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双击屏幕即可自动滚动
第七十六章 这大婶是谁?
    因为刚刚让人啼笑皆非的小插曲。
    温子夜没好意思揪着先前的话题问下去。
    虽然知道某人必定隐瞒了什么,可他要打定主意不说,能撬开他嘴巴的人应该也没几个。
    唉,早知如此,就该让小妹过来。
    或许能多探听些什么出来也说不定。
    毕竟他们已经那么亲密……
    不过不能让妹妹再吃亏了,这男人完全靠不住。
    两人东一句西一句的闲聊。
    很快两打啤酒就变成了一堆空罐子。
    在温大警官没来得及喊“再来一打”时。
    李青衫同志适时的提出,身为一个单身父亲,他该回去了。
    这借口,还真是让人无法拒绝。
    温子夜只能起身去买单。
    只是当她掏出钱包时,忽然想到一个问题。
    以那个男人的身手,即便是偷袭,他怎么能躲不开一个醉酒女人的丢过来的酒瓶?
    混蛋,又给这家伙骗了。
    虽然那女人丢酒瓶的时机太巧了些。
    可这混蛋就抓住了这稍纵即逝的机会。
    让她没办法再问下去。
    他到底隐藏了什么?
    若说只是一个明星的隐私,他断断不会如此费尽心机。
    最近龙海发生了什么大事吗?
    温子夜像是抓住了什么,却又总是相差一线,最后只能无奈的放弃。
    她不能做太多与案子无关的推测。
    还是先查出那批c4的来源再说,毕竟这种东西不是大白菜,算是一个很好的切入点。
    和某个貌似纯良实则奸险狡诈的无耻男人出了酒吧。
    *在台阶上随便扫了一眼,然后凑过来,拿胳臂撞她一下,努努嘴。
    “看那边。”
    温子夜转头看过去。
    就见两个一看就不像什么好人的家伙,正扶着一个喝的酩酊大醉的女孩朝一个小巷子走去。
    虽说这年头不自爱的女孩越来越多,管也管不过来,可温子夜是不能允许这种事情在她眼皮子底下发生的。
    只是……
    她颇为诧异的看了某人一眼。
    “多好的机会,英雄救美呢,你就不动心?”
    李青衫果断摇头。
    想想两人第一次相遇的情景。
    以及事后询问所得的结果。
    这个男人似乎真的对“英雄救美”这种事情有本能的排斥。
    “这里面有故事?”
    女人一旦动了好奇心,想让她停下来是很难的事情。
    李青衫精神一振。
    “当然,这故事说起来缠绵悱恻,惊天地泣鬼神……总之一言难尽。你想不想知道?我可以告诉你哦。”
    又来!
    那诱惑的腔调。
    期待的眼神。
    以及他身后无形的大坑。
    瞬间把温子夜的好奇心活活掐死。
    “我现在赶着去救人,听故事的事情咱们以后再说。”
    “不是……我可以简而话之,你就听我讲一讲嘛。”
    “躲开,没工夫。”
    “真无情啊……”
    “跟你有什么情可讲。”
    ……
    某人瞬间觉得很受伤。
    两人追进了那条小巷,却不见了那三人踪迹。
    巷子不深,还是条死巷子,可人就这么凭空不见了。
    “都怪你,这下人都不见了,要是那女孩出了什么事情,要你好看。”
    这都能怪到我头上?
    李青衫无奈的翻个白眼,一闪身进了小巷。
    走进去二十多米,忽然向右折去。
    原来里面还有条岔道,因为太狭窄,天又黑,站外面根本看不到。
    两人又追了几十米,眼前豁然开朗,发现了那三人的踪迹。
    两个男人正把那女孩往一辆报废车前盖上架,女孩儿似乎酒醒了些,正拼命挣扎。
    “来吧,露一手给我瞧瞧。”
    温子夜瞥了某个心不在焉的家伙一眼。
    那家伙不为所动,在你面前露的小手还少啊?
    那次出手又得着好了?
    反正这次打死也不出手。
    “在英明神武的女警官面前,我觉得我还是做一个安安静静的守法好公民就好了。”
    这没风度的男人,在女士面前如此惰怠,还想别人听他讲故事?
    他在妹妹面前怎么就那么勤快呢。
    温子夜嫌弃的看了某人一眼。
    快步向那两个流氓走去,她不能眼睁睁看着一个女孩儿在她面前给人把便宜占尽了。
    “住手!”
    人民警察的统一习惯,动手前先吼一嗓子再说。
    两个流氓齐齐转身。
    “呦呵,壮哥,这妞儿更水灵啊。”
    “嘿嘿,今天是个好日子啊,这标致婆娘拼命凑过来啊……溜子,上,先把这妞儿办了……”
    两个流氓很是无畏向温警官冲过去。
    什么叫色胆包天?
    这俩哥们儿就在用生命诠释这一点啊。
    躲在暗影下的李青衫不忍的闭上了眼睛。
    祝你们走运……阿门门!
    “嘭嘭嘭”
    “哎呦……哎呦……女侠饶命……”
    “啊……痛死了……放过小的吧……小的有眼不识泰山……冒犯了女英雄……哎呦……啊……”
    惨叫声此起彼伏,持续了足足五分多钟才结束。
    女警官今晚心里这是有事儿啊。
    你们这俩倒霉催的,怎么就敢往枪口上撞呢。
    李青衫看着趴在地上那俩倒霉蛋,心里惴惴不安。
    他也是顶风来的啊。
    “怎么下手这么重?”
    李青衫小翼的问了一句。
    这也算重?
    比起某人来差远了吧。
    温子夜活动了一下筋骨,心情明显好了许多,只是白了某人一眼。
    “反正抓他们回去,顶多也就教育教育,关个十五天也就出来了,还不如实实在在的打他们一顿,更能让他们长记性。”
    “我们国家的法律啊……”
    “不许废话。”
    “好好,我不废话,知道您是法律的守护神。”
    “这也是废话。”
    某人闭嘴不说话了。
    温子夜走到醉酒女孩身边,仔细一看,忍不住转头看某人。
    “好巧啊。”
    你才发现啊。
    刚刚还在酒吧拿酒瓶砸我来着。
    早就认出来了。
    哥们儿这算以德报怨了吧?
    挨了砸,还不计前嫌的救人一把。
    多好的男人啊。
    某个死活不肯出手的家伙,默默的把功劳无耻的安在了自己身上。
    “还傻楞着干嘛,过来帮忙。”
    温子夜很是不满的看了某个站在远处一副事不关己的某人。
    如果她能知道某人的心理活动,一定又会找到动手的借口,替某人松松骨。
    李青衫凑过去,看看醉的不省人事的女孩儿,终于想起在哪儿见过她了。
    这冒失的女人,今天在楼梯间差点摔一跟头,还是他伸手扶了一把。
    结果晚上,她就以怨报德的给他砸了一酒瓶。
    唉,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
    话说她刚还拼命挣扎呢,现在怎么就装死鱼了呢。
    “有什么可以为您效劳的?”
    李青衫同志很是狗腿,带着一脸谄笑的问温警官。
    “把这女孩儿背走啊。”
    这还用我说?
    温子夜的眼神写了两个大字,“不满”。
    “这个……男女授受不亲唉。”
    ……
    看着这无耻的男人。
    温子夜觉得小拳头又痒痒了。
    你这家伙什么时候在乎过这个了?
    不都是那里是禁区,手就往哪儿伸吗?
    “你是打算让我背她回去了?”
    温子夜说着,特意抬起穿着高跟鞋的脚给某人看了看。
    鞋尖尖细,鞋跟细长还泛着金属光泽。
    默默看了一眼地上的两位仁兄。
    你们辛苦了……
    不过,她这时候亮脚是什么意思?
    是在示意她穿着这样的鞋子实在不适合背人出去?
    还是在提醒他,她这鞋子如果和他亲密接触的话,一定会让他终身难忘?
    模棱两可的提示最讨厌了。
    李青衫同志很自觉把某个恩将仇报的女人打横抱了起来。
    然后乖乖的跟在温警官身后出了小巷。
    “怎么处理这女人?”
    出了巷子,某人有些迫不及待的问。
    温子夜开始在女孩身上摸索起来。
    没有任何证明身份的东西。
    倒是找到一部手机,可惜电池不见了。
    “你把她带回家吧。”
    “什么!”
    李青衫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温警官疯了吧。
    这和把羊教到狼手里看护有区别吗?
    呸,当然有区别。
    哥们儿又不是大灰狼。
    不过这事儿不能这么做啊。
    “你吼什么,我住宿舍,没地方多放一个女人。”
    温子夜对某人的表现很不满。
    “我哪儿是有地方……可这是一个女人啊。”
    “我看的出来。”
    “你就对我这么放心?”
    “明天我会过去看这女孩的,如果她受到了侵害,你懂得……”
    我不懂……
    李青衫看着女警官明显有点恶魔化的笑容。
    感觉身体颤的厉害。
    温警官很是期待的看了他一眼,然后扬长而去。
    不是……
    她那一眼什么意思?
    是希望我犯错误呢?
    还是希望我犯错误呢?
    “爸……爸……你在哪儿……小梵好想你……”
    突如其来的叫声吓了李青衫一跳。
    再看看怀里的女人,发现她眼睛上已经水润一片……
    也是个有故事的女人啊。
    算了,就当收留了一只流浪狗吧。
    拦了一辆出租车,向家里赶去。
    付了四百块车费,李青衫一脸肉疼的抱着罪魁祸首向家里走去。
    这女人一张嘴,就吐出去三百多块。
    好人果然不能做啊。
    打开房门,李青衫如释重负。
    还没等他松口气,一个穿着性感睡衣的美艳妇人快步逼了过来。
    “你谁啊?怎么能随随便便进我女儿家呢!快给老娘滚出去!”
    ……
    这什么情况?
    李青衫看着赖在沙发上一脸无辜的辛大妖精。
    “这大婶儿谁啊?”
    噗!
    辛大妖精毫无形象的大笑起来。
    美艳妇人一怔,随即大叫起来,声震屋宇。
    “啊!臭小子,你叫谁大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