看上一个营养不良的万年小学生?那个要身材没身材要相貌没相貌的铅笔精,又矮小又贪吃又好动又坏心眼,脑子里装的全是馊主意,还一肚子的坏水,恶行累累,罄竹难书。”絮絮叨叨地数落着,将剩下的半杯酒一饮而尽,又接着说:“可是……不管时间过去多久,我依然清晰地记得她一个人吃完三十碟寿司挺着肚子打嗝的声音,就像rap一样悦耳动听,个头小,胃口却贼他么大,每次和她一起吃麦当劳的时候,她托盘里的汉堡都堆得跟小坟头似的,贪吃得要命,甚至还曾经偷吃毛大壮和毛二壮的狗粮,别人的初吻要么是各种糖果的味道,要么是唇膏唇蜜的味道,而我的,是狗粮的味道……那个变态,害我也喜欢上了狗粮。”
向奇字字血泪地控诉,脑海里又情不自禁地忆起两个人亲手为对方穿耳洞并带上同款耳钉的情形,就是在那时候,他平生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亲吻了她的唇,当时的味道历久弥新,可如今她却要嫁人了。
向奇的手颤抖地伸向酒瓶,可刚要拿起就被冥王按了回去。
“别喝了,你明知道这么喝也没法消愁。”
“嗯,我知道,我也不爱喝酒,不过酒这种东西不就是在这种时候才派得上用场么?”他似乎搞错了,就最开始是用于祭祀。向奇看着冥王同样握住瓶身的手,陡然意识到这货居然以自己真身的形态出现在他面前,不由皱眉,“谁准许你以现在这副形貌出现的?算了,无所谓了,人也罢,猫也罢,反正不还都是你,既然如此,不如索性陪我喝几杯。”
“你醉了。”
向奇浅笑,视线却如往常一样冷彻,直视对方的眼睛问:“你看我像醉了的样子吗?我现在清醒得很,我倒是想醉,醉了就能睡着了。”
冥王只好缩手。
向奇提起酒瓶,为冥王倒酒,然后又给自己满上一杯。
默默地啜饮着,向奇望见玻璃墙板上映照着二人并肩而坐的映像,忽然觉得有那么几分迷惘,“真不可思议,没想到我们竟然能像现在这样相安无事地一起喝酒。”
冥王也颇为感慨,“我也想不到会有这一天,这还要感谢那丫头,若不是她,恐怕你这一生都不会给我这个机会。”
的确如此。向奇每每记起两年前自己被这个男人像狗一样拴在冥宫里,遭受种种令人生不如死的羞辱和折磨,心中仍觉恨意难消,他曾经因此恨透了自己的这张脸,甚至打碎了所有镜子,并用玻璃碎片把这张脸划得面目全非。可现在,他的心早已被林小芽的婚事冲击得支离破碎,哪里还有心力顾及其它,于是过去的旧伤就都变得不那么重要了,而眼前这个人也不似以前那样面目狰狞。
向奇一听到那丫头几个字,心头就不由得刺痛,当即不悦道:“你提她干什么,这酒都变得难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