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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秋宝听见,转过头冷笑道:“稀奇了,谁规定杀猪弄的婊子就不能吃‘独食’了?老娘偏要吃!”
    此后几天,简政良走在街上,但凡迎头碰上他叫“简爷”的,口气都微妙得很,仿佛含了千万个讽刺在里头,让他如芒在背。
    那是桃枝最后一次看见齐秋宝,之后她便凭空不见了,杀猪弄的小窗格子上只系了一块她揽客用的绸帕,绣着彩蝶戏牡丹的图案,手工细巧,色泽艳丽,栩栩如生。
    老婆子急得满头汗,说秋宝不可能突然离开镇子,找了两天未果,只得去求夏冰帮忙。夏冰心里隐约知道这个事儿该先疑到谁头上去,便满口答应下来。因青云镇的娼妓也不分在哪里做的,有个三长两短保警队都不会过问,只当是活该,这已成了暗规;谁若要帮着去查,是要挨板子的。所以夏冰对老婆子千叮咛万嘱咐,莫要让队里的人知道,甚至秋宝不见了的事儿也不可四处张扬,否则谁都不讨好。老婆子自然是懂的,当下塞给他两包烟,十块钱,便匆匆离开了。
    要找简政良,只投准三处地方既可:镇西头的茶馆,风月楼,他自己家。夏冰大致估摸了一下时辰,这个时候应该在窑子里乐着,于是便去了那里,可远远看见风月楼的招牌便停下了,他一个后生,进这样的地方,即便是来找人的,也在众人眼皮子底下,难听不说,事儿也不一定办得成。因此牙一咬,便去找了杜春晓,女人进去总惹不出闲话来吧。
    谁知杜春晓听完后,当场给他后脑拍了一掌,骂道:“你还真是缺心眼儿!这种时候,简爷怎么还会去风月楼?前不久刚被一个婊子弄得下不来台,如今还去会婊子,可不是触自己痛处么?茶馆那种人多嘴杂的地方他也断不会去,讨人取笑不成?这几天若还是个正常人,保准在家里待着清静几天,待风头过了再出门的。亏你还是个警察,脑子没一天灵光的!”
    夏冰这才像“开了天眼”,拉着杜春晓便往简爷家里赶,敲了半日的门,里边也没个动静,只得问他的邻居。邻居讲也是几日没见到人了,跟从前躲妓院的债一样,所以见怪不怪了,都觉得他不定哪天就突然又冒出来,所以也无人在意。杜春晓却还是觉得不对,怂恿夏冰硬闯,他到底还是不敢,只站在门前发愣。她狠狠瞪他一眼,拿出一张牌来,插进门缝里,拨弄半日,只听“咔哒”一声,门杠落地。
    “你进去,我在外头放风。”杜春晓下了命令,夏冰只得乖乖照办。
    不消一刻钟便出来,面色煞白,神情紧张。
    “怎么样?”杜春晓不知什么时候在路边买了枝莲蓬,正剥里边的莲子来吃,脚边落了一地白白绿绿的壳。
    “人在,不过死了。”
    【5】
    简政良的脑袋埋在半只西瓜里,头顶围了一圈苍蝇,已臭得让人屏息。
    杜春晓却还在挖莲子,嘴巴不停嚼动,像是对尸体已经习惯的样子。夏冰一脸稀奇地看着她,问道:“你居然还能吃得下东西?”
    她对他翻了个亲切的白眼,遂四处转悠起来,像在找什么特别的东西。简政良的家宅不大,只有一个外间并一个里间睡屋,左边耳房专用来开灶烧饭。简政良便坐在外间的饭桌上,一张脸埋在西瓜里,后脑勺插了一柄利斧。屋子里收拾得相当齐整,打开衣柜,里头挂着几件干净的长衫、冬天穿的长大衣和棉袄,抽屉里摆着十几对雪白袜子,还有一些短裤汗衣。旁边一张大床上,盖着油光光的竹篾席子,摸上去滑腻腻的,那衣橱上长绿锈的铜环片亦一样碰不得。
    待杜春晓出来,夏冰已粗粗检查过尸体,正色道:“你可记得黄家一个叫吟香的丫头,偷了三太太的东西逃去县城,后来被发现死在镇西河滩边上,也是头顶挨了一斧死的。”
    “没错。”杜春晓点头道,“手法差不多,只一点不同。”
    “哪一点?”
    “那凶手必定是与吟香很亲近的人,所以她才会深夜在那里等这个人,并且对其也不防备,才被正面劈中。但凶手对简政良来说可能本来就不认识,或者其不受简爷欢迎,所以才带着斧子从背后袭击他。”
    她手中的莲蓬已变瘪变轻,莲子吃得精光,肚子却一点不觉得饱。有些更奇特的东西吸引住她,只是一时半会儿,还不能让夏冰知道。
    简爷的死,在保警队的李常登他们看来,与“寿终正寝”无异,无论男女,“老孤身”对青云镇的人来讲,都像是多余的,反正也不具备传宗接代的条件,换言之就是个“废物”。尤其像简爷那样的,终日吃喝玩乐,过得有些太过逍遥,且谁都好奇他的钱从哪儿来,但都不去问。所以李常登到简政良家中进行第二轮搜索的时候,讲白了便是找钱,他和乔副队长敲遍了每一块地砖,摸索了每一块家具的木板。最后在后院的墙根下边踩到一个银洋,顺势挖下去,竟掘出两只黄瓷罐,一罐里装了满满的银洋,另一罐却是用橡皮筋绑着一扎扎的钞票,共有一百扎,也就是一万元整。这笔巨款让保警队长瞠目结舌,都说就算养几辈子的蚕也断不可能挣出那么多来。
    更蹊跷的是,齐秋宝此时却出现了,就漂浮在镇河上,与浮萍和菱草缠在一起,稳稳地随波逐流,依旧像那日要证明自己的干净一样,是赤身裸体的,腿踝上圈着一根粗红线。几个蹲在河边台阶上洗衣裳的婆娘远远看到一只白色水鸟停在绿萍上,还当好玩,捡石头打了几下,水鸟惊飞之后,尸首缓缓移近,肚皮已被啄开,翻出粉色的肉。
    青云镇即刻沸腾起来,李常登此时却正忙于和乔副队长瓜分简政良的私房钱,连验尸都有些懒,但还是骂骂咧咧地去了。草草看过之后,从脖颈上一圈黑紫的印迹看,乔副队长断定齐秋宝系被勒毙,夏冰在一旁自言自语道:“那不是和黄家那几个丫鬟的死法一样……”
    李常登听见这话,两眼一瞪,恶声恶气道:“哪里一样?她的肚子又没被切掉!”
    ※※※
    桂姐将药吹凉之后,端到黄慕云手边,他淡淡一笑,拿起来喝了,因从小灌到大的苦水,已经习惯,连眉头都不皱一皱。所以他不爱与家人一道吃饭,嫌饭菜味同嚼蜡,往后十年间,均是桂姐偷偷嘱咐厨子特意做了重口味的东西来满足他,只是越这么样的吃法,越是伤身。她本是想劝的,可一想到真正能让他听劝的那位白子枫都已死了,三太太又得了失心疯,如今他还能听信谁呢?她自认没这个资格来管束,只能由着他去。
    刚想到这一层,二小姐房里的素芸走进来,手里提着一个黑底漆金的食篮。
    桂姐端起空了的药碗,跑出来迎她,笑道:“怎么这会子想到要过来了?”
    素芸将食篮递给桂姐,脆生生答道:“这个是二小姐从大少爷房里拿来的,因这几日来探望大少爷的人太多,送来的东西都快放不下了,只能匀一些出来给其他房的少爷小姐。如今二少爷遇上这些个事,日子过得艰难,房里也只你一个人派得上用场,哪里抽得出空过来拿东西?别看二小姐平素粗枝大叶的,这会子倒也想得周全,让我到那大少爷房里挑一样好的送过来。”
    桂姐听罢,心中无比地感激,要素芸进来坐一会儿聊聊天,对方推说天色晚了,便急急地走进里屋,向黄慕云请了安,说明来意。他当下便命桂姐塞了一块钱给她,她也不推托,拿了钱便告辞了。
    素芸一回屋,便见廊檐下站着一个人,走近了才发现是黄菲菲,急吼吼的样子,见她来了,便一把拉住,拖进里屋,遂哑着嗓子问道:“可看清楚了?”
    “看清楚了。”素芸点头。
    “有没有?”
    素芸轻轻摇了摇头,仿佛将黄菲菲的希望都摇空了。她只得呆呆坐回椅子上,喃喃道:“难道我猜错了?”
    黄菲菲与黄梦清的关系有些高深莫测,她们平素不大往来,甚至往往是其中一个人出现的场合,另一个就尽量不出现,除非一家人用餐,抑或参加祭祖一类的活动,否则是绝不碰面的。下人们起初有些诧异,辰光一长便也见怪不怪了,她们地位身份确是有些差别,只是无人愿意点破,假装不知道。
    因此黄梦清主动来找黄菲菲,确是把素芸吓得不轻,以为自己看错,于是“大小姐”三个字也叫得很响,像是在跟自己确认。大小姐来得突然,二小姐却一点都不意外,反而过来挽住她的手,姐妹俩亲亲热热地进到里屋,还让素芸切了些西瓜进来吃。
    黄梦清果然好久不来妹妹这里,跨进她的睡房便四下打量一番。墙上没半幅字画,倒是挂了两杆雕花包银手柄的西洋猎枪,法兰西铁架床上纱围幔绕的,看着便觉得热。更衣用的陶瓷屏风上画着偌大的荷花图,上头搭着件日式和服,樱花如血喷溅。
    她忍不住笑道:“你这里确是见不得人,不伦不类的。”
    “走出去见得人就好了,至于里头怎么样,都是看不到的。”黄菲菲大咧咧地往地上一坐,黄清梦这才看到原来竹席是铺在地上了,方想到原来妹妹早已不睡床,酷暑天气都在地上纳凉过夜的。她即刻也有些兴起,便也一屁股坐到地上,两人相视而笑。
    “听说你今天去看莫如了?”黄清梦开门见山地问。
    黄菲菲点头,补充道:“还让素芸去慕云那里走了一遭。”
    “难得见你走动得那么勤快,必是有什么缘故吧。”她团扇轻摇,竭力装作问得很不经意。
    孰料黄菲菲将头一歪,回道:“看他在藏书楼里摔成那样,自然是想知道个究竟。又听大夫说什么都记不得了,生怕他连我这个妹妹也不认得,就去看他。还问他怎么会去藏书楼里,你猜他怎么回的?”
    黄梦清不搭腔,只以眼神示意她往下说。
    “他说他知道我是妹妹,还说去藏书楼的原因也记得。”
    “什么原因?”
    “他说……”她顿了一下,继续道,“是有人叫他帮忙去楼里找本古书,他才去的。”
    “是谁叫他去的?”
    “说是慕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