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你可以住我家楼上。”
哈利摇了摇头:“维持现状比较好。”
“别忘了我爱你,”她说,“不管发生什么事,永远都不要忘记,你可以答应我吗?”
他点了点头,闭上眼睛。房门再次轻柔地关上。他睁开眼睛,看了看表。
维持现状比较好。
不然他还能怎样?回到霍尔门科伦区,住到她家,让迪拜一路追踪到那里,最后把萝凯也卷入这场冲突,就跟过去的雪人案一样?如今他已清楚看见,从他一下飞机开始,所有行踪都被他们清楚掌握,他通过药头对迪拜传话的行为根本是多余的。他还没找到他们,他们就会抢先一步找到他,然后他们会找到欧雷克。
因此他唯一能掌握的优势就是他可以选择地点,他可以选择要在哪里让他们动手,而他也选好了。不是在这里,不是在广场饭店,他来这里只是希望能有一点自己的时间,睡上几小时,重新打起精神。他选择的地点是莱昂旅馆。
哈利考虑过联络哈根或米凯,跟他们解释目前的状况,但这样做只会逼得他们别无选择,只能将他逮捕。即便不联络,警方迟早会把夸拉土恩区那家酒吧的酒保、维斯特墓园的警卫和马瑟卢大道的老妇这三方证人的描述拼凑在一起:一名男子,身高一米九二,身穿亚麻西装,一侧脸颊有道疤,下巴和脖子缠着胶带。再过不久,警方就会对哈利·霍勒发出通缉令,因此情势迫在眉睫了。
他起身下床,呻吟了一声,打开衣柜。
他穿上熨过的内裤和马球衫,看着那件阿玛尼牛仔裤陷入沉思,然后摇了摇头,低低咒骂了一声,又穿上他那套亚麻西装。
接着他从衣帽架上拿下网球袋。汉斯说他只有这个包放得下猎枪。
哈利把网球袋背在肩上走出门。房门在他背后轻柔地关上,宛如轻轻一吻。
32
很难说究竟从什么时候开始主客易位,什么时候小提琴开始掌控我们,而不是我们掌控它。我的一切努力都付诸流水,包括我和易卜生谈的条件,以及摩托帮俱乐部的抢劫行动。欧雷克哭丧着脸走来走去,说失去伊莲娜的人生毫无意义。那三个礼拜,我们注射毒品花的钱比赚的还多,连工作的时候都在嗨,破产只是迟早的事。尽管如此,再嗨一次比什么都重要。这听起来只是陈腔滥调,它也真的是,但事实就是如此,妈的,就是这么简单也这么难以置信。我想我可以很中肯地说,我从未爱过任何人,我是说真的去爱,但我却无可救药地爱上小提琴。欧雷克用小提琴来麻痹他破碎的心,我用小提琴则理所当然地就只是为了让自己爽。而且我说的就是这个意思:妈的,让自己爽。它比食物、性、睡眠还棒;是的,它甚至比呼吸还美妙。
这就是为什么有一天晚上结完账后,安德烈把我拉到一旁说老头子很担心时,我一点也不惊讶。
“我没事啦。”我说。
安德烈说从今以后如果我不振作起来,每天带着清醒的头脑去上工,老头子就不得不把我送去戒毒。
我哈哈大笑,说我不知道这份工作还有像医保之类的员工福利,那欧雷克和我是不是还享有牙医补助和退休金?
“欧雷克没有。”
我多少从他眼神中看出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我还不想戒掉小提琴,欧雷克也不想,所以我们不去理会安德烈,第二天晚上照样嗨到不行,卖掉半批货,拿走剩下的一半,偷了一辆车开到克里斯蒂安桑。我把弗兰克·辛纳特拉唱的《我一无所有》(igotplentyofnothing)这首歌调到最大声。这首歌唱得真是贴切:妈的,我们连驾照都没有。最后欧雷克也扯开嗓子唱歌,但他说只是为了盖过辛纳特拉和我的声音。我们哈哈大笑,灌下温啤酒,仿佛又回到过去。我们住在恩斯特旅馆,这家旅馆没有它听起来那么无趣,但我们问前台药头都在哪里出没时,却得到一个白眼。欧雷克说这里的音乐节曾被一个白痴搞砸过,因为这个白痴急着想成为传奇,找来一堆酷得不得了的乐队,结果价码也高得不得了,害得主办单位超支。虽然当地人说这里十八到二十五岁之间的人有半数会为了音乐节而购买毒品,但我们一个客人都没找到。我们在暗夜里的行人徒步区绕来绕去,只碰到一个人——一个人!而且还是个醉汉。另外我们还碰到十四个青少年合唱团团员,他们问我们想不想遇见耶稣。
“如果他想买小提琴的话。”我答道。
但耶稣显然对小提琴毫无兴趣,所以我们回到饭店房间打小提琴,嗨了一整晚。不知道为什么,我们只是待在这个遥远彼方,无所事事,只是一直嗨,一直听辛纳特拉的歌。一天晚上我醒来,看见欧雷克站在我旁边,怀里抱着一只该死的狗。他说窗外的刹车声把他吵醒,他一往外看就看见那只狗躺在街上。我看了看,状况很糟。欧雷克和我都认为它脊椎断了,全身还有多处溃烂。可怜的小狗浑身是伤,至于是它的主人干的还是其他的狗干的就不得而知了。但它看起来还好,十分平静,一双褐色的眼睛看着我,仿佛相信我可以将它从悲惨遭遇中拯救过来。于是我尽力了。我喂它东西吃,给它水喝,拍拍它的头,跟它说话。欧雷克说我们应该带它去看兽医,但我很清楚兽医会怎么做,于是我们把小狗留在房间里,把“请勿打扰”的牌子挂在门外,让它在床上死去。我们轮流起来查看它还有没有呼吸。它躺在床上,体温越来越高,脉搏越跳越快。到了第三天,我替它取了个名字,叫鲁弗斯。
有何不可?如果你要把它吃了,何不替它取个名字?
“它在受苦,”欧雷克说,“兽医会打针让它睡着,一点也不会痛。”
“没有人可以给鲁弗斯注射廉价毒品。”我说,弹了弹针筒。
“你疯了吗?”欧雷克说,“那管小提琴要两千克朗呢。”
也许吧。但无论如何,鲁弗斯是搭商务舱离开这该死的世界的。
我很确定回家的路上乌云蔽日,反正没有辛纳特拉的歌,也没人唱歌。
回到奥斯陆之后,欧雷克很害怕会大难临头,至于我则非常冷静,奇怪得很,我似乎知道老头子不会动我们。我们不过是两个每况愈下、无家可归的毒虫,没钱又没工作,再过一阵子连小提琴都会用完。欧雷克发现“毒虫”(junkie)这个名词已有一百多年历史了,它源于第一批海洛因上瘾者去费城港口窃取废金属(junkmetal),卖钱之后拿去买毒品。我跟欧雷克也如法炮制,开始溜进碧悠维卡区港口旁的工地,看到什么就偷什么。铜和工具可以卖很多钱。我们把铜拿去卖给柯尔巴肯站的废品回收商,把工具卖给几个立陶宛人。
但随着物品失窃事发,栅栏越建越高,夜间警卫人数增加,警察也来巡逻,最后连买家也想避风头。于是我们只能坐困愁城,让毒瘾有如苛刻的奴隶工头夜以继日地鞭打我们。我知道我得想个办法才行,也真的想出了一个“最终解决方案”。
当然我对欧雷克只字未提。
我花了一整天准备要说的话,然后打电话给她。
伊莲娜刚运动完回家,说她很高兴听见我的声音。我滔滔不绝地讲了一个小时,讲完她已经哭了。
第二天晚上,我去奥斯陆中央车站,站在月台上看着来自特隆赫姆的列车进站。
她拥抱我的时候泪如雨下。
那么年轻。那么有爱心。那么珍贵。
就像先前说过的,我不曾真正爱过任何人,但当时一定非常接近了,因为我差点掉下眼泪。
33
通过三〇一号房打开的狭小窗缝,哈利听见某处传来的教堂钟声敲了十一下。下巴和颈部的疼痛给予他一项优势,那就是让他保持清醒。他下床坐到椅子上,椅背后倾靠着窗边的墙壁,好让他面对房门,猎枪放在大腿上。
他去前台要了一颗高亮度电灯泡,说是房里有个灯泡坏了要换,又要了一把铁锤,说要把门槛上凸出的钉子敲下去,还说他自己动手就好。接着他把外面走廊上光线微弱的灯泡换掉,用铁锤撬起门槛。
他坐在这个位置,正好可以从门缝底下看见他们到来。
哈利点了根烟,检查猎枪,又陆续把这包烟抽完。窗外夜色中又传来十二下教堂钟声。
手机响起,是贝雅特,她说她从去布林登区进行调查的警车那里拿到五张清单中的四张。
“最后一辆警车已经把清单送去欧克林了。”她说。
“谢谢,”哈利说,“你去施罗德酒馆跟莉塔拿血样袋了吗?”
“拿了,我叫病理组优先化验,他们已经在分析血迹样本了。”
一阵静默。
“然后呢?”哈利问道。
“然后什么?”
“我听得出你的口气,贝雅特,你还有事没跟我说。”
“化验dna要花好几个小时,哈利……”
“最后的结果要好几天才会出来。”
“对,所以目前还没完成。”
“还有多少没完成?”哈利听见走廊传来脚步声。
“呃,至少有百分之五的概率比对不出符合的结果。”
“你应该已经拿到暂时的dna图谱,也比对过dna数据库了对不对?”
“不完整的化验结果只是用来排除谁不符合而已。”
“你比对过谁了?”
“我什么都不想说,要等到……”
“别这样。”
“不行,但我可以说那不是古斯托自己的血。”
“还有呢?”
“还有那也不是欧雷克的血,可以了吗?”
“很好。”哈利说,这时,他突然发现自己屏住了气息。
门缝底下出现一道影子。
“哈利?”
哈利挂掉电话,拿起猎枪指着门口,静静等待。门上传来三下短促的敲门声。他静观其变,侧耳倾听。那影子没有移动。哈利沿着墙壁蹑手蹑脚走到门口,避开可能的射击线,把眼睛凑上房门中央的窥视孔。
他看见一名男子的背影。
男子身上的外套服帖合身,短得露出了腰际。裤子后口袋垂挂一块黑布,可能是帽子。男子没系腰带,双臂垂落身侧。如果他带了枪,那么一定是放在枪套里,不是胸前就是小腿内侧,这两个位置都很常见。
男子转身面对房门,又敲了两下,这次比较用力。哈利屏住呼吸,仔细查看窥视孔里那张扭曲的脸。那张脸虽然扭曲,但有个特征却非常明显。男子有着十分突出的下腭,他正用脖子上挂着的证件卡刮着下巴。警察准备逮捕嫌犯时,有时会像这样把证件卡挂在脖子上。该死!没想到警察的动作比迪拜还快。
哈利心下迟疑。倘若这家伙奉命来逮捕他,一定会带蓝色逮捕令和搜查令,而且已经给楼下的前台看过,还拿了万能钥匙。哈利在脑子里不断盘算。他蹑手蹑脚离开门前,把猎枪藏到衣柜和墙壁之间的狭缝里,再去开门,说:“你是谁?你要干吗?”同时朝走廊左右张望。
男子看着哈利:“天哪,霍勒,你是怎么了?我能进来吗?”他出示证件。
“楚斯·班森,你以前是贝尔曼的手下对不对?”
“现在也是,他要我向你问好。”
哈利站到一旁,让楚斯先进去。
“这里真舒适。”楚斯说,环目四顾。
“请坐。”哈利说,指了指床铺,自己在窗边的椅子上坐下。
“要不要吃口香糖?”楚斯说,拿出一包。
“会蛀牙。你有什么事?”
“我是带着善意来的。”楚斯咧嘴而笑,卷起口香糖,放进有如抽屉般的下腭,坐了下来。
哈利的头脑接收楚斯的说话语调、肢体语言、眼神动作和气味。这人很放松,却带有威胁感,他双掌张开,没有突然的动作,但眼睛正在收集资料,分析现状,为了某事做准备。哈利开始后悔把猎枪藏起来,没有枪支执照不过是小问题而已。
“是这样的,昨天晚上维斯特墓园有人掘墓,现场发现的血迹经过dna化验之后,显示那是你的血。”
哈利看着楚斯整齐地折起口香糖的银色包装纸,这时他比较记得此人是谁了。这人绰号叫瘪四,专门替米凯跑腿,人蠢却有小聪明,而且危险,是个步入歧途的“阿甘”。
“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哈利说。
“对,我想也是,”楚斯叹了口气,“说不定是当中有些误会?这样我得载你去警署采集血液样本。”
“我在找一个年轻女孩,”哈利说,“她叫伊莲娜·韩森。”
“她在维斯特墓园?”
“反正她是今年夏天失踪的,她的养兄是古斯托·韩森。”
“第一次听到。不过你还是得跟我走一趟……”
“她就是中间这个,”哈利说,从外套口袋里拿出韩森家的全家福照片递给楚斯看,“我需要一点时间,不用太多,然后你就会明白为什么我得做这些事。我保证会在四十八小时内去警署报到。”
“《48小时闯天关》,”楚斯说着,细看那张照片,“那部片子不错,是尼克·诺特和一个黑人演的,是不是叫麦菲?”
“艾迪·墨菲。”
“对。他已经不好笑了对不对?是不是很奇怪?原本你拥有某种本领,突然却丧失了,你觉得那是什么感觉呢,霍勒?”
哈利看着楚斯,他已不太确定楚斯是不是真的像电影《阿甘正传》中的阿甘。楚斯把照片对着灯光,眯眼细看。
“你认得她吗?”
“不认得。”楚斯说,递回照片,同时扭动身体。他的裤子后口袋放着一块黑布,坐在上面显然很不舒服,他很快地把那块布移到外套口袋。“我们先去警署,再来讨论四十八小时的事。”
楚斯口气轻快。太轻快了。这时哈利已稍加思索:贝雅特请病理组优先化验她拿去的dna样本,到现在还得不到最后结果,那楚斯怎么可能已经拿到古斯托寿衣上的血迹样本化验报告?还有一件事,楚斯移动那块黑布的速度不够快,哈利认出那是头套,而且是全罩式头套,正是古斯托被射杀时凶手头上戴的那种。
紧接着一个念头冒了出来:烧毁者。
昨晚首先抵达墓园的难道不是警方,而是迪拜的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