漪华是个重情义的人,这几天一直惦记着那只可爱的小猫咪,也记得天尊说过的那句毛骨悚然的“这是你第一次见到它,也是最后一次了”。
漪华在玉山找了一圈,都没有找到那只小猫,心里越来越难受,想来大概是遭了天尊的毒手了。找了块风水宝地,挖出几捧黄土,给它立个碑,碑上写上“绝世小可爱之墓”。
漪华又记起来,天尊曾经叫过它的名字,它叫辰砂,于是又在“小可爱”三个字后添上“辰砂”二字。
正好,合欢奉天尊之命给尊后送午饭过来。漪华想起无辜惨死的小猫,自己用了饭,特意留出一盘酥炸小黄花鱼拿到辰砂的墓前,一股又一股淡淡的忧伤涌上心头后,许许多多的想法铺天盖地而来。
她本是一个平平凡凡的小姑娘,莫名其妙成了魔界公主,如今又成了尊后,成了天地之间最尊贵的女子,一人之下万人之上。这样铺天盖地的尊贵和荣宠,总是让人觉得虚无缥缈,一点也不踏实。
至于天尊,客观来讲,他对自己无微不至、关怀备至,亲自给她下厨,处处哄着她让着她,巴不得把最好的一切给她。她大字不识几个,天尊亲自教;她被大鹅欺负,天尊就让杜仲把鹅炖了;她喜欢吃辣,天尊就把禁止吃辣的天条废了……她何德何能,能承受这样的待遇?
她坐在地上,两只胳膊搭在膝盖上,愣愣地看着墓碑。如果说大鹅被她连累也就罢了,小猫咪却是通人性的,漪华越来越难受,不知不觉落下几滴泪来。
“我是个废物,自己跑不出去,却连累你遭了天尊的毒手,我对不起你。”她长叹一声,闭上眼睛,心道:天尊的爱太过血腥,太过霸道,恕我承受不起。
“哇!”安静的玉山突然传来一个轻快的声音,把漪华吓得一个机灵睁开了眼睛。
身后风声阵阵,一个巨大的黑东西掠过漪华的头顶,夺过那盘小黄花鱼闻了闻,津津有味地吃了起来。
来人是个十六七岁的少年,他身穿墨绿色窄袖长衣,古铜色的皮肤,眼睛炯炯有神,周身一派洒脱的气质,吃起东西来却一点形象也无,直接用手抓着吃。
“你是谁!”漪华急忙退后两步,警惕地问。
少年抓着一条小黄花鱼,正准备回答她的问题,抬首时无意撞上墓碑上的字,手里的小黄花鱼掉了下来,端着盘子的手抖了几抖,仿佛顷刻之间没有了胃口。
漪华起身,指着他责怪道:“这是祭品,连祭品都吃,有没有人性?!”
少年放下盘子,倒吸几口凉气,先使劲地指了指漪华,又使劲指了指墓碑,忍着胸口波动的气息,问道:“为什么要诅咒我?!”
诅咒?
“我没有人性,只有猫性!”他指了指自己,抬起手挠了挠自己的脸,动作颇像某种动物。
漪华低头看看墓,又看了看他,惊讶地问:“你是那只小猫?”
“我不是那只小猫,我是这只小猫。”少年指了指墓碑上的“辰砂”两个字。
“辰砂,呵呵。”漪华尴尬地挠了挠头,转而换上小脸:“我还以为天尊把你……哈哈,你活着真是太好啦!”
少年冷哼一声,颇为得意道:“天尊才不舍的责怪我,在你来玉山之前,我可是住清风殿的。”
言外之意是,尊后来了以后,清风殿就没他的地儿了。但是天尊也不能白白让他受了委屈,帮助它早日修成了人形。
漪华问:“除了你,还有其他人住过清风殿吗?”
“没了。”辰砂诚实回答:“还有杜仲仙君偶尔能进清风殿,昔年有个叫王不留行的天帝进过清风殿,更早的我就不知道了。”
漪华煞有介事地点点头。
“可以先把这个东西撤了吗?”辰砂一脸嫌弃地看着墓碑。
“啊哈,好。”漪华连忙把这块好不容易开采出来的小地方夷为平地,指尖点出火花,将这块墓碑烧了个片甲不留,说:“你看,没了。”
辰砂咽了口唾沫,这才能勉强接受,又指了指盘子,言辞闪烁:“那个……这个……我还能吃吗?”
“吃,吃!”漪华讨好似的把小炸鱼给辰砂递过去。
日渐西斜,玉山笑声朗朗,一个是娇俏活泼的笑声,一个是恣意张扬的笑声。
漪华和辰砂在原本挖好准备当墓地的洞里烤起了叫花鸡,为了不浪费这个比较大的洞,漪华又埋上了几块地瓜。
“哈哈!你的手比我的爪子还脏!”辰砂笑道。
漪华追着辰砂满山地跑,非要把手上的灰抹到她的脸上才敢罢休。
“怎么不跑了啊!”漪华嬉笑道,见辰砂突然乖巧了起来,正想过去欺负他,不知什么时候,天尊突然出现在他们面前。
辰砂立马老实了,漪华也噤了声,默默地走到了天尊面前站好,像个犯了错的孩子。
“你们在干嘛?”京墨轻声问。
辰砂很快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刚刚与她玩闹的女子可不是什么平凡小女孩,是尊后,是天尊的心肝宝贝儿,万一天尊理解错了什么,一怒之下把自己打回原形了怎么办?所以他准备好好解释一下。
“我们在……”漪华默默地走到天尊旁边,不好意思地说:“我还以为你把辰砂给……灭了。”
京墨眼神一挑,说:“我还以为你……跑了。”
漪华脸色一白,恨不得扇自己几个巴掌。这么好的机会,她居然忘了逃跑,而是在这里跟辰砂烤了一下午叫花鸡和地瓜!她故意道;“玉山戒备森严……”
“玉山对你从来没有戒备。”他低着头,对她道。
漪华轻哼一声,不敢苟同地说:“清风殿外的悬崖不是给我设的吗?”
“原来你还没回殿里。”他伸手,指了指清风殿的方向,漪华顺着望了过去。
清风殿外的悬崖上,建起了一座白色的桥,大概有三四十级台阶,两侧桥栏缠绕着小小的月季花。
“好漂亮的桥啊!”漪华眼睛放光,急忙过去走一走这座桥,这一看,却吓破了胆子。
桥面居然是透明的,低头便能看到悬崖下的重山雾霭,第一脚踏上去试了试坚固度,觉得还好,第二脚却迟迟不敢跟上了。
京墨在她身后鼓励:“不会掉下去的。”
即便掉下去,有他在,自己也不会有事的。在这种思想的鼓舞下,她又试着迈上了几步,再即将走到中间时,驻足停了刹那,她崩溃了……既不敢往前走,也不好意思倒退去,双手死死地抱着一侧栏杆,双腿战战兢兢。
这时候,一只手向她伸过来,温声道:“来。”
她急忙把手附上,紧紧地攥着他的手,一步一步地迈着。京墨不急不躁,将就着她的步伐,道:“凤凰伤了脖子请假了,明天出门,我们没有坐骑了。”
“今天它带我来的时候还好啊,什么时候受伤的?”
“嗯,回去就不好了。”
漪华抿了抿嘴。今天她骑上凤凰,凤凰以为她要回玉山,便飞来了,漪华自己坐在上面,一无天尊在旁,二无车帘遮住视线,凤凰带她飞过万里层云,惊恐之下,她只能使劲抱住它的脖子,一点也不敢松懈……所以凤凰受伤了。
没想到,她突然松开他的手,自己走了上去。
“勇气可嘉,不过,夫人喜文不喜武,有些偏科呀!”京墨笑道,“我本以为你会重武轻文,着重学习飞行之术,溜之大吉。”
话间,两人已经迈入了清风殿,漪华道:“我本来是这么想的,可是,母亲不带我回魔界,爹娘也认为出嫁从夫,有家不能回,还能去哪里呢?不管跑到哪里,只要你想找到我,还不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京墨没料到她这么诚恳,赞扬地点了点头,在一方长榻上仰头躺下,一只胳膊垫着脑袋,另一只胳膊搭在曲起的膝盖上,悠然道:“这就是你不好好学法术的理由?”
漪华不好意思地擦了擦鼻子,“我也辛苦学了好多天,一点成效都没有。听别的仙说,他们修炼了少则千儿八百年,多则上万年甚至几十万年……要说学几年就罢了,让我修炼那么久,实在无聊烦闷,有没有更快捷的方法?”
“仙者,或是凡人苦苦修炼,得到机缘飞升成仙,如杜仲苍耳;或是父母为仙,生来仙胎,这种生下来也要修炼,如饮歌半夏炼。你是魔后之女,泡过我给你的睡莲温泉水,修炼起来已经是事半功倍,却还想着偷懒。须知,若想让自己有一番进益,不下一番苦功夫、没有持之以恒的努力是办不成的。”
京墨平时与她说话皆十分温柔,很少这样疾言厉色。漪华被说得心虚,也有了一番提壶灌顶的感触,为自己的偷懒耍滑感到羞愧难当。为了给自己一些激励,她虔诚地问:“你修炼了多少年?”
“本尊生而为神,无需修炼。” 京墨眼神里颇有些得意。
“……哦。”
夜色已深,两人都睡了。两人一人一被,京墨占了一半的地方,端端正正地躺着;漪华依然紧紧靠着墙,中间与他保持着一段距离。出于某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原因,每到了这个时候,漪华就会让气氛变得严肃起来,乖乖地躺着,一句话不说,京墨也不多话。
漪华迟迟睡不着,悄悄扭头望过去,映入眼帘的是天尊优越的侧脸,他双眼闭着,长长的睫毛盖住眼睑,鼻子高挺,嘴唇温柔……想着想着,她不由得痴痴喊了一声,带着点奶声奶气的鼻音:“天尊?”
“嗯?”他转过头来,“什么事?”
他居然还没睡,漪华惊了一下,总不好承认自己不小心脱口而出喊了他的名字,正好想到了个合适的理由,道:“叫花鸡和烤地瓜被辰砂吃了。”
京墨皱着眉头,见她紧紧贴着墙壁,问:“你很喜欢那面墙吗?”
漪华审视了一下这段距离,确实有点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的感觉,便稍稍往他的方向挪了一点点,双手抓着被子乖乖躺好。
京墨道:“人间有个地方叫清波府,每隔二十五年举办一场四美盛会,美食、美酒、美作、美人各一场,我们去尝尝美食?”
“不看美女吗?”漪华问。
京墨意味深长地望着她。
她连忙回答:“美食,还是美食好。”
人间,阳光晴好,微风不燥。清波府因着四美盛宴,涌来大量外来人口,比往日更加热闹。。
熙熙攘攘的街道上来了两位极为好看的人,一名黑衣公子丰神俊朗,气质不凡;一名黄衫女子笑语盈盈,顾盼神飞。自从这两人出现在大街上,登时引起了周围人的频频侧目和窃窃私语。
“这来比赛的还是来砸场子的?让别的姑娘怎么活?”
“美人场没有规定性别吧?要不要加个美男场?”
“这俩人……兄妹还是夫妻?”
“兄妹吧,哪有夫妻两个都长好看的,俗话说,好男无好妻,好女嫁二货。”
“我瞧着他俩长得就挺像。”
“……”
姑娘们尚且能矜持一些,见到京墨这般男子红着脸多看几眼,胆子大的扔几枝花过去。有些男子则奔放一些,厚着脸皮凑过去问:“不知姑娘年方几何?瞧你年纪轻轻的,那个应该不是你夫君吧?”
漪华拽了拽京墨的袖子,声音清亮地喊道:“哥哥。”
男子大喜过望,又凑近几步,讨好地说:“小生乃清波仙门黄柏长老的二公子,昨日遴选出来的神厨此时正在府上做客,姑娘愿不愿意随小生一起品尝大厨手艺啊?”
漪华奇道:“神厨?”
男子一听,便知她是外地人,当然,如果本地有这等丽质女子,他堂堂黄家二公子岂能不知?一拍手掌,叹息道:“姑娘今天才到清波地界吧,昨日美食盛宴,那场面,那排场,那……麦冬大厨以一道‘八仙过海’夺冠,姑娘没能看到,真是遗憾呐!”
“昨天就结束了?”漪华皱着眉头,看向京墨。
那黄氏二公子见美人发问,自然要好好解释一番:“清波府四美盛宴,往年只办一天,大家都看不够啊,今年特意分成四场举办,昨天前天是美食场和美酒场,今天休息,明后两天是美文场和美人场。姑娘来参加美人场,正好能多待几天。”
漪华虽然不喜欢他,但既然有人愿意向她主动介绍,便想多问几句,又问:“谁说我……啊,这几场有什么讲究吗?”
“这边说来话长了呀!姑娘初来贵地,想来尚未投宿,不如你们兄妹两个一齐到……”黄二公子正笑得猥琐,突然表情僵硬,嘴里怎么也发不出声音了。
京墨一手负在身后,径直朝前走去,似乎心情不太好。漪华连忙小碎步跟上,走至一个无人的墙角,轻声道:“天尊大人,您大人有大量,就不要跟我们凡人计较了嘛!”
“你们凡人?”京墨把“你们”两个字咬得特别重。
“好吧,我当惯了凡人,一时适应不了新身份。那人虽然居心不良,但你在嘛,他也不能把我怎么样。”
京墨再次反问:“哥哥?”
“啊?哈哈,这个嘛!”漪华露出一脸假笑,“总不能在大街上喊你天尊吧,太张扬了。”
京墨假装不经意地咳了两声,“你可以喊我……夫君,相公,官人,都行。”
漪华注意到,他说这话的时候竟然带了点羞涩,像个情窦初开的大男孩一样。但她的情窦并没有开,非常耿直地回答:“我喊不出口。”
就料到她这种回答,京墨也不在意,上上下下打量了她一番,说:“衣服也太张扬,重新买一身吧。”
两人前后脚来到衣品店,店老板见到来了贵客,立刻打起精神招呼,把店里的几样招牌衣服一一摆了出来,问:“这位公子,这位夫人,选哪件啊?”
京墨正要回答,漪华已经熟练地回答:“要最便宜的。”
四道不解的目光同时落在漪华身上,她很不解,“有什么问题吗?”
店老板不可置信地重新打量了他们一遍,怎么看都不像买不起好衣服的样子,尤其是姑娘身上穿的那一件,比他店里最好的衣服还要好,真不懂为什么要来买差的衣服,再次问道:“您确定?”
漪华非常诚恳地点点头,京墨,也没再说什么。
京墨的衣服自然也不是凡物,但因是纯黑色,放在人群并不高调,而且还能给人一种生人勿进的距离感,正合了他的心意。
漪华进去换好衣裳,出来时,依然明眸皓齿,巧笑嫣然,简单挽起的发髻上只戴了四月雪和几朵小花,身上的雾蓝色粗布衣裳生生被她衬出了质朴、自然、清新的气质,连店老板都不禁竖起了大拇指:“您闭月羞花,就算穿一身垃圾都好看。”
店老板意识到夸得有些过分,忙闭了嘴,京墨从腰带中拿出一枚金叶子,递给了店老板,示意不用找了,随后便离开了。
店老板看着手里的金叶子,眼睛一瞪,又慢慢地眯成了小眼睛。这一片完全能买的下店里十件上好的衣服,他们却偏偏买了最便宜的,简直令人无法理解。
换上粗布衣服的漪华顿时心情好了,又蹦又跳,脚步轻松如飞。
京墨知道她以前在凡间过惯了穷日子,所以才养成了勤俭节约的习惯,微微有些心疼,将带出来的钱袋子递到她手里,说:“足够花,不用省。”
漪华偏偏不接,与他面对面地倒退着走,说:“锦衣玉食的是尊后和魔界公主,穿上这身粗布衣服,我又成了项漪华。”
京墨见她歪了歪头,也将头歪了歪,同她道:“你是项漪华,与吃什么穿什么无关,与嫁给谁也无关,你永远都可以做你自己。”
漪华非常欣慰、非常认可地使劲点了点头,又故意喊了声:“哥哥。”
“你!”京墨瞪眼,又摇头一笑,“哥哥”这个称呼竟然比喊“哥”要顺耳。
两人便这般兄妹相称,到处走走停停,玩玩闹闹,一路了解了不少事情。原来“四美盛会”由当地的清波仙门举办,每隔二十五年举办一次,清波仙门的方海掌门亲自主持并颁奖。时隔这么久才举办一次,百姓们却没有忘记这个盛会,背后自然是有原因的。
“四美盛会”,得胜者可以获得清波仙门的独门仙药一颗。据说,曾经的胜利者吃了这颗仙药,能益寿延年,甚至返老还童。今年的“四美盛会”分成了四场,将会产生四个得胜者,赢仙药的几率高了,更吸引了大批跃跃欲试者从外地赶来。
漪华听完茶馆小二的介绍,向他表达了谢意,小二一扬抹布去招待其他客人了。她眯着眼睛看向京墨:“益寿延年?返老还童?”
“你想说什么?”京墨压着声音问。
“你得吃多少颗才能保持这么好?”漪华凑过去,眨着眼睛问。
京墨一字一顿道:“本尊盛世美颜,童叟无欺。”
“是吗?”漪华伸手,摸了把他的脸,又摸了把自己的脸,自顾自道:“都很滑,好像差别不大。嗯?你为什么这么看着我?”
京墨把她的脑袋抓过来,乱七八糟地揉了一顿,却没真的下重手。漪华艰难地嘟着嘴巴开口:“哥哥,你是我哥,不能这样……”
他这才松了手,给她整了下鬓发,“好吧,妹妹,到了饭点了,你想吃点什么呢?”
“高楼酒肆的门面倒是不错,想来也比不上你和杜仲仙君的厨艺,不去也罢。地道风味要么大隐隐于街头摊点,要么小隐隐在寻常陋巷,不好找。”漪华托着腮说。
“跟哥哥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