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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九十二章太漂亮也是件麻烦事
    史莺莺和杜长风离开的这天晚上,驿站住进了一个商队,大约有二十几个人。虽然两位老板都不在,但底下的管事都是史莺莺亲自调教出来的,一座小楼有一个管事,来了客人,马匹迎进后院,喂草刷毛,客人请进前厅,好酒好菜伺侯着,待酒饱饭足,往干净舒适的客房里一躺,那叫一个美得冒泡,一觉起来,旅途的疲劳全然不见,整个人焕然一新。
    按规矩,身份尊贵的住单间,底下跑腿的睡大通铺,管事的把屋子安排好,他只管应酬那身份尊贵的,点头哈腰请上楼去,底下人自有小伙计负责。
    十来个人分两间大通铺住着,小伙计把人数点好,说了几句客套话就走了。
    到了后半夜,一个人偷偷从右边的那间屋子里溜出来,摸黑往后院去,闪身进了马厩,在靠墙的地方堆了些茅草,歪着身子靠着墙,就那样睡过去了。
    天蒙蒙亮的时侯,早起的小伙计发现马厩里有人,吃了一惊,拍拍他的肩:“哎,你怎么睡这里?”
    那人揉了揉睡眼腥松的眼,打了个呵欠,嘴里含糊不清的道:“我早起给马喂草,不小心又睡着了。”
    小伙计夸他,“你可真勤快,天没亮就来喂草,在咱们这里,有人喂马,你回去再睡一会吧。”
    “不用了,”那人伸了个懒腰,冲他笑,“天快亮了,还睡什么,得干活了。”
    小伙计看着那张脸,心突突跳了两下,仿佛有些种错觉,好象站在他眼前的不是男人,是个容貌清秀的大姑娘,那眼神,那笑容,真让他有些恍惚了。
    他用力甩了一下头,再仔细瞧,哪是什么姑娘,分明是个小伙子。长得确实清秀,个头不高,单瘦,就是那两道眉,又浓又直,跟用刀裁出来的似的,嘴边还有颗黑痦子,忒突兀,有点煞风景,不然还是清秀小哥一枚的。
    那人见小伙计老盯着他,有些慌张,边摸自己的脸,边侧过身去,“你老看我做什么?”
    小伙计卟哧一笑,“看你有意思咧!”挥手赶那人走,“我管喂马的,没你的事,上前边吃早饭去。”
    那人哦了一声,大步流星的去了,小伙计瞟了一眼他的背影,呵了一声,“真是的,还以为我看上他了是怎么的,小爷我能公母不分么?”
    刚说完,就听到马厩里有动静,抬头一看,那些马都冲他昂着头,鼻孔里哧哧喘着气,仿佛在对他说着什么,小伙计走过去,拿长毛刷在它们头上撸了一圈,“凑什么热闹,都老实点,”说着又叹了口气,“要不是那两道眉,还有那个大痦子,上千叶城的清妙馆里谋个生,不比这风吹日晒的活计好?”
    小伙计不知道,马儿们确实是笑他公母不分,那个小伙子就是女扮男装的白千帆,她这次扮了男装,虽然顺利的过了关卡,但是一路走来,还是有诸多不便,比如在吃饭的时侯,总有人盯着她看,那目光饶是不怀好意,她就纳了闷了,明明扮得很男人,怎么还色眯眯盯着她看呢,直到有一回,一个男人轻佻的跟她搭讪:“小兄弟,一个人赶路不寂寞吗?要不要搭个伴,晚上也有人暖脚不是?”
    大家哄堂大笑起来,白千帆这才明白过来,冷冷回了他一句,“这么热的天你还要暖脚,不如钻到牛屁股里去算了。”
    大家笑得更起劲了,那个男人也不恼,笑嘻嘻的道:“干嘛钻牛屁股,要钻就钻你的。”
    都是走南闯北的粗鄙汉子,开起玩笑来没个底线,都没当一回事,白千帆没理他,吃完饭径直走开去。
    晚上几支商队都歇在野外,架了篝火,横七竖八的躺在地上,累了一天,倒下没一会就睡沉了,到早上起来,一个汉子摸着自己的头气极败坏的大叫,“谁干的?哪个王八蛋干的,敢给爷爷剃头,活腻歪了,给我站出来,是谁,是谁干的……”
    大伙看着他的脑袋,都笑得不行,被剃了个癞痢头不说,连眉头也剃掉了一边,那副模样,实在让人忍俊不禁。
    他骂骂咧咧半天,也没有人出来认账,这时才想起昨天调戏过的那个小伙子,四处里一找,没人,一拍大腿,嘿,一准是他,做了缺德事,溜了!
    汉子骂骂咧咧的时侯,白千帆早走远了,她蹲在小河边,看着河面倒映着自己的脸,愁眉不展,这时她才意识到,原来蓝文宇赞她漂亮不是奉承,是真的。
    可太漂亮也是件麻烦事,扮个男人都能让人起歪心思。她原本想在嘴边粘两撇胡子,又觉得不合适,想来想去,最后拿炭条把眉毛加粗画直,再在嘴角点了颗痦子,果然就大变样了,就冲这两道浓眉和那颗痦子,总算没有人再冲他不怀好意的笑了。
    她找了个商队混进去,做个打杂的,嘴甜人勤快,到哪里都吃香,一路上也没有人再欺负她了,就是夜里住宿是个问题,野外还好,住店打尖,跟那帮汉子挤在一起实在不方便,所以她总是趁他们睡着了,偷偷溜到马厩里睡觉,气味虽不好闻,好歹宽敞自在。
    她到前厅吃了早饭,找了把长柄的鬃毛刷,把堆在后院的货都刷一道,别小看了这活计,一路上风里来雨里去的,上上下下刷下来得有一二十斤沙尘,马受累不说,漏到油皮纸下,让货物也跟着受损,所以每到一个地方,她就要把货物打扫一遍,去去尘土。
    这活本应该是大家干,可她起得早,等大伙起来的时侯,她已经干完了,大伙嘻嘻哈哈冲她作揖:“阿凡,多谢多谢,你这手脚可够利索的。”
    领队的老板从楼上下来,问小伙计,“你们老板什么时侯回?”
    小伙计说,“哟,这可没个准,也许三五天,也许十天半个月。”
    领队老板想了想,说,“我给她带了货,先留下,回头我再来取银子,老顾客了,我信得过她。”
    小伙计点头说,“也成,我到柜台给您记个账,咱们过过数,回头您跟史老板取钱。”说着做了个请的手势,伴着领队老板往前厅去了。
    白千帆有些奇怪,问同伴,“咱们的货不是要贩到中原去的吗?怎么卖给驿站?”
    同伴解释:“那是史老板点名要的货,每次老板走货,就给她带回来,史老板会做生意,为人豪爽,价格给的也公道,走这条道的都喜欢跟她做买卖。”
    白千帆说,“开着驿站还兼做走货买卖,这人头脑够灵活,天生是个买卖人。”
    “可不是,”同伴说,“走吧,把东西归置归置,等老板那头把账结清,咱们就启程了,阿凡,你脑子也不错,跟着老板多跑几年,说不定也发了。”
    白千帆笑笑没说话,她想起了史莺莺,要说做天生的买卖人,她倒可以算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