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首:绿蚁新醅酒,红泥小火炉。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1
第二首:雪点苍穹,月影横斜遥相度。梅间纸上,绕影低素语。慵绾青丝,嫣然拂还去。凭谁书,琼花千缕,飞落君归处。2
方海掌门大体猜到了这是谁写的,眉头一皱,问:“这是谁写的?比赛要求写一首,却写了两首,让大家评判哪一首?还是想以数量取胜,胜之不武?”
左探花微微一笑,直言道:“项公子好字啊!本官……在下的书法曾得到当今陛下赏识,却远远不及项公子。方海掌门,多写一首说明人家水平高,为何要指责?”
漪华见方海掌门吃了瘪,笑容越发肆无忌惮了。
司马迭收了扇子,一脸崇拜地望着项公子,起身拱手道:“第一首区区二十个字,一无华丽辞藻修饰,二无刻意情绪表达,一挥而就,简单明了。在下写的冬日苍白寒冷,笔意肃杀,项公子笔下的冬日却有颜色、有味道、有温度,在下境界不及,甘愿认输。”
京墨颔首:“谦虚了。”
“第一首足以夺魁。”左探花道。
司马迭的目光移向第二首,问道:“第二首也不错,但不及第一首,是否因为时间仓促之故?”
左探花眯着眼睛,道:“第二首虽稍显稚嫩,但清新婉转,有些小女子的感觉,也不错。”
京墨依旧是一副宠辱不惊的淡淡的表情,远远地望着漪华道:“第二首是妹妹前几日所作,她不能亲自上场,便帮她写了。”
“原来如此,失礼失礼,失敬失敬!”司马迭忙道。
左探花也顺着京墨的目光望了过去,冲着漪华眨了眨眼睛。
漪华不知道脸该往哪里搁了,心道:天尊真够精分,故意写出两首风格不一样的,给我脸上贴金呢。
第二轮,自然是京墨夺魁,左探花第二名,司马迭第三名。
第三轮,方海掌门亲自出题,“题目已经写在纸上,请大家根据题目写一篇文章,不得超过八百字,时间为一炷香加第二场累计时间。”
每名参赛者发了题目和纸张,大家稍微思考,便纷纷写了起来。京墨却皱着眉头,迟迟下不了笔。
漪华心道:难道掌门故意为难天尊,给了他一个很难的题目?时间即将用尽,京墨终于提起笔来,笔走龙蛇,一蹴而就,交卷走人。
“项公子,请留步等待结果。”
“不用了。”
京墨径直走回漪华身边坐下,歉声道: “拿不到仙丹了。”
漪华奇道:“题目是什么?”
“歌颂天帝。”
“哈哈哈哈哈哈,难为哥哥了。”漪华笑得合不拢嘴。
很快,成绩出来了,左探花第一,司马迭第二……项公子倒数第一。
左探花第一个打抱不平,“绝不相信项公子得倒数第一!”
方海掌门怒其不争地远远看了京墨一眼,一甩袖子,哼道:“他写的……简直无理取闹!”
漪华小声问:“你把天帝骂了?还是写了他被你贬下凡的事?”
“怎会,我很低调的。”京墨回答。
左探花自然不信,强势要求方海掌门公开项公子的文章,方海掌门拗不过,摆出一副没眼看的表情,摆了摆手,算是准了。
文章一出,满座哗然。漪华也愣了,揉了揉揉眼睛。
这字,行云流水,游云惊龙。
这文,文采斐然,情真意切。
抛开别的不说,这绝对是一片千古佳作。可是!
这篇文章一个字都没提到天帝,洋洋洒洒地写了一千多字,竟然是赞美自己的妻子。
左探花目瞪口呆地看了半天,半晌,说:“超字数了……”
“这是超字数的问题吗?!”方海掌门大声咆哮:“题目是歌颂天帝,歌颂高高在上、福泽众生的天帝,这位项公子,你夸你媳妇干嘛?!”
众人哄堂大笑,前仰后翻。
支持项公子的女子团队却不乐意了,委屈道:“他居然成亲了,怎么不早告诉我们?”也有些人一脸艳羡。
司马迭道:“项公子乃性情中人,字里行间充满真情实意,比空洞的堆砌辞藻有意义。”
方海掌门脸色铁青,心想项公子这时候一定尴尬地恨不得找个地方藏起来,谁知,一个冷冷的声音回道:“你见过天帝吗?”
正是京墨问的。
方海掌门吼道:“没见过就不能写吗?”
“没见过如何写?”
“想象,懂吗?想象!”方海掌门右手伸出食指在自己耳旁转圈圈,似乎在引领他的思路:“通过想象,把天帝的正道光芒照耀大地写出来,把我们对天帝的无比崇拜之情写出来,在这个基础上还可以再升华一下主旨,也可以由大义联想到个人,比如司马才子写的‘作为芸芸众生,微小如尘,也要心怀感恩,心怀正义’,大概这个意思,懂?”
京墨一句话没说,仿佛默默听了进去,正在反省,也仿佛聋了,压根没听到。
漪华憋笑憋得好累,脸都要抽筋了。
最终,左探花拔得头筹,得到仙药。话说这位左探花虽然在方海掌门面前趾高气昂,对无官禄傍身的司马才子却无比客气,离开时特意与他话别。
司马迭非常谦虚:“左侍郎文采斐然,在下输得心服口服。”
左潇苦笑道:“在下朝廷供职,身份所迫,不可避免要歌功颂德,是以第三轮占了优势,实在胜之不武。”
“哪里哪里,左侍郎性情豁达,不改初心,这比您的才华更加令人敬佩。”
左潇拍了拍司马迭的肩膀,豪爽道:“离京试还有半年,左某期待与你同朝为官。”
“承蒙吉言。”司马迭握拳。
左探花的目光望向最后一排,可惜,那个期待的身影已经离去,只留下空落落的座位,不由得有些失落。
黄芪二公子也没有找到漪华,方海掌门正好派人来喊他过去问话。
“你的两位朋友,进来的时候测过吗?”
“回掌门,都测过,葫芦灯没有任何变化,确定是凡人。”
方海一拍黄芪的脑袋,那个架势像极了爷爷教训不争气的孙子,道:“说了多少次了,那是我仙门圣物,老祖宗留下来的,叫仙葫珠!”
黄芪轻声问:“难道您怀疑他们不是凡人?那个灯应该不会出问题啊?”
“仙葫珠!不是灯!”方海掌门再次强调。
两人又回到了他们的同福客栈中等房。
漪华利落地在床上瘫成个“大”字型,长叹一口气,说:“我还挺喜欢那位探花的。”
京墨耷拉着脸,“我怀疑他对你居心不良。”
“是吗?”漪华一骨碌坐了起来,神情有些愉悦。
京墨酸溜溜地说:“你问他要仙丹,看他舍不舍得给你?”
“过分了哦,君子不夺人所好,干嘛无缘无故问人家要东西啊?”漪华伸出食指卷着头发玩,说:“看来只能本姑娘亲自出马啦,本姑娘明天好好打扮,参加美人大会,等赢了仙丹,你看看仙丹有没有问题,我想送给我爹娘。”
京墨欲言又止,见她一腔热情,没有再说话。
一下午,同福客栈来了好些人打听在美文大赛上大出风头的兄妹俩,有人甚至抛出重金向掌柜打听消息,还有的问兄妹俩分别住在哪个房间。
掌柜不为所动,道:“我这同福客栈经营了多少年了,还是见过些世面的。他们两位住在我的店里,便是我的客人,我要是为了区区金银出卖客人,以后还有什么颜面继续开店?你们要想打听,可以等我的客人出了店门大大方方的当面询问,我无可奉告。”
漪华顺便听到了这一段,自此以后,对她的称呼从“掌柜”变成了“掌柜姐姐”。
漪华问京墨:“你知道他们是什么人吗?”
“有你招来的蜂蜂蝶蝶,有方海掌门派来的,有闲的没事干的。”京墨眉毛一挑,“你该不会盼着那位探花来找你吧?”
“我可没这么说,不过,”她顿了顿,“还不是你非要给我强加风头,我才读了几天书,哪能写得出那样的词?”
京墨很笃信地说,“你可以的。”
夕阳的余辉斜斜地从窗户穿过,照耀着京墨的半张侧脸,飘出来的几丝黑发被夕阳镀上了一层金黄色,他睫毛轻颤,不经意的一笑胜过晚霞万千。
京墨望着有些痴了的漪华,问:“又在想什么呢?”
“你的头发挺好看的。”
“头发不都一个样吗?”
“不一样,我本来以为……”
“以为什么?”
漪华说:“跟你的名字一样,漆黑如墨。”
“当然,不然……?”京墨一顿,一个潇洒的转身在她身边坐下来,一语洞穿她的心思:“本来以为我是个白发苍苍的老神仙对吧?还在背地里骂我。”
“哪有,哪有。”漪华坐得离他远一些,以便与他说话,“那位方海掌门好像跟你正好相反。”
“怎么说?”
“你虽然年纪大,但长得年轻,风度翩翩,神采飞扬。再看看那个方海掌门,不过二十五岁,长得也不老,却给人老气横秋的感觉,瞧瞧他今天的样子,使劲端着掌门的架子,思想顽固,故作成熟,一点年轻人的样子都没有,你堂堂天尊都没……”
京墨开心地不行,一手揽过她的腰肢,笑得一脸邪魅:“原来夫人对我的印象这么好啊!”
漪华巧妙地避开他的毒手,“腾”地站起来,说:“我去找掌柜姐姐聊天了。”兔子一样地窜了出去。
客栈里除了掌柜,还有五六个伙计,他们感情极好。掌柜在后院里烙饼,漪华一听,“这个我擅长啊,我娘教过我。”
漪华就跟着掌柜在后院里做了一下午烙饼,原来,她所谓的“擅长”就是会生火,而会生火的意思就是把柴火添到炉子里,再把炉子上的饼翻来覆去地折腾一阵。
掌柜也很喜欢她,见她辛辛苦苦帮着忙了一下午,自然不会亏待,拿出几个热乎乎的烙饼,又炒了几样小菜,说:“端回去跟你家相公一起吃吧。”
“谁?”漪华脱口而出,这才发现她指的是谁,脸一红,接过菜饭,想否认一下,她说的又是事实,只道:“谢谢姐姐。”
端着饭菜进门,关门,没有人,没有声响,漪华以为他出门了,正要放在隔间,右拐,踏入。
“哗!”京墨从装满水的木桶里起身,露出线条优美的光洁的后背,背上的水珠顺势滑下。
“啊……”漪华惨叫一声,急忙转身,手里的饭菜没有端稳。
幸亏京墨及时一个眼神止住,饭菜在落地之前又浮了上来,稳稳地落回漪华手中。
“对……不起!我……我不是故意的,我不知道你,你,我这就走……”漪随便找了个地方把饭菜放好,慌里慌张地要跑出去躲起来。
手伸向门把正要开门,不知怎么回事,京墨竟然出现在她的面前,堪堪把她挡住,而她刚刚伸出去的手没来得及收回,手撞到了他的胸膛上,人也差点撞上。
京墨已经穿好衣衫,虽然没有穿的太严实,前襟微微敞着露出一点肌肤,漆黑如墨的头发上、净白如玉的脸上滴滴答答地落着水,睫毛上挂着盈盈水雾,嘴唇微张,随即弯成一个弧度。
“你跑什么啊?”他问,语气很轻。
“我,我突然想起来还有点事,先走了。”她躲开他,要去开门。
京墨歪歪头,示意她端进来的饭菜,“不是要一起吃饭吗?”
“你,你……先忙,我,我不打扰了。”
“你,你最近好像结巴得很厉害。”京墨学着她的语气。
漪华的尴尬顿时消失了,立刻瞪起了眼。只有她自己不知道,她噘嘴瞪眼的模样根本没有任何杀伤力,而且十分娇俏可爱。
京墨灿然一笑,拉着她的手走进房中,坐好,问:“这是夫人的手艺吗?”
“是掌柜姐姐做的,我负责生火。”
“嗯,那四舍五入也算是夫人做的,夫人辛苦啦。”京墨笑着,拿起了筷子。
漪华惊讶地发现,京墨的衣服和头发方才还是湿的,这一下都干了,当神仙的真是省事啊。然后她又发现,自己已经两天没洗澡了,刚刚帮掌柜的生了火,洗个澡越发迫在眉睫。
京墨看她苦苦思索的模样,问:“有什么烦心事吗?”
“没有没有,我过得可开心了。你觉得好吃吗?”
“味道不错。”京墨回答。
漪华点头,“嗯,我也觉得,所以,我晚上可不可以去跟掌柜姐姐学做菜?”
“当然可以。”
晚上,漪华去找掌柜的聊了几句,侧面打听附近哪里有洗澡的地方,终于问出不远处有一家正规经营的温泉。
一般而言,这种身份尊贵、花容月貌的姑娘一旦独自出走,是很容易发生点事的,漪华也不例外。
漪华很无聊地撩着水花,神游天外。
“小美人儿,想谁呢?”一个男子的声音出现,在空旷的温泉周围,声音格外得清晰,也格外的令人恐怖。
不知何时,泡温泉的其它女子已经走没了,只剩下她一个人。她将自己往水里沉了沉,抓住一处扶手,大喊:“有人吗?救命啊!”
“别喊了,温泉是我家开的,就算有人,也是我家的人。”男子又靠前一步。
这张脸有点熟你是黄……二公子?” 漪华没大注意记他的名字。
“不不不,”男子摇着食指,耐心解释道:“我是大公子,黄岐;今天把你带进会场的是我小弟,叫黄芪,音同字不同。”
兄弟俩的名字发音一样,真不知道他们老爹是怎么想的,但是现在不是漪华为他们老爹担心的时候。她道:“公子生于仙门世家,请自重。”
“不不不,你又错了,方海那小子是仙门世家,我家可不是。本公子可不想修仙,活一天算一天,不如快活胜神仙。”黄岐的嗓音比黄芪更粗一点,说起话来更令人生厌。
“我兄长会来找我的。”漪华强压着心里的害怕,她骗京墨说要去找掌柜姐姐学做菜,她也不确定京墨会不会来找她。
“是吗?”黄岐不屑一顾地说完,也不急着对漪华如何,仿佛就想等着她惊慌失措。
她的衣服堆放在岸边,黄岐蹲下来,拿起其中一件,贴在脸上享受般地嗅了嗅,一副陶醉的神情,“真香啊!”
“放下我的衣服!”漪华吼道。
他偏偏不,一件一件地拿起他的衣服,啧啧有声地赞美起来:“本公子阅女无数,单单看这衣服,就能想象姑娘身材曼妙,真是让人心驰神往啊!”
“滚开!”漪华大喊,声音已经发颤,身上别无它物,唯有一根簪子,她悄悄拔下来,握在手中。
这一动作还是被眼尖的黄芪发现了,他放下衣物,弯腰撩了几下温泉中的水,迈进水中,笑得一脸猥琐:“姑娘想寻死吗?本公子最喜欢贞洁烈女了。”
漪华将簪子抵在自己的脖颈旁,手微微颤抖,恨声道:“我今天要是有任何意外,不光是你,你全族上下、整个清波仙门,都得陪葬!”
“哈哈哈哈哈!口气真不小啊,就算陪葬,本公子也要做个风流鬼。”他一步一步地朝着漪华走去……
漪华背靠在一块岩石上,眼看着他的身影越来越近,忍不了等他更加靠近,猛然将手中的簪子调转方向,狠狠地朝着他掷了过去。
她学过一点点法术,虽然极少极少,只是不知道对付这个常年修仙的凡人如何。尽管这一掷已经灌输了她的全部力量,但仍不乐观,万一他躲过了,手头再也没有其它兵器防身了。
黄岐的瞳孔猛然放大,眼睁睁地看着一支簪子突然变成了一把剑,闪烁着可怕的光芒朝他而来。他急忙飞身后退,那把剑的速度却比他更快,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捅进了他的腹部。
与此同时,一个黑色的身影突然出现,他的脸色极为难看,侧首,一道利剑般的目光落在口吐鲜血的黄岐身上,黄岐顿时化为一摊白色粉末,消失不见。且不说黄岐本人,地上连一滴血都没留下。那把剑又变成簪子的模样,自己飞回了漪华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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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首诗:对不起白居易,我写的诗水平不行,为了展现京墨天尊的才高八斗,只好借用您老人家的了。
2第二首词是曾经的漪华写的,本作者原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