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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绝不忍让
    席间其他人差点憋出内伤,如果他们不是同一阵线之人,恐怕早就放肆大笑。
    看着王淑雅嘴角微微抽动,李宏亮感觉自己就像被郑宝珠狠狠的扇了两巴掌一般。
    他咬牙切齿的瞪着郑宝珠,眼珠子都气的发抖一副恼羞成怒之色,“郑宝珠,你好大的胆子,竟敢侮辱朝廷命官。”
    他这是急眼了,恶人先告状。
    郑宝珠不急不慢道:“我侮辱朝廷命官?我只是问你,是狼是狗,你自己说是狗,没错啊,侍郎是狗,就是狗嘛!”
    “你……”李宏亮脸色煞白,最后给自己找了一个台阶下:“好男不跟女斗,我不跟你一般见识。”
    今晚邀请郑宝珠夫妇前来,是为了羞辱他们。而今郑宝珠反倒羞辱他人,王淑雅自是不会坐视不理,她喝了一口杯中酒,朱唇一抿,用一副高高在上的语气说道:“一只狗而已,有什么好争辩的,都说了,尚书是狗,就是狗。”她眸光在郑宝珠身上流转,一副不容争辩之色。
    前世,她就是因为忍气吞声,所以才落个郁郁而终的下场,今生,她绝不会再步后尘。
    所以,她轻轻一笑,盯着正在啃肉骨头的狗:“我倒觉得它是狼。”说着,不忘看了一眼李宏亮:“李公子,你觉得侍郎是狗?”
    在这里话题上,李宏亮已经完全不想搭理她。
    王淑雅又丢了一块肉骨头给那只狗,嘴里悠悠道:“都说了,这尾巴上竖是狗,所以尚书是狗,他就是狗。”
    “不过浪吃肉狗吃屎,你看它吃肉,而且模样还这般凶,应该是狼才对。”
    王淑雅哼道:“亏你还是大小姐,说话如此不雅。这狗嘛,有肉当然吃肉,有屎自然吃屎。”
    郑宝珠嘿嘿一笑,盯着她,这让她浑身不自在,忍不住问:“你笑什么?”
    “没什么,原来这狗是遇肉吃肉,遇屎吃屎,有意思,果然是狗改不了吃屎,御史吃屎的东西!”
    她这话摆明了是在说王淑雅父亲吃屎,瞬间王淑雅的眼眸变得凶狠,她不曾想到,这郑宝珠竟如此伶牙俐齿。自己有备而来,却反被她羞辱。
    苏公子马上转移话题:“今日乃新科状元游街扬威之日,是个好日子,大家别说这些不雅之事,还是多跟状元郎学学,三元及第,真是了不得。”
    穆清谦卑的笑了笑:“苏公子过奖了。”
    几番话交谈下来,几杯酒也跟着下肚。
    李宏亮见狼狗之事已然翻篇,马上又开始变得活跃起来,他满脸贱笑:“这状元郎最大的本事,当然是骗婚,否则我们尚书大人家的千金,岂会嫁给他。”说完哈哈大笑起来,还故意说:“状元郎,我突来灵感,做了一首诗,还望指点。”
    穆清微微颔首:“不敢当。”
    “那就献丑了。”他贱贱的盯着郑宝珠,故意轻咳数声:“三元及第状元郎,二婚骗的便宜娘,一问缘由是怎样,原来家中有通房。”
    这哪是什么诗,最多也就是民间用来嘲讽他人的打油诗。
    “好!”王淑雅鼓掌叫好,其他人也跟着鼓掌,还不忘调侃李宏亮,夸他是个才子。
    李宏亮好生得意,盯着穆清:“状元郎,指点一下?”
    他们这么做,让穆清如坐针毡。明知对方故意嘲讽自己,这种东西有什么好指点的:“这……”
    倒是郑宝珠,嘿嘿一笑:“这么巧,看到诸位,我也想到一首诗,不如李公子也指点我一番。”
    李宏亮突然内心一阵焦急,不想理会她,但她张口就来:“侍郎偏偏生只狗,身边统统是牲口,别看它在啃骨头,御史吃屎真无忧。”
    这其中的意思,更粗鲁。
    之前还面带笑容的几人,脸色瞬间垮下来。
    一顿饭下来,郑宝珠很享受,其他几人不太开心。
    等他们夫妻走后,四人同时拍桌而起:“太猖狂了,不好好治治这丫头,以后还了得。”
    王淑雅扫视一眼三人,嘴角一勾:“稍安勿躁,我们好好陪她玩玩。”
    四人凑到一起,讨论了一番才离开。
    出了客栈,穆清看了一眼娇妻,成亲三个月,他第一次知道,原来她才思敏捷。
    感受到他那火热的目光,郑宝珠还以柔情。
    夫妻两对视一眼,彼此都笑了。
    今生,我若想好好的活着,就必须得跟他装恩爱吧。
    郑宝珠心里有些失落,她倒希望跟穆清能够是真心相爱,但她自己的内心,却因为前世,留下了阴影,穆清就像一个坎,让她跨不过去,至少一时半会如此。
    “夫人,稍等片刻,我去叫车。”
    郑宝珠看了一眼夜空,皓月当头,满天繁星。她摇摇头:“我们还是走回去吧。”
    其实,别人都不知道,他两成亲数月,也同床共枕一段时间,但这郑宝珠竟是处子之身。其中的缘由,出在穆清身上。他是一个健全的男人,只不过,寒窗苦读多年,为的就是一朝高中,成亲时,科考在即,他把所有的心思都放在了读书上,冷落了郑宝珠。成亲那日,因为开心,喝的有点多,所以根本没有行房事。
    如今高中,他觉得一切都值得,也打算好好弥补一下妻子。
    “好。”
    夫妻两一起漫步在街道上,大魏国已经建国三百年,虽然边疆地带偶有战乱,但做为京城,绝对是全国最繁华之地。
    街道两旁,商铺众多,京城夜晚,夜夜笙歌。
    “我来京城这么久,鲜少夜晚出来,没想到京城连夜晚都这般热闹。”
    来京城之前,他生活在乡下,一到夜间,夏日除了蛙鸣声,再无别的声响。刚来京城那段时日,他居住在城外的茅屋之中,也不曾见过过京城夜晚的繁华。
    “你以后你得多出来走走才行。”郑宝珠发现,自己有时候连“相公”二字都叫不出口。
    “一定,如今科考结束,我定会多陪陪你跟娘。”
    说到穆太太,此刻也没闲着,正跟邻居道长短。
    今日有人状告郑宝珠之事,已经传遍京城大街小巷,所以街坊邻居也都听说了。
    不过,这事已澄清,所以邻居没什么好嘲笑他们的,也不敢嘲笑。以前,穆家只是有个官家小姐儿媳妇,现在,穆清成了状元,他们哪还敢。
    在这边已经居住三个多月,穆太太也有自己的朋友。像她这种年龄之人,有什么事根本兜不住,直言不讳道:“不知该如何才能让我的宝贝孙子回来。”说着还一副欲哭无泪之色。
    见她这样,另一老妇眼珠一转,帮着她训了一顿郑宝珠,最后感慨:“官家小姐,实乃过分,怎能让自家子孙流落街头,我看她是诚心的。”
    这些妇人,闲来无事,就喜欢乱嚼舌头。
    “可不是吗。”穆太太开始埋怨起来。
    “对了,他们夫妻两已成婚数月,她是否怀有身孕?”
    穆太太摇摇头:“这个我不太清楚,才三个月,就算怀上,也看不出来。”
    “她没有怀孕的迹象吗?”
    “我是没看出来。”穆太太一哼。
    “你赶紧去问问。”
    “霞婶,问这个干什么?”穆太太是个无知的老农妇,遇事根本没有主意。因为在乡下条件还算不错,所以性子蛮横,只懂得撒泼耍横。
    “自有用处。”
    从状元楼回穆府,要穿过好几条街道,坐马车需要半柱香的时间,走路花的时间更长。
    郑宝珠夫妇走的很慢,花了半柱香的时间,还没走完一半。
    花前月下,跟自己喜欢的人一起,郑宝珠很享受这种感觉。这也是他们夫妇目前为止,做过最浪漫的事。前段时间,穆清忙着备考,很多时候,他要看书看到半夜,郑宝珠连他什么时候上的床都不知道,有时更是好几日不归家,在外头跟人一起讨论学习上的事。
    如今,他不负期望,考取状元,时间也多了。
    郑宝珠像行尸走肉一般漫步在大街上,她跟穆清之间保持着一点距离,这种距离,对于一般人而言是正常的,但对于夫妻而言,却有点远。
    穆清忽然说道:“夫人,时候不早,我们要抓紧时间回去了。”
    郑宝珠轻轻一笑,让他感到有点莫名其妙,所以他也跟着笑。
    “恩,走吧。”
    不过,二人只是加快脚步而已。郑宝珠乃大家千金,不可能在街上奔跑。
    一刻钟后,郑宝珠忍不住刁难道:“相公,要不你背我吧?”
    闻言,穆清愣了一下,望着她的脸,她一脸坏笑,眼睛都弯了,他微微颔首:“恩。”
    郑宝珠走到他身后,当他弯下双膝跟腰,她轻轻一跳,嘴里还发出一声:“嘿。”
    当她上了男人的背,男人的身子晃的厉害,差点摔倒。
    好在他及时扶住身边的墙,他只是一介书生,手无缚鸡之力,更别提背人了。郑宝珠身为一个女人,正值二八,而且还是官家千金大小姐,难免喜欢一些恶作剧。但她又干不出什么坏事,所以就当用这种办法来惩罚穆清前世犯的错。
    穆清背着她走了数步,气喘如牛,闻着他身上散发出来的汗臭味,郑宝珠嫌弃的说:“你放我下来吧,我自己走。”
    “没事,我能行的。”他咬牙坚持着。
    “你还是把我放下吧,我很重。”她捏着鼻子。
    穆清把她放下,擦去额头上的汗:“你不重,真的。自从嫁给我之后,你还瘦了,日后要多吃一点。”
    夫妻两回到穆府,时间已经有点晚。
    这霞婶还未离开穆府,见到他们夫妻回来,立刻给穆太太使眼色,穆太太会意,看着儿子道:“清儿,娘有话问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