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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九十九章节召唤师
    汹涌的金色横向龙卷风,夹带天地之威,瞬间即至。
    金色横向龙卷风像钻子一样,黑色恐怖的光柱根本挡不住,全部被高速的旋转气劲吹散。
    吉姆咕顿时脸色大变,金色横向龙卷风没有给他任何缓冲的机会,汹涌而至的无双旋转气劲,就像大海的怒涛,瞬间把他的界力防线拍得粉碎。
    要结束了么……
    被金光吞噬的最后一刻,他的心忽然出奇的平静,并生出一丝丝的悔意。
    轰!
    天地大爆炸,方原一公里以内的建筑全部被爆炸产生的冲击波扫平,地面不断的跳动,仿佛发生十二级地震一样,是那么的恐怖、吓人......
    一个超过二十米的大坑,坑内光滑如境,散落着无数的鲜血和碎肉。
    杜仲背对着吉姆咕,双手无力的垂下,始祖之眼悄然消失,银色光芒也淡然暗去,喘着粗气,眼神颓委,他浑身烟熏火燎一般,最后如此惊人的金色横向龙卷风消耗了他全身的精气神,你现在是动也不能动。
    吉姆咕最后爆发出来的力量,让杜仲感到非常的吃惊,而且他自己也不知道这个金色横向龙卷风是怎么出来的,一点控制权都没有,仿佛傀儡一样。
    杜仲原本的想法是,四蹄奔跑最后飞向吉姆咕的身前,像孙文国当时的动作一样,拿爪子捅死他,可当自己跳起来之后,不知道是不是第一次四脚奔跑,跳起来的动作变形了,随后糊里糊涂的,龙卷风就出现了。
    “不过这个破坏力真强,帅气的狼人,果然不同凡响,看来今天哥又帅了…无限的自我陶醉中”瞄了一眼周围的情况,杜仲心里美滋的。
    此时此刻同样背对杜仲的吉姆咕,整个胸膛被打出一个巨洞,却连一滴血都没有流出来。
    一阵妩媚凉爽的微风轻轻的吹过,吉姆咕渐渐化作尘埃。全场收看直播的所有观众一片鸦雀无声,直到此时他们才发现吉姆咕早已经是一个空壳。而杜仲的双手缠绕着无数的血色符纹迅速吸引了所有人的眼光。
    一个一个的血色符文,渐渐抹入杜仲的双爪,越着血色符文的涌入,金色的狼爪开始产生剧烈的变化,本已无力的杜仲早就已经趴在地上呻吟。
    狼爪开始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迅速变长,不出五分钟已经长到十几二十厘米长,并且狼爪也重新恢复到原来的黑色模样。当最后一枚血色符纹抹入狼爪之后,整双狼爪华光一闪,散发出一种古怪的气息,让人道不清说不明,只是隐隐让人的心产生恐慌,而且狼爪底部的几厘米处重新浮现出金色的颜色。
    除了狼爪,杜仲的獠牙也开始变长,变得更锋利,咬合力量更是大副度提升,以前所有的獠牙都可以埋在嘴巴里面,现在上面两只虎牙却突然变长,透出在外面。
    “惨了,哥一世的英名啊,现在我毁容了,怎么样”
    看着镜子里面,从嘴巴那里露出来的那两只虎牙,杜仲欲哭无泪。
    “龅牙了,这次悲哉了,被胖子看见还怎么活啊”
    “难道以后要叫龅牙仲?”
    一想到这个名字杜仲就感到十分蛋痛,对于手上狼爪的变化他倒是挺喜欢的,原本还考虑爪子突然长这么长,以后怎么才方便拿刀。刚想到拿指甲嵌剪指甲就发现这些更加坚硬更加强悍的新狼爪可以随着自己的心意而伸长收缩。
    杜仲此时的烦恼外面的人根本不知道,就算知道了也不会在意,强大不被人杀死就行了,谁还管兽化后的外貌。
    周围观看直接的人们,脑袋里面还回想着刚才那一幕,他们所有人都被刚才那一战深深震撼。
    论坛之上沉默良久,才有人幽幽道:“这也太强了吧”
    那拥有天地之威的龙卷风确实强悍无双。
    此人说的话让所有人赞同无比。
    “他的爪子是吞噬了那只强大的山猫血肉吗?”
    “看着应该是了,感觉有些邪恶”
    “毕竟那是人肉唉”
    “不过是弱肉强食,适者生存,物竞天择”
    “楼上说得对,比如我们不吃猪肉不吃牛肉,怎么成长”
    随后论坛之上展开了一大遍讨论之声音。
    有人开心自然有人苦笑,王珊珊姐弟和赵朱纷正围在一齐观看杜仲的视频。
    “真是个可怕的家伙,血统居然自我进化了,力量又更上一层楼,也不知道他现在属于什么狼人” 赵朱纷露出苦笑。
    “现在是和平时代,武力在强又如何”王珊珊瞄了一眼赵朱纷,冷笑道“我们打的是商业战,他那个脑袋和资源够我们打吗?”
    “他就是胆小如鼠,到现在赵家都不让他独自开一家超级商场”
    面对王文亚藐视了,赵朱纷无证语了。王珊珊也就算了,西城市场被她经营得还不错,杜仲已经离开了对面的万佳百货商场,那些本地势力别看现在很强的样子。以石径为首的那帮人,根本就没有真才实学,质量越来越差,现在的人气是越来越少,只怕不出几个月又要变成鬼城,一个好好的局面就这么被一帮二世祖玩烂。
    可你王文亚倒是有超级商场,可现在呢,只怕亏得底裤都要卖代了。
    王家在魅州那家超级商场被恐怕份子光顾的事情早就传遍整个京城,让无数人幸灾乐祸的同时也让王家颜面丢尽。据说王家在此事件中损失了几千万个信用点,亏到他们的家主吐血三升。
    王亚文自然也不好过,他现在根本就不敢回去京城,只能待在广周帮姐姐王珊珊经营超级商场。
    比赛并不会随着杜仲战斗的结束而完结,胖子和孙文国他们已经在打第三场,哪里会像杜仲一样,打一场都要打上这么久。
    杜仲还没感叹好自己龅牙的相貌 第二场景比赛就要开始了。
    随后的战斗不出意料之外,已经重伤的杜仲输多赢少,三十场战斗只勉强赢了那么二场,而且这两个对手还要是自己搞死自己。
    一位是使用炸弹的时候不小心把自己给炸死了,另外一个死得更惨更怨,跳起来攻击杜仲的时候,杜仲不小心摔倒了,长刀刚好向上对着他下落的方向。比赛至今,第一位被爆菊而死的人材终于出现了。
    杜仲的战斗是所有人之中最慢,每一场战斗无论输赢,他都差不多打足够一个小时。一百个人每人一个小时,他大约要连续打上四天。
    当然了,这种情况是杜仲故意而为的,难得遇到练习对手,特别是国外的,许多见所没见,闻所未闻,各式各样的对手,就是最好的免费练习伙伴。
    随着比赛的次数,他强悍的恢复力终于体现得淋漓尽致。许多人一开始兴致勃勃的打比赛,迫不及待的向世人展示自己的能力,每打完一场,就马上开始下一场,可连续十几场比赛下来,那些人才发现自己经不住这么高强度的战斗,消耗太过强大,恢复跟不上。
    当然了,你也可以买小屏幕上面的恢复药,以求速战速决。
    跑得快不算快,只有到达终点的才是冠军。
    这个时候比赛选手才异常珍惜那些恢复的时间,也让杜仲后来居上,他凭借着强人一等的恢复力和坚强的信念,越战越勇,开始慢慢把比分追上去。
    相对于杜仲,渐渐好转的情况,吉姆咕的情况就要悲惨了许多,苦果终于再现。
    虽然最后时刻,号码球救了他,但并不表示他的伤势就好了。那种黑色的丹药不过是暂时提升了他的等级,可当药力过后,他马上从苍月级退回阿尔法级别。这么强大的丹药怎么可能没有后遗症,吉姆咕全身的经脉被大量摧毁,能活着已经不容易更别说战斗,打了几十场比赛全部输掉,并且是被敌人秒杀,各种羞辱各种耻笑全部向他的身上泼来。
    俗话说得好,有多长风流就有多长堕落,他以前嚣张是因为他有那个能力,可现在都已经成为一个废人,自然是老鼠过街,人人喊打。
    杜仲根本不知道吉姆咕被自己打成废物,就算知道了也不会在意,敌人就应该被自己踩在脚下,不然怎么对得上自己传奇狼人的大名。
    打赢五十一场,获得出线权之后,可以留下继续比赛,或者休息等待第一回合的晋级赛。除了还没获得出线权的人,大部分超凡者都选择后者,毕竟光是出线的那五十一场比赛就打到他们吐血,当然了,有人休息就有人留下来,比如下面这个白发的小子。
    此时的杜仲正准备打第九十三场比赛。比赛双方俩人都没有说话。和杜仲对战的叫哈曼德,是一个阿拉伯国家的王子,此人能力不错,但运气不佳,遇到的对手都比较强悍,在加上九十多场比赛,高强度的消耗战,让他早就疲惫不堪,打到现在还差一场比赛才能够出线。
    看着对面正津津有味吃着鸡腿,喝着酒,悠闲自在,精神的饱满的对手,哈曼德不得不吐槽,这还是人吗?就算是铁人,打了九十多场也得累趴下。
    “嗯,好吃,要来一口么。”杜仲只是随便说说,也没管哈曼德要不要。
    喀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