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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晚上,我家附近有个洗车店,偶尔能听到大狗的叫声。我立即冲下楼去,四处寻觅贝贝,因为那是它的叫声,惊天动地的,几百米外就能听到。然而,我只看到一只关在笼子里的德国黑背。
    为什么不是贝贝?我抓狂。
    第三天,我们全家还在寻找,但已渐渐明白,大概这是徒劳的吧。
    真的,很抱歉,贝贝。我没有像许多人那样,在街头,在网上到处招贴寻狗启示。我不知道为什么。我从寻找变为祈祷。
    我从没在别人面前哭过,甚至从没愤怒过。但是,我在私下里,一个人,经常会被某些很小的事情感动落泪。而在贝贝走失以后,那些个夜晚,我经常哭。
    我们幻想,半夜里,你会来敲门。
    幻想,某天走在苏州河边,会突然看到你。
    我会喊你名字,抚摸你的皮毛,带你回家。
    带它回家。
    其实,还有一个秘密。在贝贝走失的那天,房间里还有另外一条狗。
    它的名字叫拉拉。
    那是一条米黄色的拉布拉多,在贝贝走失前一年,老婆大人在宠物店花了三千块买来,还骗我爸说是别人送的。一如十多年前,我爸告诉我妈,贝贝是别人送的。后来他说漏了嘴,原来是六百块钱买的。不久,在买拉拉的那家宠物店,出现了一条与贝贝刚来我家时,几乎一模一样的幼犬,标价两万。当时,我还挺得意地说,贝贝真的好名贵啊。
    而今,我想,他妈的就算两个亿(约等于一万个lv包包)也不及在我回忆中,贝贝的一个眼神。因为,回忆正在渐渐模糊。就好像,除了是个十一月的秋夜,我也真的记不清,贝贝走失的那一夜,是否两年前的今夜,此刻。
    秘密还没说完。
    拉拉是老婆大人送给我爸的礼物,是条母狗,带回家时只有一两个月,体重八斤。这是条极度调皮的拉布拉多,长大成年也活泼个不停。相比之下,贝贝却是沉着冷静的,像成熟的男人,总是蹲在沙发或地上。现在,拉拉已痴肥到八十斤。在它还没长大时,就经常欺负老实的贝贝。照道理,作为斗犬的中国骨嘴沙皮,一旦被惹火了,立时能把拉拉咬得半死。贝贝却明白男人要对女人谦让的道理,处处都让着拉拉,从没伤害过她。
    直到有一次,拉拉怀孕了。
    不用调查和推理了,凶手就是贝贝,它犯了“天底下男人都会犯的错”。
    前面已经说过,为了保持中国骨沙的血统纯洁,贝贝一直未能找到适合交配的对象,它到十二岁还是处子之身。
    拉拉是贝贝的第一个女朋友,也是它的最后一个女朋友。
    但是,我们无法想象拉布拉多生下的沙皮会是什么模样。当时,咨询了许多人,都建议要把这个拿掉。踌躇再三,我们送拉拉去做了无痛的人流,找了个德国医生,手术费三千块,比花季少女们还贵。
    几个月后,贝贝走了。
    不知道,它自己开门出走之前,有没有回头张望过拉拉一眼?
    我没有很后悔,而是极度后悔。
    如果,没有送拉拉去做人流,或许,贝贝与拉拉的孩子们,就会在2012年的秋天,来到这个世界。
    拉拉与贝贝的孩子,可以起个名字——拉贝日记。
    有些历史感,也有些邪恶。
    当贝贝遗憾地走失以后,至少可以留下它的一线血脉,将遥远的加拿大拉布拉多与古老的中国犬连接在一起的种子,那会是多么惊世骇俗的串串啊!
    可惜,这部漫长的日记永远都写不出来了。
    后来,一直在想个问题,贝贝为什么要出走?所有的狗,都喜欢出门去玩,如果能够自己把门打开,通常十有八九会溜出去。不过,号称智商最高的拉布拉多,拉拉至今也没有学会贝贝的开门绝技。
    但它为什么没有回来?贝贝是否有某种怨恨?跟它的孩子被扼杀在拉拉腹中有关呢?
    赵若虹跟我分析过,说是狗到了一定年龄,比如十二岁快要老死之前,就会决定离家出走,躲到不为人知的角落,孤独地死去,为了不让主人看着自己死去而悲伤。
    2012年,我经历了许多事情,在此不一一描述了。
    那是我内心极度起伏的一年,也包含陪伴了我十二年的狗走失的那一夜。
    传说,2012年12月22日,是古玛雅人预言的世界末日。
    那一晚,我反复听一首歌,薛岳的《如果还有明天》。
    如果还有明天
    你想怎样装扮你的脸
    如果没有明天
    要怎么说再见
    还好,我看到了2013年的太阳……还有2014……眼看就要到2015了。
    此时此刻,我在想,我的贝贝,它现在在哪里呢?
    它,还活着吗?
    虽然这种可能性不高了。
    我在想象,它可能会有的几种命运,最大的一种可能,来自于苏州河桥洞下的流浪汉们。是啊,曾经有人看到过他们,杀死流浪狗煮了充饥。或者,被人送进了狗肉火锅店?还是乱穿马路时被汽车撞死了?还是无法寻觅食物冻饿而亡?也可能是被人举报,打狗队员将它收容,最后人道毁灭。
    但我还是希望它还活着,哪怕此生再也不能与我见面,至少能得个寿终正寝。
    如果,它被某个人家收养了,虽然不太有可能,因为中国骨嘴沙皮终生只认一个主人,绝对不会背叛。
    贝贝最好的结局,应该是被送到某个郊外的工厂,成为一条看管厂房的巡逻犬,这也能发挥它斗犬的优势,更有巨大的空间可以活动,最好就是在乡村田野的环抱中,总比被憋在市中心的狭窄环境里好多了。
    最差的嘛,就是依然在街头流浪,每天饱一顿饿一顿,偶尔跟别的狗打打架。它应该很厉害的,没有狗打得过它——但是,它老了。
    今年,如果,它还活着,那就是十四岁了。
    它会走不动路,掉了牙,生了疮,受了伤吗?
    要是你看到,可以告诉我,我送它去看医生。
    我知道,这只是我一厢情愿的幻想,罢了。
    这些年来,关于养狗与狗肉的争议很多。我从未加入过这些讨论,我可以尊重别人的饮食习惯,这与我自己坚决不食用狗肉,或者不食用其他什么无关。我也不认为,自己是什么“狗奴”。有时候,看到某些人为了保护小动物的权益,而做出损害人的利益的事,我同样会感到可笑。
    于我而言,狗或者猫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在我的人生和家庭以及记忆中,曾经有过的那个它。
    很多年前,有个女孩对我说,要多拍些贝贝的照片,因为,老天留给狗狗的时间不多。
    那时候,我每天都能见到贝贝,也不曾太在意这句话。
    后来,当贝贝的年纪一天天变大,直到逼近十二岁的大关。虽然,它并没有显老,据说狗的衰老是瞬间的,然后很快就会不行了。我也想过如何面对它的后事,如何送它这辈子的最后一程,如何送它入土为安或烧化成灰。但是,从来都没有想过,却是这样的结局。
    至于,贝贝的照片,倒是留下来不少。大多留在我的电脑里,偶尔也被冲洗成照片,压在我原来家的玻璃底下。自从它走失以后,我却很少再敢看那些照片。每看一次,心里就会特别难受。
    再回答本文开头的问题——为什么,我一直不敢写这篇文章?为什么,我不敢告诉别人?因为,我很恐惧,哪怕只是为此,写特么几句话,我都会把自己,哭成狗。
    果然,现在,此刻,now,我正在敲动的键盘,已被自己的眼泪,浸湿了。
    魂淡啊!
    半年前,我把我家的电脑桌面,替换成了贝贝的照片。然后,我开始每天写#最漫长的那一夜#系列长微博小说。
    每次开机与关机,我都会看到它。
    不,而是它在看着我,提醒我,生命中总得面对某些东西。
    无论是好是坏,是悲是喜,是苦是甘。
    疼痛,有时可以摧毁一个人,有时也可以让人变得坚不可摧,可以让我写下这些文字。
    网上流行一张照片,左边是贝克汉姆,右边是马云。许多女孩留言说,如果左边的是老公,右边的是老爸,人生就圆满了。而我想,如果我是马云,我会用自己一半的财富,把左边那个换成我走失的狗,因为他俩是同一个名字,假如可能的话。
    上个月,我在饭桌上遇到赵传——《我是一只小小鸟》《我很丑,可是我很温柔》的赵传。
    我不敢说,我也是听着赵传的歌长大的。
    饭后临别之时,我才知道,原来赵传是我家邻居,跟我住在同一个小区。
    忽然,我很想问赵传,两年前的这个时候,你有没有在小区门外,看到过一只黑色的中国骨嘴沙皮犬?这条狗走失了,主人很想念它。
    我没有这样问,只是在心中,默念一首他的歌《我终于失去了你》——
    啊……我终于失去了你
    在拥挤的人群中
    我终于失去了你
    当我的人生第一次感到光荣
    当四周的掌声如潮水一般的汹涌
    我看见你眼中伤心的泪光闪动
    ps.很多人说,我的小说陪伴了他们长大。而我要说,在大约十年的光阴里,贝贝陪伴了我的这些小说诞生。
    感谢它。
    也感谢你们,真心的。
    第18夜 人生就像打电话
    人生就像打电话,不是你先挂就是我先挂。我们说好了一起挂,行吗?
    人生是什么?
    你mb!
    第一句话是半夜接到的骚扰电话,第二句话是你的回复。
    真正的标准答案是:我们生下来,然后又死掉。
    这年头,但凡有个手机,就算座机,谁没接到过广告推销的电话呢?是傻逼兮兮成了人家客户,还是一言不发直接挂断?在多如牛毛的推销或骚扰电话中(更多已被安全软件消灭),有一通最沁人心脾——
    “喂,请问是蔡先生吗?”
    “是。”
    “今天我告诉您的事情是古往今来没有一个人说过的。”
    “你是哪位?”
    “您的声音真的非常好听!”
    “究竟有什么事?”
    “猜猜看?这是一个小秘密!听您说话,就知道您是这方面的专家。”
    “你的秘密?”
    “好,请听清楚了,今天我要告诉您的秘密是——我是奥巴马与普京贵宾服务中心的,是您的客户专员,专门为您做理财服务。”
    没劲!我挂断电话,微微有些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