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呀,和一个精神衰弱时刻会爆炸的老男人待在一起,真是令人窒息。”高年把毛巾从肩头拿下来,叹了口气。
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
啊,太阳很好,想吃地瓜。
冬日的风总是带着刺骨的冷,在南方生活的小伙伴们,每晚钻入一个冰冷湿润的被窝,再从冰冷湿润的被窝钻出来,呼吸着新鲜的雾霾,开始一天的工作或学习。
午后是一天中最惬意的时候,奈何作家正在赶稿,而编辑抓破了头也没有收到初稿。
幸福的人都是相似的,不幸的人各有各的不幸。
“阮姐,要一起吃晚饭吗?”小赖慢吞吞地做完了手头的工作,笑着问道。
阮九思从一堆合同和表格中抬起头来,露出一个惨白的笑容,“不了,我再等等沈大的稿子。”
“啊,大作家还没有交稿啊……”小赖摇了摇头,她先前在签售会上远远地望见了一个颜值超高的小哥哥,据说就是作家本人。
本来打算好好发展一下的——谁知道是这种没有时间观念,浪费合作者时间的家伙。
“是啊,沈大真是……要是被我看见那个人,我一定拿着我家过期的酱油,给他灌下去!”阮九思咬牙切齿,血压飙升。
咔哒一声。
圆珠笔断成了两截。
小赖见势不妙,鞠了个躬就跑开了去。
“真是要疯掉了。”阮九思看着刚刚翻出来的、沈华念的合同,不禁有了个想法。
沈华念笔名沈念三,简称沈大,但凡见过他的人,无一不夸赞——颜值高,文笔好,待人随和谦逊。
只有阮九思这个“夺命编辑”知道对方一丝一毫的坏脾气坏习惯。
简言之,这种人,是注孤生的。
这个念头浮现之时,她被自己吓了一跳,她的任务就是去攻略这块难啃的骨头,怎地宿主对攻略人物有这么大的敌意?
人生,得过且过,也未尝不是一种洒脱。
半小时后,公交车站旁,高年看见了一个瘦弱的姑娘,分明是熬夜过度且有些贫血的苍白虚弱,但那个姑娘,就是很让人在意。
茫茫人海中,姑娘是能被人一眼就认出来的存在。
或许是因为——别人都是色彩缤纷活力四射,而那姑娘是黑白默剧吧。
她不住地打量着站牌,似乎是第一次到这个地方。
“需要帮忙吗?”高年走了过去,温和地问道。
姑娘转过头来,露出如秋水的双瞳,和无比深重的黑眼圈。
“啊,我在找淮安小区,请问,是那边那群差不多的建筑物么?”阮九思觉得,路痴不是病,犯起来真要命。
“是,那边过去一直走到底,左拐就是小区的大门。”他笑着,露出一口“大白鲨”。
是个温和的人呢。
这个少年似乎是大学生,浓眉大眼,一身运动风,体格应该不错。
“谢谢。”她微微颔首,礼貌性地微笑了一下,拿出手机,拨通了沈华念的电话,渐渐走远……
高年还没来得及说“不客气”,对方就鬼魅一般地飘离,他依稀可以听见——
“沈大,你跑不了了,我已经杀到你家楼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