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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章 惊艳斗诗,才华夺目
    不得不说方剑之做的诗是极度出色的,不管是意境还是诗句,都是顶级水准。
    尤其是最后两句,意境妙极,而且有一种痴恋公主,独自神伤,黯然销魂之感觉。
    依旧是全场静寂,仿佛完全陶醉在方剑之的诗句之中。
    足足好一会儿,桂东央猛地一拍桌子道:“好,好诗,近些年难得一见的好诗,当浮一大白。”
    紧接着,所有人都鼓掌喝彩,举杯痛饮。
    “好诗,好诗……”骆炆露出无比惊艳的表情道:“这首诗和公主的琴声,端是绝配。”
    宁雪公主稍稍品味,这首诗确实很好,但这是方剑之在向她公开表白,这是一首很显眼情诗。
    做完诗句后,方剑之依旧不目光灼灼望着宁雪公主道:“公主殿下,我的诗如何?”
    宁雪点头道:“很好。”
    方剑之道:“那我有一个不情之请,公主殿下刚才说这是最后抚弄琴艺,之后您的手是要用来握剑的。我想请公主殿下将您的古琴上一根弦拆下来,送给我。”
    这话一出,全场微微震动。
    琴弦虽然算不得什么定情之物,但作为公主送给男人物件,本身就带有特殊含义的。
    拆下一根琴弦,颇有男人取下一根肋骨雕琢成为女人的感觉。
    今日宁雪若将琴弦拆下来送给方剑之,几日之后便会传遍天下,所有人都认为两人私定终身了。
    宁雪公主美眸露出一丝冷意,这方剑之竟然公开求爱,公开逼迫。
    不过,此时直接拒绝是最最下等的做法。
    于是宁雪道:“好好的琴拆掉可惜了。”
    接着,她从琴身内抽出了一支匕首,锋利的黄金秘铁匕首,吹毛短发,珍贵之极。
    “整个广西的青年俊杰都在此处了,方剑之公子开了头,那就所有人都赋诗一首,谁的诗最好,我这支匕首便送给谁。”宁雪道:“他日此人可以拿着这支匕首来见我,我会答应他一个请求。”
    这话一出,全场振奋。
    这支匕首名叫黄金雪,是宁雪公主曾经最喜爱之物。
    尽管她没有任何定情信物的意思,但在所有人心中都会朝着这方面想的,而且也会朝着这方面造势。这毕竟是宁雪公主的随身之物,她从来都没有送给任何男子礼物。
    她送出的第一份礼物,代表的意义非同凡响。
    桂东央拍手道:“好,公主殿下的礼物无比之珍贵,在场的年轻俊杰,你们要好好表现了。倾尽所有的才华,赋诗一首,今夜夺魁。”
    骆炆道:“上了年纪的就不要参加了,方剑之公子,袁霆公子,宁充曜世子,崔孚公子,唐严公子,杜变,你们六人参加,看看谁的诗最好。”
    “是。”六人应道。
    杜变心中恍然,原来这就是昨天梦境中的人生初见任务。
    这也是迎娶宁雪公主终极目标的第一个任务,他需要碾压在场所有的青年俊杰,赢得宁雪公主的黄金雪匕首。一旦成功,他就会获得宁雪公主15点的好感度,
    好感度一旦到满分一百,宁雪公主就会死心塌地爱上他,不顾一切嫁给他,追随他杜变。
    所以,此局必须拿下!
    不止是杜变,在场六人全部都兴致勃勃,对宁雪公主的礼物充满了渴望。
    紧接着,另外一个天之骄子袁霆起身,举着手中的酒道:“方兄出身于士大夫家族,文才过人。而我出身于武将世家,最爱这杯中之物,就做一首祝酒诗献给公主殿下。”
    袁霆长得高大伟岸,气势如剑,还真颇有与镇南公爵宋缺相似的气势。他这一站在大厅中央,真的光芒夺目,夺人心神。
    “有了。”袁霆道:“公主请饮了此杯,让我做诗来。”
    宁雪公主端起酒杯,一饮而尽。
    “好!”袁霆念出他做的诗,一首祝酒诗。
    “白莲天门夜不关,玄女何事谪人间。”
    “为君五斗金茎露,醉杀江南千万山。”
    “好!”全场振奋,拼命鼓掌。祝无涯作为武将,当仁不让地用宝剑敲击桌面。
    这首诗同样是极度出色,而且充满豪迈之气,非常符合袁霆的身份。
    而且在诗中,也表达了对宁雪公主的爱慕,并且把她捧为了九天玄女下凡尘。而醉杀江南万千山,更是表现出宁雪公主不止有绝世的美貌,更有非凡之气魄,婀娜妩媚的同时又气吞山河。
    杜变算是看出来了,不论是方剑之还是袁霆,都是真正的文武全才。而且今天晚上的斗诗是早就定下来的,所以方剑之和袁霆也都提前构思完毕了,就等着今夜表现了。
    这两位绝代双骄的诗,真的是出色到了极致。
    杜变从来不啻用最大的恶意去揣测他人,这两首诗甚至是不是他们本人写的都不一定。
    为袁霆喝彩足足有半刻钟之久,祝无涯方才道:“大家举起酒杯,为了袁霆公子的这首绝妙好诗痛饮。”
    顿时,所有人举杯一饮而尽。
    接下来,应该轮到桂王世子宁充曜做诗了。这位谦和低调的藩王世子起身,道:“方剑之和袁霆二人文武双全,宁充曜敬服不已。我不学无术,胸无点墨,就不献丑了,罚酒三杯,想大家恕罪。”
    说罢,桂王世子宁充曜接连饮了三杯烈酒,顿时面孔通红,忍不住一阵咳嗽。
    “好,好……”桂东央笑道:“世子好气度,好酒量。”
    骆炆道:“一直都听闻宁充曜世子谦和内敛,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看来我广西又要出一代贤王了。”
    祝无涯也跟着夸奖桂王世子宁充曜,使得他再一次起身,向众人谦逊行礼。
    唯独杜变心中一声叹息,这位桂王世子身为皇室贵胄,竟然对文官和武将集团退让至此。这已经不仅仅是低调,而是在逃避,甚至是懦弱了。
    不过这也不奇怪,大宁王朝的藩王除了安享富贵之外,几乎是没有任何权力的,连自己的封地都不能出。还要受到地方文武官员以及阉党势力的监视,说句难听的话,地方的藩王简直是当作猪在养。
    所以一直以来,桂王都无比怀念和李文虺在一起习武的岁月。他是没得选择,否则他宁愿去做一个千户为国征战沙场,也不愿意做一个被养起来的富贵闲王,半点权力都没有,壮志难酬。
    听到桂王世子宁充曜的退让,宁雪公主心中非常失望,甚至很是为难。
    因为她知道这位堂兄的诗才很好,所以才会有刚才这个提议。等到所有人作诗完毕,她会判定宁充曜获胜,然后把自己的匕首送给他,两人都是皇室成员,而且是兄妹,所以宁雪赐予他黄金雪匕首也不会带来任何绯闻。
    然而没有想到宁充曜竟然退缩了,这让她接下来如何办?难不成真的把黄金雪匕首送给在场的一位男子吗?那会传出什么样的绯闻,对她的清誉是何等的损害?
    接下来,轮到了广西解元崔孚做诗。
    毫无疑问,他的诗是绝对不可以向宁雪公主表白爱慕之意的。
    崔孚起身,想了一会儿,望着外面的明月,今日正好是七月十六,明月正圆。深深吸一口气,一首明月诗喷薄而出。
    南箕北斗潜光华,江汉无声流素波。
    小生于此兴不浅,有月有酒醉几何?
    天上谁观仙琴抚,人间那得清虚府?
    世情乖异每变更,月色何尝有今古?
    秋风飘飘度箜篌,文家武家入寺楼。
    相期玩赏醉终夕,岂知别有穷途愁?
    回首天涯故人少,白露凄凄下庭草。
    欲持此意问嫦娥,仙子北去无佳人。
    这又是一首水准极高的诗句,只不过崔孚只敢赞美宁雪公主,不能有半点表白之意。因为能够竞争宁雪公主的只有方剑之和袁霆二人,但是他崔孚又不甘心作为配角,所以做了一首长诗,就是要让所有人看到他的才华。
    足足好一会儿,桂东央,骆炆,欧阳潭都没有出声。毫无疑问崔孚的这首诗是非常出色的,但是他们不能喝彩,因为他们今夜要捧的人是方剑之。
    然而方剑之却开始鼓掌,道:“好诗,好诗。这些年咏月的诗听得不少,崔孚你的这首当是最佳。”
    方剑之出言之后,桂东央,欧阳潭等人才纷纷出口称赞,崔孚面有得色,拱手坐下。今夜他虽然不是主角,但表演得也非常成功。
    接下来,轮到了广东解元,众人心目中的阉党未来领袖唐严。
    不得不说,唐严长得实在是俊美,论风姿几乎不下于在场的几位贵公子,让人完全忘记了他的太监身份。
    唐严起身,道:“三年之前,公主手刃蒙古王子,为几十名无辜死难者讨回公道,如此侠气,如此仁慈,让晚生感慨不已,所以特赋诗一首。”
    唐严端起酒杯,念出自己的诗句,这是一首侠气之诗。
    三年磨一剑,龙吟未曾试。
    今日把示君,何有不平事?
    这诗一出,宁雪公主美眸一亮,甚至杜变也心中一颤,这唐严牛逼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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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日写这一章,为了找到弄出这些人的诗,脑袋都要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