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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1章
    “哦,不是,他从小跟着我,我能猜到他在说什么。”我站了起来,对小李说道,不敢说自己听得懂所有动物的话语,怕吓着了他,我们朝农庄走去,落南风欢快地跟着我身后。
    夕阳洒满了大峡谷,看着满山坡的野花野草,听着灌木丛里虫鸟的叫声,心里感觉格外舒畅,觉得这里才是属于我的世界。回到农庄后,小李和另外两个留守在农庄里帮忙的同事就下山了,说要连夜开车回城里去。
    我劝他们不要走夜路,山路上没有路灯,开车危险,他们说是明董吩咐他们下山去的,我差不多就懂了他们的意思,是楚烨不希望我的农庄里留宿几个大男人,特别是他不在的时候。
    落南风陪着我看了一遍马厩里面的马和羊圈里面的羊,它们都被照顾得很好,来到农庄里面,我发现农庄里多了好些新的家具,新的床、沙发、衣柜、桌子、凳子,还有一台新式的缝纫机,缝纫机旁边的一个货架上摆满了几个布匹,农庄里通电了,每个房间都安上了又亮又漂亮的大灯。
    落南风把我带到了屋后的灶房,我发现那几个大男人竟然在我的午后砌了一个大水池,水池里面蓄满了山泉水,灶房也被他们翻修了,洗衣机、冰箱、烤箱全部都安置在了合适的地方,电线、水管都布置得很人性化,看来这个月来,留在山上的那三个大男人吃了不少苦,既要帮我放羊,还要帮我翻新我的农庄,那么多的大型家具,从山脚扛上农庄里来,不知道要费多少力气。楚烨不亏是大集团的董事长,还真能压榨他的员工……
    晚饭后,我坐在敞亮舒适的农庄里面盘弄着新式的缝纫机,心里感叹:楚烨这孩子真细心,知道我喜欢裁缝这一行,怕我在山上寂寞,差点没把以前的章佳裁缝铺给我搬到这农庄里来……
    心里才念叨他,他就打来了电话,只是农庄里面信号太差了,我听不清他在说什么,他把电话挂掉了,改发信息给我。
    他在短信里写道:“好好过你最想要的生活,保护好自己,照顾好自己。”
    我淡然调侃道:“你的员工真是全能型的,能搬能扛还能放羊,这一个月一定累着他们了,记得给他们发奖金。”
    峡谷里手机信号差,好久没见楚烨回信息过来,我收拾了下,洗漱完就准备上床睡了,快要睡着的时候,收到了楚烨回的信息,他回道:“你满意就好,等他们回来后,我就每人发一个大红包,早点睡吧,晚安。”
    我深呼吸了一口气,只觉得我家的楚烨终于长大了,会照顾姐姐了,以后再也不用我操心了,再也不需要我为他担心了,我回道:“姐姐谢谢你,你有心了,晚安。”
    峡谷的夜,风像是在低吟着诡秘而轻柔的歌谣,躺在床榻上,听着风的歌谣,我又沉沉地睡着了,魂飘进了深深的梦境里……
    早晨起来后,我还是习惯穿我的棉布短袖衫和棉布长裤,透气又舒适,方便赶羊和骑马,还是习惯背我的那个阴间孟婆婆送我的布袋,来到院子里准备赶羊上山,却发现落南风蹲在羊圈前,情绪低落,我走过去问道:“怎么了,这是?”
    “羊丢了一只。”落南风无精打采地站了起来,看着羊圈里的羊群对我说道。
    “怎么回事啊?我数数看……”我走到了羊圈里开始点数,发现羊确实少了一只。
    我发现一只白色的小羊身上还有一点血迹,我朝那只小羊走了过去,以为它受伤了,可是抱起它的时候发现,那血不是它身上的,好像是它从哪儿蹭到的血迹。
    “妈妈,妈妈没了。”小羊在我怀里哭着说道,好像是受惊吓过度,身体在发抖。
    “谁杀了你的妈妈?”我抱着小羊,一边用手安抚着它,一边轻声问道。
    “黑色的妖怪……”小羊发着抖低声啜泣道。
    其他的羊也开始恐慌地低声重复着说道:“黑色的妖怪……”
    “那你们看清了妖怪的模样没啊?!啊?!”落南风朝着羊群怒声问道,羊群一向畏惧落南风,被他一吼,都吓得哆嗦了起来,不停地摇头。
    第322章 :你不是鬼见愁
    “别凶他们了!本来就笨,被偷羊的贼一吓唬,再被你一吼,就更笨了!一会儿上山该找不到东南西北了!”我抱着小羊,看着落南风训斥道。
    “一群笨羊,你还这么稀罕!”落南风看着羊群无奈地叹道。
    我打开了羊圈,开始赶羊出去,落南风帮着我赶羊,我又去马厩,把十几匹马陆续牵到了院子外,带了食物和水,把大门和院门锁好后,就跟着落南风赶着羊和马上山了。
    刚把羊和马赶到了草坡上,正准备到大树下去歇息,包里的手机就响了,又是那个神秘人发给我的讯息,他对我说:“逃避是没有用的,你应该去查清楚自己到底来自哪里,这样你才能真正摆脱厄运。”
    我坐在大树底下,无奈回道:“谢谢你的好意,可是我真的累了,我并不想知道自己到底来自哪里,你以后不要再来打扰我了。”
    片刻后,对方回道:“好,我不打扰你,但是,我相信终有一天,你会主动找我。”
    我把手机合上了,放进了布包里,爬了一早晨的山坡,一静下来,人又有些乏了,落南风去对面山坳里找野味去了。
    我坐在石头上看着羊群和马,风掀起我的长发,这一静坐,岁月悄悄从肩上溜过,一晃就入秋了。
    初秋的午后,我穿着自己做的酒红色盘扣棉布中袖上衣和一件褐色的棉质长裤,骑在马背上,赶着羊群换块草地吃草,几个从隔壁山坳村庄跑到山坡上来玩耍的小姑娘嬉戏着,朝我奔跑了过来,站在不远处,笑着看着马背上的我。
    “姐姐的衣裳真好看,哪儿买的呀?”扎着一条大马尾辫的小姑娘看着马背上的我甜甜地笑着问道。
    峡谷里的村民平时都不敢找我说话的,没想到这几个小姑娘胆子这么大,敢靠近我跟我说话,还笑得那么甜,我看着小姑娘满脸灿烂的笑,轻声答道:“衣服是我自己做的。”
    “姐姐可不可以给我做一件衣裳啊?”小姑娘满眼是期待,看着我问道。
    我看了看小姑娘身上的陈旧的灰布衫,又看了看她天真稚嫩的笑脸,想想自己农庄里还有很多布匹,闲置着也是浪费,不如满足了这小姑娘的心愿。
    “好啊,你过来,我给你量一量尺寸。”我从马背上下来了,看着小姑娘爽快地说道。
    小姑娘回头看了看自己的小伙伴,激动地朝我走了过来,我身上没带软尺,随手从地上揪了一根野草,粗的一端当尺头,细的一端当尺尾,拿着野草当尺子,开始给小姑娘量尺寸,把量好的数字记在了手机里……
    其他几个小姑娘只敢远远地看着我们,不敢靠近,可能是心里对我还有畏惧,毕竟峡谷里的村民给我取的外号太凶煞,还有那些流传在他们之间的关于我的传说,多半是恐怖惊悚的,这些孩子怕我,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你叫什么名字?为什么她们都不敢靠近我而你却不怕我呢?”我收好了那根野草,把它和手机一齐放进了我的布包里,看着眼前的小姑娘问道。
    “我叫鸳歌,鸳鸯的鸳,唱歌的歌,我听说过你的故事,我还喜欢偷偷看你放羊,你对这些羊很好,都不舍得拿鞭子抽打它们,你一定不是坏人。”小姑娘天真地看着我答道。
    “鸳歌,这名字真好听,不过,你分辨好人和坏人的方法太单纯了,晚上我回去给你做件衣裳,告诉我,你喜欢什么样的颜色。”我浅笑着看着眼前这个十几岁的小姑娘说道。
    “我喜欢白色和蓝色。”鸳歌看着我微笑着答道。
    我想起了农庄里有一匹天蓝色的棉布,对鸳歌说道:“天蓝色,你喜欢吗?喜欢的话,我给你做件天蓝色盘扣小外套。”
    “好啊,天蓝色,我喜欢啊,谢谢姐姐!”鸳歌浅笑着说道,眼睛里闪着亮光。
    “晚上回去以后我给你做好,明天带到这片山坡上来,到时候你来取,好吗?”我看着鸳歌问道。
    “晚上我去你的农庄吧,我想学学你的手艺,你介意吗?”鸳歌天真地看着我问道。
    “嗯?晚上来?你一个人来?你不怕吗?”我惊讶地看着这个小姑娘问道,感觉她像我小时候,虎胆不小,山里的猎户晚上都不敢来我在的这片峡谷来打猎,她这么一个小姑娘,倒是敢来。
    “姐姐这么好看,人又这么好心,我为什么要怕呢?晚上我带我的好姐妹一起来。”鸳歌看着我笑着说道。
    “小姑娘嘴巴真甜,不要拍马屁了,我可能比你娘亲还老。”我平静地看着鸳歌说道。
    “鸳歌,牛还在背面山坳里呢,我们该回去了,你再不走,我们就不等你了,你小心被你阿爹知道你敢和‘鬼见愁’来往。”其他几个站在远处的小姑娘看着鸳歌喊道,她们看我的眼神像是在看一个妖怪一样。
    鸳歌回头看了看她的小伙伴们,皱了皱眉头,又转身看着我说道:“姐姐,你别听她们说的那些话,你怎么会是‘鬼见愁’呢?晚上我来看你啊,我先去背面山坳里赶牛回家了。”
    “去吧,晚上早点过来,夜深山路上有狼。”我淡然看着鸳歌说道,打第一眼看见这个小姑娘,心里就有一种莫明的亲切感。
    “我妹妹她不怕狼,我带着她一起来,山路上的野狼是不会伤害我们的。姐姐,晚上见。”鸳歌浅笑着说道,说完转身跑向了她的小伙伴们,走向了背面的山坳里。
    小姑娘们走后,我就来到了大树下的石头上坐下了,落南风帮我守着羊群和马,天气凉了,我从马背上取下了一张毛毯,一半垫在大石头,一半盖在身上,又倦怠地睡着了。
    太阳快下山的时候,落南风喊醒了我,看着我无奈地说道:“你再睡下去,这群笨羊就要陪着你在山上过夜了。”
    我连忙爬起来,把毛毯叠好了,放在了马背上,骑上了马挥起了长鞭开始赶着羊群下山,落南风的叫声比我的长鞭有用,他对着羊群和马大声一吼,那些羊和马就纷纷地在我的带领下,往山下农庄的方向奔跑了,我骑着马走在最前面,他走在大队伍的最后面,夕阳的余晖洒满了山坡,羊和马吃圆了肚子,一个个心满意足地跟着队伍奔跑着。
    回到农庄安顿好羊和马之后,我开始洗手做晚饭了,晚饭后洗了一个热水澡,吹干了头发,开始坐在灯下的缝纫机前做鸳歌的衣服,好久没给别人做过衣服了,心情忽然有点激动,想象着小姑娘穿着我做的新衣服的时候,脸上露出的灿烂的笑,心底就莫明地感到欢喜。
    入夜时分,院子里传来了落南风的叫声,我忙起身来到了院子里,知道鸳歌晚上会来,我没有锁大院门,只是让落南风守在了院门口,只是我没有想到的是,鸳歌带来的姐妹不是人,而是一头母狼,一头很漂亮的灰白色的母狼,我把她们迎进了大院里,锁好了院门,看了看落南风的眼神,他一直在盯着那头母狼看,看来这个小伙子多半是看上了这头美丽年轻的母狼了。
    只是,那头母狼好像对狗没什么兴趣,她的眼神里充满了不屑,的确,狼的血统是高贵的,她又怎么会看上一条狗呢?
    母狼跟着鸳歌来到了我屋内,落南风也默默地跟了进来,我和鸳歌聊着天,她对裁缝这行很感兴趣,她告诉我说,母狼是她小时候在山沟里捡到的,那时候还很小,家里人不让她养狼,她就偷偷把母狼养在了村外荒废的石洞里了。
    我注意到了我家落南风的眼神,完了,这小伙子恋爱了,闪着柔情的眼睛一直盯着毛色灰白的母狼,只是他有些害羞和自卑,不敢主动去搭理这头高贵美丽的狼,只是默默地凝望着她,平时那个傲慢狂浪的小伙子,这会儿不知道是怎么了,忽然一下子变得安静而忧郁。
    夜深的时候,鸳歌的衣服做好了,她试了试,很合身,她也特别喜欢,说她要帮我放一个月的羊,来回报我,我本来想拒绝,可是看着落南风盯着母狼的眼神,我同意了,还要求鸳歌来放羊的时候,一定要带上她的狼。
    第323章 :咬死了狼的狗
    鸳歌穿着新衣服和她的母狼回去了,落南风主动想要去送他们,却被那头母狼拒绝了,我听见她在院门外对着跟在他们身后的落南风说道:“我不需要一条狗来护送。”
    说完,他们离开了,落南风失落地站在院门口,目送着他们,直到他们的身影消失在夜色里。
    “爱上她了吧?”我走到落南风身后低声问道。
    “可是她并不喜欢我,她嫌弃我是条狗。”落南风低声说道,眼睛里全是无奈和自卑。
    “别这样,我会帮你的。明天鸳歌就会带着她来帮我们放羊,到时候你拿出你的雄风出来,让她瞧瞧,你是有狼性的!”我看着失落的落南风安慰道。
    “可她是狼,我是狗,这是永远都无法改变的事实。”落南风低下了头,难过地低声说道,五年多了,我从来没见过我的落南风如此失落和自卑过,他连山里的野狼都不怕,却被一头小姑娘收养的母狼打败了。
    “哈哈哈,傻瓜,永远都无法改变的事实?你知道永远有多远吗?你知道真正的事实又是什么吗?”我凄然地笑着,看着落南风问道。
    “我不管,我就是喜欢她。”落南风倔强地说道,说完就跑进了院子里钻进了他的小木屋里。
    我锁好了院门,回到了木屋里,收拾了下就准备睡了。忽然听见院子里落南风在喊我,说是听见了峡谷里的狼嚎声,他担心鸳歌和母狼招惹到了峡谷里的野狼了。
    “去吧,去保护你想要保护的人。”我走到院子里,看着落南风淡然说道,我知道他的厉害,他绝不是一条简单的狗,他灵魂里的狼性与当年石峰上的落南风,有过之而无不及。
    落南风看见我允许了,都等不及我给他开院门,从院子里一跃而起,从两米多高的院墙跳到了院外,跑远了。
    我又栓好了大门,回到了房间里,我一点都不担心落南风会打不过山里的野狼,就算他打败了,也虽败犹荣,我不能去,我一去的话,那些狼认识我,一见我就都吓跑了,落南风就没有机会展示他的雄风了,我要让鸳歌的母狼瞧瞧,我家的落南风比一群狼还要凶悍还要勇猛,让她对这只狼狗刮目相看。
    想象着落南风也许是带着一身伤回来,也许是带着那头美丽的母狼回来,不论哪种结果,我想他都是甘心而畅快的,狼注定要为自己所爱的东西付出代价,他就是一头狼,奈何今生投胎做了一条狗,我必须成全他,不能心软,狼也绝不需要同情。
    我安然睡下了,天快亮的时候,落南风回来,他独自回来了,站在院子门外高声叫着我,喊我给他开门,我起床后给他打开了院门,看见他满身是伤,然而满脸都是傲气。
    “鸳歌和那头母狼,他们没事吧?”我看着落南风问道。
    “没事,我已经送他们回去了,我把带头惹事的狼咬死了,那头狼想要霸占鹭池,鹭池不喜欢他,他想带狼群强抢,被我阻止了,我咬死了他。”落南风一边往院子里走,一边对我说道。
    “鹭池?你说的是那头漂亮的母狼吗?”我看见落南风身上的伤口还在滴血,看着他的眼睛问道,此时他的眼神里全是骄傲和自豪,之前的自卑和失落早就不见了。
    “是啊,她亲口告诉我的,她叫鹭池。”落南风趴在了院子里的草地上,一边回答着我,一边舔舐着自己的伤口,好像伤口一点也不疼,那些被野狼的獠牙撕裂的伤口,与其是他身上的伤口,不如说是他雄风威武的战绩,他与群狼恶斗,最终打败了头狼,驱退了狼群,救了他最渴望救的鹭池。
    “恭喜你,赢得了鹭池的芳心。”我淡然笑着,看着还在舔舐着伤口的落南风说道。
    “还是要感谢你,那群狼多少有些忌惮我,见我咬死了头狼,吓得跑掉了,他们知道我的主人是你,不敢太张狂,怕你惩罚他们。”落南风看着我的眼睛,低声说道。
    “他们真敢伤害你,我一定让他们陪葬。”我蹲在了落南风身旁,冷冷地回道,看了一遍他身上的伤口,还好都是些皮外伤。
    “你的心也真大,真能狠下心让我独自去面对峡谷里的狼群,你不怕你连我的尸骨都找不到吗?”落南风看着我的眼睛,认真地问道。
    “担心啊,但是我觉得你现在最需要的是一个机会,一个在鹭池面前展现你雄风的机会,我想,你是不希望我出现的,对吧?”我摸着落南风的背部,轻声问道。
    落南风看了看我,又开始舔舐他前爪上的伤口,对我说道:“你倒是很了解男人,我这个时候最渴望的就是一个流血的机会,让鹭池看看我的狼性,就算是被那些野狼咬死,我也是甘心的,你如果出现,我就真成了狗了,一条时刻需要主人保护的怂狗。”
    “男人?你是男人?你是条公狼狗好吧。”我忍不住笑道。
    “在狗界和狼界,我就是男人,在你们人界,我是公狼狗。”落南风高傲地回道。
    “好伙子,你满身是伤,今天我就放你一天假,我自己一个人去山坡上放羊牧马就行了。”我看着落南风淡然笑道。
    落南风听完我的话,立马从地上站了起来,激动地看着我说道:“我没事!今天鸳歌和鹭池要来山坡上帮你放羊,我必须去。”
    “一日不见如隔三秋?你才和她认识几个小时啊?”我无奈地笑道。
    “你去忙你的吧,你不是还有衣服要洗吗?还有,你要多做点东西带到草坡上去,人家帮你放羊,你得管饭。你管鸳歌的那份,我管鹭池的那份,我今天要带她去对面峡谷里,给她抓只野猪!”落南风看着我絮絮叨叨地说道。
    “你这样子还抓野猪?你是被雄性激素冲昏了头吧?你今天能抓只大野兔给鹭池就不错了!哎……”我无奈地笑着说道,摇了摇头,走进了屋子里,把昨夜洗澡换下的衣物收集了起来,准备趁天还早,拿去了屋后的山涧里洗干净了。
    洗完衣服和做好要带上山的食物后,我挎着装满了食物和水的竹篮来到了院子里,发现落南风已经把羊群和马都赶到了院门口,在等着我了,他好像已经等不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