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遇到陆寻,都没有好事发生。
陈初原本就没打算逗留太晚,但也不曾想过是这么不愉快地退场。从酒店出来打车,司机看她的眼神充满了暧昧和探究,她又羞又恼,把包移了移,遮住身上的污渍。
车厢沉闷,她闻着身上的酒味越发郁闷,索性开了窗。
一辆红色的出租车贴着她的车擦肩而过,陈初似乎看到了贝思远,只是稍纵即逝,她也不敢确定是不是。
陈初给他打电话,接连打了几遍也没有接,直到第二天清晨才收到贝思远的短信,说是前夜加班,昨晚睡得早,加上电话静音,所以没听到电话响。
这样的事情偶尔也会发生。
陈初并没有生气,她只是有些郁闷,贝思远越来越忙了,陪她的时间越来越少。
往常周末都会陪她看电影或是逛街,时下却大半时间都贡献给公司,不是开会便是加班,好像工作才是他的女朋友。
最初贝思远放弃走音乐道路,陈初只是不理解,却仍旧义无反顾地支持。而今,随着时间的流逝,尤其是她得知何婧生病的事情后,当初的心境已经完全改变,看着他碌碌无为的生活,她不止一次怀念当初意气风发的贝思远,她希望他能重新回到正轨,为了何婧,也为了自己。
她知道这样的想法极其自私,也努力不在贝思远面前流露出来,可还是有意无意地给贝思远施加了压力。
不知是不是自己的错觉,陈初也感觉贝思远在逃避自己。
这一周好不容易不用加班,陈初已经团购好了科技馆的门票,谁知到了门口,唐乐的电话便火急火燎地打来。
“你最近见到唐信了吗?”
“没有,发生什么事了?”
电话里的唐乐萎靡不振:“十天没回家,电话也不接。”
陈初才知道,唐信私底下偷偷摸摸去拍了广告,背着家人也不知道做了多久,最近又和博陵娱乐巨头盛娱签了约。
被唐乐打了一巴掌后,在陈初的好言相劝下,唐信终于答应去上学。唐乐怕他撒谎,每天还跟着他去学校,谁知道她前脚刚走,唐信后脚也跟着走了。她不知道弟弟偷偷离开学校,也不知道他私底下去做了什么,直到某天在酒吧看到几个女孩子带来了杂志,觉得封面人物很眼熟,借过来一看,差点没吓到,竟是自己的弟弟:他赤裸着上身,牛仔裤松松垮垮挂在胯间,年轻的躯壳配上他冷漠的表情让不少小女生为之疯狂。
傍晚唐信踩着点准时回家,似乎没想到姐姐会在家,刚叫了一声“姐”,几本杂志就狠狠砸在脸上。
“你做什么去了?”
唐信知道事情败露,也懒得遮掩,直截了当地回答:“在给杂志拍广告。”
毫无意外姐弟俩又吵了一架,言辞激烈,最后以唐信摔门而去告终。
人总是喜欢将温柔的一面留给陌生人,对待越是亲密的人,言辞越是尖锐。但那些难听的话,刺伤的不仅仅是对方,还有自己。
唐乐火气上来,对着他喊:“你走,就不要回来了。”
这不,一连几天没回家了。
陈初挂了电话,看着贝思远,正踌躇着要怎么开口和贝思远解释。
他也在看她,平静得很,好像猜到了她接下来要说什么:“走吧。”
盛娱位于博陵市中心,高楼矗立,人来人往。唐乐说唐信在那里,她来了好几次,人却不愿见她,倒是往她卡上打了好几万,说是给还这个月的利息钱,让她不要再去酒吧上班。唐乐说你回来,我们谈谈,唐信便不愿再回信息了,电话也不接。
唐乐无法,只能求助陈初。
陈初给唐信打电话时,他有些惊讶,却也听得出心情不错。她与他闲聊了两句,刚说到“学校”二字,他不悦了:“我不会回去上学的。”
“你才十八岁,不去上学做什么?你姐姐会担心的。”
唐信被她这么一问,又是没出声,许久才低喃一句:“我不上学。”
她又气又笑:“唐信你下来,我们好好谈谈,我在盛娱楼下。”
少时唐信喜欢跟在姐姐身后,唐乐觉得他烦人,时常将他甩掉,倒是陈初对他不厌其烦,去哪都愿意带着他,他对陈初向来亲切。只是到了莫名其妙的青春期和叛逆期,反倒变得别扭,连一句“姐”也不愿意叫。
陈初看着唐信朝自己走来,一开始脸上还带着笑,只是走了两步笑容却戛然而止,他冷冷地看着他们,脸上的表情与杂志上如出一辙。
陈初不知道他为何突然冷脸,只当他小孩子耍脾气:“唐信,你姐姐很担心你。”
“我好好的,没什么好担心的。”
“我都担心,你是她弟弟,她怎么可能不担心?”
唐信不说话,只低头看自己的脚。
陈初以为他妥协了,语气渐软:“唐信,听话,跟我回家好不好?”
唐信并不喜欢她用这样的语气说话,像是将他当成了小孩,抬起头见贝思远也在看他,一时间觉得很烦躁:“我不是小孩子了,也没有闹脾气。我很喜欢我现在的工作,不仅仅是为了赚钱,我想回去就会回去,你不用劝我。”
“你知道这是什么地方吗?娱乐圈这么乱,你别被人卖了还帮人数钱。”陈初也来气了。
“那也是我的事,与你无关。”
看到陈初失望的眼神,唐信有些后悔将话说得这么重,可话已出口,无法收回,他矗立了一会,又望了一眼陈初和站在她身边的贝思远,低声道:“我还要去化妆,我先上去。”那句“姐姐”,却是怎么都叫不出口。
“只有小孩子才会一次次让关心他的人失望和难堪。”贝思远突然开口。
唐信脚步顿了顿,很快,又迈出脚步,一直没有回头。
陈初一直看着唐信,有些失落,更多的是不知如何对唐乐开口。
她站在盛娱大厦明亮的大厅,忽见一行人匆匆而入。
说来奇怪,那行人有十几二十个,有男有女,高矮胖瘦,而陈初第一眼便看见了陆寻。
每一次出现,他皆是衣冠楚楚,万众瞩目。
陈初不知为何,突然低头去看自己衣襟,整洁干净,可她却觉得那里仍有污渍。
以及屈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