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这就是爱情的滋味。
而齐歌,这几天真的是他二十六年的人生中最幸福快乐的日子,他真的希望时光永远定格在这一刻,不去理会世间纷扰,和宋锦平安喜乐的在这里生活一辈子。
但该来的,还是要来。
孟老爷子已经知道宋锦跑去找齐歌,也知道齐歌已经没事了,在电话里非常生气的勒令两人快点回来,否则他不顾身体也要赶过去。
挂了电话,齐歌走过去牵起宋锦的手:“婚礼已经策划的差不多了,等回去,我们就结婚吧。”
宋锦笑着靠在他怀里:“好。”
当天下午,两人踏上了回京都的飞机。
而孟祁,两天前宋锦已经把他赶回京都了,走之前孟祁还不情不愿的,但让他留下来看两人秀恩爱他迟早要憋出内伤,再不情愿也得走。
京都,洛秀正在办公室处理文件,手指飞快的在文件上签下他的大名,沉香敲门,得到洛秀允准后走进来。
“齐歌和宋锦今天下午从云南回来了。”
洛秀签字的手顿了顿,墨迹晕染开,眸光越发冷戾,最终还是把他的名字龙飞凤舞的写了出来,把文件合上扔到一边,靠回椅背里勾唇冷笑。
“终于舍得回来了。”
沉香不敢看自家主子的脸色,想了想道:“齐歌找的国内最顶尖的婚礼策划师,现在婚礼已经布置的差不多了,今天下午,他们的结婚请帖送到公司来了。”说着沉香变戏法似的从背后拿出来一张鎏金烫边的大红请帖,恭敬的放在洛秀的办公桌上。
身子稍稍后退了一小步,他怕主子震怒下把火发在他身上。
洛秀冷冷的瞟了眼那张大红请帖,竟然没有动怒,拿过来打开。
一个凹出来的心形里是两人的合照,男帅女美,天作之合,尤其是宋锦幸福甜蜜的笑容深深的刺痛他的心。
下边一行烫金的大字:5月18日,天爵大酒店欢迎各位来参加齐歌先生和宋锦小姐的结婚宴席,上午十点,在酒店后边的大教堂举行正式的结婚典礼,望各位届时准时到场。
齐歌宋锦的名字格外大格外红,下边还用花体印着一行行字。
锦绣良缘,佳偶天成。
洛秀捏着喜帖的指骨泛白,手背上青筋暴露,他却突然勾着唇笑了。
邪气凛然,妖孽如火。
锦绣良缘正确的解释应该是,宋锦和洛秀,多好啊,他和宋锦才应该是天生一对。
今天是五月初五,离五月十八还有十三天的时间。
足够了。
“替我办一件事去,到时候,我要在婚礼上给他们一个惊喜。”
同一时间,京都各个有头有脸的人物都接到了喜帖,消息来的太突然,很多上流名媛富二代之类的姑娘直接哭闹了起来。
男神结婚了,新娘不是我。
虽然之前就有消息齐歌要结婚了,但没想到这么快,看来消息属实啊,齐歌真的是奉子成婚啊。
很多姑娘把未曾谋面的宋锦骂了个狗血喷头,什么难听骂什么,甚至还成立了个反宋锦后援会。
一个贫民出身的丫头也敢肖想她们的男神,非得要她知难而退不可。
这些风波宋锦都不得而知,在飞机上她歪在齐歌身上睡了一觉,再醒来飞机已经到站了。
齐歌给她披上大衣,牵着她的手走出机场大厅。
来接他们的,是林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