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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1章 臭佬
    卓戈扑扇着新身体的翅膀,就在拉姆斯·波顿的头顶盘旋。
    跟着他一路看去,每个看到小剥皮的人都惶恐的双膝下跪,恭敬的向他问候,生怕慢了半拍。
    卓戈感觉小剥,皮就和阿斯塔波的那些善主一致,只有视人命为草芥的恶魔,才会让底下的人如此害怕恭维他。
    当拉姆斯·波顿来到关着猎犬的帐篷时,停下了脚步。
    感应到有人靠近,猎犬冲着他们狂吠。
    “嘘嘘.....是我,我的小兄弟们,息声,乖,息声。”
    猎犬肯定受过训练,听到小剥皮的声音后,便安静了下来。
    拉姆斯·波顿向身后的侍卫吩咐:“去把臭佬叫过来。”
    “是,大人。”
    两个侍卫领命,匆匆忙忙的离去了。
    听到臭佬二字,卓戈心念一动,也尾随侍卫而去。
    若他没猜错,小剥皮口中的臭佬,应该就是铁群岛的席恩·葛雷乔伊了。
    翻阅前世的记忆卓戈得知,席恩·葛雷乔伊出生于伊耿历二七九年左右,是死去的铁群岛大王巴隆·葛雷乔伊与其妻子亚拉妮丝·哈尔洛夫人的幼子。
    他有两个哥哥罗德里克和马伦,以及一个年长他三岁的姐姐阿莎,另外还有三个叔叔攸伦、维克塔利昂和伊伦。
    席恩十岁时,他生父发动了葛雷乔伊叛乱,在铁王座领导下维斯特洛其余地区投入兵力参与平叛,最后叛乱遭到维斯特洛国王劳勃·拜拉席恩以及临冬城公爵艾德·史塔克、龙石岛公爵史塔尼斯·拜拉席恩、御林铁卫队长巴利斯坦·赛尔弥爵士等人带领的军队镇压而被粉碎。
    席恩的大哥罗德里克在河间地的海疆城下被海疆城伯爵杰森·梅利斯特杀死。
    二哥马伦在葛雷乔伊家的城堡派克城破时战死,使他成为了葛雷乔伊家族和铁群岛的继承人。
    此后巴隆向铁王座投降,他被艾德·史塔克公爵作为人质和养子带到临冬城,抚养了九年。
    他和史塔克的孩子们一起长大,一起用餐,接受同样的教育。
    然而在五王之战刚开始时席恩为史塔克家族效力,返回铁群岛后反而帮助铁民攻打北境并拿下临冬城。
    此后他遭到了报应,被拉姆斯·波顿算计,被其俘虏并受尽折磨。
    当然,现实如何,卓戈并不太清楚,不过听到“臭佬”二字,他就肯定席恩·葛雷乔伊的经历与他了解的一致了。
    卓戈跟着两个侍卫来到了一个臭气熏天的帐篷。
    他断定:“这应该是个茅坑。”
    茅房是苍蝇蚊子的最爱,也许是受到蚊子的本能影响,卓戈也跟着侍卫钻了进去。
    里面没有灯光,光线昏暗,但是在侍卫的火把照耀下,狭小的空间霎时变得清明起来。
    这里确实是个茅房,此时没有人方便,但是却有个人蜷缩在里面。
    当卓戈看清那人的相貌时,意识不由一震。
    他惊讶的发现那人是如此的苍白,如此的枯瘦,皮包着骨头,他拥有一双老人干枯如老树藤的手,头发全白。
    那人衣不,遮,体,能看到的地方少了几块皮,没有鞋子,满是污垢。
    卓戈注意到那人的左手少了两根手指,右手则少了一根小拇指。
    而右脚只少了一个小脚趾,与之相对的是左脚少了三根脚趾。
    那人缺少的部分,大多都留着脓液。
    由此,卓戈相信了波顿家族的残酷手段。
    剥,皮人从不简简单单地切断一个人的手指。
    他喜欢先把一根手指的皮,剥,掉,然后让裸露的肉风干,崩裂,溃烂。
    经常在刀口上舔血的人都知道,那些痛苦的滋味,都比不上剥皮之后随之而来的痛楚的一半。
    那种疼痛能让人发狂,谁也坚持不了多久。
    侍卫的到来,以及火光的照耀,惊醒了睡在茅坑边上的人。
    他睁眼的刹那,便露出了深深的恐惧之色。
    “女马的!”
    其中一个侍卫清清嗓子,狠狠朝他吐出了一口吐沫。
    “诸神啊!他身上的臭味快令我上不来气了!”
    “我们是不是该给他冲洗一下?”另一个侍卫一脸厌恶,揪着鼻头问道。
    侍卫摇摇头道:“大人喜欢他发出恶臭,这就是他称呼他为臭佬的原因。”
    “该死的臭,货,站起来,波顿大人找你。”
    臭佬颤抖着问道:“大,大人找我?”
    他一开口,卓戈就听出来这个人是个太监,因为他的手下有一半是阉人,他听得出来。
    “看来没错了,这恶心的家伙就是席恩·葛雷乔伊了。”
    侍卫很不耐烦的喝道:“少废话,在波顿大人发怒之前,你最好赶到他的面前。”
    “是,是。”
    臭佬就像被雷击了一般,唯唯诺诺的答着,赶紧从屎尿中爬了起来。
    一个侍卫骂骂咧咧的举着火把在头前带路,臭佬温顺地跟随着,另一个则在后面押着他。
    所有人在他经过时纷纷皱起鼻子,而离他较远的人一见他就哄笑起来。
    在卓戈的眼中,席恩·葛雷乔伊不仅是小剥皮的玩物,也是所有人的取笑对象。
    他像只温顺的小狗听从着指挥,忍受着各种嘲笑讥讽。
    假如他有条尾巴的话,卓戈觉得他肯定会把它夹,紧在双,腿之间。
    很快,他们就赶到了狗房。
    侍卫在小剥皮的允许下,带着臭佬掀开帘布,走进了帐篷中。
    似乎晚上还有什么娱乐活动,拉姆斯在侍女的服侍下,换了一身行头。
    此时他穿了一身北境贵族常穿的装扮。
    黑色的靴子,黑色的腰带,黑色的刀鞘,黑色的皮外套罩着一件粉色天鹅绒紧身上衣,其上星星点点的缀饰着暗红色的扣子。
    他的右耳之上一颗切割成血滴形状的石榴石在微微发亮。
    尽管打扮得光鲜漂亮,但是他依旧是个丑陋的家伙。
    大骨架,削肩膀,他皮肤是粉红色的,布满不太显眼的疤痕,蒜头鼻子,小嘴巴,灰暗长发如枯草。
    嘴唇肥厚,但他身上最引人注目的是他的眼睛。
    他的两只眼睛很小,离得很近,眼瞳的颜色淡得出奇。
    有人称之为幽灵灰,但事实上这双眼睛近乎无色,就像两片肮脏的冰。
    拉姆斯·波顿的脸色阴沉得像是挂着寒霜,看到臭佬,他才挤出笑容。
    他张开双臂,热情的喊道:“哦,你来了,我酸臭的老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