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知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s市b区人民法院院公开开庭审理原告陈美起诉被告黄绍离婚纠纷一案,本案由审判员叶知秋适用简易程序独任审理,书记员贾少哲担任法庭记录及负责其它事务性工作。如果当事人认为审判员、书记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可以要求换人审理,原告是否需要申请回避?
原告代理人:不需要申请回避。
叶知秋:被告是否需要申请回避?
当问及张祎洛这个问题的时候,叶知秋内心竟然真的有些小忐忑,她确实不知道张祎洛怎么想的?毕竟她也不清楚他参加庭审时风格,会不会其实是个死磕派律师?天知道呢,对吧?(张祎洛:……)
张祎洛:不申请,但是……
但是啥?!?
但是个屁啊。叶知秋心想,张祎洛你到底要干嘛?
“根据《律师出庭服装使用管理办法》,《律师协会标识使用管理办法》等的规定,律师担任辩护人、代理人参加法庭审理,必须穿着律师出庭服装。对方律师没有穿律师袍,我方对此提出异议。”
回答完问题的张祎洛顺势看了一眼叶知秋,他发现在他提出异议的这个过程中,叶知秋脸色的变化极其丰富。从大惊失色到如释重负,他尽收眼底,实在是……有趣得很。
事实上,张祎洛也只是借机恶作剧一下罢了。即使他深知这操作很不讨喜。
“原告律师,你的袍呢?”叶知秋忽然提高了音量,把原告律师吓了一跳。原告律师无奈地叹了口气,从身后拿出一个花俏的环保袋,然后从袋里掏出律师袍,默不作声地穿上律师袍。这个过程也很迅速,大家仿佛心照不宣一般。
叶知秋:现在开始法庭调查……
(部分庭审过程:略)
叶知秋托着腮,看了看电脑屏幕右下角,不知不觉已经10点30分了,听着这两人互相数落对方1个多小时,小贾敲击键盘的声音也越来越大,她知道她的小助理这是在表达不满呢。毕竟按照叶知秋以往的风格,她肯定很快就会制止当事人的。但是这种当事人必须让他们说啊。她只能适当地打个岔,问他们说完没?还没啊?那就继续说,说到累为止。审理家事案件的精髓之一就是要和当事人打疲劳战。
话说这被告不是不同意离婚吗?但听起来他这老婆简直是个一无是处的人间极品啊,听得法官她都想替天行道,违背被告意思判决准予离婚了。(真想敲锤,大喊一声:劳资不审了,离婚!)
好不容易终于熬到了下一阶段了,叶知秋得抓紧时间赶进度了。
叶知秋:原告陈述有何夫妻共同财产、债权债务需要处理?
原告代理人:被告名下位于s市b区翠华南路18号201房。
叶知秋:被告是否确认s市b区翠华南路18号201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张祎洛:不确认,我方认为s市b区翠华南路18号201房属于我方的个人财产。
叶知秋:被告方主张涉案房屋属于个人财产的理由?
张祎洛:该房屋是由我方单独出资购买登记在我方个人名下的房产。
张祎洛这话一出,原告律师直接笑了,陈美则是一脸不屑,伴随着嘲讽的低语:这什么律师?行不行啊?
叶知秋有些难以置信,到底是什么让张祎洛一本正经地胡说八道的?虽然她也明白律师还是要站当事人立场为当事人说话,但咱律师也不能误导当事人是吧?
叶知秋:双方明确对于涉案房屋的处理意见?
原告代理人:我方主张s市b区翠华南路18号201房归被告所有,由被告支付补偿我方一半的房款。
叶知秋:被告方的意见?
张祎洛:我方主张房屋是被告个人财产,不应当处理。
叶知秋:……
庭审到这里,叶知秋也明白了黄绍的想法。不同意离婚是假的,不想分房子才是真实目的。但是,怎么可能呢?房屋的权属很明确,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啊,虽说站在的角度黄绍而言,势必会有些心理失衡的啦,她也很同情。但是法律明文规定,叶知秋只能尽量做做调解工作了。
叶知秋给双方分别做了单独调解,她觉得原告是离婚心切,更应当要做一些让步。黄绍这样的人,正常女人都巴不得能早点离开吧,还在跟他争个p啊?(优雅!?!)叶知秋真是不明白。
经过一番劝解,原告终于松口了。她只要求黄绍补偿20万,虽然相对于房屋的价值而言是很大让步了,但是对于黄绍而言,依旧是一笔巨款。
叶知秋支走了原告,让小贾把黄绍和张祎洛给叫了进来。
“律师过来一下。”叶知秋朝张祎洛招了招手。
张祎洛愣了一下,起身走向法台,或许是没想到叶知秋会单独找他谈吧。他刻意与法台保持了一些距离。
“张律师,你是律师,相信法律的规定你也很清楚,不需要我多说。这种情况法院怎么处理,你心里应该也有数吧?”
“我明白,我和当事人解释过了,但我当事人的态度您也看到了……”张祎洛表示很无奈。
“行了,我知道了。”叶知秋迅速结束了对话,反正就是例行的释明工作,没啥好深入谈的,张祎洛以前就不喜欢离婚官司,感觉这件案他也不是很上心的啦,看来当事人只能自己来攻克了。
“咳咳……”叶知秋刻意咳了两声作为开场白。
“被告,刚刚我也和原告做过工作了,她呢,同意房子归你,只要你补偿20万元。你那套房子,在那个地段,怎么也得100万左右吧?如果真的让我判,很难说得准是个什么数哦。”
黄绍听完看了一眼张祎洛,张祎洛对着他点了点头示意。
“叶法官,我不懂法律,但是我们做人要讲道理啊,你说是不是?这房子我出钱买的,怎么她就有一半了呢?”
“我明白你的意思,但是夫妻双方在家庭生活中的分工是不同的。我们常说男主外女主内。你对家庭有付出,那原告就没有了吗?这个你比我清楚吧?夫妻间的东西真的说得清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