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李荀来说,容貌美丑都只不过是皮下白骨,表象声色都没有什么分别……
令他感触更深的,并不是乐芊寻长得有多好看,而是她给他的感觉很熟悉。
明明是才第一次见面,可是,好像认识了很久很久很久……
这时候,电闪雷鸣不断,眼看着就要下雨了。
李荀想到乐芊寻姐妹俩推着一大车玉米赶路,没遮没掩又没伞的,肯定是要遭殃了!
这是李荀从来没有过的感觉,即使他以前血战沙场,杀过好多人,流过好多血,也不曾这么紧张担忧过。
他无法否认自己现在真的非常地担心乐芊寻!
按理说,李荀躲在这里安安静静地过日子,应该什么也别理会,更不要多管闲事。
然而,先前乐芊寻那一声声温柔的“李大哥”,忽然不停地回荡在他的脑海里。
她的笑容也一次又一次地冲击着他的心灵……
李荀原本不叫李荀,自从当年战败隐匿之后,他就改名换姓躲了起来。
路过李家村时,觉得这里山清水秀,民风淳朴,很适合过日子,便在这里简单安家。
这三四年里,他不再是以前的他,只是一个卖猪肉的乡村屠户李荀。
日子是平静的,他的心是死寂一般的,可是,在看到乐芊寻的那一瞬间,心跳会加速,有一种渐渐地复活地感觉!
这个时候的他还不懂得这就是灵魂深处带来的爱情,担心着乐芊寻的安危,就终于坐立不安再也忍不住了,拿起门后的一把破油纸伞就冲了出去。
因为雨势很大,所以,乐芊寻和乐小翠并没有走得多远。
李荀沿着去往镇子的路跑得飞快地寻找她们的身影。
他有点儿后悔自己刚才没有留住她们两个,即便是不下雨,两个小姑娘走夜路也是很危险的……
弄得满身泥泞,李荀总算追上了乐芊寻和乐小翠。
“李大哥!李大哥!我们在这里!”乐芊寻先看到了李荀。
在黑暗里,瓢泼大雨下来能把人砸得浑身发疼。
她们姐妹俩在附近摘了芭蕉叶子盖住了玉米,然后,自己也用芭蕉叶子来当雨。
可是风雨太大了,就连房子也未必顶得住,更何况是几片芭蕉叶子。
李荀把乐芊寻和乐小翠带回到家里的时候,三个人都是浑身湿透的。
李荀拿出了两件新衣服给她们换上,又去厨房烧水给她们洗澡用,还弄了几碗姜汤。
作为卖猪肉的屠户,再怎么落魄也比那些种地的农民家里有钱。
对比起两三年才能穿上一件新衣服的人,李荀家里竟然随便就放着几件新衣服,这已经是很土豪的表现了!
还有,他随便做个晚饭就是带猪肉的,那一锅白花花的米饭也是足够让乐小翠大开眼界!
乐芊寻倒不这么震惊,毕竟她不是原主,不是没过过奢侈的日子。
这一顿饭,乐小翠吃得战战兢兢的,乐芊寻却很不客气,吃饱喝足后,就动作利索地收拾碗筷。
李荀看着她在厨房里忙碌的身影,心里头突然萌生了一种叫做“家”的温馨感。
他觉得自己孤寂太久了,也许应该找一个人相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