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手机连接充电宝后,她看了一下行李——只有一个小皮箱。
七年,也没有什么可带走的。
别国的土壤,总和此处不同。
她不适合远行,曾许愿毕生不出长江三角洲,奈何已在大洋彼岸待了那么许久。
也不知寝室的那些家伙,还记不记得她。
等电量足够到开机时,她没有急着给李言诚回电话,而是打开应用商店,点开qq,看着群名为“110小分队”的群聊,编辑了四个字,发送。
[我还活着。]
几乎是秒回。
[老大]:你这家伙,还知道回我们?我们研究生都毕业了你这混蛋!
[老二]:没有你我护手霜都找不到了好几支啊老四!我都嫁人了,连婚礼都找不到你,真是过分!
[老三]:emmm,说完了,我说啥——天啸,你现在是什么学历呀?
她轻笑,[管理学博士。]
[老大]:!!!
[老二]:!!!!
[老三]:!!!!!
“嘁,大惊小怪。”
李言诚将车停下,一路小跑着进了航站楼,刚刚电话突然中断,再回拨时,对方已经关机。
这个傻子,手机没电了都不知道充!
这么大的楼,他要从何找起!
但是,茫茫人海中,就是有那么一点光明存在,如明灯一般,稳定,长存。
迎面走来一个穿着高跟鞋的清瘦姑娘,她依旧是一个高马尾,气质恬淡,却干练了不少。
是她啊。
“李先生,你真的太慢了。”姑娘吐槽着,一步一步,缓缓靠近。
是她的脚步声,别人的脚步他都听不出,唯独她的,轻重缓急他都记得。
因为别人走在地上,而她走在他的心上。
李言诚欣喜地把姑娘抱起来转了几个圈,“天啸……”
有些晕。
她终于被放下来的时候,忍不住翻了个白眼,“这【旱地拔葱+印度飞饼】的欢迎套餐,也太简陋了点吧?”
“咳咳,你归来,我都高兴得快要窒息了——哪里管得了那么多。”李言诚尴尬地咳嗽几声,“你,穿高跟鞋看起来也不高呢。”
呵。
鬼知道凌天啸花了多大的力气才克制住自己没有拿小皮箱砸死李言诚。
身高,这种无法改变的事情,就不要再说了,谢谢。
她可能是书读得太多,然后脑子里的知识太重,于是乎硬生生压矮了……
路人甲:“这个,是不是李言诚?”
路人乙:“啊?好像是哎,我超级喜欢他的《墨色梦境》的!”
路人丙:“我也是我也是!”
周围快门声咔咔咔地,凌天啸微笑起来,“走吧,大作家,你要被围观了。”
“她们更在意的应该是你。”李言诚接过姑娘手上的小皮箱,“这边没法停车,我们得走到下边才行。”
“在这么多人的注视下?”她的嘴角抽搐一下,早知道还是到家再打电话了。
“那就像当年一样,宣示主权吧。”他心情大好,却笑得含蓄。
当年人前阳光人后阴沉的少年,已经变做了一个懂得隐忍的男人了。
凌天啸:“幼稚。”
李言诚:“不成熟。”
凌天啸:“我觉得不行。”
李言诚:“我觉得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