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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狗子点了个火把朝救护车旁边扔去,周围被一下照亮了。就听见周围许多抽气得声音,数十只黄鼠狼围着车子。就在这时,救护车突然发动了,碾过前面的黄鼠狼直接冲进村子,一阵吱吱乱叫,救护车冲进村子的时候带着一股血腥,我差点闪避不及被撞上。
    可能是黄鼠狼的尸体卡进了车子的轮子,救护车失去了方向一头撞在了村口的榕树上,当场砰的一声,火光冲天。
    所有人都呆住了,很快烤熟的肉香味弥散开来,不知道什么时候,人群慌乱了,到处是乱蹿的黄鼠狼,时不时传来哀叫哭喊声。黄鼠狼们疯了,村民也被迫疯了。
    我也慌了根本不知道该怎么办,就站在原地,看着周围都是狂奔疾走的人,和黄鼠狼。
    “姐,你干嘛呢。”狗子用脚踢开一只快要咬到我的黄鼠狼。
    “怎么办?”我回过神问他。
    “往家跑呗。”说完拉着我就跑。
    “黑票呢?”我一边跑一边四处张望。
    “谁?”
    “和我一起来的那个人。”
    “没看见啊,我就看见你一个人在那里发呆。”
    等我们回到狗子家的时候,黑票已经到了。他是什么时候跑得,我怎么没发现?
    “糟了,我娘,还没回。”狗子突然一拍大腿惊叫道。
    “去哪了?”我着急的问,姨人还是蛮好的。
    “好像是往后山土地庙去了。你们先躲起来,我去找找就回。”狗子急急的说。
    “等等,我和你一起去。”我叫住了狗子,从院子里柴堆旁边捡了一把镰刀。跟着狗子就往后山跑,黑票没有跟来。
    一路上遇到几只黄鼠狼,被狗子拿菜刀劈了。我手里攥着镰刀,手心里全是汗。天黑的浓重,好在有手电,路还是看得清的。远远看见一团火光,走进一看是狗子娘和村长在烧纸。看见我和狗子过去问:“怎么啦,听见村子的方向有火光,谁这么不注意走水了?”
    “娘,没。”趁狗子给他们二人解释的时候。我打量了一下土地庙。
    坑爹啊,不到人腰部的微小庙宇,里面就一个泥像。面前摆了个盘估计是狗子娘带来烧纸用的。泥像的脸部在火光下忽明忽暗,狞狰,可怖。
    站了这么久才发现,没有出现一只黄鼠狼。把这个发现对狗子说了,但随后我才发现自己错得离谱,以土地庙为半径10米左右被黄鼠狼围得水泄不通。密密麻麻不计其数,这还只是火光能够照亮的范围,那没被照亮的黑暗处还不知道潜伏着多少危险。
    现在它们没有靠近,或许是怕火光,等火一灭,我们估计也得去见马克思。
    狗子娘手里剩下的纸钱已经不多了,怎么办,不经意的看见泥像诡异的脸极度不舒服,用脚就去踹。估计泥像本身没有多结实,一下子就身首异处了。
    不知道为什么彻底激怒了围着我们的那群畜、牲,发狂似的扑了上来,管不了那么多了,伸手举起镰刀就砍向了最先朝我冲来的畜、牲的腰上。但是顾得了前面顾不了后面,大腿一阵锐痛,侧身一看,好家伙,被活生生的咬掉一块肉。这下子我彻底被疼痛折磨的红了眼,不管不顾,乱砍了起来,身上不断的抓被咬。我估计自己现在的样子就像个疯子。
    力气渐渐不支,我不知道还能撑多久。我可能死在这里,这是我第一次真真切切感觉自己会死。拿镰刀的手腕被咬住了,我也发了狠,张口咬住它的颈脖子,往后一扯。身体被我扯断了,头部还挂在我的手腕上,血液溅到眼里,视线被模糊了,吐掉小畜、牲的身体,嘴里还含着一口鲜血,我硬生生的吞了进去。我不讨厌血液的味道一点不讨厌。
    或许是被我的凶狠吓住了,我身边的黄鼠狼齐齐往后退。
    你们也知道怕。话说软的怕硬的,硬的怕不要命的。我现在不要命它们就怕我,看来人果然是动物的一种,一些人类的法则动物界也适用。
    不过我的确是强弩之末,后继无力了。
    突然,一阵汽车的轰鸣声,一辆吉普无异于天兵,开到面前一个急刹车,黑票开门一把把我捞了上去,回头又把同样杀红眼的狗子拉上了车。
    吉普碾压着黄鼠狼,我爱听那种骨头碎裂的声音,从吉普的后窗我看见,狗子的娘和村长已经不完整了。
    我回头缩在了后座上放声痛哭,狗子也把嘴唇咬出了血。没人能够在这种时候开口说话。
    开回村子的时候,村子里已经平静了,到处是黄鼠狼的尸体,因为躲的及时,村里的人最多是被咬了,没有生命危险。
    在村口黑票把狗子放下车,回头看我,我说:“走,不要停下。”
    第三十三章 婚礼
    一路上我不让黑票停车,直接开回家,路上加了两次油。我就缩在座位里看着手腕上的那颗黄鼠狼头。
    到了市区,黑票直接驱车把我送到了医院,打开车门,医院就报了警,后车座上我浑身是血,双眼无神,只有微微胸廓的起伏才能看出我是活人。
    被推往抢救室的时候,看着顶上的灯,光怪陆离。我安慰自己——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等我再次清醒的时候,黑票就坐在我床边。窗外就是阳光,让有种再世为人的感觉。
    “刚才狗子给你打了个电话,你没醒。”黑票一边用水果刀削苹果一边说:“他说,她娘下葬了,政府派了武警上山剿灭黄鼠狼。没有发生什么怪事了,叫你不用担心他。他还说,那个土地庙村里的人把它连根挖起,说真邪门,地下有一副黄鼠狼的骨架……”
    把削好的苹果递给我,我摇摇头拒绝了,我没有说,为什么那晚我会发狂摧毁泥像。那晚,我看见泥像的嘴边各有三根胡须,我看见了它正在吞吃柱子和那孩子的魂魄。
    不知道那两个孩子怎么得罪黄大仙了,总归是不好的。
    出院后,发现很久没有回家了,谢绝了黑票的陪同。
    其实我家也在这座城市,也不远,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回家从一个月一次变成了半年一次。
    敲了敲门,开门的是我妈,看到我在门口她很惊讶。马上反应过来把我让了进去。
    比较拘束,坐在客厅的沙发上聊了一下。她适当的关心了下我的伤势,毕竟那么快出院,身上的伤口不能迅速好转。
    我婉言谢绝了她善意的留我吃饭的邀请。
    走出小区,我都觉得悲催,这怎么回事?为什么对我这么冷淡。遇到这么多事,我心里也需要人的肩膀靠一靠。
    眼睛微微发酸。我还想伤感一下,手提袋里手机震动了。拿出来一看是刘海涛,本来不想接的,但转念一想上次住院他帮了很多忙的。
    “喂?”
    “是我。”电话那头的声音一如既往的低沉有磁性。
    “什么事?”我的声音已经带了哽咽,天知道我有多么想他,想他的温文尔雅,想他的呵护备至。但是为什么要背叛我呢,背叛又为什么要我知道呢,让我一辈子蒙在鼓里不行吗?
    “你没事吧?”电话那头,迟疑了一下。
    我深呼吸强项压下酸楚:“没事,找我什么事?”
    “哦,我要下周一结婚,你来吧?”
    “什么?”一时没反应过来。
    “我下周一结婚,希望你能来。”
    “好的。”
    …………
    不知道什么时候挂的电话,伤过一次的心又被狠狠的伤了一次。没事我很坚强,我知道他的用意就像他知道我一定会去一样。
    我打电话告诉邓琪,邓琪骂我没出息,问我要整整他吗?我说怎么整。邓琪说她会带上一帮朋友,全身穿黑,在婚礼现场撒纸钱。
    说得我哑口无言,不管是真是假想着那个场景我就开心很多。
    婚礼当天,清晨落了点雨水,我恶毒的想这是老天对刘海涛的惩罚,没想到到了8点的时候雨势就渐小,9点的时候出了太阳,10点的时候地上都干了。
    不敢一个人去,就拉着邓琪一起去,说起来可悲除了她我就没有朋友了。这个白痴女人真的穿了一身黑,装了一手提包的纸钱,把我感动的一塌糊涂,直说上次没白救她。
    婚礼是在我们这最豪华的宾馆的露天花园举行,中间红色的地毯一直铺到主席台,来宾们分坐两边,一边男方亲朋;一边女方亲朋。我和邓琪坐到了男方那一边。大雨过后的阳光特别的新鲜,新郎新娘走红地毯的时候,新娘的钻戒闪花了我的眼。
    就在我感叹的时候邓琪凑到我耳边说:“刚才,我包的礼金全是一分一分的,不知道要找10元一分的多难。那新娘懂不懂规矩啊,现在没交换戒指,干嘛那么急的带上,不就是4克拉的吗,得瑟。”
    “你就是嫉妒别人。”我敲了一下她的头。
    “本来嘛,了不起啊,等下我站起来撒纸钱。”她气嘟嘟的说。
    “别乱来。”我压住她的手。
    “就你胆小。”她不高兴了。
    不是我胆小,是我觉得这样做丢人。
    新郎今天很帅,这里的一切布置都是当初我设计给自己婚礼用的。到底还是他在乎些。
    宣誓过后,就是自助餐,摆餐地点是游泳池边。很多俊男美女抑制不住青春的躁动穿着衣服就下水了,有几个女女也抵御不了荷尔蒙的诱惑,也下去了,结果可想而知的悲剧,裙子都飘了起来,裙底的风光一览无余。到处都在狂欢。
    转眼之间这已经是年轻人的战场,上了年纪的宾客都被请去了酒店内部。剩下的人无所顾忌,彻底释放了自己。
    一堆新人也换了衣服,加入了狂欢。新娘红艳无比,和闺蜜们娇俏着打趣,新郎宛若童话中的王子。在这一瞬间,我几乎要喊出口,我原谅你。不敢再看那美好的一幕,低着头端着盘子假装在挑选食物。
    新郎一边和宾客互砰酒杯,一边向我走来,要问我为什么知道,这是一种感觉。头顶上的桃花纷纷落下,把所有的人都笼罩在一种桃红色的气氛里。
    放眼望去,游泳池里的年轻男女在互相追逐,角落里的在交颈交谈,新娘被众人推进水中,引起一阵哄笑,我一抬头,撞进一双秋水的眼睛里,从来没觉得这双眼睛的主人是这么让我眷恋。他看着我像是这世上最真贵的珍宝。
    情不自禁,我踮起了双脚,用嘴唇轻轻触碰了他的:“aurevoir”。
    留下了还在桃花树下的他,我穿过了,花园。
    桃树总是多情的,你们看不见,空中那片片花瓣是精灵在舞动衣袖吗?
    出了酒店,心情空前的愉快,但是好像遗忘了什么东西——是什么呢?
    花园里,邓琪醉倒在一棵桃花树下。
    第三十四章 红票来访
    哼着歌回到家,店里已经打烊,黑票回来了,看我这么高兴就问为什么?我回答说姐找到了春天。黑票对此不置可否,权当我又一次发神经。
    没想到晚上来了一位不速之客——红票。
    “这是上次的五万带路费。”红票把一叠用报纸包裹的钱放在茶几上。
    “谢谢。”给我我就拿着,谁和钱过不去啊。
    红票丝毫没有走的意思,眉头紧锁,似乎有难言之隐,这是一个非常危险的信号,“没什么事,我想我们要睡觉了。”赤裸裸的送客。
    “哎”似乎是终于下定决心:“这次来是为了锦上。”
    我没接话倒是黑票着急了问:“她怎么啦?”
    红票神色复杂的看了一眼黑票说:“她很不好,还记得我们上次庐山旅游,被催眠后锦上在月光下的样子吗?现在每到晚上,都会变成那样子,只是更为严重,看着自己的血肉一点点从身上剥脱,锦上快疯了。更何况,每晚都得忍受凌迟般得痛苦。”说到最后,红票的眼睛都红了。
    “那你对我说有什么用,送医院啊。”别想找上我。
    “你知道的,这是人力不能解决的。”红票抬头看着我。
    “那你找我有什么办法,我又不能起生死,肉白骨。”
    “这个不用担心,我打听过了,虽说现在的医学不能使人起死回生,但是古时有一种东西可以。”
    “什么东西,你不会说是秦始皇派人去蓬莱求得仙丹吧。”
    “的确那样东西,传说仙丹一共有三枚,一枚给了他的宠姬丽姬;另外两枚,一枚秦皇崩时含进了嘴里;还有一枚被供奉在地宫之中。”
    “传说不可信的,传说还说,丽姬被关进了秦陵,现在怎样,秦陵被打开了,丽姬一根毛都没看见。”我讽刺眼前的这个男人异想天开。
    “不,地宫还没打开。”红票丝毫不以为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