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戚舞。
活着的时候叫七五。
再早之前,叫周岚。
生于联邦周家,是个传承了好几百年的大家族。家族每一代都会出几个天才,而我是我们这一辈的天才。
八岁的时候,我参与了选拔。
联邦星域很广,人很多,大家族也很多,天才自然更多。参加选拔的人,数量也多得让人咋舌。
选拔是联邦第三军团牵头,有好几个大家族参与的。几万名天才,最后只选出了几百个人。
选出来的,是天才中的天才。
一开始,我很庆幸,我是天才。因为这场选拔,我可以肯定,我能够带领周家再上一个台阶。
然而,选拔的结果跟我预想的不一样。
我们要加入一个计划,一个九死无生的计划。
我一直以为,只有大家族才会有天才,但是,顾曦元帅告诉我们,有一个地方,还有无数我们这样的天才,他们不是大家族的,甚至从来没体验过正常的生活,生命中只有的战斗和死亡。
顾元帅问我们,愿不愿意拯救他们。
愿意。
当年我年纪小,所以连思考都没有。
后来,我后悔过,再后来,我又不后悔了。
第一次见到那些天才的时候,天才们骨瘦如柴,别看年纪很小,但是打起架来真让人吃不消。
“姐姐,甜甜圈好吃么?”
在我忘了第十几次抱怨格斗场提供的食物跟猪食一样的时候,有个小姑娘小声问了个问题,同时她递给了我一个小果子。
青色的小果子,一看就酸掉牙的那种。
“好吃,甜的,特别好吃。”我其实不太喜欢吃甜甜圈,没几个天才喜欢吃那种甜掉牙的东西。但是,在格斗场饿了这么长时间后,我越来越想念甜点店那么多的高热量食物。
“我想吃。”小姑娘淌着口水,开始做梦。
“会有机会的。”我下意识地给了她一个承诺。
小姑娘是个天才,但是,格斗场不缺天才。在经历过第一场百人场后,我觉得那小姑娘就是个小狼崽子。
别看瘦瘦弱弱的,动气手来,什么都能干。
第二场百人场,我救了她的命。
不知道为什么,再看到她差点被人干掉的时候,我就是忍不了。
再后来,我又救了一个小男孩。
诚然,我是个天才,我很能打。但是拖着两个拖油瓶,实在限制我的实力。所以,接下来在百人场中,我苟得厉害。
有格斗场计划的参与者死了,死在我面前的那种。那场百人场后,我的精神有些恍惚。
百人场是个大浪淘沙的过程,对手会越来越强,我们的生存率也会越来越低。
然后,小男孩叛变了。
小女孩被我驯养,但是小男孩桀骜不驯。我掰直了小女孩的三观,但是小男孩的三观却朝着格斗场主流三观一去不返。
百人场依旧血腥。
我想离开了。
十七岁那年,我找到了机会。
我将计划告诉了小女孩,小女孩很兴奋,当天晚上,她在我耳边,说了一百遍:七五,我出去一定要吃甜甜圈!
我想,这大概就是甜甜圈自由。
后来,我们在逃离的时候,碰上了追上来的小男孩。
小男孩一声不吭,缀在队伍后面,在我们爬沟的时候,他帮忙托了小女孩一下。那个时候,小男孩在格斗场里排行第一,小女孩排行第九。
一个我叫小一,一个我叫阿九。
遗憾的是,我们都没逃出去。天才都不知道,格斗场在我们身上都装了芯片。刚离开格斗场区域,整个世界都在警报。
我们一起目标太明显,于是三个人分了三个方向逃跑,约好在商业街碰头,虽然那两个家伙可能连商业街是什么样的都不知道。
然而,芯片不仅有警报功能,还特么的有定位功能。
有它在,别说分三个方向了,就是分三十个方向,我们都跑不掉。
我被抓了回去。
小一和阿九也被抓了回去。
然后,我死了。
过程不想回忆,因为太疼,哪怕换了身体,感受不到疼痛,我也忘不了那段刻骨铭心的疼痛。
我醒来的时候,身边只有顾朝。
顾朝也是个天才,是个比我们年龄大的天才。他也是参与格斗士计划,只不过功能跟我们不一样。
“你打算用回之前的名字么?”顾朝问我。
我摇了摇头。
太丢人了。
作为联邦周家的天才,我竟然死在逃跑的路上,这事情要是传出去,我肯定没脸见人。
“你给我取个名字吧,说得过去就行。”我这么回答。
后来,顾朝给我取了个名字——戚舞。说是纪念我曾经在格斗场的排名。
我喜欢这个名字。
因为我知道,不会有人再叫我周岚,但是有很多人会叫我七五。我可以肯定,无论阿九还是小一,都会帮我把那个排行留下来的。
顾朝比我混得好,他在荆棘之刃的地位不低,甚至在达尔文都还有一些地位。
“我在研究诱导剂。”跟着顾朝做了好几次人体试验,顾朝忽然跟我分享他的研究。
“诱导剂不是禁药?”我满脑子疑问。
诱导剂其实也不算完全禁用的药剂,不过使用条件严苛,必须在信息素医生的医嘱下使用,黑市的诱导剂都是罪犯的利器。
我想,一个联邦卧底,干嘛要努力研究诱导剂。
后来,我才知道,他在所有回收的天才尸体里,发现了大量性别抑制剂,他想研究的,是怎么消除性别抑制剂效果的药剂。
再次见到阿九和小一,两个人已经长大了。
阿九跟小时候的阿九不一样,性格温和了许多,身边还有不少朋友。小一却还跟以前一样,冷冷冰冰的,看起来很孤单。
他们差点认出我。
阿玖身边有很多alpha,我最看好的是那个性格沉稳的。当然,顾朝也挺看好他的,因为那个alpha真的很能忍。
在中了诱导剂发情的omega面前还能保持理智,反正我要是alpha肯定做不到。
小一身边也有的omega,不过两个人关系挺僵。我想着,阿九都能脱单,小一凭什么不能脱单。
可惜,小一很没用。
我只能叹息。
我在列登夫安的行动并不是完全自由的,能给阿九和小一提供的帮助也有限,顾朝撤离的时候,我只能跟着走。
顾朝问我有没有好好告别。
我当然好好告别了,而且,我不希望再见到他们,毕竟我现在是荆棘之刃的人,见到我说明没好事。
然而,天总不随人愿,哪怕我连人都不是也一样。
不过,这次,我不是来杀他们的,我是来救他们的。
可惜,阿九太蠢了。
蠢到差点跟我同归于尽。
幸好星舰被改装过了,要不然我死得也太冤了。
我把阿九带回了机械城,那才是我们真正的大本营。然后,阿九入伙了,五年时间,我们干掉了一个格斗场,正打算干掉另一个格斗场。
然后,阿九碰上了五年前的小alpha。
五年前挺能忍的小alpha,变成了条疯狗,逮着阿九就不撒嘴。
我看得挺高兴的。
毕竟,omega就应该好好找个alpha,阿九动不动就想搞百合,也真的让人很头秃。
我又见到了小一,他比以前有人味多了,跟那个小omega关系也好得多了。我收回前话,小一也不是那么没用。
算了,我再收回之前那句,小一是真的没用,连自己喜欢谁都搞不清楚的顶级alpha,活着有什么意义!还不如阿九的那条疯狗呢!
我是在回去的路上,被耗尽能源的。
耗尽能源之前,我还在思考,我是把自由之翼瞎几把停个地方,还是把这玩意开回家。
但是我没有这个机会了。
因为有一伙人攻占了星舰。
自由之翼那个坑爹的主脑,下回有机会,我得把她的情绪系统调整一下,骄傲这种情绪绝壁不能有。
再次醒来,我看到了顾朝,还看到了阿九的那个疯批alpha。这两个人怎么凑到了一起,真让人头秃。
这还不是最让人头秃的,最让人头秃的是,整个星舰的alpha都进易感期了,而星舰上,还有个阿九。
这就跟一粒米掉进老鼠堆一样,要不解决,阿九早晚被啃得渣都不剩。
怎么办?
顾朝说,要把人都带回机械城。
我听顾朝的。
结果,没两天,机械城的位置就被荆棘之刃找到了。
我其实有点怀疑顾朝叛变了。
但是顾元帅,不是以前的顾曦元帅,是继任的顾暮元帅相信顾朝。亲妹妹相信亲哥哥,我这个外人再怀疑也没用。
其实,我一直想不通,为什么上一线战场的是顾元帅,明明可以把顾朝拉到前面顶着的。死了个顾朝算不了什么,顾元帅死了,对第三军团简直毁灭性的打击。
然而,谁也拦不住要上天的顾元帅。
联邦元帅,就没几个安分的。跟着顾元帅一起上天的我,只能搁在心里吐槽。
不安分的顾元帅是个疯批,我想,联邦军方里就没几个不疯的。指挥舰撞“长戈”是人干的事?
不过,比起修罗,顾元帅的决定,也挑不出毛病来。
算了,我不想了。
反正以后也不用想了。
最后,只希望没上天的那个“顾元帅”能守得住修罗吧,最好能顺带着守得住阿九和她的那个alpha。
毕竟是我亲手带出来的孩子,我一辈子没结婚生孩子,小姑娘就跟我亲闺女一样。
“我也一辈子没结婚生孩子,如果有下辈子的话,我不想当什么元帅了,我想结婚生孩子。”
我死于目瞪口呆,妈的,联邦第三军团元帅遗言就这?就这?这是多恨嫁想生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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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真完结了,大家有缘再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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