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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章
    又出来一个小哥哥。
    艾玛忍不住在文里面yy一下自己的男神。
    ☆、第48章 iniang卓璃音3.20
    得知了“我心水你”的真正含义是什么的斯宾塞在沈蔷面前几乎羞得抬不起头来。
    不过他仍旧很正经的道了歉, 表示自己无心冒犯沈蔷。毕竟对着一名陌生的女士说出我喜欢你这种话,实在是让人觉得尴尬。
    沈蔷却觉得他很可爱。
    两人像是一对许久未见的老友,有着许多谈不完的话题。
    斯宾塞在m国top2大学里面当教授, 从事的是药物方面的工作, 虽然他才二十三岁, 但是已经拿到了无数个化学相关的奖项, 在不少顶端期刊上发表了自己的文章。
    略过“我心水你”这个美妙的误会不谈, 沈蔷虽然对化学方面一知半解,但是仍旧能够很有兴趣的听他手舞足蹈的讨论科研方面的事情,那些在常人看来冗长繁杂难以理解的化学反应, 在沈蔷眼里, 不过是换了一道的程序。
    天才与天才之间总是有着许多共同之处的。
    当得知沈蔷现在从事演员的行业,而不是本职业的计算机的时候, 斯宾塞表示了非常的遗憾。
    “你的逻辑性和思维能力远超常人,如果你投身计算机行业的话, 一定会有着想象不到的收获的。”他诚恳的对着沈蔷说道,似乎下一秒就恨不得把她拐回学校去研究计算机方面的东西。
    “嗨, 斯宾塞,”沈蔷打断他的畅想:“每个人都有不同的梦想, 就好像你的梦想是研究出能够治愈癌症的药物, 而我的梦想却是当一名演员, 也许哪天你看到我的作品,会认为我是一个很有天赋的演员……到了。”
    两人停在一栋花园别墅的外面,沈蔷转头对斯宾塞邀请到:“要不要进去坐坐?”
    虽然两人聊得很愉快, 不过他抬起手臂看了一眼手表,然后说道:“不好意思,现在太晚了,我想我得回去了。”
    “那……晚安。”沈蔷对他眨了眨眼睛。
    斯宾塞似乎在犹豫着什么,片刻后,在沈蔷疑惑的目光下,伸手抱了抱她,说:“晚安。”
    莽莽撞撞抱了沈蔷的斯宾塞几乎是落荒而逃。
    沈蔷先是一愣,随即看着他有些仓促的离开失笑。她本以为斯宾塞会是那种很腼腆害羞的人,没想到对方竟然会用这种方式来表达自己的好感。
    离开了沈蔷家门口的斯宾塞才后悔了起来。
    他这么做是不是太突兀了,会不会吓到她?
    就在这个时候,他放在裤子口袋里的手机铃声响了起来,按下通话键,电话那头响起的是损友调侃的口哨声。
    “嘿,小男孩,今天的约会怎么样?有没有和她约好下一次吃饭的地方……什么?你说你把人家扔在那里,自己一个人先走了?”
    “不是不是,”斯宾塞解释道,“她和朋友去喝酒了,我去帮一个女士解了围。”
    听他叙述完过程经历,确定他不是那种独自把女孩扔下的渣男之后,电话里的人调侃道:“那个女士怎么样?很漂亮吧?不然怎么会让我们家小男孩有勇气去打倒大恶龙拯救她……”
    斯宾塞的双脸被调侃得通红。
    “她、她的确很漂亮,我从来没有见过比她更漂亮的女孩……不过我觉得她肯定讨厌我了,一定的。”斯宾塞把自己说错话的事情告诉了他:“她一定会觉得我是一个轻浮的人,我听说华国女孩都很传统和保守的,说不定她会因此而讨厌我的……”
    “唔,”电话里的人问道:“你们回去的路上聊得很开心,那你走的时候,有没有给她一个拥抱。”
    “有。”斯宾塞承认道:“我抱了她,我当然抱了她……我听你的话……不过我觉得她可能会因此讨厌我。”
    “那她有没有推开你或者是狠狠地给你一耳光?”对面的人问道。
    “没有。”这个倒是事实,斯宾塞又补充道:“我……我抱完她就跑了,我也不知道。”
    对面传来了爽朗的笑声:“嘿,斯宾塞,别犹豫了,给她发短信,问她什么时候有空能够出来一起吃顿饭吧!她对你有意思的!”
    提到发短信,斯宾塞犹如遭受到了晴天霹雳。
    “我……我忘了找她要电话号码了。”
    回到房子的沈蔷心情很好,去看了已经睡着的沈静远,才找了衣服准备洗漱睡觉。
    这个时候她才发现卢修斯一连发了数条短信,还有数个未接来电。
    “喂,卢修斯。”沈蔷回拨了过去。
    “感谢上帝,你终于接我电话了。”那边发出舒了一口气的声音,然后急切的问道:“芙洛拉,你现在在哪里,我在酒吧里没有见到你。”
    “我已经回家了啊。”沈蔷疑惑的说道。
    “呼……”听见这句话,卢修斯才彻底的松了一口气,当他羞恼之下回了自己的家,才发现他把沈蔷一个人扔在酒吧里面的时候,心里面有多么的后怕。
    作为一个男人,他怎么可以直接把一名女性就这么扔在酒吧里面呢?所以当他意识到这一点的时候,立马折返回了酒吧打算去找沈蔷,把她送回家,没想到等他到了两个人聚会的卡座的时候,那里坐着的换成了一群他不认识的男男女女,见到他来,还热情的邀请他和他们一起喝酒。
    然而他完全没有心思和别人玩闹,打电话到沈家,谢文慧不在,张妈咿咿呀呀接不了电话,也不认识他发过去的短信,最后还是打了视频电话,靠着他别扭的中文发音,和张妈的手势比划,才确认了沈蔷不在家的事实。
    这下可让他一颗心都提了起来。
    他没法确定沈蔷是什么时候走的,也不知道她是用什么方式走的,所以就更不可能知道她现在是在回家的路上还是出了什么事,焦急的他直挠头。
    “我很抱歉,真的真的对不起芙洛拉,我不应该把你一个人扔在酒吧的。”卢修斯快速的说道,语气极其的愧疚和后悔,“幸好上帝保佑你今天没有出事,不然我真的是一辈子都不会原谅我自己。”
    “嘿嘿嘿,卢修斯,你想到哪里去了,”沈蔷打断他的话,说道:“我现在又不是那个连酒吧都进不去的小女孩,我已经是一个成年人了,哪里有那么容易出事的,不过你今天的态度的确是要打一个差评,一点也不够绅士,唔……还好我遇见了一个绅士的人。”
    “一个绅士的人?”卢修斯敏锐的捕捉到了她话语里的字眼。
    沈蔷把遇见斯宾塞的事情告诉了他。
    “找到她了吗?”车门被猛地拉开,卢修斯对着外面气喘吁吁的人做了一个噤声的动作,然后问道:“芙洛拉,你喜欢他?”
    “唔……也许吧,挺可爱的一个人。很有趣。”
    “你难道就真的不再考虑一下科鲁兹?”卢修斯打量着站在外面的人的脸色,问道。
    “没什么好考虑的,”沈蔷毫不犹豫的回答道,“大家都是彼此的过去式了,我看科鲁兹也没有多少继续和我做朋友的打算,那就这样吧,对我们两人都好。”
    “那好吧……既然你已经到家了,就早点睡觉吧,明天还要开工呢,晚安,我先回去了。”
    “拜,注意安全。”电话那头的喇叭声让沈蔷知道,卢修斯还在外面找着自己,没有回家。
    挂了电话,卢修斯看向了站在外面的人。
    他因为急剧的奔跑而快速起伏的胸膛已经平息了下来,紧身的衬衫贴在身上,勾勒出他完美的身材——增一分则肥,减一分则瘦,□□在外的手臂,能够恰好看见上面遒劲的肌肉,又不会让人心生反感。
    他亚麻色的头发因为汗水的缘故,紧紧地贴着头皮,显现出了几分的狼狈,见卢修斯看向他,他放开了紧紧抓着车门的手,头也不回的转身就走。
    “科鲁兹——”卢修斯在他身后喊道:“我送你回去吧。”
    走在前面的人没有说话,只是低着头,一只手勾着搭在肩膀上的衣服,显得很是沉默。
    卢修斯拉上车门,启动了发动机,以一个极低的速度跟在了他的身边。
    “别逞强了科鲁兹,快上来吧,我送你回去,这里离你家还远着呢。”
    “科鲁兹——你到底有没有听到我在叫你。”
    “喜欢就去追啊,就告诉她啊!”卢修斯摇下车窗对着他大喊道:“你在剧组对她一脸冷漠算什么,装陌生人吗?明明喜欢人家喜欢的要命,却偏偏要做出一副我根本不在意你的样子,你的骄傲是装给谁看啊!我要是芙洛拉,我都不会喜欢你。”
    科鲁兹停住了脚步。
    卢修斯以为他想通了,脸上露出了笑容,放缓了语气劝慰道:“科鲁兹,我知道你很生气,气芙洛拉不告而别,可是那个时候她不是太小了吗?你突然求婚,连我们都不知道,吓到她也是很正常的事情。既然现在芙洛拉已经回来了,你还那么喜欢她,你们为什么不能够好好的坐下来谈一谈呢?难道你是在乎芙洛拉的儿子?要是这样当我没说……”
    科鲁兹拉开后座的车门,长腿一跨,坐了进去,然后闭上了眼睛,冷冷的对着卢修斯说道:“闭嘴,送我回去。”
    卢修斯瞬间噎住。
    “我真是信了你的邪才会想到要劝你。”
    临睡前,沈蔷才想起自己忘了和斯宾塞交换联系方式的事情。
    她蒙着头倒在床上,天啦,她竟然也会犯这种低级错误。
    自古深情留不住,总是套路得人心,真怀念她当年撩汉无数的日子,才认识的小哥哥,转眼就能够成为她的男朋友,虽然往往长则三四个月,短则一两个星期两人之间就会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和平分手,但是每一次恋情都是完美掌控在她手中的,哪里像现在,太久没有开始一段恋情,她竟然连留下彼此联系方式这样的第一步都忘了。
    不过……有缘分的话,总会再见到的吧。
    虽然沈蔷一直觉得缘分是一种很迷的东西,不过她这一次愿意相信一下。至于直接去查斯宾塞个人信息的事情,就等缘分不够的时候再说吧。
    而被损友狠狠调侃了一顿的斯宾塞,也倒在了自己的床上,又是欢喜,又是懊恼。
    “芙洛拉、芙洛拉……”他傻笑着念叨这个名字,似乎觉得怎么都不够。
    然而片刻之后,他又开始用手锤自己的头,为什么这颗榆木脑袋那么不灵光,竟然忘了找芙洛拉交换联系方式。
    不知道芙洛拉有没有晨跑的习惯,不然明天早上去她家门口等她好了。斯宾塞琢磨了半天,终于想出了一个好的解决办法。
    至少他送芙洛拉到了家门口,也就是知道她住在了哪里,要到联系方式不过是一件早晚的事情。
    然而即使已经想出了一个自认为完美的办法,斯宾塞躺在床上仍旧辗转难眠,于是他爬起来开始在网页上以芙洛拉为关键词搜索了起来。
    除了查阅文献和一些必要的资料以外,他几乎很少使用网络,家里的电脑也是最为古董的那种,在这种信息流飞快的年代,他的电脑的网速仍旧慢的像是乌龟在爬一样。
    以往他从不觉得这样有哪里不好——反正他也不用网络,但是现在他却觉得心里仿佛有千万只蚂蚁在爬一样,挠的他浑身痒痒,恨不得进度条再快一点,再快一点。
    终于,搜索结果显示了出来,却让他大失所望。
    第一页的所有结果里面,其中包括一条某网红的社交网络,花神的神话故事等待,但是没有一条是和他的芙洛拉相关的。
    他躺在床上,看着天花板,睁着眼睛到天亮。
    “嘿,芙洛拉,早上好。”
    “你等很久了吗?”穿着运动装的女子笑着看着他。
    斯宾塞摸了摸鼻子,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没有,我也是刚来。”
    “那我们一起去跑步吧。”女子热情的邀请到。
    两人一起沿着花园跑步,跑着跑着慢了下来,手不知道在什么时候牵到了一起,斯宾塞侧头看她,能够看到她长长的睫毛,和微润的红唇。
    让他忍不住想吻下去,吻下去……
    “芙洛拉!”斯宾塞从床上惊坐起来,而外面的天空已经大亮了。
    别说晨跑了,现在估计连早饭都吃过了。
    匆匆忙忙的赶到实验室,斯宾塞一整天的情绪都有些失落。
    “弗兰克,你又跑到哪里偷懒了?”看见自己的损友整鬼鬼祟祟的坐在电脑前,发出奇怪的笑声,斯宾塞就知道他肯定没有在看文献,不然以他的性格,现在应该眉头紧锁,像是在做什么要他命一样的事情才是。
    “斯宾塞,快来看,卢修斯要拍电影了,就是那个你也很喜欢的电影里面的男主角,他新电影的女主角可真漂亮啊!”
    斯宾塞对这种事情一向不感兴趣,不过想到昨天芙洛拉说她的梦想是做一名演员,他还是升起了一丝好奇心凑过去看。
    弗兰克的电脑页面,正停留在一张沈蔷的单人剧照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