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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4章 魂不守舍
    就这样,原本预订好的离开房海的日期,因为宁肖的突然升阶,而不得不延迟了。对此,宋戴倒没有什么怨言。毕竟宁肖继续晋阶,对于华夏的整个大局来说只会是好事,成不了什么坏事。
    问题是程子扬变得有些魂不守舍起来,弄得他不得不多接一些活儿过来,以保证庞大的体制能够运转自如。
    不过,他也颇能理解程子扬的难处。毕竟妻子的能耐比丈夫大,做丈夫的还能这般坐得住,也着实让人佩服不已了。当然,程子扬能够例外,谁让他是老大,是人王,是天生的王者。
    “灵乌啊,”于是,宋戴找来了那只蠢鸟,在好生地商谈着。“你看,老大好不容易窜到了十二级,与宁肖差不了多少。这次,宁肖要是晋阶成功,两个人就又要差一大截了。你就不能想想办法吗?”
    “唉唉,”灵乌也是唉声叹气不止。“你叫我有什么法子。主人每天有那么多的公务缠身,不像宁肖那样,动不动就能静修,时不时跑出去欣赏什么,就能有所感悟。一有感悟,就意味着升级。”
    “如果主人再不静下心来修炼,只会跟宁肖的差距越拉越大。到时,头痛的事也会越来越多。”
    “难道你就没有推动老大升级的一个快时效的办法吗?”宋戴忍不住地嘟囔一句。
    “啊!”灵乌顿时扇动着自己的翅膀,在气鼓鼓地叫嚣着。“难道你不知道欲速则不达?那种法子能乱用吗?”
    得,这两个家伙较起计来了。
    而他们所牵挂的人——此刻,只是静静地坐在卧室里,闭目养神,冥思苦想。
    隔着一程山水,她成了他不能回去的原乡,与他坐望于光阴的两岸。
    彼处桃花盛开,绚烂满天凄艳的红霞,她笑得从容,而他却仍在这里守望,落英如雨,印证佛拈花一笑的了然。爱,如此繁华,亦如此寂寥。
    起身,然后落座,知道与她的缘分,也只有这一盏茶而已。结局早已先他抵达,蛰伏于夏初的这一场雨,十分钟,或许不够一生回忆,却足以使所有年华老去。
    夏季的天空泼满青釉,她瓷青的衣襟在风里飘拂,在阳光遍地之下,是信手一捧,放进他的手里,道了一声:“我爱你!”
    三字成谶,他被她一语中的。从此,沉重的枷锁背负在他的每一个梦境,明知无望,却固守着仅存的坚持,以为,终究可以将她守候成最美的风景。
    若青春可以作注,他已经压上了一切筹码,只待她开出一副九天十地的牌九,以示他最终的输赢。
    谁知,她竟然中途离开,衣袖随长风斜过,拂乱了赌局。无人坐庄,这一局牌宛如三月桃花,错落于五月的湖面,飘散了满湖的灰飞烟灭。
    遂重新审视命运,看它如何写就这一段际遇。暮色四合,天边的浮云已渐暗。
    人走,茶亦凉,有明月,照她的背影涉水而过,十丈红尘饰她以锦绣,千朵芙蓉衣她以华裳,而她竟无半点回顾,就这样,轻易穿越了他一生的沧桑。
    “唉!”思及此,程子扬不由得长叹一声。
    然而,摊开手掌,阳光非薄,一如她的许诺。太爱她,所以希望她能以许诺勾兑眼泪,能以永恒明见柔情,却不曾料到,岁月将她的微笑做了伏笔,只待风沙四起,尘埃遍野,便折戟扬刀,杀一个回马枪,陷他于永无翻身之日的险境。
    没有狂歌当哭的勇气,却在倒地时明心见性,瞥见万里风沙之上,有人沉腕拨镫,疾书一行字:相忘于江湖。朱砂如血,触目惊心。
    忘,谈何容易?烟水亭边,她用青色丝绦绾就了他的心结,江南的水光潋滟了她的眼。她已经成了他一生的水源,润泽着他干涸的视线,柔和着他冷硬的心痂。
    要忘记她,不如忘记了他自己。
    夜幕,依旧如期降临,严冬的风替换曾经的三月烟花,举目四望,偌大的房间只有他一人,空对着一盏冰冷的茶。
    竟是不能不忘。
    也罢,且学她拂袖而去,在菩提树下觅一方青石,静待,看沧海变桑田。
    “看来,我得静下心来修炼才行!”程子扬在心中如此地鼓动着自己。然而,他又有茫然。“但眼下的时局,容我静下心来吗?”
    因为她已到达彼岸,水草丰美,桃花怒放,便是落雨,也有一番风细柳斜的心事。而他只能做到起身离席,却仍无法与她同步。其实,又何曾与她同步过?一盏茶的爱,终了他的一生,也只有这一盏茶的温度,由暖而凉,片刻而已。
    她抬手落笔,转折勾挑出青春的天书。他是她无法辩识的狂草,短短一行,被她飞快地写下,翻过。再提起,只怕也要在多年以后,由阔达的魏体悄然重写,方可看清,当初的挥毫泼墨,竟是如此轻易,如此不堪。
    回忆若能下酒,往事便可作一场宿醉,醒来时,天依旧清亮,风仍然分明,而光阴的两岸,终究无法以一苇渡航。他知她心意。
    无须更多言语,她必与他相忘于江湖,以沧桑为饮,年华果腹,岁月做衣锦华服,于百转千回后,悄然转身,然后,离去。
    所以,当静坐空间,闭目养神的灵乌,面对着突然冒出来的主人,也只能啄啄自己金色的羽毛,把自己冥思苦想了很久的话语抛了出来:“主人,不要慌。你是人王。只要时机一到,你就能超越她的。一旦你恢复了法力,就能同阴王、神王等同。上百个宁肖也不是你的对手。”
    “但我眼下,总不能再这样停滞不前吧?”程子扬语气很平和地回应着。
    “主人,”灵乌几经犹豫,才吞吞吐吐地告诉他。“宁肖的异能之所以修炼得如此迅捷,除了她自身的刻苦和钻研外,还有一个主要的原因,你是不知道的。”
    说到这里,灵乌就飞到了程子扬的肩膀上,靠近他的耳朵,在低声地诉说着:“宁肖一旦孕育了小主人,就会修为大减。我想,她大概是在为此做着前期的准备吧?”
    “嗯——”对于灵乌这个莫名其妙的解释,程子扬有些惊讶,不由得向灵乌投去了探视的眼神。
    结果,尽管那目光很慑人,但灵乌还是很坚强地点头表示坚持自己的意见。
    “灵乌,”直至这时,程子扬才露出了愉悦的笑意。他伸手抚抚灵乌的小脑袋,似乎在表扬着它,又似乎在宽慰着自己。“有你这样的灵宠,真好!”
    “啊啊!”听了这话的灵乌,顿时激动了起来。它是左蹦右跳的,在欢叫着:“主人,灵乌可是誓死追随你的哟。”
    有人见过真正的黑夜吗?深沉的,浓烈的,黑魆魆的夜吗?
    小时候,程子扬就在作文里用过“漆黑”,还说它“伸手不见五指”。
    也不知从何时起,昼夜的边界开始变得模糊起来了,夜变得浅薄,没有了尝试和深意了,犹如墨被稀释了……渐渐地,人类的口语中也剥掉了“黑”字,只剩下了“夜”。
    夜和黑夜,是两样事物。
    夜是个时段,乃光阴的运行区间;黑夜不然,是一种境,一种栖息和生态美学。一个是场次,一个是场。
    在大自然的原始配置中,夜天经地义是黑的,黑了亿万年。即使有了人类的火把,夜还是黑的,底蕴和本质还是黑的。
    “夜如何其?夜未央。庭燎之光。”这是华夏最古老的诗集里开头的一句话,给人的印象就是:夜真深啊!
    那会儿的夜,很纯。
    在房海,当人类与僵尸的纠结终了之后,人们翻来覆去地睡不着。这可不是兴奋,而是夜变得太亮了,让人受不了。只好以厚毛巾蒙面,诈一回眼睛。
    其实,原由就是灯光可以昼夜地亮着了,不再担心僵尸的侵扰。然而,这样却让夜黑的浓度不够,算不上夜了,俨如掺水的酒,不配叫酒了。
    习惯了夜的黑,犹如习惯了酒之烈。否则,就难以下咽了。
    华夏的古时,人们管睡眠为“黑甜”,入梦即“赴黑甜”。意思是说:又黑又甜才算好觉。睡之酣,须仰赖夜之。夜色浅淡,则世气不宁。浮光乱渡,则心神难束。所以,古代的养生力主“亥时”前就寝。惟此,睡眠也能占有夜的深沉部分。
    华夏盛世人的“黑甜”,只好求助于厚厚的窗帘了。人工围出一角来。到了末世,人类又过上了真正的夜。
    其实,程子扬一点儿也不厌光。相反,他还深爱星月之华,烛火之灿。因为夜里,微光最迷人,也最让人心荡漾。他厌倦的是“白夜城市”、“不夜工程”。因为它恶意篡改了大自然的逻辑和黑白之比,将悦目变成了刺眼。
    就如此现在这样,当心爱的女人突然出现在面前,而他却觉得灯光刺眼,只能眯着眼睛在确信她的回归。
    “程哥,我回来了!”
    尤其这句话,足以令他的心都在颤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