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招兵买马
毕尔·侯勒姆走进位于奥斯陆布尔区的鉴识中心。阳光不再投射于屋舍上,让整座城市陷入午后的阴郁。停车场停满了车,克里波入口对面的马路上,停着一辆白色巴士,车顶装有碟形天线,车身漆有挪威广播公司的标志。
办公室只有一人,也就是侯勒姆的上司贝雅特·隆恩。贝雅特是个异常苍白、身材娇小、举止文静的女子。不认识贝雅特的人,会认为她难以领导一群鉴识员,因为这群人经验老到、十分专业、性情古怪、颇为自我、无惧冲突。认识贝雅特的人,会明白只有她才能制得住这群鉴识员。贝雅特先后失去两名警察亲人,先失去父亲,再失去她孩子的父亲,但她仍屹立不倒,骄傲自重,因此这群鉴识员相当尊敬她。此外,她在鉴识团队中是最优秀的人物,全身上下散发出一种无可挑剔、正直诚实的光辉。每当她垂下目光,脸颊泛红,低声下达命令,手下就会立即开始行动。因此侯勒姆一接到通知,就立刻来到鉴识中心。
贝雅特坐在椅子上,椅子拉得十分靠近电视屏幕。
“电视正在直播记者会,”贝雅特说,并未转头,“找地方坐。”
侯勒姆立刻认出屏幕上的人物,心头浮现出一种奇特感觉。他正在观看的画面信号,是从地面传送到数千千米高的人造卫星再传送回来的,只为了让他看见对街正在发生的事。
贝雅特调高电视音量。
“你的理解没错,”米凯·贝尔曼倾身向前,对着面前桌上的麦克风说,“目前我们还没掌握到线索或嫌犯。我要重申一次:我们尚未排除自杀的可能。”
“可是你刚才说……”记者席上的一名女记者开口说。
米凯打断女记者的话:“我说我们认为死因可疑。我想你应该对这个术语很熟悉吧,如果不熟悉的话,那你可能……”他并未把话说完,让这句话余音缭绕。他指了指摄影机后方的一名记者。
“我是《斯塔万格晚报》记者,”一个操罗加兰郡方言的声音细缓地响起,“警方是否发现了这名死者和另外两名死者之间的关联?”
“没有!如果你仔细听,就会听见我说,我们并不排除其中有所关联。”
“我听见了,”那声音缓慢而沉着地用方言继续说,“但我们对你的想法比较有兴趣,对你并不排除的事比较没兴趣。”
侯勒姆看见米凯用恶毒的眼光瞪了那名记者一眼,嘴角因为不耐烦而紧绷。米凯身旁的一名便衣女警官伸手遮住麦克风,倾身向前,在米凯耳边低声说了几句话。督察长米凯的脸顿时沉了下来。
“米凯·贝尔曼正在接受如何应付媒体的速成训练,”侯勒姆说,“第一课,安抚记者,尤其是地方报社的记者。”
“他才新官上任,”贝雅特说,“不过他学得会的。”
“你这样认为?”
“对啊,贝尔曼是个懂得学习的人。”
“我听说谦逊很难学。”
“真正的谦逊很难学,这倒是真的,但是在恰当的时候屈服,是基本的现代沟通原则,这就是妮妮正在教他的。贝尔曼是个聪明人,应该懂得分辨。”
画面中的贝尔曼咳了一声,逼自己露出孩子气的微笑,倾身对着麦克风:“如果我说话有点儿鲁莽,我在这里道歉。对我们大家来说,今天都是漫长的一天,希望各位能够了解,我们只是急着回去继续调查这起不幸事件而已,所以这场记者会必须到此结束。各位如果还有其他疑问,请把问题交给妮妮,我保证今天稍晚、在截稿期限之前一定会回答。这样好吗?”
“我说吧?”贝雅特发出胜利的笑声。
“一个明星诞生了。”侯勒姆说。
屏幕上的画面收缩成一个光点,贝雅特转过头来:“哈利打过电话来,他希望我把你外借给他。”
“我?”侯勒姆说,“要干吗?”
“你很清楚要干吗,我听说哈利抵达机场的时候,是你跟甘纳·哈根去接的他。”
“哎呀。”侯勒姆堆起笑容,露出上下两排牙齿。
“我猜哈根是希望你能在‘说服行动’中派上用场,他知道你是少数哈利喜欢共事的人。”
“连说服都说不上,哈利直接就拒绝了这份工作。”
“但现在他似乎改变心意了。”
“嗯哼?他怎么会改变心意?”
“他没说,他只说外借这件事应该经过我同意。”
“当然,你是鉴识中心主任。”
“哈利不会把一切都视为理所当然。我很了解他,你也知道。”
侯勒姆点了点头。他的确知道。他认识杰克·哈福森,贝雅特的伴侣,当时杰克是贝雅特即将出世的孩子的父亲,在替哈利工作期间遇刺身亡。那是个寒冷的冬日,地点是光天化日之下的基努拉卡区,杰克胸部中刀。事发之后不久,侯勒姆抵达现场,看见温热的鲜血渗入蓝色冰雪。一名警察因公殉职。没有人责怪哈利,只有哈利责怪自己。
侯勒姆抓了抓络腮胡:“所以你怎么回答?”
贝雅特深吸一口气,看着记者和摄影师匆匆走出克里波大楼:“我的回答就跟现在我要和你说的一样。司法部已经公布,克里波拥有这件案子的优先调查权,因此针对这件案子,我只能把鉴识员外借给贝尔曼。”
“但是呢?”
贝雅特手中拿着一支比克牌原子笔敲打桌面,甚是用力:“但是除了这次的双重命案之外,还有其他案子需要调查。”
“是三重命案。”侯勒姆说,他看见贝雅特投来锐利的目光,又补上一句,“相信我。”
“我不知道霍勒警监到底在调查哪件案子,但绝对不是这几件命案,他跟我完全同意这一点。”贝雅特说,“因此你被外借去调查一件案子或多件案子,而我并不知道究竟是哪些,时间是两个星期。五个工作日之后,不管你调查的是什么案子,都必须把第一份报告的复本交到我桌上来,明白吗?”
卡雅·索尼斯的内心像太阳般放射着光芒,心头浮现出一股难以抗拒的冲动,想在旋转椅上转几圈。
“只要哈根同意,我就加入。”她说,尽量掩饰亢奋的心情,耳中却听见自己的声音欢喜无比。
“哈根已经同意了,”男子高举一只手,撑在门框上,在卡雅的办公室门口形成一条对角线,“所以这个小组只有你、我,还有侯勒姆,而且我们要办的案子必须保密。明天就开始工作,早上七点来我办公室集合。”
“呃……七点?”
“sieben[7]。七。七点整。”
“了解,哪一间办公室?”
男子露齿而笑,回答了这个问题。
卡雅露出不可置信的神情,看着男子:“我们在监狱里有办公室?”
门口那条对角线放松下来:“去那里集合。一切都准备好了。有问题吗?”
卡雅心中有好几个疑问,但哈利已然离去。
如今梦境在白天也会出现,远远地我就能听见乐团正在演奏《爱太伤人》(lovehurts)。我看见有几个男孩站在我们旁边,但他们并未靠近。很好。至于我呢,我正看着她。看你做了什么好事,我试着说。看看他现在这个样子,你还要他吗?我的天,我是多么恨她,我多么想把刀子从我嘴里扯出来,插在她身上,在她身上捅出洞来,看着里头的东西流出来:鲜血、内脏、谎言、愚笨、自以为是的愚昧。总得有人让她看看,她的内在多么丑陋。
我看见电视播出记者会。真是一群无能的笨蛋!没有线索!没有嫌犯!案发后的黄金四十八小时就要过去了,沙漏里的沙就快流光了,快点儿,快点儿。你们到底要我怎样?用鲜血在墙上写字吗?
是你们让杀戮继续进行的。
信写好了。
快点儿。
15闪光灯
丝迪娜看着刚刚对她说话的男孩,男孩留着胡子,一头金发,头戴羊毛帽。他们在室内,但男孩头上那顶帽子并不适合室内,那是一顶厚毛帽,可让耳朵保持温暖。男孩是不是爱玩滑雪板?可是当她再仔细一看,却发现他不是男孩,而是男人,年过三十。无论他几岁,他的褐色肌肤都已长出皱纹。
“怎样?”丝迪娜高声说,盖过克拉柏餐厅音响系统所发出的隆隆乐声。克拉柏餐厅才新开业,号称是斯塔万格市的年轻前卫音乐家、制片家和作家的新聚集地。斯塔万格市是个商业导向、金钱至上的钻油都市,但仍有为数不少的文艺人士,然而这些人尚未决定克拉柏餐厅是否值得他们喜爱。同样的,丝迪娜也尚未决定这个男孩——男人——是否值得她喜爱。
“我只是认为你应该听听我的故事而已。”男子说,露出自信的微笑,看着丝迪娜。男子的蓝色眼珠对丝迪娜来说颜色太浅。会不会是这里的灯光造成的?还是闪光灯?那双眼睛很酷吗?时间会告诉她。男子转动手中的啤酒杯,背靠在吧台上,使得丝迪娜必须倾身向前,才能听见他说话,但她不想落入这种诡计。男子身穿厚羽绒外套,头戴荒谬的羊毛帽,脸上却不见一颗汗珠。这种装扮很酷吗?
“很少人能骑单车穿越缅甸的三角洲地区,还完整地活着回来说故事。”男子说。
完整地活着回来。男子显然很会说话。目前为止,丝迪娜对他的印象都很好。男子看起来很像某人,某个八十年代美国老电影或电视剧中的动作英雄。
“我答应自己,如果可以回到斯塔万格市,一定要出门,买杯啤酒,认识眼前最有魅力的女人,跟她说我现在要说的话。”男子伸展双臂,露出白色的牙齿和大大的微笑,“我想你就是在蓝色宝塔旁的女人。”
“什么?”
“鲁德亚德·吉卜林的作品,小姐。你就是在蓝色的毛淡棉[8]老宝塔旁,等待英国士兵的女人。你说呢?你愿意跟我一起光脚走在仰光大金寺的大理石上,去勃固市吃眼镜蛇,在仰光市睡到穆斯林的礼拜钟声响起,在曼德勒市的佛教徒周围醒来吗?”
男子吸了口气。丝迪娜倾身向前:“所以我是这里最有魅力的女人,你是这个意思吗?”
男子环视四周:“不是,但你的胸部最大。你长得蛮好看,不过要在这里所有女人之中成为最美的,对你来说竞争很激烈。我们可以走了吗?”
丝迪娜哈哈大笑,摇了摇头,不知道男子究竟是幽默还是疯狂。
“我是跟几个女朋友一起来的。你可以去骗骗其他女人。”
“艾里亚斯。”
“什么?”
“你刚刚问过我叫什么名字,说不定我们会再见面,所以我跟你说,我的名字叫艾里亚斯。艾里亚斯·史果克。你会忘记我姓什么,但你会记住艾里亚斯这个名字。我们会再见面的,快得超乎你的想象。”
丝迪娜侧过了头:“哦,是吗?”
男子喝光杯子里的啤酒,放在吧台上,对丝迪娜微微一笑,然后离去。
“那个人是谁啊?”
说话的是玛希妲。
“不知道,”丝迪娜说,“他人不错,只是有点儿怪,说的话像是东挪威人会说的。”
“有点儿怪?”
“他的眼睛有点儿怪,牙齿也是。这里有闪光灯吗?”
“闪光灯?”
丝迪娜大笑:“不是闪光灯,是那种牙膏色的日晒机灯光,会把人的脸照得好像僵尸一样。”
玛希妲摇了摇头:“你需要喝一杯,走吧。”
丝迪娜跟了上去,又回头朝门口望去。她似乎在窗玻璃上看见一张脸,但窗外并没有人。
16速度王
晚上九点,哈利步行穿过奥斯陆市中心。他花了一整个早上将桌椅搬到新办公室,下午前往国立医院,但医生正在帮他父亲做检查,于是他原路返回办公室,复印报告,打几通电话,订了飞往卑尔根市的机票,去商店跑一趟,购买一张大小有如烟头的sim卡。
哈利迈开步伐。他喜欢从这座密集都市的东区走到西区,观看路上的行人、衣着、种族、建筑、商店、咖啡馆和酒吧,看它们慢慢出现显而易见的差异。他走进麦当劳,买了一个汉堡,在外套口袋里塞了三根吸管,再继续往前走。
他在有如贫民窟的巴基斯坦格兰区走了半小时之后,发现自己来到整齐清洁,有点儿像是消过毒,很有白人风格的西区。卡雅·索尼斯的家位于李德沙根街,是一栋很大的老木屋。这种老木屋鲜少出售,一旦出现在市场上,就会吸引一大票奥斯陆居民前来。这些人并不是来购屋的,因为买不起,他们只是来参观,做做白日梦,确认法格博区真的和传说中一样:这一区的有钱人不是太有钱,钱不是最近赚来的,每一户人家都没有游泳池或电动车库门或其他通用现代发明。对法格博区的优良市民而言,他们只是过着日常生活。到了夏天,他们会来到大庭院的苹果树下,坐在庭院家具上乘凉。庭院家具十分老旧,尺寸大得很不实用,上头沾有黑渍,就跟老木屋一样。等到庭院家具被搬进老木屋,白昼变短,含铅玻璃窗内就会点起蜡烛。十月到三月,整条李德沙根街都弥漫着圣诞季节的氛围。
栅门发出尖锐刺耳的吱吱声,哈利希望这使得屋主无须再养看门狗。碎石在他靴子底下咯咯作响。他在衣柜里找到这双靴子时,像个孩子般快乐地跟它重逢,但现在整双靴子都湿透了。
他踏上门廊台阶,按下没有名牌的门铃。
门前放着一双漂亮的女鞋和一双男鞋,哈利目测那双男鞋应该是四十六号,这表示卡雅的丈夫是个大块头。卡雅当然有丈夫,哈利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认为她未婚,但他原本真是这样想的,不是吗?反正这事无关紧要。门打了开来。
“哈利?”卡雅身穿过大的无扣羊毛外套和褪色牛仔裤,脚踩一双老旧毛拖鞋,哈利可以发誓那双毛拖鞋老到都已浮现肝斑。卡雅脂粉未施,脸上只有惊讶的微笑,然而她却似乎期待哈利的到来,期待哈利看见她这个模样。当然了,哈利在香港,就已在卡雅眼中看见女人对有名男人的那种迷恋眼神,无论男人的名气是好是坏。他并未仔细分析每一个引他来到这扇门前的念头,但这下子正好省省力气,因为地上摆着一双四十六号或四十六号半的男鞋。
“哈根给我你的地址,”哈利说,“这里离我家很近,走路就到了,所以我想直接来找你,不用打电话。”
卡雅嘻嘻一笑:“你根本没手机。”
“不对,”哈利从口袋拿出一部红色手机,“这是哈根给我的,可是我已经忘记个人标识号了。我有没有打扰到你?”
“没有没有。”卡雅将门拉得更开,哈利踏进门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