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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1章 男心女身
    郑煜才刚刚入定,他的精神力已经笼罩了自己周身十米范围,一下子就把他从入定的状态拉扯回了现实。
    他猛地睁开眼睛,这种正在修炼之时那种愉悦的感觉突然被打断了,他心中带着一丝恼怒。
    恼怒的他脸上的神情也发生了变化,嘴巴微微嘟起,双眼瞪得圆圆的。
    这种表情被对面的两个家伙看见了,还以为郑煜害怕了,瘦子嘿嘿一笑:“小娘子独自一人深夜露宿街头,好生可怜啊。”
    瘦子向前跨步,准备抓住郑煜的手,冷不丁的被身后的男人一把推向了一边,说道:“急个啥?我是老大,我先来。”
    瘦子一脸腻歪,碍于身材比例不同和他老大以往的威严,他还是讪讪的停下了脚步。
    “老大,您先请您先请,你看这小娘子,虽然一脸脏兮兮的,怎么看怎么漂亮,到时候把脸上的灰尘一洗,绝对是个大美人儿。”
    那个被称之为老大的男人右手托着下巴,仔仔细细地从上到下打量一番,不禁咽了口唾沫,点点头说道:“是极,是极,你小子眼光不错。”
    郑煜看着这两人完全把自己给无视掉了,再听他们两个说出来的话,顿时全身发抖,气的脸都要变色了。
    被称为老大的男人一看见她这个模样,转过身子抬手就给了瘦子脑袋上一巴掌,说道:“看把美人儿吓成什么样子了。”
    他说完快走两步,向着郑与走了过去,说道:“美人儿别怕,我那里有吃有喝,还有温暖的被窝,比你这露宿街头可强了太多,走走走,随我回去。”
    他说完之后就准备抓住郑煜的手,郑煜看着对面那男人恶心的表情以及探出的爪子,强忍着自己想吐的感觉,向着另一侧退了两步。
    那瘦子看见郑煜一退,连忙跑到另外一边把路给堵了。
    “小美人儿,别躲呀,哥哥我带你回去吃好吃的。”那个被称之为大哥的男人看见郑煜含娇带怯,浑身颤抖的模样,越发激动了。
    他完全不知道现在郑煜心中的怒火已经高涨到了什么样的程度。
    周身的法力已经鼓荡了起来,凤灵身上的法力有天仙一级的高度,郑煜一直在克制着自己不要运用,如果完全爆发出来,估计这个小城都会消失不见。
    他现在没有完全融合这种法力,使用出来,哪怕是轻轻的一掌,估计都能够把面前所有的一切都横推掉。
    郑煜心中暗叹了一下,法力太过强劲,不能够随心控制,也很烦人,他张嘴说道:“滚。”
    这一声滚字清脆悦耳,他不张口还好,一张口更是把那地痞无赖撩拨的不行。
    “哎呦,小美人儿,性子还挺烈的呀,不过这声音真好听,来再说一遍,哥哥我喜欢听你的声音。”
    “特么的,调戏到老子头上了。”当真是忍无可忍无需再忍,郑煜直接抬起了右手,就准备给他来个烈火焚身。
    就在这个时候,三个人都听见远处传来了一声大喝:“住手,光天化日调戏良家,我乃本县捕快李公甫。”
    李公甫家住的地方离许仙家并不远,县衙每天的事情都很多,有时候下班会早一些,有时候下班会很晚,比如今天到了午夜时分方才忙完了跑腿的事宜。
    当捕快的日子其实并不是特别的好过,东家常李家短,屁大的芝麻点儿小事儿都会跑到县衙去状告一番,各种取证跑腿的事情基本上全部交给了这些小捕快。
    现在的李公甫还没有成为县衙的捕头,所以并不能翘着二郎腿等着其他人把事情办好,所有的一切全部都靠他自己。
    忙活了一天之后好不容易才把事情全部搞好,在他回家的路上却突然看到了眼前这一幕。
    两个男人把一个小姑娘堵在了角落里,夜深人静的时候,光听见那男人嘿嘿的浪笑声,就知道不是什么好事儿。
    作为一个拥有热心肠的李公甫,同时还是本县的捕快,怎么可能容忍这种事情在自己的眼前发生,随手就把自己的腰刀抽了出来,同时大喝出声。
    也不知道他这一声究竟是救了谁。
    瘦子和他老大两人对视一眼,同时向着李公甫看了过去,而郑煜一看来的人是李公甫,双眼骨碌一转,随后也把自己的手放了下来。
    “老大咋办?”瘦子一看来人身上穿的一身捕快服,顿时有些着急,像他们这号地痞无赖多少和这些捕快们打过交道,而李公甫正好是这些人之中最不好打交道的一个。
    “还能咋办,跑啊!”这被称之为老大的男人转身拔腿就跑,压根没理会这瘦子。
    “老大,等等我。”瘦子一看自家老大都跑了,而后面就是那个提着刀的李公甫,顿时也着急了,跟着他老大的脚步也跑了起来。
    李公甫估计是职业病,看见人跑就想追,他提着刀在后面大呼小叫,而前面这两个地痞无赖跑得更加的欢快。
    “王蛋,赖狗子,原来是你这两个混货!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明天再来收拾你们!”李公甫一看这俩居然是熟人,这俩家伙没少犯事儿放在他的手里。吃霸王餐,调戏良家妇女,这两人干的事情可不少。
    这两人的家李公甫也知道,他忙了一天,两条腿都跑细了,这俩地痞无赖跑得又快,根本就追不上,他气喘吁吁的停下了脚步,把刀插回鞘中,转过头,向着郑煜所在的地方走了过来。
    “姑娘没事吧?”李公甫走近了之后才看见,这姑娘圆溜溜的大眼睛,细细的眉毛,小巧的琼鼻,一张樱桃小口,着实的眉清目秀。虽然脸上蒙了一层灰,可依旧难掩她的天生丽质,怪不得那两个地痞无赖敢在大街上就做这等龌龊事情。
    郑煜一听姑娘的称呼,眉毛又立了起来,不过随后想到自己现在的身份,心中再次叹息。
    姑娘就姑娘吧,反正现在还真就是个姑娘,干脆就从李公甫入手进入剧情之中算了。
    “我没事。”郑煜摆摆手说道。