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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1章 古怪的日记
    日记接下来的三页内容,仍旧十分潦草凌乱,内容仍旧令人完全看不懂:它们,来到地球是有什么目的,是想要侵略地球吗?
    我今天亲眼看到,坚硬的触角从姗姗的头顶钻出,然后姗姗就翻着白眼倒在血泊中。而那恶心的、顶着两条坚硬触须的恶心东西,就这样从姗姗破裂的脑壳中爬出来,然后将姗姗的尸体给吃掉了。
    天啊!这些家伙太恐怖了,我可不想这样的死去。
    可是,这件事情说出去也不会有人相信吧!他们一定会觉得我疯了!
    姗姗死了,下一个轮到谁了?
    潦草的三页日记,写了很多字,但是很多都是语无伦次,看不懂内容,甚至重叠在一起的文字。还有很多象征是叫喊的“啊”字,密密麻麻的布满在纸张上。
    我费了好半天劲,才将能够辨别出来的句子记录了下来,但是我看了半天,也没看明白写的是什么意思。不过我记得,何宗那个不知生死的妹妹,叫做“何姗”。
    难不成,何宗看到了亲妹妹被人杀死的经过,受到了严重的刺激,所以语无伦次的记录下这段日记。又或者,他本身精神有问题,看到了莫须有的幻影,也就是有着坚硬触角的怪物,然后在精神恍惚的情况下,亲手将自己的妹妹给杀死后,仍处在幻觉中而记录下了这段内容。
    我接着往下翻去,发现下一页仍旧是一个菜谱,上面还粘着两粒芝麻,有几滴也不知是酱油还是陈醋的棕色污渍。可见这个喜欢研究美食的饕客,个人卫生方面很是差强人意。而在下方,还是有一条蝇头小字:又胖了,不能再吃了,要不就走不动路了。还有,真不喜欢被人嘲笑是“猪”。
    下一页又是那个风尘女子用娟秀字体记载一些她被一个猪头客人吃豆腐,心理感觉恶心到了极点,但是她又十分矛盾的喜欢这份无拘无束、赚钱又快的工作,喜欢那些男人恨不得扒光她的眼神。
    翻看到这里,我发现了一件更怪的事情,就是日记上面并没记述日期,通常人们写日记,一定会清楚的写下写日记那天的日期,但是我快速的翻看了整本日记,没有任何一页有标注日期。
    还有就是,这本日记外皮磨损得很厉害,看上去很旧,似乎年代很久了,很有可能并非是何宗的日记。这种猜疑还需要用何宗的笔迹进行对比以后才能知晓。
    我将日记收好,问吴沁和胖子,有没有什么新发现?
    吴沁说她看了何宗的衣柜,在里面发现了衣服风格迥异,而且还有女装,她觉得何宗兴许有异装癖的倾向。
    从桌子上面的化妆品来看,何宗兴许有这样的爱好。
    离开何宗的房间,我们来到他父母的房间,房间看上去很整洁简单,没有过多的装饰,也没有太多的家具摆设,我没有看出任何的问题。何宗妹妹何姗的房间也一样,看上去很是稀松平常,也许是看过了何宗与众不同的房间后,再看别的房间,都觉得没有什么特殊。
    再次走进客厅,我看到阳台上面挂着一个鸟笼,但是里面没有鸟,也不知是不是跑掉了。
    何宗已经被郎剑飞带回了警署,因为现场指认完全是白跑一趟,何宗根本记不清他是怎么杀害了父母和妹妹,也不知道三名被害人的尸体去了哪里。
    我决定去周围进行走访,便带着吴沁和圣昊,敲响了周围邻居的房门。
    周围邻居对何宗的印象就是他小时候很文静,长大后不知为何,变得越来越奇怪。
    我问何宗有什么地方看上去比较奇怪,周围的邻居就都告诉我,何宗自从大学毕业后,便开始宅在家里,不喜欢出门,也不喜欢与人交谈。偶尔见他出门一次,他都是提着一个空鸟笼,佝偻着腰,步履阑珊的去小区活动室那边,找一帮六七十岁的老头一起下象棋,而说话的语气十分奇怪,就好像他也是一个白发苍苍的老人一样。
    何宗这个人,看上去确实有些神经质,从他跑到警署投案自首却又无法交代杀人经过这点就可以看出,他可能存在一定的精神问题。
    走访结束后,回到警局,早先带何宗回来的郎剑飞从审讯室走出来,说何宗仍旧想不起来,被他杀害的父母和妹妹尸体去了哪里?
    三分队回到办公区开会,徐荣调查了何宗父母和妹妹的动向,发现三人似乎真的失踪了,不排除已经被害了的可能。徐荣说他还调查了何宗家周围的监控,但是何宗家居住的是位置偏僻的别墅花园小区,因为道路的扩建,周围的监控设施还没恢复,所以没有查到可用的线索。
    郎剑飞认为花园小区距离帽顶山脉并不远,何宗若想要将三具尸体弄到山上,并非难事。不过,这都得建立在何宗确实就是杀人凶手的前提下。
    胖子听到郎剑飞后面说的一句话后对我说:“头儿,你觉得何宗真的就是杀害了三个至亲的杀人犯吗?”
    没有证据之前,一切都只是推测,不能妄下定论。但既然何宗投案说他杀了人,不管是真是假,我们都必须得调查清楚。
    圣昊说何宗应该不会为了自己没做过的事情,脑子抽筋的跑到警局来认杀人罪,三条人命,这可是要枪毙的罪行。所以,他觉得,何宗应该是真的杀了人,他有可能一直都在我们面前演戏,为的是以精神不济逃脱罪责。
    不排除这种可能,一些高智商罪犯,会为了减轻处罚或是逃避责任,而进行自导自演的计谋。
    我曾经看过一本书,讲得是一个凶犯与被害人同坐在一辆出租车上,他在杀了被害人之后,立刻进行简单的乔装与司机搭话并下车,然后快速的穿过街道,等到载着被害人尸体的出租车行驶到另外一条路上时,卸了乔装的凶手便假装行人,进行了假被撞的碰瓷行为,目的是为了掩饰他是凶手的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