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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章
    这两个字从秦亚哲口中讲出来,教人心惊胆战。杜春晓已晓得自己这一讲,必将导致三个原本已命运多舛的女子为各自的经历再添一道致命伤,想挽回却是爱莫能助,于是脑中无端浮现出施常云诡秘悲苦的笑容来。
    三日之后,唐晖便从包打听那里买到一条不敢报道的新闻——秦亚哲家的三位姨太太统统被送到了杭州老宅休养,其中包括待产的二太太孙怡。
    第三章 高塔双艳
    〔“这座塔,意指落花有意,流水无情。你在一个男人身上浪费的感情太多,积沙成塔,最后却高处不胜寒,终究还是要从那里下来的。”她一脸同情地将那张牌收回,道,“该了断的时候,一切都必须了断,哪怕有些事情,已经来不及了。”〕
    【1】
    “肚皮饿不饿?要不要吃碗鸡丝粥?”
    燕姐把粥端到米露露跟前,她接过喝了两口,便放下了。她见她吃得勉强,便不再劝。这几日百乐门的红牌舞小姐都铆足了劲头给自己置行头,添购西洋化妆品,目标便是要在汕头路群玉坊的花国大总统竞选中别苗头。米露露亦是下决心,必要为百乐门挣回脸面,不能让这里的熟客被那边的交际花勾了去,所以忌了口不碰荤腥。一个月下来,腰腹果真小了一圈,却不料先前鹤立鸡群的胸脯亦塌陷下来,教她好不懊恼,于是吃也不是,不吃也不是。可恨那朱圆圆照样每日十只小笼包当夜宵垫肚,还是蜂腰豪乳,丽质天成。
    然而米露露怎么都想不到,邢志刚对她的未来还有另一番打算。
    “邢老板算盘子倒也精么,我是蓬拆小姐,不是路边野鸡!叫我去参加花国大总统竞选?亏伊想得出!”她桌子一拍,气鼓鼓地坐在化妆镜前检查她的睫毛。
    “侬不要再气咧,再气还是要去的。”燕姐晓得她在摆架子,只得假意劝一劝,实际上她是她肚子里的蛔虫,知道小婊子对这样的事体并不排斥。
    “不去!”米露露翻了个白眼,又在腮上扫了一层胭脂,“要去么就叫朱圆圆去,伊比我生得漂亮,又喜欢搭客人出台,伊去正好,一看就是长三(高级妓院)出来唉!”
    “笑话咧。朱圆圆脑筋搭牢侬又不是不晓得,评花国总统又不是光看样貌,风度气质也是要的,顶要紧的还要会得讲话,讨人欢心,侬讲是伐?”燕姐还是好声好气,心思却早已在邢志刚那里,今晚她要去他那里睡。自出了事以后,他们已许久没有同房,她几乎已想不起他的体温与气息,只知舌尖的微凉,手指缝里也总要夹起她的头发丝……
    正想得销魂蚀骨之际,只听米露露喊了一声:“去的话,行头要邢先生那边出的。”
    她忙满口应允,去找邢志刚商议了。
    米露露这边厢却端起那碗鸡丝粥狼吞虎咽起来,她深知舞客与嫖客的审美差异,后者不指望“窈窕淑女”,前凸后翘才最受追捧。
    竞选头一日,米露露因是舞厅小姐,只得一面单打独斗,一面掂量群玉坊那些烟花女子风情几何,遂愈发自信起来。诚然,她米露露姿色撩人,又会些洋文,妖冶里还掺了一点儿性感野猫般的特殊气质,相较那些面上气质如兰,却开腔讲不得两句话便暴露了乡音的佳丽,竟占了许多优势。于是一路走来,赢得喝彩阵阵,一时占尽风头。尤其展示才艺的环节里表演的一段曼波,更是风流俏皮,充分凸显身材优势,待一曲舞毕,台上已落满了客人抛掷的红玫瑰。
    孰料米露露的得意维持不到五分钟,下一位出场的竞争者,就将她苦心经营的成果毁得干干净净。
    她算不上顶漂亮,只一对细弯的眉眼,穿珍珠白旗袍,头发削得极为短薄,刘海整整齐齐地盖在额头上。可不晓得为什么,大家会不由自主地被她周身散发的迷人气韵吸附过去。她并不笑,似乎是对献媚已有些厌弃,只懒懒站在台正中,甚至偶尔还会蹙眉,这番苦情的表演却令台下瞬间鸦雀无声,因都在等她下一步动作。更让米露露揪心的是,她看得出对方的奢侈与精致。唇膏颜色与脚上的绣花鞋面完全一致,那件旗袍上钉的每颗珠子均系天然深海珠,更别提腕上那块钻表,富家千金亦不过这样的行头吧!而这女子身边不知何时已摆上一架钢琴,那东西像是随时提醒其他那些长三、老么出身的娼妓,她与她们是千差万别的。
    米露露只得在心里偷偷骂娘:“这哪里是竞选花国大总统?竟是选上海小姐呢!”
    不过最让她心惊肉跳的倒不是对方在台上演奏的一曲肖邦,却是对方的长相,面上每一寸都似是与小胡蝶用同一个模子刻出来的。所以选拔头一日,各路选手在后台梳妆的辰光,她便盯着她倒吸一口凉气,叫道:“淑梅,你怎在这里?!”
    孰料对方竟怔怔看了她一眼,茫然道:“是在叫我?小姐可是认错人咧。”
    “那你叫什么?”米露露定睛细看,五官确是每一处都像的,只气质做派全然是另一个人,雍容了许多,身上每件东西都价值不菲。欠身穿鞋的姿仪亦是妩媚的,臂弯挤出那两道新鲜性感的褶纹,竟带着扑鼻馨香。
    “金玉仙。”她露出两颗小小的米牙,口气清新,没有被烟熏过的可疑味道。口音亦证实她是正宗上海人,没有小胡蝶的苏北腔。
    “哦,侬搭我一个小姐妹倒是生得蛮像。”米露露只得讪讪补充道,登时与对方攀谈都觉满心的压力。好比穷光棍与富家公子同桌吃饭,总归气要短上一截。
    金玉仙倒也不曾计较,只抿起嘴来,把笑绣在两片粉唇间,道:“没有关系,较关(许多)人拿我认错过,还有人讲我像大明星阮玲玉唉。”
    “像唉,是像的唉。”米露露连忙点头,心却已冷下来,晓得自己碰上了劲敌,到手的花国大总统已飞走。
    据闻这金玉仙是新来的长三妓女,原是前清皇宫里一个王爷的私生女,所以养尊处优惯了的。无奈家道中落,溥仪被赶出紫禁城,去东北当傀儡皇帝之后,昔日皇族荣耀尽失,那王爷亦带了家眷北上,不能入祖先祠堂的自然顾不得。所以走投无路之下,只得将这样的金枝玉叶卖进窑子里。所幸长三规矩严苛,亦给心高气傲又姿色出众的姑娘多些特权,老鸨也是客客气气,晓得她们身娇肉贵,自有大用场可派;诸如金玉仙这样的上等姑娘,初夜都是死命保了的,要攒价钱,专等这样的机会以得万众瞩目,再借机捞一笔。按行内人的看法,依金玉仙的绝顶品质,断无可能“一点朱唇万人尝”,必是一下就傍上一个好的,便很快被赎身出去,从此锦衣玉食,享一世富贵。进窑子也不过是权宜之计,再讲得穿些,只是踏板而已。
    听到这些琐碎事体,米露露心里愈发不是滋味,只怨同人不同命,即便都在欢场,却也有天壤之别,只不能放到台面上说而已。其他几位入围者,大抵亦是与她一样的想法,都有些躲着金玉仙,都隐约觉得与她不是一类人。
    所以金玉仙登上花国大总统之位,而米露露只荣获副总统头衔,亦是没得话讲。这结果让邢志刚大发雷霆,因“副总统”等于狗屁,只在报上的照片里镶个边,根本做不了夜总会招牌。不过同时邢志刚又嘱咐旭仔去长三走一趟,专点金玉仙,报纸上她虽头饰夸张,发型亦不一样,但五官面目实在与小胡蝶太相似,不追查一番是不行的。然而旭仔去了之后,却无功而返,谁教如今的金玉仙已不是身价的问题,自有挑客的权力,邢志刚自己去都恐要碰一鼻子灰,哪里还轮得到他的手下?
    邢志刚不可以,秦亚哲却是可以的。
    秦亚哲平素不爱逛窑子,嫌女人再美都多少有些不干净,除非大应酬抑或拿美色贿赂官吏,否则绝不踏入半步。然而报纸登遍金玉仙的玉照,他想不注意都不行,只没有即刻动身去长三,倒是要约邢志刚一道去,若辨出那人是她,便来个“三堂会审”,当场作了断。此举一是为了让邢志刚自己拿个态度,二是为了所谓的公平。
    “这个人必定不是小胡蝶。”燕姐在旁道,声音轻得像蚊子叫。可她晓得,愈是讲得轻,别人愈是听得清楚,中国人就是这么复杂。
    她见秦亚哲与邢志刚正望住她,少不得解释道:“她若是小胡蝶,躲还来不及,哪里还能这般抛头露面,求一夜成名呢?何况听露露讲,对方从口音到气质也无一相似,还会弹钢琴呢,小胡蝶哪来这个本事?”
    这一讲,大家便都静默下来,到底要不要去摸金玉仙的底,便无人再提。
    只一个人,却开始频繁在长三出现,虽不是名流富豪,但似乎有些特权,可以在金玉仙的香宅出入自由,偶尔还陪坐搓几圈麻将。依金玉仙的同行姐妹小林黛玉的形容:“做妓女的也喜欢小白脸,那是本性。”
    所以这妓女的本性,到底还是便宜了唐晖。
    唐晖成为金玉仙的座上宾已有一段时日,因《申报》严肃得紧,本也不会将“花国大总统选举”当回事,只在报上登了一块“豆腐干”而已,但唐晖似乎对金玉仙兴趣颇浓,隔三差五便来。金玉仙对这样玉树临风的俊俏后生自然不会厌弃,而且不知怎的,有意无意要让他留宿,无奈对方怎么也不肯。这件事情传到老鸨耳朵里,招来一顿骂:“哪里身上骨头就痒成那样?找个大老板赎身才是正理,之前就好好攒身价,竟还有倒贴的道理?”
    实际上金玉仙的身价早已涨到令老鸨瞠目结舌的境地,身上穿戴无一不是最好的,出门必是珠光宝气,洋车接送,在交际花里算头挑。至于私下已是有哪几个重要恩客,那是小报记者都查不到的秘密,只知金玉仙某次出席名流盛宴,一对巨钻耳环令在场者无不侧目。唐晖当时因要采访同时出席的上官珏儿,便在那里拍了金玉仙一张照片,带回去让杜春晓瞧了,她笑道:“这女人行事太招摇,早晚也要死于非命。”
    “哟!这难不成还是牌告诉你的?”夏冰借机讥讽道,“或者只是嫉妒人家有钱有姿色?”
    杜春晓果然上前,“啪”一记将死神牌重重拍在夏冰的额上,道:“确是牌讲出来的。”
    就在次日,金玉仙失踪。
    三日后,金玉仙的尸首在上海郊外一个麦田里找到,全身剥得一丝不挂,喉管割裂,皮肉上满是乌青,可见生前被折磨得多么惨烈。
    这一次,《申报》不得不给金玉仙登了头版,只可惜配的不是她当上花国大总统的风光照,而是形容可怖的尸照。
    【2】
    “你竟不救我?”
    金玉仙伸出一对惨白的手,紧紧抓住唐晖的袖口,他努力挣脱,无奈被愈拽愈紧。她喉间的裂口流出鲜浓的红色汁液,一滴滴落在他手背上。
    “不救我?”
    声音仿佛是从她脖间的伤口处发出的。
    他浑身冰冷,只能紧闭双眼,怕看到金玉仙那一对即将眼眶崩裂的眼。她的愤怒与悲鸣,均化在那两只手上,那一道伤口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