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王队长
12,12,12……一声声的口号在激昂地叫喊着。发出这些声音的,是一个足球场上的一群魁梧健壮的汉子。在这些汉子的四周,正围着许多女生。她们的表情,惊人的相似,都是一副花痴的模样。
而让人感到奇怪的是,这些女生如此的不顾形象,却不是因为这群魁梧健壮的汉子。她们的目光,全部都是停留在足球场上一个瘦弱的少年身上。这多少让人觉得有点不符逻辑,和难以理解。
如果在几天前,这一切都是不可能的,更是无法解释的。但在前两天,一个瘦弱的少年,在三拳两脚间,便把十多个大汉干倒了一半。从那开始,就为今天的这个场景埋下了伏笔。
没错,这个瘦弱的少年正是王华。在听到保安队长的工资那么丰厚后,他在第二天就找到了厂长,说愿意做这个队长。家里负债累累,对于这么一份高薪的工作,他是没理由拒绝的,也是不可能拒绝的。
但是王华觉得,拿人家这么高的工资,就得踏实地做事,所以他决定给厂里的保安队来次大改革,重新招过一批人,把以前的保安都给换了。以前的那批保安都是很懒散的,可以说队员们个个都是在混日子。因此,他为这支新的保安队重新订制了一些新的规定,比如不能故意去找员工麻烦,比如不能去骚扰女员工等等。
保安的职责,就是保护安全。做为一个安护人员,一个强壮健康的身体那是必须的。从小就是军事迷的王华,很喜欢看些军旅电视剧和电影,每次看到那些着装整洁严肃的军人,他都热血沸腾,一脸的崇拜。在除了订制些新的规定外,军事迷的他,也学着人家部队那样,把这支新保安队组织了起来拉练。
然而让王华意想不到的是,就在他带着保安队拉练的第一天,却引来了不少员工对保安队的围观,特别是那些女员工。准确点来说,他们围观的并不是保安队,而是他王华。
自从那次王华独力迎战整个保安队后,他便在厂里声名鹊起。现在厂里流传着的,不再是石疯子的那些事迹,而是他这个新保安队长的。不同的是,对于王华,员工只有拍手叫好,尊重十分,不像对石疯子那样厌恶。
其实,王华也感觉生活发生了点变化。不知是因为当上保安队长的缘故,还是那次展现出的惊人武力。那个以前动不动就骂他手脚慢,催他动作快点的拉长。现在见着他,也点头哈腰了,像极了条哈巴狗。
“好了,今天就到这了。宿舍方向,跑步走。”王华一声令下,足球场上在训练着的保安,排着整齐的队伍,向保安宿舍小跑了过去。
华本电子厂的保安上班时间是分三班倒的,一个礼拜轮换一次。他们的上班时间是:早班上午8点到下午4点,中班下午4点到晚上12点,晚班晚上12点到上午8点。所以,为了不影响上班,王华拉练的只是上中班的保安。
把那批上中班的保安领回宿舍后,王华来到了厂内的保安室。
一个坐在监控面前的保安见到王华进来了,立马站了起来恭敬道∶“王队”
王华一脸不悦地看着这名保安道∶“刘国,都说了,你们年纪都大过我,叫我小华就行。”
“这怎么行,该怎么叫就得怎么叫,可不能因年纪而坏了规纪。”叫刘国的保安应道。然后一脸坏笑地看着王华∶“刚才有个美女来找你,现在在办公室里等你。”
美女?他刚来这座城市不久,别说是美女,就连一个女的也没认识,这哪来的美女?王华疑惑地向刘国问道∶“美女?来找我的?”
刘国依旧是一脸的坏笑∶“是的,你刚在拉练时,有一个美女过来找你了。本来我是想用对讲机通知你过来的,但她说了,让你先忙,她在这等你就行。”
王华没再问刘国,一头雾水地向着保安室内一个挂着一张“保安主管”的牌子的房门走去。
大多数的大企业和大工厂,现在都很少设保安队长一职,多数都改为了保安主管,有的更是直接改为保安经理。但人们还是习惯了叫保安队长,所以在私底下仍旧是叫的保安队长多。王华所在的这个厂,也是跟着潮流走的,所以王华在这个厂的实际职称是保安主管。
推门而进,一阵淡淡的香水味,扑进了王华的鼻孔。朝着这股香水味的源头寻去,一名长发女子,正坐在一张办公桌前,在那把玩着圆珠笔。看到这名长发女子,王华心中的疑惑顿时消散。
“表嫂,你过来了,找我有事吗?”王华说着就向长发女子走了过去,然后在她的对面坐了下来。
那个保安口中的美女,原来不是别人,正是在厂里当会计,那个叫作许茹,他表哥的女朋友。保安是新来的,要不然他就算不知道她是王华表哥的女朋友,也知道她是厂里的会计的。
许茹看着在办公桌对面主位坐下来的王华说道∶“小华啊,你看我这个本科毕业出来的,都不如你了。你都有独立的办公室了,我可还是在厂里和人挤的组合办公室。”
王华道∶“表嫂,你就别挤对我了,就我这个小小的办公室,小小的职位,可没啥好羡慕的。”
“还没啥好羡慕,你就偷着乐吧。现在的就业这么难,多少大学毕业生都找不着工作。你初中都没念完,就能有这么一份工作,得有多少人看着眼红。”许茹说道。
“呵呵”王华只是笑了一声,没再说其它。
许茹又再继续说道∶“我来找你也没别的事,你表哥说了,庆祝你当了保安队长,今晚他请客,我们大家出去吃顿好的,所以让我来告诉你一声。”
“嗯,好的,晚上我过去找你们。”王华应允道。
许茹站了起来∶“那我就先走了,晚上别忘了来找我们。”
许茹走后,坐办公桌前的王华,内心思绪万千。一个穷山沟出来的他,没文化没关系的,哪敢去想有朝一日也学着人家有自己的办公室。之前自己可还是在生产线上累死累活的,而且付出的,还和得到的不成正比,每月只有那有血有汗的三十张红纸,有时少班加的话,还只有二十来张。这么一点钱,在现在这个物价高得离谱的年代,根本就是杯水车薪。所以说,虽然只是小小的保安队长一职,但蚊子肉小,可哪也是肉啊。
不过王华清楚地知道,自己突然拥有的这些,全拜那次电击所赐。说到这神奇的力量,让他回忆起了昨晚的一件匪夷所思的事。
昨天晚上,想着这两天发生的事,王华在床上翻来覆去的,一点睡意也没有。于是,他从枕头底下拿出了那本不久前在旧书滩三块钱淘回来的书,开始翻阅起来。他可不是什么文艺青年,买这书他也不打算看的。那天他不过是看到摆滩的是一位老奶奶,觉得她都这把年纪了,还要出来干这活,挺不容易的,所以就帮衬她买了一本。
以前王华失眠时,都是找一本书,看看上面那些它认识他,他却不认识它的文字,然后很快就会在枯燥中睡着,每次都是万试万灵。但今天晚上却鬼了,他看着这本书非但没有睡着,还反而还认识了上面的字,读音和意思什么的,他也竟然完全知道。自己的文化水平,王华很清楚,所以他就“啪”的一巴掌打了在脸上,但那火辣辣的痛告诉了他这不是在做梦。
让王华更感觉神奇的是,他看书的速度快得惊人,可以说是一目十行。那本将近五百页的旧书,在不到一个钟,他就给看完了。在今天早上醒来时,他还是把这件事当作了是在做梦,可那本书的内容却一字不差地漂浮在他的脑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