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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孟芃芃白皙的脸藏入宽大的校服领口,她“嗯”了一声,不由得多说了两句:“他已经复习得很好了,这些资料用不上,就给我了。”
    话音落地,她自知多言,拿起单词书默读,她的早读是不发出声音的,全由脑子记忆。
    明玥的视线从孟芃芃身上划过,再在总复习书上落了一会,最后收敛。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孟芃芃清秀的脸上有一丝浅淡的嫣红,打破了她冰人一般的严肃。
    教室里书声琅琅,而最后一角,全然没有学习的气氛。
    白杨还在为早上的事情担忧,一张肉乎乎的胖脸皱成了苦瓜,他脸上最鲜明的就是一双浓黑的眉毛,眼下跟毛毛虫似的挂著。他最害怕学习好的孟芃芃,简直能把她放在神龛上供起来。
    白杨只好一面吃零食,一面安慰自己说:“像孟芃芃这样的神仙,是不会计较我白杨这点小错的。”
    周自恒嗤笑,又不好意思真的笑话白杨,开玩笑道:“小肥羊,你这么怕孟芃芃,要是有一天把她当婆娘讨回家,那不是得天天跪搓衣板?”他越想越好笑,眼角眉梢都写著戏谑。
    跪搓衣板啊……
    白杨浑身上下打了个激灵,全身肥肉都颤动了,想都不敢想:“不行——不行的!”他猛摇头。
    被吓唬成这样,周自恒也就放过了哆嗦的小肥羊,从书包里拿了一瓶牛奶,惬意地不行,懒散地靠著墙壁,目光一直放在明玥身上,好似看不尽,看不完。
    他拉了拉校服的拉链——
    他穿校服,明玥也是校服,同样的深蓝色好似变得温柔缱绻了起来,染上一层辉光。
    白杨顺著周自恒的视线去看明玥,全班女生都穿校服,在白杨看来,只有明玥和孟芃芃穿出了纤细的袅娜。
    他瞥一眼老大,莫名就觉得他的老大和明玥格外相配,教室上空仿佛有一道深蓝色的光带,把周自恒和明玥牢牢联系在了一起。
    天生一对。
    白杨蓦地就想到了这个词,极开心地同周自恒分享:“老大,我觉得你和大嫂就是天生一对。”他很认真地眨著小眼睛。
    周自恒有被他取悦,当即一口喝完了一瓶牛奶,打了个响指:“有眼光!”他骄矜极了,又偏过头来和白杨说,“我也是这么觉得的。”
    他揪著头发,好心情一直保持到下午,整一天都没有闹事,甚至举手认真地回答了英语老师的问题,这让英语老师惴惴不安,反复思量著今天上课有没有得罪过这个小魔王。
    外头阳光和周自恒的心情一样和煦,等到放学,天色渐晚,路面上积雪已然全数化开,雪水也渗入地下,只有栖霞山山背和山顶还有几块残雪。
    周自恒自行车骑得慢,但路程是有限的,不多时便回了家。
    他舍不得明玥走,拉著她说话,把脑子里的东西整个掀了个来回,还拉著不让人走。
    明玥也是舍不得他的。小儿女之间开了情窦,呆在一起,连空气都是甜蜜的,更不要说情人嘴里的一句话,能甜的心肝颤。
    “小肥羊说我们是天生一对。”周自恒把明玥的双手拉著,放进自己的口袋里,低著头,温言细语。
    天儿冷,他喷出来一点白气,很快消散,但热度一直留在明玥额头。
    明玥很是赞同,在他口袋里环著他的腰,仰头同他道:“白杨说得对,明天我要给他送几个肉包子。”
    “他说的不算对。”周自恒不高兴,搂著明玥蹭了蹭。
    “那怎么才对?”明玥挠他腰窝,周自恒忍不住笑。
    笑了一阵后,双手捧著明玥脸,道:“我们是青梅竹马,两小无猜,外加天生一对。”
    再没有比他们更合适的一对了,周自恒想,他们一同成长,一同读书,生命里每一个时间段,彼此都未曾缺席,好似生活的轨迹一直交织在一起,慢慢渗透,再也不能分离。
    他说得虔诚认真,眼底有脉脉春光流泻,一番话,无端变得深情绵貌。
    明玥趁他低头,双手揽上他的脖子,在他眼睛上亲了一下。
    “这里也亲要一下。”周自恒愣了一会神,扣著她的腰不放,努起唇,流氓一样贴过来。
    他只是装模作样,没有真的要亲的意思,但内心还是期盼。
    明玥推开他:“没有了。”便整理了一下衣服和帽子,小步跑回家。
    她特特捂著嘴跑走,有些此地无银三百两的意思,周自恒倚著自行车笑,又摸上自己的嘴唇。
    明玥的唇比他的要丰润一些,那亲起来……
    应该挺软的吧……
    只是这样想著,周自恒就心动地不行,抬头往明家看了一眼,却瞥见窗帘霎那间被拉紧。
    “明大侠,叫你去看看小月亮怎么还不回来,你怎么跑到小月亮房间里去了?”江双鲤颇有些嗔怪。
    明岱川还捏著一片鹅黄色的窗帘,沉心静气好一会,一言不发地下了楼。
    “爸爸。”明玥进屋,还未放下书包,就唤他,甜蜜蜜地凑过来,拉明岱川的手。
    明岱川心里狂风骤雨,面上偏生装出和风细雨:“嗯。今天冷不冷?”又不动声色道,“以后还是爸爸送你吧,别麻烦人家小恒了。”
    明玥瞥了明岱川两眼,正不知道如何答话,江双鲤招呼两人吃饭。
    江双鲤做一桌好菜,搁往常,明岱川必定好生夸赞一番,但今天他带了本书上饭桌,特意把封面露出来——《三少爷的剑》。
    “瞧你爸,吃个饭也带本武侠小说,走火入魔。”江双鲤和女儿埋汰。
    “哼——”明岱川翻了一页,淡淡道,“这你不懂。书里有大智慧。”他看了女儿两眼,“我看的这本书啊,里面神剑山庄三少爷和慕容秋荻青梅竹马多年,到头来,三少爷始乱终弃,说抛下就抛下了,留得慕容秋荻还怀著孩子,一个人面对是是非非。”
    明岱川神色不变:“青梅竹马啊,也不是什么靠得住的,相处好多年,最容易厌烦啊。”
    好端端的一部古龙小说被他曲解成这样,明玥缩了缩脖子,她做贼心虚,明岱川一句话,便让她觉得是在含沙射影。
    她放下筷子,尽量装出安定神态,小声怯怯道:“那也不是啊,杨过和小龙女也相处好多年,最后也没有变。”她又转头看江双鲤,“妈妈,你说是吧?”
    江双鲤自然是认同女儿的话的,她给明岱川夹了一筷子蔬菜:“吃饭还堵不住你的嘴。”
    明岱川最不爱吃蔬菜,他颇有些不高兴,不阴不阳地自言自语:“花花心肠花花脸蛋的男孩,就该被种下生死符,尝一尝始乱终弃的坏滋味。”
    明玥暗暗咬唇,踟躇许久,到底再没说一句话。
    周自恒在沙发上躺著,蓦地脊背就是一凉,抬眼望了望,没见周冲回家,摸摸鼻子,骂了一句:“谁他妈念刀老子!”
    作者有话要说:  明爸爸很伤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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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集预告,关于正儿八经的初吻以及周爸爸
    ☆、第42章 千唤不一回(四)
    第四十二章.
    十二月的末尾, 天尤寒, 南城在这样的季节里最易飘雪, 雪片搓绵扯絮, 断断续续下了几日,过于厚重的积雪甚至把栖霞山连片的竹林压弯,秦淮河湖面薄冰加厚, 被船工凿开,这天气看雪的人多, 船在河里行走,两岸皆是白色, 河水清明如玉。
    寒冷的天气里, 人很难有心情做事,新陈代谢好似都慢了下来, 闲暇泡一杯热茶, 就是一天过去。
    周冲结婚的新闻,在这样冰寒的日子, 像是冲天而起的红色焰火,让沉寂的心都在躁动, 南城街头巷尾每一份报纸上, 都刊印关于这位盛光董事长婚期婚事的讨论。
    是真正的热火朝天。
    接连七八日都没有熄灭下去,有关新娘的猜测、婚期的选定, 都有不相干的人跳出来操心。
    周冲是南城如今活著的一代传奇,他的一举一动,都会引来媒体追逐, 这股风气甚至吹到了校园。
    明玥先周自恒一步进教室,周自恒不到铃响,是不会进教室的。明玥还未坐下,便察觉出不对劲。
    这是一中最好的班级,学生各自关心学业前途,未到早读,便也开始读书,而眼下,学生都拿著刊印的黑白报纸,交头接耳,刻意压低的声音和探究的视线营造出一种寂静。
    孟芃芃依旧两耳不闻窗外事,端端正正坐著与题海战斗,但见到明玥疑惑,抿抿唇,从旁人那儿借来一份报纸,也不言语,头条新闻已经很能说明情况——《周冲婚期已定,私生子周自恒何去何从?》
    大写加粗的红字,在一片黑白的印刷中格外醒目。
    这是南城本地发行最多的时事报纸,替连日来烧地旺旺的一把火再添一捆薪柴,连连烧到了周自恒的身上。
    到周冲这份上,基本的家人私密已经掩饰不住,周自恒为人又十分张扬霸道,被挖出来是迟早的事,更何况十六年前,周冲从警局把儿子带回家,早就是人尽皆知的轶事。
    明玥看著摊开的报纸,粗略一扫,教室里窃窃私语的声音小了,都偷偷摸摸望著明玥,企图从她脸上看出一些什么来。
    除了白杨以外,明玥是同周自恒走得最近的人,甚至比白杨亲密几分,两家相交甚好,从小一起长大,从明玥这里,能得到更确切的消息。
    有女同学拿著报纸过来同明玥套近乎,想从她口中套出只言片语,以此来满足好奇心。明玥是班上脾气最好的女生,这位女同学笃定,明玥这次也不会生气。
    “明玥,纵横哥……”女同学想到一点什么,立马改口,“周自恒他是不是真的没有继承权,盛光他一分钱也得不到?”连她自己也没有察觉,她的语气有多么幸灾乐祸。
    明玥没有回答,把桌上的报纸折好。
    “是不是?明玥,你就说一句,是不是嘛?”女同学依旧缠著不放,还挽住了明玥的手。
    明玥定定地看著她,把手从女同学的臂弯里一点点抽出,再把她手里的报纸也拿走。整个过程里,她的面上蒙了一层冰霜,连眼神都冰凌凌的。
    她从来以笑对人,温和又讲礼,尽管她生的有些妩媚,依旧是个众人夸赞的乖巧女孩。
    这样的冷决,是不曾展露过的。
    在开著暖气的教室里,女同学甚至后退了一步,脊背微凉。
    明玥未发一言,从教室最前端开始,把每一个学生手里的报纸强硬地收走,她在这过程中没有发怒、没有生气,只是肃著一张俏脸,脊背都是笔直的。
    这些报纸各有标题,博人眼球,类似《周冲再婚,新娘大猜想》、《周冲奉子成婚,疑培养新接班人》,财经报纸甚至也来掺一脚,请来专家替周冲规划盛光财产分配问题。
    但这些只是小头,大部分学生手里拿著的都是南城时报,硕大鲜红的《周冲婚期已定,私生子周自恒何去何从?》几个字,几乎占据一半版块。
    私生子。
    轻飘飘的几个字,轻飘飘的一篇文章,轻飘飘的一张报纸,给周自恒盖棺定论。
    明玥把这些报纸叠好,从班上几个男生手里要来打火机,轻轻按压按钮,在讲台上,当著全班学生的面,一把火,把一堆报纸尽数销毁。
    一团火光升腾,没有人敢说话,孟芃芃抬起头,明玥一张脸融进橙黄色的火焰里,忽明忽暗。
    报纸很快燃烧成灰烬,油墨味道在教室里飘散不去。
    明玥一言未发,却再没有人敢提及今日报纸头条,所有攒动的心思都被烧的干干净净。十五六岁的少男少女还未沾染世俗,象牙塔的生活让他们极度单纯,害怕之后,便不敢得罪。
    明玥从教室后方拿来扫把,将灰烬打扫干净,再把打火机还给男生,在强硬地烧毁薄纸后,她却谦和地,若无其事地对男生说了一句“谢谢。”
    等到早读铃声响起,明玥坐回座位,周自恒扯著白杨的耳朵踩著点进教室。
    周自恒插著口袋吹了一声口哨,明玥转过去对他笑。
    好似什么都没有发生。
    孟芃芃侧眼,明玥一双眼睛好似揉碎了星光,她的长发散落在背后,尾梢还有一些小卷,在她腰际晃动,衬得她整个人都纤细柔弱。
    但她勇敢地今天让孟芃芃刮目相看。
    明玥今晨的做法算不得聪慧理智,甚至有些鲁莽,换做孟芃芃,会有更恰当的处理方法,能权衡轻重缓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