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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7章 番外之三埋白骨精3
    歪脖子将我带回了天宫,天宫的神仙轮流到我床前输灵力给我,可众仙人的灵力还不及示宇留在我身上的那缕灵力强。
    我趁着天宫的神仙不注意,不顾自己身上还开着一个吓人的窟窿,前往蛮荒之地。
    在十万年前,蛮荒之地还是一处风景秀丽的地方,仙魔之战后,魔气肆虐,这处才荒了。
    当初,天帝那异想天开的小子,以为我故地重游一番就能拾起以往的记忆,从一个高龄吉祥物变成第一女战神,哭着求着叫我去蛮荒之地游览一番。
    我被天帝的死皮赖脸扰得心烦,便在天将的陪同下去了蛮荒之地。
    我们入了蛮荒之地后,一路被凶兽追杀得惨不忍睹。天将伤得凄惨,我为了让他们安然离开,自愿入了一只人面凶兽的肚子里,以至于那群死里逃生的天将之后对我敬服万分,自然,这是后话了。
    不知是那凶兽牙口不好,还是它嫌弃我是一把老骨头,最终将我吐了出来,我也得以安然离开。
    我虽在蛮荒之地侥幸活下来,仍觉这是一个极为凶险的地方。
    我想起示宇撕衣后肌肉线条恰到好处的身材,只觉他若入了人面凶兽的口,哪里有还生的机会?不管示宇能压抑那般凶狠的魔剑,强大得有多么不科学,他为我输了大半灵力,此番来蛮荒之地,定然险象环生。
    我见着示宇的时候,他正坐在人面凶兽的背上,手里拿着一株碧青色的破魔草,四面是伏跪在地的各类凶兽。
    整个画面看上去,最危险的是他,而不是这群颤抖着的凶兽。
    这个场景刺激了我的记忆,我捂着胸口的窟窿,目不转睛地看着他俊逸到无可挑剔的眉目。
    我想起来了,示宇便是那个人。
    当年我初有灵识,不知是不是我的骨头隔绝灵力的能力太强,没有人能看出我并非一具普通白骨。
    我修为不到家,长年累月经受日晒雨淋,也只能躺在原地。示宇从我面前路过多次,见我日日经受风吹雨打,着实可怜,便起了要埋我的心思。
    可惜,他没埋成。
    在捧我骨之时,他的手指被我的骨骼划破,滴了一滴血到我骨上,我也得以化为人形。此后的八千年,我一直伴他左右,报他助我化形之恩。
    初时,他对我不咸不淡,不论我做什么,不会阻止我,也几乎都不会给回应。想来,不过是希望我知难而退就此离开,但我偏不!
    后来,慢慢与他处出了感情,他也就习惯了我的存在。我一直死缠烂打,死皮赖脸地跟着他,久而久之,他便处处纵着我了。
    示宇生得俊美又强大无匹,一朵朵桃花开得旺盛。我仗着他的纵容,把桃花一朵朵掐下,他从不恼,只爱点着我的额头笑我孩子气。
    只有一次,当我打算手掐一朵叫夜歌的桃花时,他阻了我,说那是魔君最为疼爱的妹妹,不可招惹,以免惹祸上身。
    夜歌三番两次来寻示宇,还颐指气使地指挥我为她端茶倒水,我除了在茶水里添几滴洗脚水,在糕点里加点巴豆粉,害她在人前放了一通臭气丢脸外,一向对她笑脸相迎,极为客气。
    夜歌从未将我当情敌看,见我的时候从来都用下巴对着我,我屈膝行礼时总能看到她朝天的鼻孔。
    可示宇不咸不淡地态度,还是惹恼了她,她凄凄惨惨地到她哥面前说示宇毁了她的清白。魔君大怒,带着人要强逼示宇迎娶夜歌。
    仙界流言四起,都说示宇是个负心汉,我气极,却也百口莫辩,整日思索着要如何为示宇找回清白。
    示宇在仙界素来有战神之称,众仙奈何不得示宇,眼见着魔君带大军压境,便央着示宇将错就错,娶了夜歌。
    示宇眉目朗润,轻轻一笑,四方清幽。
    他偏头问我:“你觉得我娶她可好?”
    “不好。”我朗声答。
    “为何?”
    “你有我了。”
    “对,我有你就够了。”示宇摸着我的脑袋,宠溺地笑。
    我溺在他的笑容里,死了也能含笑九泉。
    当夜,我潜入魔界,将夜歌打晕带到了僵持的仙魔队伍中间。我一捞夜歌的袖子,将她的守宫砂给仙魔两路的人马看,还了示宇一个清白。
    但我不知厚脸皮也能遗传,委实小看了魔君的脸皮厚度,他的脸皮厚度比用清白碰瓷的夜歌还略胜一筹,竟非说夜歌的守宫砂是蚊子血,一剑就将夜歌点了守宫砂的皮肤削去,强迫示宇娶他的妹妹。
    我终于明白,最疼爱的妹妹不过是借口,魔君只想挑起两界的纷争。若是示宇娶了夜歌,届时魔君侵略仙界便多了一个帮手。若是示宇不娶,魔君从中挑拨,让示宇与众仙生出嫌隙,他好让仙界从内部瓦解。
    但魔君定然料想不到,我这个素来在夜歌面前低眉顺眼的小女子,能做出闯入魔界带走夜歌这等扭转乾坤的大事来。
    仙魔两界打得不可开交,就连仙兽魔兽都撕咬得不亦乐乎。我因修为微弱,一直在后方照顾伤者。魔君也不知从哪儿得知我对示宇的重要性,派魔兵从一堆伤者中将我掳走,用我威胁示宇。
    示宇受了魔君的赤杀一剑,魔君才将我归还。可魔君从未有放过我们的打算,他早就在四周埋下人马,等着示宇来跳入他的陷阱。
    以我对示宇的了解,这么低级的阴谋,他必是看得出的,他是为了救我而来。我靠在示宇的怀中,看着埋伏的魔兵冒出,笑:“咱俩若是死了,尸骨要在一处。”
    “不会让你死。”示宇吻了吻我的额。
    我愕然发现,关于他的记忆从我的脑中抽离。忘记他的过程,比受千刀万剐之刑还令我难受。
    如他所说,我没死,却也忘了他。
    究竟是记得痛苦,还是忘却痛苦?
    每个人有不同的想法,端看个人选择。若让我选择,我愿一直记着。
    可是,示宇没有给我选择的机会,就让我忘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