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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天宝
    姓康,家中行五,还是一个粟特人?
    刘稷顺着斜坡滑下去,小心地踩着卵石,河水冰冷刺骨,浇在脸上浑身都是一个激灵,现在的他,需要这样的刺激。
    洗了两把,刘稷深深地凝视着倒映在水里的那张脸,既陌生又熟悉,尽管心有所感,然而直到亲眼所见,他才意识到,自己已经不是那个24岁风华正茂的少校情报参谋了。
    黝黑泛红的肤色,也就是后世俗称的“古铜色”,和后世区别不大,从眉眼看这具身体的年龄不会很大,只是多日不修边幅,细而短的胡茬遍布整个下颌,倒是显出了几分成熟。
    头发被一根布条条层层裹起来,有一块渗出的颜色很深,这就是他昏迷的原因,或许在自己占据这具身体之前,原来的主人就已经神魂俱灭了,他才没能继承原有的意识,刘稷站起身,让自己的整个身躯在水面上显现出来。
    看得出来,这具身体的发育很不错,高度大约在一米七五左右,比起后世的他也只差了五厘米,小腿粗壮,大腿微屈,双臂有力,动一动就能感受到鼓起的肌肉,至少说明蛋白质的补充还是很充足的。
    穷文富武,要么原主人的家庭比较富裕,要么就是本人身份比较贵重,不管是哪种,对他而言都是个好消息,身体是革命的本钱,无论在哪个年代,都是至理。
    脚下放着一个包裹,刘稷弯腰将它拿起来,手臂上微微一沉,他赶紧用另一只手抱住。
    包裹不大,外面是一层油布,应该是用作防水的,中间是多层粗麻布,目测比海军用的帆布纤维还要长,最里层则是锦缎,光滑细腻,打开后露出来一截圆柱状的手柄。
    这个圆圆的手柄差不多40厘米长,整体有大概5度的弯曲,表面雕刻着阴文的图饰,非常简洁明快,刘稷用大姆指的指肚延着图饰一点点地移动,直到一个细缝处,手上一用力,手柄便延着细缝被顶开了,露出一截金属的细白光泽。
    果然不出他所料,这是一柄短刀,没有护手,刀柄与刀身连成一体,入鞘之后就变成了一个手柄,样式有点像是后世的‘藏刀’,他没有拔出来,一反手将它插进了腰间的系带里,或许这就是唯一的防身之器。
    下面压着一堆圆形金属片,短刀被拿开之后,发出轻微的碰撞声,黄灿灿闪着光的是金币,白色的是银币,青色发黑的则是方孔铜钱,也是他唯一认得的货币,围着孔面的是繁写的“开元通宝”四个字。
    扒开这些钱币,露出来的是一撂纸和衣物,刘稷拿起最上面的一张,将它慢慢展开,是一封手写的文件,纸质很粗糙,还有隐隐可见的毛边,不过吸墨性非常好。
    不出所料,上面的文字不仅是竖排的,就连标点符号都没有,再加上全是繁体和异体字,艰难读下来,连猜带蒙,大概认出文书是过关用的,因为上面盖着许多官印,从都督府、都护府到州、郡、县、关之类的,以及各处官吏的签押。
    很快,他在文书上找到了自己的名字,这是一个单行,同时包括了来历和年齿。
    “交河郡百姓宣节副尉康采恩年拾六”
    没想到,这具身体的主人居然是个16岁的小鲜肉,惋惜之余,刘稷一个字一个字地看下去,好不容易到了文书的末尾处,他的目光一下子停留在上面,久久没有移开。
    “天宝十一载四月初三”
    从上到下一共九个字,除了宝字的繁体有些难认,其余都是一目了然,这就是刘稷执意要摆脱那个同伴的用意所在,他想要从这些东西里,找出有用的线索,如今已经渐渐清晰了。
    自己是一个来自于交河郡的粟特百姓,以行商为名来到这个既熟悉又陌生的地方,有限的历史知识告诉他,脚下的这片土地不管是在哪个朝代,都不曾成为华夏的一部分,然而只有一个时期,距离最近。
    唐朝。
    天宝十一载,公元752年,正是唐朝最为鼎盛的时期,同后世相距一千二百多年!
    猜想终于被证实,他的心中一片空白,呆呆地站在那里,骤然响起的马蹄声,让他猛然惊醒过来,身体几乎是下意识地做出了一个躲避的动作,手里紧紧抱着那个包裹。
    山林上的那条路他和同伴走了大半天,既没有碰上同路者,也没有遇到过路人,人迹如此罕至,说明非常隐蔽,因此这突如其来的声音,便显得那样不寻常。
    蹄声渐近,转眼就到了头顶上,刘稷的身体紧靠着山坡,摒住了呼吸,传来的声音杂乱无章,偶尔会出现一个尖刺的摩擦声,应该是镶铁的马掌与坚硬的石块接触时所发出的。
    从马匹的喘息声,能听出它的负载很重,在这个年代,以这么快的速度跑动的重载马,只有可能是来自军队的骑兵!
    刘稷一动不动地等到蹄声远去直至消失,才慢慢站起身,将包裹绑在背后,拿起靠在一旁的棍子,想了想他将原本插在腰间的那把短刀挪到了后腰上,就像在后世执行任务时,手枪的插法一样,这只是一种习惯。
    无论这里是不是自己的地盘,他都得小心再三,因为不知道自己接下来要面对的究竟会是什么?
    在刘稷的心里,这个时代并不属于他。
    手脚并用地爬上山坡,那条窄窄的山路上袅无人踪,泥地上的马蹄印密密麻麻,至少跑过去了三匹马。
    他们是不是冲着同伴去的?刘稷有些担心,这种感觉似乎出自身体的本能,倒底是什么人在对付他们,又是出于什么目地,要去贺菩劳城?
    贺菩劳城?刘稷喃喃地念了两遍,心里突然一动。
    巴控克什米尔的巴尔蒂地区冈切县的首府叫哈伯罗,可它并不在前方一百里,那里应该是斯噶尔河附近,做为印度河的一条支流,因为邻近冰川区,他曾经徒步考察过。
    如果同伴要去的是斯噶尔河谷,正是这条山路的终点,无论发生了什么,他都必须要去看一看。
    动了这个念头,他的脚步快了许多,没有人在身边,也用不着再装什么伤病,刘稷提着棍子,大步流星地走向前方,可是才走了不到五十步就停了下来,脸上现出一丝凝重。
    大概两百米远的山路上,三个黑影一动不动地矗立在那里,当前的一匹黑色战马低着头在地上刨着什么,马上的骑士全身包裹在一件皂色连体札甲当中,半圆锥状的铁盔下,甲叶围住了大半个面部,只露出一双闪着精光的眼睛,像盯着一个猎物般地看着他。
    刘稷立刻拔脚后退,那些骑兵没有丝毫动作,只有为首的骑士眼里露出一个戏谑的笑意,使他的心一下子沉了下去。
    紧接着,身后便传来清晰的蹄声,不必回头,他也能听得出,两匹战马正疾驰而来......至少。
    上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