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九章此情可待
大约是很久很久以前,天上的玉帝王母有志一同的想撮合一对恋人,怎料这二人竟然十分不给大老板以及老板娘面子,对于老板制造的各种“蟹逅”表现了统统不买账的无理行径。
这位女仙,估摸着可能正在经历青春叛逆期,衣食父母让她干啥,她总能反着来,譬如去相亲,自己没到场不说,还花了六枚仙果雇了个男仙去相亲宴自荐枕席。
甭管相亲宴多么无趣,多么令老板大人生气,该女仙一反往日懒散形象,主动参与了拯救蛟神后代犹的战斗,这跟未成年就参军还不一样,以她在仙界的年龄,那是实打实的幼仙。
在与赤虎的一场战役中,这个不知轻重的幼崽儿严重受伤不说,记忆还受创,偏仙界不适合她修养,王母大人无法,只好教给福禄寿三仙,助她托生成一枚蛇蛋,在凡世重新修炼千年;
这位男仙么,千万不要以为他是个吃亏的主,人家相亲宴的帖子连接过来都嫌耽误时间,只不过烦不胜烦的时候,干脆闭关抢先渡劫去了。
所谓强扭的瓜不甜,那是千万年来颠扑不灭的真理,偏生许许多多的人们热衷霸王硬上弓那套,熟不知那都是小说话本子里欺骗众生的把戏,说到这,众位千万别误会这是在怪玉帝王母乱点鸳鸯,就是世间的媒婆撮合人,也得让双方见上一见,处上一处的罢?
强扭的瓜乃是指抢先渡劫这事儿,该就该在这次雷劫整整轰了这莫名悲催的男仙三年。三年啊,如果当初那耗子精能将唐长老留在无底洞三年,小耗子估计都能外出打酱油了吧?
也不知道一千个日夜挨雷轰是个什么赶脚?!——司命托着腮帮子寻思,想着想着就激灵灵的打了个寒颤。
天上一日,地上一年。
两位神仙,竟然兜兜转转的又相遇了。连一向对于自己把握他人命运相当有信心的司命神君,也忍不住感叹,天意弄仙哇!
双方都以为避开了婚事,不料虽然躲过了天道,却躲不过天意,在互相不认识的情况下相逢。他历劫归位,她重修仙身。没有了先入之见,男仙千止对女仙玉暖心生朦胧好感。
剧情就是如此狗血,哦,不对,剧情大神向来是没有最狗血,只有更狗血,按照常理,故事到这里可以戛然而止,留给后人们对于这对小鸳鸯的无限遐思才对。争奈玉帝王母却反水不认账了。
对于这对天界位份最高神仙眷侣来说,更狗血又算的了什么,从剧情里端出一盆又一盆的狗血才是最实在。按照玉帝老人家的想法,千止要历经十世,每一世都能找到转世的玉暖才算罢休。
可王母和司命有志一同的认为,以上的剧情设定比不上天雷,为了更有雷感,就有了开篇的剧情简介。
当然,众位看了剧情之后,也别太低估这雷感,因为王母还说了,凡间的千年里面,千止要么选择情深缘浅,要么选择情浅缘深,总之呢,她打算的妥妥的不让他俩顺顺溜溜的在凡间处对象。
到底千止还是选择了后者,即便情浅也要纠缠在一起。
于是玉暖在下凡之前,借着被雷劈的伤,趁势被司命取走了八九分的情心,只给千止留了那么一星半点,以彰显自己还是蛮有人情味儿的。
——————————元倾紫玉生活二三事——————————
既然有了上述的缘由,无怪乎元倾公子先下手为强的把某人掬住了。紫玉也算是不负呆瓜知名。
本来第一世么,王母还对紫玉怀有前身记忆有些疑虑,司命神君以他多年对情爱八卦的综合分析能力,果断的对王母保证,“即便留着她的记忆,也掀不起什么大的风浪。”
紫玉果然就没掀起什么大的风浪,不光是大风浪没有,甚至,风浪也几乎没有。不过,波浪到还是可以提一提的。
波浪一:
元倾在指导完紫玉功课之后,按例留下作业。今日留下的作业是作一首五言律诗,其实说是这么说,元倾已经把标准降到只要每句凑够字数就差不多了,如果还能押韵的话,那他就跟吃了人参果一样。
人参果可是好东西,难得的好东西,就是神仙要吃的话也要看有没有这个福源。
第二日,元倾拿着紫玉的诗,“山上有口鈡,一敲轰隆隆。平时它不动,不敲不做声。”
看完了,元公子手抖了差点拿不住纸张,彼时,世上出了个惯会做打油诗的家伙叫王秀才,那打油诗做的,水平杠杠滴。
有这么一首,据说是这家伙被发配流放的时候,他舅舅来见他,于是诗兴大发,现做了一首,把他娘舅气得绝倒。全诗好像是这么写得:
发配真凄凉,见舅如见娘。两人齐落泪,三行。
原来他娘舅有一只眼睛是瞎的。
现在紫玉这一首么,竟然恍惚有了那欠扁的王秀才的水平。元倾自己教导了这么久,没得自己的三四分真传就罢了,现在竟然歪到那些不着调的路子上去了。
“骆宾王七岁就写了《咏鹅》,你,你,你,都这么大了,看看你写得什么东西。”
“《咏鹅》了不起哦,我也会作!”话是说的铿锵有力,就是没几两后劲。
“那好,我等着你作来。”元倾眉毛连动都没动,轻轻松松的把战书祭了出去。
其时正值冬日,莽莽大雪覆盖人间,紫玉时时刻刻都想着躲会香炉里睡个觉儿,哪里有心情作那劳什子“屎”。
深吸一口气,看了眼庭院里的白雪,气运丹田,终于得了一句。
“雪,雪,雪”
元倾自己给自己倒了杯茶,悠哉等着她下一句呢。
茶都凉了,也没等到。
气定神闲的泼了冷茶,重又倒了杯热得,暖暖的喝下去,他就知道。
波浪二:
元倾是个聪明的公子,但是在书院的日子,也免不了不舒心的事儿扰他。其中有一件,就是洗衣服这个事儿。后来虽然靠着他的聪明才智解决了,可他总觉得解决的不甚完美。
于是呢,元倾就把主意打到了紫玉头上。
因为本着报恩的名头投胎来的,紫玉对于自己的工作还是很尽心的,尽心到,虽然不情不愿,却还是将洗衣服这项技能给培养了起来。
看到紫玉被他不屈不饶的打发着抱着洗衣服的木盆离去,元倾小舒了一口气。后来,他也确实没再被洗衣服这类事情打扰到。
元倾注意到紫玉近期对他衣服的选择十分上心。起初谁也没在意,可穿衣实实在在的的反映一个人的品质爱好。
元大爷就和元大奶奶悄声嘀咕,“倾儿不是一向最喜欢素白衣衫,近日里怎么尽着一些深色,人家都说,待要俏,一身皂。难道他小孩子家家的,也懂得爱俏了?奇怪,我平日里竟然没觉出来。”
不过,元倾穿深色的衫子,也确实不俗。平日里白衣胜雪,飘飘不似凡间客,玄色压身后,多了一些庄重和高雅,有了些烟火气。
列为想必也已经猜出来了,白色的衣衫穿久了,是会变黄的,彼时,漂白剂这种颜色大杀器还没有蛋生,所以洗起来格外费力气。深色的衣服则不然。
所以某奋力槌衣服的呆子,一边洗,一边想:还是黑的好洗啊!看来,还要找机会,把他白色的衫子多藏起一些来,嗯,就留几件他平日里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