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路心心念念着想回家,回崖山,回到陈薇、王比安、谢玲……身边,却没注意到,冯臻臻的脸色有些古怪,回家吗?崖山,其实并不是冯臻臻的家啊。相比崖山,这座不知名的小山村,给了冯臻臻更多家的感觉。
只有王路和她在一起。
白天,到附近的山林里下几个套子,掘几个陷坑,捉几只不开眼的鸟雀小兽,燉汤给王路喝,肉则自己吃掉。晚上,躺在王路身边,听着他绵长的呼吸,感受着他的心跳,就这样,在月升月落中,同枕共眠,其实说不上眠,因为自己是不用睡觉的,但躺在王路身边,让自己很安心。
但这一切,在回到崖山后,就会都失去,别的不说,想想以前陈薇警惕的眼神和对自己小小的试探,就知道,自己再也不能靠近王路。
难道又要过只能在王路受伤时到卫生院治疗时寻机“偷食”的日子?
偷人,偷男人,偷人家的男人。在影视剧里,这样的女人是千夫所指的贱货。
我不是贱货,我只是,想爱个人而已。
王路躺在床上,最初的激动过后,他才平息心情细细了解自己的伤情,很古怪,自己居然没有死。王路能感受到背上弹洞的痛疼,中了这样一枪,子弹还留在体内,自己却没死,如果说不是异能的功劳,那真是打死王路也不相信。但是,异能却真的发动不起来了,王路试了好几回,想让自己智尸化,可都是徒劳无功,该死,如果能启用异能,那自己就可以不顾伤情,寻到出山的路,就算是不吃不喝,也得一口气走回家。
这批突然出现的入侵者太强大了,不知道崖山的家人会有什么危险。王路心急如焚,恨不能肋插双翅。
但是虚弱的身体和背上一阵急一阵缓的痛苦提醒他,没有异能相助,自己只是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酱油众,不要说走出这重重大山,就连下床都做不到。
王路怔怔地瞪着屋顶梁柱间的一只勤奋结网的蜘蛛,难道说,自己的异能又有什么进化?想当初自己感染二度生化病毒时苏醒后,也一样不知道自己已经身怀异能,是后来阴差阳错才发现的,难道说,这次又要自己拿板砖砸脑门吗?王路苦笑了笑,自己对异能其实并不了解多少,但好歹知道,砸板砖绝对不是正确的办法,十有八九砸破头也不一定刺激出异能--该死,谁知道异能又变成了什么玩意儿。
唉,要到这具身体彻底地自然恢复,不知还要多长时间。
不知道自己和冯臻臻还要在这里住多长时间?
想到冯臻臻,王路侧头望去,这才发现,冯臻臻收拾好汤碗后,就坐在旧沙发上缝补着什么,新鲜空气有利王路的康复,所以门窗都开着,阳光照在冯臻臻的脸上,王路从床头斜望过去,她的肌肤如玉般透明。
王路发呆中,半晌才问道:“你在做什么?”
冯臻臻没有抬头:“在给你缝衣服。”
“缝衣服?”
“是啊,我找遍了村子,没找到什么衣服,好不容易找到几张泛黄的窗帘,改成了你身上的毯子,和自己身上的衣服,我看你今儿清醒了,想着你可能会想活动活动,所以临时拿窗帘给你改套衣服穿。窗帘不大,勉强能做条短裤和背心。”
王路这才发现,冯臻臻身上的连衣裙果然是窗帘做成的,料子有点薄,在阳光的照射下,隐隐能看到内里--她,似乎没有穿内衣。
王路不无尴尬地转过视线,含糊地道:“我们原来的衣服呢?”
“都扔了。”冯臻臻将两人抢了入侵者动力伞的事详细说了,王路越听眼神越不对,禁不住又对冯臻臻上上下下打量了好几回,这、这女人,真是崖山卫生院的医生吗?特种战士也不过这身手了。
他数次张了张嘴,想问问冯臻臻的过往,但终归还是闭上了嘴,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秘密,冯臻臻是自己的救命恩人,自己又何必打破砂锅问到底。
他的注意力很快转到冯臻臻驾着动力伞逃跑的路线上,照着冯臻臻描述,动力风扇还有燃料时,两人是向西直飞的,从时间推算,少说也飞了百多公里,然后,在抛弃风扇,动力伞变为滑翔伞后,方向就乱了,冯臻臻为了增加滞空时间,一直利用上升气流乱飞,具体的方向,也早就是一笔糊涂账。
王路唯一能确定的是,自己是在山里,四明--天台山脉里,离崖山直线距离百多公里啊,如果用两条腿走出这重重大山--天,想想都头大,俗话说得好,山里山,弯里绕,直线距离一公里,盘山公路有可能就是3、4公里,就算是找到了公路,没有车,光凭两条腿,猴年马月才能走出这大山。
着急之下,王路对冯臻臻都有了点埋怨,我的姑奶奶,虽说为了救我的命,你是要跑远点,可这也太远了吧。他抬头瞟了沙发上的冯臻臻一眼,然后,他就愣住了。
冯臻臻低着头正在缝线,修长的脖子弯出了一个柔美的弧度,长发披散下来,遮住了她半边的脸,她伸出手指撩了一下,将发丝夹到耳朵,然而调皮的发丝很快又溜了出来,窗帘改成的连衣裙侧开边有些大,她抬手撩发丝时,露出了腋窝和半边*******王路急忙止住了视线和身体的反应,扯动了背上的伤口,情不自禁闷哼了一声。
冯臻臻听到动静,放下了手里的布料和针线,快步走到床边:“怎么了?哪里不舒服?”说着弯下腰伸手捂王路的额头:“你的脸怎么这样红?不会是发烧吧?你背上的伤口虽然在愈合,可还是要当心感染。”
王路的脸更红--因为冯臻臻这一弯腰,走光的范围就更大了,他尴尬地别过了脸:“没事儿,啊,对了,你不是说找不到布料做衣服吗?我倒有个办法。”
冯臻臻一怔:“有什么办法?”
王路道:“你在村里民居的柴房找找,肯定能找到化肥袋子,洗洗再剪裁一下,就能当背心裤子了。反正如今天热,衣服也只不过遮遮身体,倒不用太精致。”
冯臻臻笑道:“化肥袋我倒是在村里见过,没想到还有这个用处。”
王路笑道:“我这也是有样学样,开放以前国内穷,就有人拿进口的尿素口袋做裤子,屁股后面就是尿素两字。”
冯臻臻扑哧笑出来:“你这笑话是编出来的吧?包装袋怎么能当裤子?”
王路道:“是真的,那时候进口的尿素袋子是尼龙布的,料子有点像的确良,有人家心灵手巧的,还将袋子重新染成蓝颜色,你还别说,能弄到化肥袋做裤子的,还得是有门路的呢,所以又叫干部裤。”
冯臻臻笑得浑身发软:“说起来你们是制造业大国,全球工厂,谁晓得还有这样的岁月。”
王路道:“是啊,我们这年龄也只是听说有这样的化肥裤,倒还真没见过,也没穿过,如今在山沟沟里,因陋就简,咱们也弄条化肥裤穿穿。”
依着王路的话,冯臻臻还真弄了几条化肥裤子,还有背心,这也是无奈之举,窗帘风化极严重,不少地方已经脱线了,冯臻臻勉强给王路做了条内裤和背心,就没有多余的料子了,只能弄几件化肥衣服备用。
兔肉终于燉烂了,冯臻臻给王路盛了一碗端上来,为了方便王路消化,里面的骨头早就取出,还剁得稀烂。
王路连汤带肉吃了一碗,精神大振,连背上的伤痛都减弱了不少。
再向冯臻臻要,她却不肯了,说怕王路不消化,“剩下的肉都放在楼下的锅子里呢,明天再吃吧。”
王路这才想起,还没见冯臻臻吃饭呢,忙问道:“你吃了没?”
冯臻臻笑笑:“我会照顾好自己的,你好好休息吧。”说着,带着碗筷下了楼。
王路挠了挠头,冯臻臻带着自己在这荒山野岭里这样长时间,如果连吃饭问题也不能解决,两个人早就饿死了,这个女人,不得了,了不得,连谢玲都不见得比她强。
也许是因为吃了肉,王路感觉全身爽快了不少,迷迷糊糊间,不知何时,沉沉睡去。
当王路再次睁开眼时,已经是夜间,窗外一片虫鸣。
王路摸了摸肚子,饿,好饿。
那一碗兔肉,早已经消化完了,肚子扁扁,饿得实在受不了。
王路知道,冯臻臻不让自己多吃肉食,是为了自己好,可自己实在饿得够呛,都感觉前心贴着后背了。
冯臻臻说过,楼下锅里还留着半锅兔肉,吃几块挡挡饥应该没问题吧。
王路掀开毯子,坐起身--他一愣,自己的动作居然出乎意料的流利,白天躺在床上还有点酸麻无力,背后时时剧痛,可现在居然能很自然地坐起来了。
王路反手摸了摸后背包扎的伤口,伤口还有点痛,却并不妨碍自己的行动。
这真是--太棒了,是异能吗?应该是吧,自己能这样快恢复,完全在常理之外,除了异能,无从解释。不过,以王路对异能的理解,其实是另类的丧尸化智尸化,但众所周知,丧尸智尸虽然无惧于肉体伤害,可同样没法愈合一个最小的伤口,自己现在这异常,又是怎么个原理?
王路裸着身在床上发了半天呆,最终摇了摇头,管他呢,反正只要身体能尽快恢复,总是好事情,很快自己就能回到亲亲老婆身边了。
想要尽快恢复,当然离不开营养,多吃点肉食,有助于伤口愈合。
王路翻身下了床,穿上了冯臻臻给自己缝的窗帘衣服,光着脚,向楼下走去。
冯臻臻就睡在王路房间的隔壁--王路醒了,她当然再不能同床共枕,另找了间房睡--但王路并不想吵醒她,免得她发现自己半夜偷吃,又要啰嗦。
王路摸着黑下了木楼梯,快下楼时,又是一愣,这才发现,自己居然能在夜中视物,刚才下了床后,一路摸黑行来,楼梯里更是连点星光都没有,却依然毫无阻碍。
王路揉了揉眼睛,耸了耸肩,管他呢,自己身上的怪事够多的了,蚤多不痒,债多不愁,再说,这也是件好事不事,闷声大发财吧。
王路很快在厨房里找到了兔肉,实在很好找,远远的自己的鼻子就能嗅到,王路也顾不上加热,就站在锅边,连筷子也不用,用手捞了块兔肉就塞嘴里,嗯,好吃,虽然没什么调料,清汤寡水的,但对王路来说,却是无上美味,王路连骨头也格拉格拉咬碎吞了下去,害怕声音太大,还捂住了嘴。几块肉下肚,也不知是不是心理作用,王路自觉全身舒坦,正迟疑着是不是再捞块肉吃--吃得太多了,明天没准会被冯臻臻埋怨。
突然,他的动作一愣,转过头,四下抽着鼻子,绕到了灶台后,在垃圾筒里,翻出了几样东西。
一块兔皮,以及一团内脏。
血淋淋,带着腐烂的气息。
但是,王路盯着这团腐肉,却如盯着人世间最美味的佳肴,他吞了口口水,缓缓地将兔皮凑到了自己的嘴边,伸出舌尖,小心翼翼地舔了一口已经凝结变黑的血迹。
黑暗中,他的脸上呈现出无比满足的神情。
王路举起兔皮,一把塞到嘴里,大咬大嚼,只不过,那兔毛实在太厚,哪里是他咬得动的,王路正在撕扯着兔皮,突然,他顿住了身形,向外侧了侧头。
有动静,楼外,有什么人正在过来。
王路,悄悄退后了几步,缩到了灶台后的阴影里。
农家宅院的篱笆门先开了,接着,是小楼的门,一阵脚步声直向厨房走来。
是冯臻臻,她的肩上背着一只角麂,却是四明山常见的外形似鹿的野兽,角麂的身上有好几个洞,血正滴滴答答地落到地上。
却原来是冯臻臻在外面的山林里挖了几个陷阱,削了几根竹签,运气颇好,坑住了一只角麂。角麂是四明山除野猪外,较常见的野兽,王路以前在梁弄等地采访时也没少吃,角麂炒咸菜是道名菜。
躲在灶台阴影里的王路,看到一滴滴还温热的血液从角麂身上滴落,嗅到那诱人的新鲜血液的味道,喉咙情不自禁吞咽了一下,他扯出了嘴里的已经有点发臭的兔皮,舔了舔嘴角。
冯臻臻将角麂放到地上,抬起胳膊看了看自己的身上,皱了皱眉--角麂滴落的血不少都沾到了她的身上,更糟糕的是,在爬下陷阱弄角麂出坑时,连衣裙破了--老化的窗帘实在是不够结实。
冯臻臻叹了口气,手一抬,轻手轻脚脱下了连衣裙--她想将裙子连夜洗干净,晾干,缝好,明天好穿。王路昏迷沉睡时,她倒不介意赤身裸体--事实上,她原本就是这样做的,要不然,穿着窗帘裙子在密林里穿梭,枝杈早就将衣服勾破了--但如今王路已经清醒了,她自然不能再这样做。
虽然说,王路和自己已经做了那件事--但他似乎并不知晓,如果自己在他身前裸体,他一定会以为自己疯了。
其实,白天王路偷看冯臻臻色迷迷的样子,全落在了冯臻臻的眼睛里,她倒并不恼,只是有点难过--难过于王路完全忘了和自己在水池边的那一晚。如果王路还记得,又何必偷看自己。我已经是你的人了,你却不知。
也许,这样也好。
那一晚,“他”在突然出现,并从肉体和灵魂粗暴地占有了冯臻臻后,就再一次消失。
王路,并没有变成智尸。
冯臻臻知道,自己永远失去了王路,因为,人尸殊途。
冯臻臻叹了口气,不过,自己并不是一无所有,在经历过那一晚后,自己的觉醒进化突飞猛进,许多深藏的记忆完全恢复,自己已经知道了“我是谁”、“为何而来”、“该往何处去”--只不过,那是自己身为人时的记忆,现在自己是智尸,曾经的一切,都让它顺风而去吧。
除了记忆,自己的身体也有了不少意外的惊喜,更多的感觉正在恢复,而最让自己震惊的是--冯臻臻不由自主弯腰摸了摸左腿,那儿,有个小小的疤。
这疤是冯臻臻背负着王路翻越崖山后山电网时,被入侵者击中的。幸运的是,这是个穿透伤,一枪两个洞。
原本对智尸来说,这样的伤并不算什么,无碍于它们的活动,惟一讨厌的,是无法愈合。
然而冯臻臻却发现,这个伤,以比正常人伤口愈合时间更快的速度恢复着,也就短短半个月,一个贯通伤,已经愈合成了一个不起眼的小疤,而且这个疤还在持续缩小。
冯臻臻是智尸,但她也是个女人,她抚摸着疤上日渐平滑的皮肤,嘴角弯起了一抹浅笑,看起来假以时日,连这个疤都会消失呢。(未完待续。如果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