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七)诸署共咒诅
少时闻父老言,清高宗问其相曰:“卿早朝何食而来?”对曰:“臣食少,食鸡卵两枚耳。”高宗怫然曰:“鸡卵一枚,直银二两。卿自言清贫,何乃日朝食能费银四两也?”对曰:“人间物价,不如天上之贵;鸡卵一枚,乃钱二文耳。”高宗太息曰:“然则朕之一食,乃平民千人之食矣。”此自齐东野人之言,然清世内务府之臧秽,则亦人之所知也。《南史·王悦之传》:悦之以宋明帝泰始中,掌检校御府太官太医诸署。“时承奢忲之后,奸窃者众,悦之按覆无所避,得奸巧甚多。于是众署共咒诅。悦之病甚,恒见两乌衣人捶之。及卒,上乃收典掌者十许人,桎梏之,送淮阴,密令渡瓜步江,投之中流。”此说不知信否。如其信,宋明为淫刑矣。然咒诅虽不足以杀人,因奸巧见发而咒诅人,则亦有取死之道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