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分钟后,出租车来到一条犹如弹坑般的阴暗街道,一家商店外挂着油灯。这附近如果不是停电,就是没牵电线。
司机把车停下,往前一指。埃迪·范布斯特。当然了,那栋砖房就在那里。卡雅环视四周,在前方街道看见两台路虎揽胜。两辆摩托车从旁经过,灯光摇曳,一扇门内狠狠传出沉重的非洲迪斯科音乐,四处可见香烟火光和白色眼珠。
“在这里等我。”卡雅说,将头发塞进鸭舌帽,不顾司机高喊危险,开门下车。
她快步朝砖房走去,心中并未天真地以为入夜后白人女子独自走在戈马市的街道上是安全的,但现下黑暗是她最好的盟友。
她在黑暗中看见那扇门的两侧都有大型火山石,知道自己必须加快脚步。她感觉有种情绪即将浮现,她必须先清空这种情绪。她差点儿绊倒,连忙向前疾冲,张嘴喘息。她已经来到门边,将手指放在门把上。太阳下山后气温骤降,但她的肩胛骨和胸前依然流下汗水。她逼自己压下门把,侧耳凝听。屋内安静得非常诡异,静得有如时间流逝那样无声……
泪水聚集喉咙,浓稠得有如水泥浆。
“别这样,”她低声说,“现在别又来了。”
她闭上眼睛,专注呼吸,清空脑子里的思绪,觉得镇定了一点儿,思绪也跑得慢了一点儿。删除,删除。就是这样。只剩下最后一点点思绪需要删除,然后就可以把门打开。
哈利苏醒过来,感觉有个东西拉扯嘴角。他张开眼睛。四周一片漆黑。他一定是晕了过去。接着就发现拉着苹果的钢丝依然在嘴里,他大吃一惊,心跳加速,怦怦乱跳。他将嘴巴顶在螺栓上,清楚知道如果有人把门打开,嘴巴顶着螺栓一点儿用处也没有。
一道光线从外面射进来,照在他上方的墙壁上。血迹闪闪发光。他的手指往嘴巴伸去,放在下颚的牙齿上,出力下压。剧痛让他眼前一黑,但他感觉下巴移动。他的下巴脱臼了!他用一手将下巴往下压,另一手将苹果往外拉。
他听见门外传来声响。妈的,操!他还没办法将苹果从牙齿之间拉出来。他将下巴再往下压。骨骼和肌肉组织的挤压和撕扯声响回荡不已,仿佛来自耳朵内。下巴只有一侧可以压得比较低,如此一来,苹果就必须从旁边出来,但这样又会被脸颊挡住。他看见门把移动。没时间了。时间用完了。这一刻,时间凝止。
最后一点点思绪。挪威文短信。gaten、kirken。街、教堂。哈利不会用这种字尾,他会用的是gata和kirka。卡雅张开眼睛。那次他们在露台上讨论约翰·芬提所写的一本书的书名,哈利说了什么?他说他从来不发短信,因为他不想失去灵魂,他不想在他消失后留下任何痕迹。她从未收过他发来的任何短信,直到现在。哈利一定会打电话。这则短信不符合哈利的行事风格。这不是她的头脑想找理由不开门,这是个陷阱。
卡雅轻轻放开门把,感觉一股温暖气息喷上脖子,仿佛有人靠在她身上呼吸。她去掉“仿佛”这两个字,转过身来。
共有两名男子,他们的脸庞与黑暗融为一体。
“找人吗,小姐?”
似曾相识的感觉涌上心头,卡雅答道:“只是找错地方了。”
这时她听见引擎发动声,转头就看见她那辆出租车的尾灯在街上晃动。
“别担心,小姐,”那声音道,“我们付他钱了。”
她回过头来,往下一看,就见到一把枪指着她。
“走吧。”
卡雅思索她有什么其他选择,没有思索太久。她别无选择。
她走在两名男子前方,朝两辆路虎揽胜走去。他们接近时,后车门打开,她坐了上去。车上有辛香须后水和新皮革的气味。车门在她身后关上。他露出笑容,贝齿又大又白,声音温柔愉悦。
“嘿,卡雅。”
东尼·莱克身穿黄灰相间的战斗服,手中拿着一部红色手机,哈利的手机。
“你不是应该直接进去吗?怎么没进去?”
卡雅耸了耸肩。
“太棒了。”东尼说,侧过了头。
“什么很棒?”
“你看起来一点也不害怕。”
“我为什么要害怕。”
“因为你很快就要死了,难道你真的不明白吗?”
卡雅喉头紧缩。虽然她有部分的头脑尖叫着说,这只是无聊的威胁,她是警察,东尼不可能冒这种险,但这些声音无法淹没另一部分头脑的声音,说东尼就坐在她面前,很清楚现下的情势:她和哈利就像两个神风特攻队的呆瓜,离家万里,没有授权、没有支持、没有备用计划、没有希望。
东尼按下按钮,车窗降下。
“去把他了结了,再把他带过来。”他对那两名男子说,升上车窗。
“刚刚如果你开门,至少可以增添一点儿古典的格调,”东尼说,“我想我们欠哈利一个诗意的死亡。好吧,现在我们要来个诗意的道别。”他倚身向前,望向天际。“很美丽的红色对不对?”现在卡雅可以在东尼脸上看见事实,也听见脑中的声音告诉她事实:她真的要死了。
86口径
金宗吉指着范布斯特的砖房,叫欧德莱把路虎揽胜开到门前。他看见窗帘后方亮着灯光,记起东尼先生说他们离开时一定要在里头留盏灯,这样一来,那名白人男子才知道有什么东西在等着他。金宗吉开门下车,等待欧德莱将车钥匙放进口袋,跟过来。东尼先生的命令很简单:杀了那名男子,把他带过去。这在他心里并未激起一丝情绪。他不觉得恐惧或愉快,甚至不觉得紧张。这只是工作而已。
金宗吉今年十九岁,十一岁就加入军队。当年人民民主解放军(pdla)洗劫他的村庄,用卡拉希尼科夫自动步枪枪托敲碎他哥哥的头,强暴他两个姐姐,还逼迫他父亲目睹一切。后来指挥官说,如果他父亲不在他们面前和他最小的姐姐表演交媾,他们就杀了他和他的小姐姐。指挥官还没把话说完,他的父亲就往他们手中的大砍刀冲去,自杀身亡。那些军人的笑声回荡在空中。
军队离开前,金宗吉吃了数月以来最像样的一餐,指挥官给了他一顶贝雷帽,说那是他的制服。两个月后,他有了一把卡拉希尼科夫自动步枪,杀了第一个人。那是一个村庄里的母亲,拒绝把毛毯交给军队,他十二岁时,就和其他军人一起排队强暴一名少女,地点就在他加入军队不远处。轮到他时,他突然想到少女有可能是他姐姐,因为年龄符合。但是当他仔细查看少女的面孔时,却发现他已不记得家人的长相,不记得母亲、父亲和两个姐姐的长相。他们都不见了,从他的记忆中被抹去。
四个月后,他和两名同志砍下指挥官的双臂,让他流血而死。他这样做并不是为了报仇雪恨,而是因为刚果自由阵线答应付给他们更多的钱。之后的五年,他以刚果自由阵线在北基伍丛林劫掠来的财物维生,但他们必须时时提防其他游击队,而且他们去过的村庄,几乎都被其他游击队洗劫多次,村民连自己都喂不饱。有一阵子刚果自由阵线和政府军谈判,只要给予他们特赦和工作,就同意解除武装,但最后因为薪资谈不拢而破局。
刚果自由阵线的成员饥饿不已,只好铤而走险,攻击采集钶钽金属的采矿公司,即使他们知道采矿公司的武器和军人都比他们优良。金宗吉从未幻想过自己会长命百岁或死在战场以外的地方,因此当他清醒过来,发现自己看着枪管,一个白人男子拿枪指着他,用异国语言对他说话时,他眼睛眨也不眨。金宗吉只是不断点头,蒙混过去。两个月后,他的伤痊愈了,采矿公司成了他的新雇主。
那个白人叫东尼先生。东尼先生付的薪水高,但如果他发现有人背叛也会毫不留情。是的,东尼先生会跟他们说话,而且是金宗吉遇过最好的长官,但如果出现更好的条件,他也会毫不迟疑地射杀东尼先生,然而到目前为止并未出现更好的条件。
“快点儿。”金宗吉对欧德莱说,给手枪装上子弹。他知道他们开门之后,金属苹果会在那名白人警察的嘴里爆开,还要花好一阵子那名警察才会死,因此他打算立刻射杀那名警察,把他带去尼拉贡戈火山,东尼先生和那个女人都在那里等他们。
隔壁商店外有一名男子坐在椅子上抽烟,男子站了起来,生气地喃喃自语,消失在黑暗中。
金宗吉凝视门把。他第一次来这里是为了接范布斯特,那也是他第一次见到传说中的埃玛。当时范布斯特把他所有的钱都花在新加坡司令调酒、寻求保护和埃玛身上,而供养埃玛并不便宜。范布斯特情急之下,犯下他人生中最后一个错误:勒索东尼先生,说他要去报警。他们来到时,比利时人看起来更像是认命,而非惊讶。范布斯特把酒喝完。后来他们将他切成适当大小,拿去喂难民营外胖得反常的猪群。埃玛则由东尼先生接收。埃玛有翘臀、金牙和一副懒洋洋的“操我”的神情,这让金宗吉多了在东尼先生头上开一枪的理由,倘若条件更好的话。
金宗吉压下门把,用力把门拉开。门开到一半就卡住了,因为门板内侧绑着一条细钢丝。门一卡住,屋里就发出一声巨大清晰的咔嗒声,以及金属摩擦金属的声响,犹如刺刀入鞘的声音。大门咯吱一声被整个拉开。
金宗吉踏进门内,把欧德莱拖了进来,关上大门。呕吐物的刺鼻味道钻入他们的鼻孔。
“打开手电筒。”
欧德莱乖乖照做。
金宗吉看着房间另一侧,只见墙上溅了鲜血,一张钞票挂在钉子上,钉子上有一条红色血痕延伸到地面。床上有一摊呕吐物,当中是一颗布满血迹的金属球,尖刺向外刺出,宛如太阳光线,然而四处不见那名白人警察的踪影。
大门。金宗吉陡然转身,举起手枪。
门边没人。
他蹲下身来查看床底。没人。
欧德莱打开屋内唯一的柜子,里头是空的。
“他逃走了。”欧德莱对金宗吉说,后者正站在床边,用一根手指压着床垫。
“那是什么?”欧德莱说,走近了些。
“血。”金宗吉从欧德莱手中拿过手电筒照向地面,跟着血迹移动。血迹来到屋子中央,戛然而止,该处有一道活板门,上头有金属环。金宗吉走上前去,打开活板门,拿手电筒往黑暗的地下室照去。“去拿你的枪,欧德莱。”
欧德莱出门去,回来时手里拿着一把ak-47步枪。
“掩护我。”金宗吉说,走下楼梯。
他踏上地面,一手握着手枪,一手握着手电筒,缓缓转身。手电筒光束沿着墙壁扫过柜子和架子,再扫过伫立在中央的台子,上头的架子摆着一个风格怪异的白色面具。面具上的眉毛由铆钉钉成,栩栩如生的红色不对称嘴巴一边开到耳际,眼睛空洞,双颊都有矛形刺青。他用手电筒照向墙壁,突然停止动作,全身僵住。他看见各式各样的武器、枪支、子弹。头脑是一台惊人的计算机,一秒之内可以吸收无数资料,加以消化推理,并提供正确答案。因此当金宗吉将手电筒照回到面具上时,他的头脑已得出正确答案。光线射在嘴巴形状不对称的白色面具上,照亮臼齿和闪亮的鲜红色,那颜色跟墙壁钉子下方的血迹是同一个颜色。
金宗吉从未幻想过自己会长命百岁,或死在战场以外的地方。
他的头脑告诉他的手指,扣下手枪扳机。头脑是一台惊人的计算机。
在一百万分之一秒间,他扣紧手指,同时头脑已完成推理,得出答案,知道结果会是如何。
哈利知道只有一个解决办法,而且没有时间浪费,因此将头部猛力砸上钉子,这次瞄准较高的位置。钉子穿透他的脸颊并敲中里头的金属球时,他几乎没什么感觉。接着他在床上缓缓蹲下,逼迫头部抵着墙壁,然后用全身重量往后拉,同时试着紧缩脸颊肌肉。起初没什么事发生,接着作呕的感觉浮现,伴随的是惊慌。倘若他现在呕吐,而利奥波德苹果还在嘴里,他一定会窒息。但呕吐已无可避免,他已经感觉胃部收缩,将第一波食物推上食道。情急之下,哈利抬起头部和臀部,让自己重重落下,感觉脸颊皮肉撕扯开来,鲜血涌入口中,流入气管,引发咳嗽的反射动作,同时感觉钉子撞上他的门牙。哈利将手放进口中,但苹果的金属表面沾满鲜血,手指摸上去非常滑溜。他将一只手伸到苹果后方,用另一只手压下下巴,听见牙齿发出刮擦声。接着呕吐物一涌而出。
也许逼使金属苹果离开嘴巴的是他的呕吐物。哈利的头倚在墙上,看着那颗闪亮致命的金属球躺在u形螺栓下的床垫上,浸泡在他的呕吐物中。
他站起身来,全身赤裸,双脚发抖。他自由了。
他蹒跚地走向大门,这时他记起自己为什么来这间砖房。他试了三次,才把活板门打开。他踩在自己的鲜血上,脚底打滑,走下楼梯,陷入漆黑之中。他躺在水泥地上喘息,听见车子停在门口的声音,接着又听见说话声和车门甩上的声音。他挣扎站起,在黑暗中摸索,跨出两大步爬上楼梯,伸手拉住活板门,将它关上,同时听见大门打开,苹果发出凶恶的咔嗒声响。
哈利小心翼翼地走下楼梯,直到脚底触碰到冰冷的水泥地面。他闭上眼睛,努力回想之前他来这里见到的景象。左边是架子,上头依序放着卡拉希尼科夫自动步枪、葛拉克手枪、史密斯威森手枪、马克林步枪的枪盒、子弹。他摸索前进,手指抚摸枪管,那是葛拉克手枪的平滑钢材。接着他认出史密斯威森点三八口径手枪的形状,这把手枪跟他的配枪是同一型的。他拿起手枪,朝子弹盒走去,感觉指尖摸到木盒。楼上传来愤怒的说话声和脚步声。只要再打开盒盖就好了。他需要一点儿运气。他伸手入盒,拿出一个硬纸小包,用手指摸了摸弹匣的形状。操,太大!他打开下一个木盒的盖子,这时活板门打开。他赶紧抓了一个小包。这下只得碰运气,看是不是拿到正确口径的子弹。一条圆形光束穿透地下室的黑暗,仿佛一盏探照灯,照亮楼梯附近的地面,让哈利有足够光线看见小包上的标签写着七点六二毫米。操!哈利抬头往架上看去。点三八口径的木盒就在那里。光束从地面晃动到天花板。哈利看见活板门开口出现卡拉希尼科夫自动步枪的侧影,一名男子踏下楼梯。
头脑是一台惊人的计算机。
哈利打开盒盖,拿出一个硬纸小包。头脑已做完计算。一切都已太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