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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迈向舞台之二《吸血情人》(中)
    喂喂喂,这个老板娘怎么可以自说自话,完全不顾当事人咧?啊呀!宇冰晶倏地想起了“一纸契约”的事情——唉,似乎我的“卖身契”还在她手上哩!她的话我似乎也不能违抗来着!怎么会这样?上天要我认命呀。“星剑,怎么办?”他传言询问。
    星剑到觉得没什么大关系,“不过就是拍照罢了。我只好舍命陪君子咯!”早点把钱还清,就可以早点“超生”了。
    但是夜魅姬的打算可没那么简单。哼!那死变态一定是平日里没工作太无聊,所以才日日往我这里赶,但若是他手上有个“大包袱”的话,那情况可就不能同日而语了——宇冰晶和星剑可是天界顶级的人物,他们两个可没那么好伺候,说不定还能帮自己教训教训他呐!她高瞻远瞩着未来的美好“前景”便不由自主地发声笑了出来。
    哦!原来她是在打这主意啊!听了她的心声,宇冰晶不禁恍然大悟,然后哀叹自己这么一个“花一样”的男子,就要栽倒在“变态”手里了。
    王启明则在一边百思不得其解——他不明白夜夜到底是什么用意。
    天花板的灯终于发挥了其强大的功率,把星剑给照昏了。唉!还是先好好养病再说吧。
    (注:王启明是西班牙时尚杂志《吸血情人》的总监。《吸血情人》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汗!)
    ……
    第二日,王启明追着早晨的太阳,兴高采烈地赶到“tt酒吧”去要人。“那个,夜夜啊,你昨天说因为星剑病了,所以让我先回去。那么他现在人呐?”
    “你这人怎么这么心急?”宇冰晶一脸不悦地从楼上慢走了下来。他非常气氛:你当星剑是电脑啊,哪个部件坏了,拆下再装上就得了?就算他不是人,也好歹是种生物吧。
    王启明没有理会他的抱怨,冲到坐在吧台边没什么气色的夜魅姬旁,轻抚耳语:“夜夜!夜夜!我想先带宇冰晶先生去拍,你说可以吗?”昨天在他临走的时候,夜魅姬已经向他正确解释了他们的姓名。
    “你!”她心里觉得挺高兴,即便表情是震怒的样子,“我说过只允许你拍他们一次!难道你没有听明白么?”
    这……他怎么可能会无明白呢?毕竟他还没有把肌肉长到脑子里去——“1”跟“2”,他还是可以用耳朵来辨别的。只是他实在不甘心难得的眼前美餐就怎么秒杀地给吃完了。他考虑了整整一夜,也折腾了整整一夜——即是这回会让夜夜她不高兴,我也必须完成我的使命。要叹就得叹,为什么偏偏这个时候他的艺术家血液沸腾了咧?唉!太帅也是一种罪过呀……
    他圈住双拳,高举过头,“铿锵有力”地说:“夜夜,你说‘让他拍一次封面就可以还清了’,但没说只拍一次封面照呀!我知道过分的要求会伤大家的和气,那不如就至少让我拍一个系列吧。”虽然同是“一”,可是“一张”和“一打”还是有很大区别的。
    她越听就越觉得高兴,于是拼命忍住随时欲出的笑意,“可以。但是这一系列到底是多多少张?”天啊!实在太可笑了!没想到自己欲擒故纵的把戏竟然没有被那死变态识破!呵呵……清净的日子不远了……
    他咧?王启明看着夜夜极为痛苦地表情(面部发青,眼角湿润,有随时落泪的趋势),左思右想,颤颤微微,抖擞着手臂,不好意思地露出三只手指。
    “什么?3张?”夜魅姬大吼一声,把全部乐颠的心情一扫而空。这家伙搞了半天才想拍三张啊!三张可是一瞬间就完了的啊……那岂不是要我很快得再次活在他的“淫威”之下?
    幸而,那家伙并没有令她失望。只见他猛烈地摇头,解释说:“啊,对不起!夜夜,是3册!”呜呜呜……夜夜果然生气了。虽然他做好了预备让她劈头盖面好好骂一顿的觉悟,但是当看到她真的不快的表情时,心里还真不是滋味。
    夜夜,请你原谅我,我很快就能来好好陪你了。他为了这个“能好好陪她”的不远未来,甘愿心口压次大石。唉,只可惜夜魅姬并不知道他的这个“不远未来”,要是知道非得立刻气得吐血而亡不可!
    不过,当“册”代替“张”字进入她的耳中之后,她又再次乐开了花:原来是“册”啊!“册”好,“册”好啊!她掰手指一算,一般《吸血情人》一册有60页,那三册就是180页。而且即便王启明每张拍的都是大图,如果加上封面和尾页,那么至少也要拍114张照片。这么一算,没个把月是不可能轻易完事的。如此一来,不但林韵怡交代的事情有了着落,就连“死变态”也能顺利解决掉了。
    “林韵怡交代的事情”?他暗自窃入她的心中,盗取了她的心思——看来这次是掉到大鱼了。
    “他”是谁人?不是别人,正是躺死在房里的星剑。这小子吃了药以后,立刻就被退烧药给拯救了,虽说如此,但也还每到身体可以只有行动的地步。所以,他就想了个一举两得的办法,那就是“魂神出鞘术”。
    魂神出鞘术不同与灵魂脱壳术,它是一种个体意识移动但不移动灵魂的高级法术。灵魂脱壳也可称为灵魂出鞘。通常地,灵魂脱壳术发动的时候是部分灵魂离开,而非全部。在使用此法术的时候,灵魂一端一旦受到攻击,就可能会导致灵魂之间的联系断裂,从而使得生气外泄,肉体立刻致死,因此在这个时机使用灵魂脱壳术是不合时宜的。故,星剑采用了魂神出鞘术——这个法术是先取下自己极小部分的灵魂,然后把它变成书签,嵌在他人的灵魂里发挥功用。而它的功用不但有窃听器的效用,而且还有神经同步的妙用。只要同步了神经以后,就不仅能知道他人的想法,还能理解他人思考的回路。只是这个法术是有2个缺点的。第一,书签灵魂在到达了一定时间(79小时)以后就无法再从被镶嵌者的灵魂里拿回来,即书签灵魂会同他人灵魂融合。第二,当神经同步了以后,施术者要是不控制自己的心神,便会导致回路,即施术者的心声与思考方式会传入被镶嵌者的身上。尤其是第二个缺点,它的危害相当大。当书签灵魂同被镶嵌者融合后,施术者就无法切断双方联系的通路了。若是形成这样的局面,只有破坏或损坏被镶嵌者的灵魂才能截断这一弊端。
    从这一法术可以看出,星剑可以称得上是不顾一切地“孤注一掷”了。然而他为什么宁愿冒这么大的风险也要这么做呢?
    在他看来,夜魅姬是所有事情的关键。昨天即使他身体不适,但夜魅姬和钟啸天奇特的波动他依然还是感觉了出来。于是他借由和他们触碰的机会,把书签粘贴到了他们的身上。只是以现况来看,他的福祸难料啊……
    pass!现在先不论星剑的心理问题,去瞅瞅一嘴苦味的宇冰晶。
    唉!可怜的美男子啊……在老板娘的威逼下,他被迫踏上了“被拍”之路。
    ……
    “啊!”尖叫四处起落。他所在的摄影棚上上下下,就连小缝隙里也都挤满了人头。叹,问世间帅为何物,只叫人神魂颠倒,乱喷鼻血!但问人为何发痴?原来只因为他穿了黑色骑士吸血鬼革履装——一件黑色类似军服模样的中长风衣在他泛着浅亮色的肌肤前摊开,露出他完美流动的肌肉线条,银色的短发被造型师后梳,把他惹人惊魂的脸颊全部显露出来,他的面部也被稍上淡妆,但任何一种化妆品的色泽都难以比拟他原本的容貌。唉,哪怕只是他鼻息之间的气息流动,也能使人昏死一大片啊……
    王启明早就湿了好几包一百抽的面巾纸了。“我说摄影师啊!你可不要再晕倒啦!都第15个了!”他转首看着一排横躺着因“失血过多”而晕厥的芸芸众生,无奈地耸耸肩——光他一个就有如此的杀伤力,要是再加上“美男妇”的星剑,那医院岂不是要满员了?医院满员那倒还好,因为那表示它“欣欣向荣”,不过回过头去试问一下老天你让他上哪里去找这么多的替补摄影师咧?
    “咚!”又一个倒下的声音——摄影师倒了一排也就算了,就连灯光照明的师傅也倒下了!再这么下去,这摄影棚非“尸横遍野”不可!
    不妙!不妙!王启明大感不好。再这么下去这些人群不是一起集体爆发,就是一起集体灭亡——他可不想见到失控的场面出现……那该怎么办呢?
    汗啊!王启明这不全是你自己惹得祸么?你就自求多福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